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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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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大戰前奏 第三十九章 拆東牆補西牆

卷十二 大戰前奏

第三十九章 拆東牆補西牆

在陸軍主戰裝備中,另外一個大戶就是炮兵平台。
因為早在印度戰爭爆發前,王元慶就訂下了第三次軍事改革,並且提出了改革的主要目的,作為總參謀長,項鋌輝肯定早就知道王元慶會在印度戰爭之後大舉裁軍,並且大幅度縮減軍費,所以在印度戰爭期間,作為陸軍上將,項鋌輝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為陸軍的長遠發展打下了基礎。根據李存勛提供的資料,整個印度戰爭中,共和國的戰爭開支與特別開支超過5萬億元,其中大約5%,也就是近2700億元被總參謀部挪用,而用在陸軍身上的大約有1200億元。
與DZ-31A相比,DZ-31C主要增強了戰略機動能力。因為陸軍改革的重點就是提高戰略機動能力,具備到幾千千米外的地方戰勝任何一個敵人的能力,所以包括主戰坦克在內的所有主戰平台都要求具備足夠強大的戰略機動能力。改進方案也不複雜,即提高作戰平台的模塊化程度。按照作戰需要,DZ-31C不但能夠非常靈活的配備防護裝甲(總共分成了5個級別,最高配製時,能夠抵禦所有已經裝備部隊、以及正在研製的反裝甲武器,只是機動性能將大大降低),還可以更換戰鬥模塊與動力模塊。因為採用了全電驅動,所以DZ-31C甚至可以更換行走模塊。用負責該項目的總工程師的話來說,必要的時候,DZ-31C的乘員可以在8個小時內將其變成一輛輪式坦克。當然,實際使用中,坦克兵請願讓拖車載著主戰坦克前進,也不會把履帶換成輪胎。陸軍在改進DZ-31C的時候提出更換行走機構,多半是為了炒作概念,逼迫對手在全電動化上下更大的功夫,從而防止對手在其他方面,比如防護與火力上取得重大突破。
因為陸航的起點本來就很高,所以在只進行改進的情況下,實力仍然不容小覷。
因為DZ-31C與DB-30D都是在原有裝備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所以增強型軌道電磁炮系統成為了陸軍在2037年之後唯一批量採購的主戰平台。可以說,為了爭取讓10個戰鬥單位獲得最好的電磁炮,陸軍捨棄了很多東西,其中就包括備受矚目的、由陸軍航空兵主導的「未來空中戰術平台」項目。
事實上,這就是陸軍的實際情況。
就裴承毅所知,印度戰爭期間,經前線指揮部過手、卻沒用在戰爭中的經費就有500億之多,而這些經費大多用來採購根本不可能用在印度戰場上的武器裝備,比如由和-圖-書DZ-31A主戰坦克改進而來的DZ-31C主戰坦克。因為當時裴承毅是前線指揮官,項鋌輝又刻意保護他,所以他不太清楚挪用的經費到底花在了什麼地方,最多只是猜測。看到李存勛提供的資料后,裴承毅才知道,他的猜測多半沒有錯。
在DB-30A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DB-30D(DB-30B是一個不成熟的項目,DB-30C則是針對出口而專門開發的項目)的最大特點是提高通用性,大量採用DZ-31C的成熟技術,增強了通用能力。正是如此,DB-30D除了具備運載一個步兵班的能力之外,其他方面與主戰坦克的區別並不大。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在12個小時內拆掉載員艙,將DB-30D變成一輛貨真價實的主戰坦克。
事實上,坎掉該計劃的就是裴承毅。
毫無疑問,這麼多的要求,使「未來地面主戰平台」的起點非常高,導致研製工作進展遲緩。印度戰爭結束時,該項目仍然處於理論研製階段,別說解決主要技術難題,就連有多少技術難題都沒有搞清楚。毋庸置疑,這樣的裝備項目不可能生存下來,被裴承毅毫不猶豫的歸入了好高騖遠之列。
與裝甲兵、炮兵一樣,陸軍航空兵在印度戰爭之後就沒有新的主戰裝備研製與採購計劃。
可以說,單兵武器系統就是整個陸軍裝備系統的縮影。
裴承毅在裝備辦公室幹了一年多,非常清楚陸軍的裝備研製情況。
當然,在全家人日子都不好過的情況下,陸航也不可能一枝獨秀。
事實上,早在20世紀末,美國等西方國家就提出了相似的裝備發展概念。在21世紀初,比利時FN公司推出的P90、以及德國H&K公司推出的MP7均是比較出色的單兵自衛武器,而這兩種單兵自衛武器在設計上取得成功、卻沒有能夠大規模裝備部隊的關鍵原因只有一個:全新設計的槍彈。
從某種意義上講,在陸軍的各個兵種中,日子最好過的就要數陸軍航空兵了。
除了DZ-31C主戰坦克之外,外界早就知道的還有代號「35B」的單兵自衛武器、代號「33C」的攜帶型高超音速多用途導彈系統、代號「35Z」的戰略投送型步兵戰車。相對而言,除了35B與33C之外,其他的武器裝備項目都是改進項目。
作為補償,陸軍只能在仍然非常先進的DZ-31A的基礎上進行改進。
按照第三次軍事改革的要求,因為陸航與空軍的支援航和*圖*書空兵有職能重疊,所以兩大兵種重新劃分了職能,空軍的支援航空兵僅負責戰略運輸機的開發工作,等於把戰術運輸機交給了陸航。也就是說,陸航從中分到了很大一塊蛋糕,原本用來開發戰術運輸機經費的一部分分給了陸航。
實戰早已證明,絕大部分時候,沒有經過嚴格戰鬥訓練的非戰鬥人員在使用手槍與衝鋒槍等自衛武器的時候,根本不是戰鬥人員的對手,甚至連進行抵抗的機會都沒有。對於占共和國陸軍總兵力大約三分之二的非戰鬥人員來說,急需一種便於攜帶、射程適中、能夠有效對付身穿戰鬥防護服的敵人的單兵自衛武器。
按照軍情局提供的資料,已經準備了4個戰鬥單位的增強型軌道電磁炮在使用增程彈藥的情況下,最大射程由原來的450千米提高到了650千米,如果使用輕裝葯軌道增程炮彈的話,最大射程有望達到750千米。從理論上講,在炮彈質量無法繼續提高,又得確保最低限度的殺傷力的情況下,750千米基本上是軌道電磁炮的極限射程了。
要知道,別說單價數百萬的「單兵全電能作戰系統」,就算是「單兵電磁武器系統」的預計採購價格都在50萬以上,而按照軍事項目的一貫作風,到實際採購的時候,價格很有可能增長1倍以上,超過100萬。即便裝備7萬一線作戰部隊中的大約4萬名步兵,整個採購費用也高達400億,算上研製與配套設備,系統總投入肯定在千億以上。毋庸置疑,這樣的計劃肯定不會得到支持。
對陸軍來說,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增強型軌道電磁炮上。
因為共和國陸軍從來沒有研製過單兵自衛武器,以往配備給非戰鬥人員的都是手槍與衝鋒槍,所以單兵自衛武器系統只能重頭研製。該項目能夠得到批准,一個最為關鍵的原因是提交審批時,估算的開發與採購費用不到100億元。雖然最終投入嚴重超標,但是對於一個確保大約13萬名主力部隊官兵與大約20萬名二線部隊官兵生命安全的項目來說,這點投入根本算不了什麼。
事實上,早在印度戰爭爆發前,陸軍就開始改進DZ-31A,準確的說,是針對DZ-31A在裝備部隊的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要求廠家進行小範圍修改,並且將修改後的DZ-31A命名為DZ-31B。因為改動並不大,很難加以區分,已經裝備的DZ-31A也陸續在部隊里進行了類似的改動,所以除了裝備編號之外,陸軍沒有使用DZ-和圖書31B這個代號。如此一來,在繼續改進DZ-31A的時候,陸軍使用了C這個編號。
讓陸軍始料未及的是,因為DB-30D過於成功,導致DZ-31C的產量減少了一半以上。
事實上,受採購單兵自衛武器系統影響,早在印度戰爭爆發前就立項,打算在印度戰爭結束後進行定型測試,然後批量採購的單兵電磁武器系統不得不提前下馬,所有研究成果轉為技術儲備。雖然在很多人看來,導致單兵電磁武器系統下馬的關鍵原因是技術,但是資金的問題也同樣嚴重。說簡單點,如果有足夠的投入,肯定能在數年內突破最關鍵的幾項技術,使包括單兵電磁武器在內的「單兵全電能作戰系統」得到全面推廣,從而使共和國陸軍的步兵戰鬥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共和國陸軍在提出研製單兵自衛武器的時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使用以往的槍彈。原因很簡單,槍彈屬於高消耗物資,即便在和平時期也會在訓練中大量消耗,所以庫存量非常巨大,如果改用全新的槍彈,必然導致系統成本居高不下。正是在這個要求的基礎上,共和國陸軍提出了僅用86億元就能完成開發,並且採購30萬套。項目啟動后,幾家提出採用新槍彈的設計方案首先出局,只有兩家採用5.8毫米步槍彈的設計方案入圍。問題是,採用步槍彈的單兵自衛武器存在嚴重的威力過剩問題,導致系統質量與尺寸超出設計指標,使其失去作為單兵自衛武器的基本要素。用當時負責該項目的陸軍後勤裝備司司長的話來說,如果單兵自衛武器就是一把小型突擊步槍的話,那還不如直接採購突擊步槍。第一輪競標的直接結果是整個採購思路全部推倒重來,准許採用全新設計的槍彈。在第二輪競標中,由中重集團旗下的「槍械與彈藥公司」提交的「無殼彈方案」完美勝出,並且最終獲得了總價值接近200億元的系統研製與採購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槍械與彈藥公司不但要為陸軍提供30多萬套單兵自衛武器系統(包括30萬支槍械、5萬套精確瞄準設備與15000千套夜視儀,其中面兩種設備主要提供給一線戰鬥部隊的偵察兵與特種部隊),還要為陸軍提供大約2億發槍彈與配套的彈藥設備(包括1億2000萬發實彈、7200萬發訓練彈、以及180萬個標準彈匣與60萬個增強型彈匣)。因為在設計的時候就考慮到了免拆洗的基本要求,所以並不需要單獨提供清洗設備(如果有必要,可以單獨採m.hetubook.com.com購。在向海外銷售的時候,槍械與彈藥公司就提供了配套的拆洗工具)。
當然,本著有比沒有好的原則,陸軍正在加快採購增強型軌道電磁炮系統。
主戰坦克如此,步兵戰車也是如此。
印度戰爭結束之前,共和國陸軍啟動了一個名為「關鍵項目」的武器裝備研製與採購計劃,涉及該計劃的武器裝備項目多達12個,而這些武器裝備項目的啟動資金全部來自印度戰爭期間的戰爭開支。也就是說,項鋌輝挪用1200億元戰爭經費基本上用在了這12個關鍵項目上,每個項目平均分到100億。這些項目中,就包括裴承毅早就猜到的DZ-31C主戰坦克。
更讓所有人沒有想到的是,在DB-30D的基礎上開發而來的DB-30E在短短3年之內就在11個國家獲得了超過3000輛的訂單,其中接近一半是「主戰坦克型號」。也就是說,對這些財力有限、軍隊規模有限的共和國盟國或者友好國家來說,在不可能為陸軍採購太多的主戰裝備的情況下,一種能夠同時扮演主戰坦克與步兵戰車角色的主戰平台,哪怕因為通用性導致部分重要性能有所降低,也是最為理想的選擇。因為DB-30E大量出口(到2041年初,由步兵戰車發展而來的14種變型車總共獲得了23個國家的6600輛訂單與3400輛意向訂單,按照外界估計,在未來20年間,DB-30E及其後繼型號的出口總量很有可能突破3萬輛,成為21世紀最為暢銷的地面主戰裝備),所以DZ-31C的出口型號、即DZ-31D的業績非常不理想。萬幸的是,DZ-31系列與DB-30系列由同一家公司生產,只要DB-30系列銷量比DZ-31系列多得多,最多損失一點額外利潤。
相對而言,炮兵受到的影響最大。按照最初的計劃,共和國陸軍將在2040年之前採購第一種螺旋電磁炮,並且在隨後的5年間逐步取代軌道電磁炮(只有這樣,才能將軌道電磁炮出售給更多的國家,繼續保持技術領先優勢)。印度戰爭之後,因為研製難度太大,多項關鍵技術沒有得到解決,而且沒人可以保證能在2040年之前得到解決,加上前期投入已經大大超過計劃,所以螺旋電磁炮的研製項目下馬,由增強性軌道電磁炮取代。雖然在林嘯雷擔任總參謀長之後,螺旋軌道電磁炮項目得到了海軍的高度支持(主要是軌道電磁炮的口徑天生受到限制,很難繼續提高,所以海軍需要一種更加出色hetubook.com•com的電磁炮系統),但是由海軍主持研製的螺旋電磁炮系統對集成質量的要求並不高(初期設計指標是1200噸,而陸軍主持該項目的時候,初期指標為600噸,並且要求在正式裝備部隊的時候,減少到200噸,以便空運),就算研製成功,也只能用在大型戰艦上(事實上,即便裝備巡洋艦,螺旋電磁炮系統的集成質量也得控制在500噸以內,如果裝備驅逐艦,則得控制在400噸以內)。
他在裝備辦公室工作的時候,就把陸軍的單兵電磁武器系統列入了「最為好高騖遠的裝備發展計劃」名單,並且在2036年底就終結了該計劃。
主戰坦克方面,早在印度戰爭爆發前,也就是DZ-31A大批量裝備部隊的時候,陸軍就啟動了後繼研究項目,即開發一種性能完全超過DZ-31A、面向21世紀50年代的先進地面主戰平台。因為在研製DZ-31A與DB-30A的時候,陸軍嘗試了通用平台(這兩種地面主戰裝備的底盤有40%的通用性),取得了比較滿意的成果,所以啟動「未來地面主戰平台」的時候,陸軍將通用性放在了首位,要求在同樣的底盤上,根據不同的作戰需求,發展出包括主戰坦克、步兵戰車、裝甲輸送車、空降戰車在內的各種主戰裝備,後來隨著陸戰隊加入了該項目,還被要求具備改進成兩棲戰車的能力。
因為已經全面裝備電磁炮,所以陸軍炮兵早與裝甲部隊分道揚鑣。準確的說,除了基礎平台之外,炮兵與裝甲兵基本上沒有聯繫。更重要的是,依靠射程優勢,電磁炮更加註重系統性能,而不是射程、威力、射速等某種單一性能。事實上,從一開始,受能源系統的限制,電磁炮就是按照一個系統設計的。
從某種意義上講,裴承毅是項鋌輝的幫凶。
嚴格說來,共和國陸軍在編製上大做文章,就是裝備採購嚴重不足的直接後果。
不可否認,基於無殼彈技術的新型單兵自衛武器足夠先進。雖然其單價高達7萬(除掉配套裝備與彈藥費用,實際採購價格不到3萬元),是同時代突擊步槍的2倍,但是作為一種在共和國陸軍中的裝備規模超過了突擊步槍、將是數十萬非一線戰鬥人員主要武器的作戰裝備,單兵自衛武器系統的研製與生產都算得上圓滿。比較遺憾的是,出於成本考慮,在競標階段,共和國陸軍就排除了由中航集團旗下的「未來武器系統公司」提出的基於能量武器系統的電磁槍。
問題是,印度戰爭之後,共和國陸軍沒有足夠多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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