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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科學家

作者:何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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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漁父家風 三九九、系馬高樓垂柳邊(三)

卷十六 漁父家風

三九九、系馬高樓垂柳邊(三)

王錫鑾放低姿態問道:「後學疑問之一,便是為何北京法政專門學校在具備互選資格的院校名單之內,其前身之一的京師法律學堂卻不在其中?雖然現在京師法律學堂已不復存在,但據王某親身經歷而言,京師法律學堂應當具備《中央學會法》及《互選細則》的條件才是。」
京師法律學堂的創辦,為當時中國培養了大批的法律人才,為中國法制的發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其所培養的人才在以後的政治及法律運動中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法律學堂只開了甲、乙兩班,畢業生大概500人左右,還未來得及開辦丙班便被停辦,學生併入了京師法政學堂。
——原來京師法律學堂的學生都是挑選中央各部委的在職公務員,故而普遍年齡偏大。據統計,該校第一屆225名畢業生中,最年長者53歲,最年輕者18歲,以30歲年齡段為最多。王錫鑾還算是那一屆中比較年輕的。
可以這麼說,京師法律學堂早已成為明日黃花,為什麼王錫鑾此時還要特意在姓名前冠上這個學校呢?孫元起稍稍思忖便明白了意中所指:他是代表京師法律學堂前來請願的。該來的總會來的!孫元起深吸一口氣,對門人說道:「有請!」
隨著法律改革的全面深入,法學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顯露,因此培養大批匯通中西的法律人才,就成為保證全面修訂舊法、推行新法的重中之重。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清末著名法學家、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向朝廷上奏,請求撥款設立法律學堂,開闢了清末法政學堂創製之先聲。
「又或者https://www•hetubook.com.com有些耆宿碩儒著述暫時不為學界所認可呢?像潛丘先生的《尚書古文疏證》,便被以博學著稱的西河先生(毛奇齡)譏為『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鍛煉成獄』,並針對該書撰寫出《古文尚書冤詞》;此後還有望溪先生(方苞)的《讀古文尚書》、甌北先生(趙翼)的《陔余叢考》加以駁斥。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豈不是終生無望學會?」
王錫鑾?會員互選?孫元起忽然想起前幾日《申報》上的一則新聞。
孫元起又道:「當然,你說之前並無物理、化學、中學堂,以中學畢業或具有中學畢業程度相局限未免太過苛刻,這一點確實很有道理。不過自前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廢除科舉、推廣新學以來,私塾、書院已經日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各類大中小學,現在國家立法將中央學會會員資格定義如此,也是從長遠角度考慮,所以無可厚非。」
王錫鑾答道:「後學姓王名錫鑾,字韌盦,廣西臨桂人。光緒丙午(1906年)蒙撫憲會考,錄送京師法律學堂學習,畢業后以主事分部學習,現在京師高等檢查廳任書記長之職,閑暇時間在北京法政專門學校兼課。王某凡夫俗子,自然難入先生法眼。今日冒昧求見是後學愚鈍,對中央學會有關會員互選的規定有暗昧不解之處,想求教於先生。」
京師法政學堂創辦于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是學部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為宗旨而設立的專門學校,不久法部的京師法律學堂、度支部的京師財政學https://m.hetubook.com.com堂同時併入,使它迅速成為全國法政專門學堂中的巨擘。但它也沒有存在太長時間,在民國元年的孫元起手中,更名為現在的北京法政專門學校。
京師法律學堂?孫元起有些疑惑:這所學校不是已經不存在了么?
王錫鑾道:「在下覺得先生你解釋的內容中有兩點值得商榷。第一,京師法律學堂學生身份問題。儘管我等在入學之前是已仕人員,但考取之時即脫離官場,入學之後便身為學生,本無『官吏』『學生』之別。中央學會又何必強分彼此?
「同樣道理,《中央學會法》及《互選細則》等都是通過臨時參議院審議、內閣頒布的法令,明確規定入學前必須是學生,入學前是學生和入學后是學生便完全截然不同,中央學會自然要強分彼此。你怎麼能說本無『官吏』『學生』之別呢?再者說,入學之後誰不是學生?」
沈家本的奏本最終獲得了朝廷的批准。經過一年多的緊張籌備,法律學堂終於在光緒三十二年(1906)十月正式開學,為此清廷特地賞賜《古今圖書集成》一部,作為法律學堂開辦的賀禮。第二年,法律學堂由修訂法律館所屬改為法部直屬,並正式改稱「京師法律學堂」。
京師法律學堂成立不過六年,王錫鑾作為該校的畢業生,孫元起最初還以為他是個風華正茂的熱血青年。誰知片刻之後卻進來一位三四十歲的中年人,看上去比孫元起還老態些,恭恭敬敬地鞠躬行禮道:「後學王錫鑾拜見孫先生!」
京師法律學堂是中國第一所官辦法律學堂。當時清政府和-圖-書鑒於庚子國變、帝后西狩的屈辱,開始勵志變革推行新政,其中包括法律革新。光緒三十年(1904),朝廷批准成立修訂法律館,對舊有的帝國法律進行刪削,並參酌外國法律,起草適合新形勢下的民刑法典。
王錫鑾臉色頓時一陣青一陣白。
孫元起連忙還禮道:「王兄太過客氣了!恕孫某眼拙,不知王兄在何處高就?今日到訪有何貴幹?」
王錫鑾氣呼呼地說道:「照孫先生這麼說,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碩儒只因沒上過高等院校,沒學過物理化學,便終生與中央學會無緣了?」
據說在孫元起抵達北京之前,原京師法律學堂的畢業生便率先在京城召開了中央學會會員預選,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王錫鑾,並且倡言:「將來中央學會正式選舉,凡我校同學當全體投王君票,以翊助王君順利當選,為我法律學堂增光。」當時在場眾人皆歡呼鼓掌贊成。誰知沒過多久,孫元起便頒布了具有互選資格的高等院校名單,京師法律學堂根本沒有上榜。之前那場預選會便好比一群太監上青樓,成為全國的笑談。
「請注意『各部屬員』『已仕人員』這八個字!這充分說明貴校的學生都是選取當時各部在職的官吏,而不是學生,顯然不符合《互選細則》中『中學畢業或具有中學畢業程度的學生』這一條,故而京師法律學堂不應在具備互選資格的院校名單之內。不知韌盦兄有何異議?」
「韌盦兄請稍等片刻。」說罷孫元起起身在書架上翻找起來,然後拿出幾頁紙遞給王錫鑾:「這些分別是沈寄簃老先生(沈家本)光緒三十一年(1905和*圖*書)年向朝廷上奏的《刪除律例內重法折》、家叔祖父文正公(孫家鼐)光緒三十二年(1906)《籌設法律學堂折》以及貴校建校之初的《章程》,從這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出,京師法律學堂是『考取各部屬員,入堂肄習』、『以造就已仕人員研精中法律,各具政治智識,足資應用為宗旨』。
王錫鑾微微點頭,然後又問道:「在下還有個問題,現在中央學會只有先生一人,有專門著述者如何通過中央學會評定?難道先生打算一人包攬對全國所有學者著述的評判?」
孫元起手指摩挲了下巴上的胡茬,一字一頓地說道:「韌盦兄,你是京師法律學堂的畢業生,又是京師高等檢查廳的書記長,還是北京法政專門學校的兼職教師。作為一名法政人員,你應該比任何人更能理解『一字千鈞』的道理,因為法律條文是最嚴謹的,釘是釘鉚是鉚,容不得半點馬虎。比如《刑法》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者不適用死刑,儘管都是十八周歲,但犯罪前滿十八周歲和犯罪后滿十八周歲能一樣嗎?
王錫鑾道:「如果有些耆宿碩儒是述而不作或不輕易下筆,致使沒有著述問世呢?像清初大儒亭林先生(顧炎武),積三十余年乃成一編《日知錄》;潛丘先生(閻若璩)作《尚書古文疏證》八卷,也是沉潛三十余年,乃盡得其癥結所在。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們豈不是名聞天下,身卻不得入學會?
孫元起心中瞭然:「學會會員互選涉及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演變,本來就錯綜複雜,孫某對此也是閉門造車,相關規定難免有錯誤遺漏之處。還請韌盦兄不吝賜教www.hetubook.com.com!」
孫元起道:「那些述而不作的學者,對於著述留世都不縈於心,想來對於中央學會會員的名頭更是棄如敝屣了,所以我們都不必太介懷。對於真正有學問而暫時無法獲得公眾認可,我們還可以中央學會會長、副會長直接提名當選榮譽會員,以免有遺珠之憾。當然,無論學會如何努力,總會有些傑出的學者無法入選,這是無論哪個朝代、無論哪個國家都無法避免的。我們會盡量以公平公正的態度,採取多種評選渠道、多種評價方法挑選優秀的學者,避免遺憾。」
「第二,中學畢業或具有中學畢業程度問題。我等雖然不才,但既能入仕,絕大多數都有貢生、監生、秀才功名。只恨我等生不逢時,求學之時唯有私塾、書院,並無中學堂之說;所讀之書唯有四書、五經,亦無化學物理。現在先生以中學相規矩,未免失之太苛。」
根據《修律大臣訂立法律學堂章程》的規定,學堂設專修科、速成科兩種,考取朝廷各部屬員入校學習,畢業後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其中專修科學制三年,課程與當今法學院的課程極為相似;速成科學制一年半,只學習大清律例及唐明律、現行法制及歷代法制沿革、法學通論、憲法大意、刑法等14門主幹課程,目的是使學員在短期內成為政府所急需的法律人才。
孫元起笑道:「韌盦兄,要想當選中央學會會員,可不是只有高等院校畢業生一條路!在《中央學會法》以及《互選細則》中都明文規定,除了高等院校畢業生之外,有專門著述經中央學會評定者也具有互選資格。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碩儒可沒有被排斥在中央學會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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