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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為王

作者:七月新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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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趙氏庶子 第154章 亡羊補牢

第一卷 趙氏庶子

第154章 亡羊補牢

《成之法》,是專門針對士卒的軍法,一共十七禁五十四條,視情節輕重,輕者罰甲罰粟,中者杖責,重者斬之!士卒們再也不敢隨意處之,而是帶著畏懼之心,徹底服從於君子的威儀和禁令。
身上全是鞭痕的田賁也被強令前來打穀場聽訓,他聽得滿頭大汗,總覺得自己每天都會犯下其中一大半禁令。
當然,像後世商鞅那種,嚴令大族分家為小戶,否則重罰的做法,他現在還不能做。時機,尚未成熟,只能暗中鼓勵……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視情節輕重,輕者罰粟罰甲,中者杖責,重者斬之!」
如此一來,基本就將全鄉兩千多人控制住了。
當聽到其十六:「主掌錢糧者,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時,計僑也摸了摸自己的腦袋。
這靈感還是來源於後世秦國的什伍連坐制度,和隋唐的「大索貌閱」,但稍微溫和一些。物極必反,趙無恤也不想搞特務統治,更不想讓依然保持淳樸的國人們變為以鄰為壑,喜好告發的奸民。
「我聽說,孫武子在南方為吳王訓練兵卒時曾說過:令行禁止,賞罰分m•hetubook•com.com明,這是兵家的常法,為將治軍的通則。對士卒一定要威嚴,只有這樣,他們才會聽從號令,打仗才能克敵制勝!」
中國最早的軍法,當屬夏后啟征伐有扈氏時的《甘誓》。
比如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
亡羊補牢,這就是無恤為此次更制立下的基調。大致分為立軍法,嚴什伍,設亭衛三項。
「火烈,故人不敢蹈之,水柔,故褻玩者多溺!寬則濟之以猛,待士卒有了畏懼之心,再加之以寬!」
此外,地方的什長伍長們要管好自己的家人和鄰居,叮囑他們,前往其他鄉邑集市時,也不得泄露成鄉事務,若是犯罪,全伍全什都要受到一定牽連。
幸好地小人寡,訴訟之事,半個月才會碰上一樁,趙無恤乾脆自己來審了。也算曆練一下,為日後治理更大的邑、縣時,制定更規範的民間律法做準備。
趙無恤便乘熱打鐵,頒布了新的軍法。
尤其是這一條: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淫盪|婦女,此謂奸軍!
本著「權不集於一人之手」的思路,趙無恤取消了鄉司馬同時也執掌軍https://m.hetubook.com.com法的權力,轉而設立了兩個新職位:鄉右士師,鄉左士師。
趙無恤很滿意,紀律,是戰鬥力的保證!
而燒制瓷器的匠作坊那邊,雖然目前還沒太多成果,但趙無恤早已未雨綢繆,規定工匠們在成鄉之內,還可以活動,但成鄉之外,則一步不得踏出!匠作坊內也不許閑雜人等進出,否則按諜罪處置!
如此一來,什伍就可以繞過族長,直接向鄉司徒、鄉司馬,甚至是趙無恤負責。也順便以防備奸人盜寇為由,從而將各里族長的權力悄悄削弱了。
二士師以右為尊,右士師掌軍法,由王孫期擔任。負責民間盜寇訴訟一事的左士師暫時空缺,因為趙無恤尷尬地發現,自己手下還真沒什麼法律人才。心想著,要不要把泮宮的鄧飛忽悠過來做,不過這一小小鄉吏的職位,比起庶子大夫籍秦的幕僚更加不如,他或許不會樂意。
虞喜則默默記下了和自己最相關的第十七條: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
「我今日頒布《成之法》,正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在此軍法之前所犯的過錯,按原來的《趙宣子之法》www.hetubook.com.com處置,不重新追究!此後若有再犯,絕不饒恕!」
當聽聞「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時,面色蒼白,比起田賁那好得更快的皮肉鞭傷,他挨的大杖可要難熬得多。
有了父親趙鞅十年前鑄刑鼎,將成文法公布給國人的先例,他這也算不上什麼驚世駭俗之舉。
這一連串的斬字讓田賁頭皮發麻,暗道君子寬容念舊情,要是用這軍法來辦他的罪,十顆腦袋都不夠砍!自己以後要吸取教訓了,得一直活到戰陣上,以大功報答君子。
於是,在綠草茵茵的打穀場上,當著眾兵卒的面,趙無恤頗有些沉重地說道:「約束不明,申令不熟,我之罪也。」
而處罰則是:輕者罰粟罰甲,中者杖責,重者斬之!
這要是放後世,可能會引起抱怨,但在春秋,所有人都覺得這是正常的事。趙無恤也不由得感慨,他在大肆更改春秋時代的一些制度時,也從「工商食官」這一「腐朽體制」中獲得了不少方便。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
至於野人和氓隸,在無恤到來之前,他們本來就是被束縛在土地上的社會底層,沒和_圖_書有隨意進出鄉中牆垣的權力。對此,趙無恤暫時不想做什麼改變。
跟田賁一樣,淪為更卒,被處於耐刑處罰,站在最後一排的井也默默聽著。
成鄉的國人們,還每人都發到了一塊小桑木牌,上面寫著每人的名字、年齡、甚至是外貌特徵。君子要求各自貼身帶好,進出成鄉,要以此為憑證,丟失損毀,要在鄉司徒和鄉三老處註銷補辦。
趙無恤養士大半年,讓他們每頓能吃飽粟米飯,每天都能嘗點粉食,半旬有一餐肉,有衣有褐,免去了凍餓羸弱之苦。多數士卒自然是感恩在心,誓死效忠的,台下頓時出現了一片君憂稱辱、君辱臣死的氣氛。
而在地方建制上,趙無恤也有動作。他改變了成鄉以往的五家為鄰,五鄰為里,族長既是里胥的傳統。將里閭中和大宗關係疏遠的小家小戶們改為什伍制,設伍長、什長,一般就由兵卒里的土著伍長們直接擔任。
到了春秋時,戰前臨時生效的軍法開始固定下來,比如晉國的《被廬之法》《趙宣子之法》。「逆軍旅者與犯師禁者,戮之」,逆軍旅即違抗將帥的命令,犯師禁即擾亂軍隊陣勢,凡有上述行為就要受到誅戮。在軍法方面,規定了軍司馬、邑司www.hetubook.com.com馬、鄉司馬「制軍詰禁」的軍事司法權。
誓者,禮、律、兵書也。而其內容,一方面是宣布征討對象的罪狀,說明戰爭的性質。
當聽到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託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時,前來旁聽的成巫肩膀不安地動了動,無恤要他在民間和軍中以鬼神強化君子的無上權威,但除此之外,絲毫不許染指!
當軍法由趙無恤親自頒布時,眾軍吏和士卒都豎起了耳朵。
眾士卒齊聲應道:「唯!」
但另一方面,這些早期的法律卻又把治軍和治民混淆了起來,一些律令模糊不清,一些要求語焉不詳,在執行時多有不便。所以,趙無恤以從鄧飛處找來的一些刑法軍律為基礎,又徵求了王孫期、羊舌戎的建議后,結合後世的見聞,制定了新的軍法!
另一方面是對參戰將士進行約束,並明示賞罰于先:戰場上作戰不努力的將士,都要在祭祀社神的「社壇」處以死刑,並且還要連帶將家屬罰為隸臣妾。
此後,殷周時代例次大戰前的動員令,比如《湯誓》《牧誓》《費誓》等,都是臨時頒布的軍法,申明獎賞。一旦戰爭結束,就棄之不用,繼續玩「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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