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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與全世界為敵

作者:綠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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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封信 Unrestrained 自由

第二十一封信 Unrestrained 自由

我不行。升入初中的時候,我得到了一台相機,是姑父送給我的。姑父有很多相機,經常聽姑媽罵他,說他的錢都敗在這上面了。我覺得姑父沒有做錯什麼,賺來的錢,不就是應該花到讓自己開心的地方嗎?姑父不僅送了我相機,還教會了我攝影。在按下快門的那一刻,我覺得我抓住了一種永恆。我想拍下我眼中的世界,我想去見見更廣闊的世界。可是他們不準。不准我帶著相機出去,說那麼貴的東西,摔壞了怎麼辦。只讓我在家裡,拍拍窗戶外面的景色。他們根本不懂,相機就像我的背脊,我不會摔壞它的。
常常和那些在公司朝九晚五上班的朋友們聊天,他們說羡慕我,覺得我活得特別自由。我真是百口莫辯,我現在最無奈別人說覺得我自由,因為我覺得他們真正想說的是羡慕我整日遊手好閒,不用上班隨便按按快門就能衣食無憂。
無論我怎麼哀求都沒有用,學習以外的任何事都是錯誤的,不應該的。它們會浪費我的精力,讓我脫離正軌,會打擾我,影響我的遠大前途。
你問我自由是什麼,我回答不上來,那你先給我說說,你覺得自由是什麼?
圍在城裡的人想逃出來,城外的人想衝進去。
上了大學,我加入了學校的攝影組,參加過一些攝影比賽,大大小小的都有,但是沒得到什麼好的名次。然後有女生來找我幫她們拍照,久而久之,我在附近的大學都有了名氣和*圖*書,很多人來找我拍照。
我非常開心,偷偷拿了相機,周末去老城區拍了很多照片。晚上回家的時候,被爸媽發現,我向他們解釋我真的已經做完了作業。
他當著我的面,把那本書撕得粉碎。因為在他們心中,可以看的課外書只有世界名著。我都已經跟他說了,那本書不是我的,是我借同學的,是要還的!可是他根本不聽!前段時間,我們班上一個很有才華的女孩子來找我說,聽說我會拍照,想要和我一起參加雜誌上舉辦的一個圖文比賽,我拍照,她配字。
這十年來,我也有不少的瞬間,站在天橋之上,望著橋下「車如流水馬如龍」,吹著夜風問自己,自由是什麼?十幾歲的時候必然是找不到答案的,我們都需要多等幾年。你知道你之後的十年是怎麼過的嗎?你當時確實是離家出走了,背上一個相機試圖浪跡天涯,留一個瀟洒的背影給這個世界。你做了一回浪子,跑到火車站,買了最快時間出發的一趟火車的票。火車把你帶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覺得這是一個好兆頭,歷史的里程碑,也是你的里程碑。
我非常同情你青春期的遭遇,我知道那有多麼痛苦。但是,我並不覺得這就是你任性離家出走的正當理由。這不是一個比慘的世界。不是比出來誰的經歷更不幸,就能怎麼樣。真的不要不厭其煩地向別人描述你所受過的苦難。這個世界上比你慘的人有和圖書很多。真正慘的人,不會隨便到處說的。因為他們是真的不願意提,每提一次,就痛一次。當一個沒有故事的女同學,挺好的。
現在想想,真不知道我是怎麼活到現在的。
他們覺得我叛逆期到了,馬上要升初三了,關鍵時刻不能掉鏈子。他們對我的約束越來越過分,要每天接送我上學放學,也不准我再碰相機。
這就是自由了?這樣說完全就是在玷污自由這個詞。一個人,但凡有點慾望,就必有枷鎖,有枷鎖,便得不到人人成天掛在嘴邊的自由,可要是連慾望都沒有了,活著也沒什麼意義。想通這點以後,我就不再思考什麼是自由了。也不再追求自由。所以現在的我覺得,「自由」對我來說,是個形容詞。是「我願意,不後悔」這樣的形容詞。人生苦短,小作怡情,大作找死。
小的時候,在池塘里抓了蝌蚪,放在塑料瓶子裡帶回家,大人們告訴我要把它們放掉,放回水裡,讓它們重獲自由。那時候我就在想,自由是什麼。蝌蚪回到水裡就是自由,鳥兒回到天空就是自由,羚羊回到草原就是自由,那我們呢?那對我們來說,究竟什麼才叫自由?我覺得我的生活全部被大人們控制著,不能有一點點的差錯、一點點超出範本的思想,他們禁錮了我的一切。每天有非常嚴格的門禁,晚自習放學必須半個小時內回家,有一次月考延長了考試時間,回家晚了,被和_圖_書念叨了一個星期。周末才可以看電視,每天只有一個小時,天知道廣告就能佔二十分鐘!電腦是絕對不能碰的,別說玩遊戲,就是逛逛貼吧和論壇都要被拔掉電源。每次上網就跟做賊一樣,隨時要把腳放在插線板附近,一聽到風吹草動,就趕忙一腳踩下開關。路邊攤絕對不能吃,因為不衛生不幹凈,可是我覺得那才是青春啊,三兩個朋友坐在路邊的大排檔,聊天吹風,說說笑笑。冰激凌和零食也不可以,那些都是垃圾食品,一口都不行。不準和男生講話,否則就是早戀的預兆。不準早戀,要是早戀就滾出家門。不準去同學家裡玩,也不讓同學來我家裡玩。和朋友一起逛街買回家的衣服一定會被嫌棄說,丑得要命,質量差,又死貴。反正我做什麼都是錯的,沒有他們同意的任何事都是錯的。只穿一件衣服就非要我穿外套,可是我真的不冷啊。吃飯哪頓吃少了也要被念叨,可是我真的撐得要命了。如果我不照著媽媽的話去做,她就會一個人默默地哭,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我沒有辦法,就只能按照她說的去做。
每天都在和他們吵架,可是沒有任何效果,我的反抗對他們來說只是投入汪洋大海的一塊小石頭,幾乎激不起任何漣漪,也永遠不可能填滿海洋。
我真的要崩潰了,覺得很煩。
不過你的這趟尋找自由之旅一共只持續了五天,你也不是被抓回家的,你是自己乖乖滾回家hetubook•com•com的。為什麼?錢用光了。算你還識相,沒錢了,肚子餓,沒地方住,就灰溜溜夾著尾巴回家了。我覺得這應該是你這小半輩子,做得最明智的一個決定。這件事,就當作你和我之間的秘密,這十年來我從來不跟別人提它,因為實在是太 了。我跟你講,你那不叫什麼追求自由,你那就是青春期的叛逆。後來你回到學校,繼續好好學習,當一個乖學生,偶爾還是會和父母老師頂嘴吵架,但是再也沒做過什麼出格的事。高考發揮一般,上了個本科,也算是對得起自己了。
從小和我一個院子長大的落落,讀完高一以後就輟學了,進了紡織廠工作,也不用再跟家裡人一起住。我特別羡慕她,用的都是自己賺來的錢。
我常常去西安,每次一到西安,先要一瓶「冰峰」和一碗臊子面,就像當初的你一樣。我似乎成為了你當初所羡慕的那種人。爸媽現在都不怎麼管我,說眼不見心不煩。但是我自己反而不習慣了,做什麼事之前都打電話和他們商量,每次他們跟我說「你自己看著辦」的時候,我就特別難過,覺得自己是充話費送的。
Reply from 十年後的自己:
有些時候,我情願自己是被釘在麥田裡的稻草人,至少它擁有整片麥田,風吹起來的時候,它還能看見藍色的天空。我寫這封信,就是想告訴你,我已經決定了。我要在天亮之前離家出走。不是開玩笑,不是鬧著玩,不和_圖_書是威脅人,不是為了博取別人的注意,是真的要離家出走。我已經準備好了錢和行李,雖然我還沒有決定要去哪裡。我還帶了一本書——傑克·凱魯亞克的《在路上》和我最寶貴的相機。我要浪跡天涯,快意人生,我真是受夠了現在的生活!我看了很多的書,我從書里知道,有許多成就了一番偉業的人,並沒有按照世人所期待的那樣好好讀書,上大學。那條少有人走的路,才是成就自己夢想的一條路。我要擺脫那些試圖控制我人生的人。我的人生應該由我自己決定。
To 十年後的自己:
她的指甲油是淡淡的粉紅色,她的頭髮也可以不必綁成馬尾,她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她還有一雙有白色碎花的涼鞋。
現在我真的成了一名攝影師,畢業之後進了一家攝影工作室,幹了兩年就出來自己開工作室。但是大部分時間我還是全國各地到處跑,這兩年國外也去了不少。
寄信人:盈盈,十五歲,會背很多很多的詩詞,但還是不會做詩填詞
《新華字典》對「自由」這個詞的解釋是:人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隨意安排自己活動的權利;哲學上指人們在實踐中認識了客觀規律,並能有意識地運用到實踐中去;不受拘束和限制。
班上女生都喜歡看小說,看完就會聚在一起討論,我忍不住也找她們借來,晚上偷偷在被子里打著手電筒看,而且我已經很注意了,每天只看一點,不會影響睡覺,可還是被我爸爸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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