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舊書大亨

作者:鑌鐵
舊書大亨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八十七章 一本書,一輛路虎

第八十七章 一本書,一輛路虎

就在氣氛很微妙的時候——
她喜歡徐志摩的故事。
「我已經不是從前那個秦鍾了。」
其次,徐志摩的簽名和筆跡很有特點,作為他的老師,胡適曾經說過,志摩的字宛如新月,本身就是詩,一字一詩。因此他字的境界很難模仿出來。
路虎攬勝,外國進口,尊崇版,市場價——265萬!
有時候他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像是面對著一個陌生人。
作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鍾秦總,發出了無聲的讚歎。
人是自己請來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簽名,如今很多名人的簽名極其容易被模仿,比如說巴金的行書籤名,胡適的小楷簽名等,這兩位牛人最大的共同點就是簽名本很多,喜歡簽名,再加上一個行書,一個楷書,照葫蘆畫瓢,跟著很多「樣本」臨摹,就能偽造出來。
可就是這樣的人,此刻他的語氣,他的眼神,竟然給一種「楚楚可憐」的感覺。
俞平伯是紅學大家,又是詩人,學者,被譽為紅學第一人,所以他的民國著作也是很多紅學愛好者熱捧的對象。他的作品不多,卻本本都是好東西,《冬夜》、《西還》、《憶》等,一本難求。
「我需要冷靜。」他對自己說。
……
可是徐志摩的不同。
他看上去像是一座封閉了一切的城堡,冷酷無情,沒人能走進去,也沒人能讀懂他。
不管你是不是新文學愛好者,都必須承認,他在整個新文學的文壇上,就是個天之驕子,如果說張愛玲是一個傳奇,那麼他就是一個神話。
越野車中的猛虎。
這,還是同一個人嗎?!
……
秦總再次恢復平靜,輕輕地欣賞這本品相絕佳的《志https://m.hetubook.com.com摩的詩》。
很不幸,秦總就是一名「徐志摩控」,屬於那種磕了葯的最狂熱類型,並且是「志摩控」的晚期患者。在他家裡所收集的新文學版本中,最多的就是徐志摩的作品,從1923年徐志摩第一本小說集《輪盤》,到1936年妻子陸小曼幫他出版的《愛眉小札》,基本上他收集完了徐志摩所有民國時期出版的著作。
……
可是這些虧吃多了,他的道行就高深了,別的不說,在行內他要是認自己是鑒別徐志摩簽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
在商場縱橫這麼多年,他很少出現這麼情緒時空的情景,就算面對那些想要啃他骨頭的外國對手,他也遊刃有餘,最後操刀把他們拆皮卸骨,可是現在——
模樣是迷人的。
不傷和氣,不傷感情,用最溫和的辦法解決這件事兒,曹一刀覺得,自己就是它媽傳說中的「天才」。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於是他就去讀徐志摩的詩。
記憶中,自己是什麼時候愛上徐志摩的?
這——絕對是極品!
這人,是個瘋子。
她喜歡徐志摩的詩。
初戀朦朧的大學時代么?
凡是玩民國新文學的就都知道,在這一行有「四大控」,分別是「魯迅控」,「張愛玲控」,以及「俞平伯控」和「徐志摩控」。
……
可以說,林逸把收來的那些有價值的民國新文學全都碼放在了這寬大整齊的書架上,差不多1000來本書,本本都是精品,讓人看了眼饞。
我輕輕地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
「好,成交!車歸你,書歸我!」秦總想都沒想,直接掏出一把鑰匙,拋m•hetubook•com•com給林逸。
沒錯,那檀木盒子里擺放著的正是林逸喜歡之極的那本《志摩的詩》。
兩人互看一眼——
詩句依然,物是人非。
與其婉拒,不如直截了當。
一直喜歡聒噪,卻沒怎麼開口的曹一刀,忽然說了一句話:「那麼,拿這本書,換你那輛路虎,你願不願意?」
這秦總雖然也是大玩家,家裡也有不少好東西,可是一下子看到這麼多民國新文學,也是讚歎不止,雖然剛才未能如願以償地收購那套39本的精裝良友文學叢書,卻也沒影響他繼續欣賞下去的心情。不過當他看到在書架左側一旁,單獨擺放著一個長方形的檀木盒子,那盒子雕工細膩,猶如一個天然的書函,顯得古樸高雅,不禁楞一下,「這個是……」他忍不住伸手去打開。
他發了財,成了有錢人,坐擁一切,金錢,名譽,地位,還有女人。
於是他就去搜集徐志摩的一切。
曹一刀,傻眼了。
所以,他說:「對不起,秦總,這本書我沒打算賣。」語氣決絕,貌似沒有絲毫可以商量的餘地。
首先,徐志摩的簽名本很少,能夠見到的簽名本更是鳳毛麟角,這樣一來,就沒有大量可供參考和臨摹的「樣本」,想要模仿也無從下手。
……
從頭至尾,林逸都沒想過要賣這本書,那些良友精裝本已經捨不得了,更不用說這本極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應就是想要開口拒絕。
他變了,變得不再文青,變得世故,變得陰險,變得狡詐,變得唯利是圖。
秦鍾——秦總努力吸上一口氣,盡量讓自己翻騰的情緒平穩下來。
只有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時候,輕輕拿起https://m.hetubook.com.com那些熟悉的詩篇,他才變回曾經的他。
林逸,傻眼了。
那時候的自己長發飄飄,張口莎士比亞,閉口弗洛伊德,文青的不能再文青。
那時候的他,認識了同校的那個女孩。
秦總白凈的臉上因為激動,而泛起一絲病態的紅暈,他眼神熾烈,說:「求求你了,林兄弟,這本書我真的很喜歡,喜歡到骨子裡去了,讓給我好嗎?!」
為了她,他成了徐志摩的簇擁,可是最後,她卻離開了他。
沒辦法,隨著新文學行情大漲,尤其簽名本的熱炒,如今冒出來很多贗品,還有很多模仿簽名本的假貨,必須要謹慎才行。
為了她,他背下了徐志摩大部分的詩篇,為了她,他知道了徐志摩生平的一切。
林逸想要阻止,卻來不及了,心裏尋思,自己也能太小氣,想看就讓他看看吧。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歡這本書。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對於徐志摩,他是痴迷的,是痴狂的。
姿態是誘惑的。
徐志摩的字跡秀麗婉轉,像是女孩家的手筆,起頭和結尾都喜歡留下撩撥的尾巴,猶如魚兒游弋,猶如花兒搖曳。
與秦總一起來的兩個女孩也是瞪大了眼睛,雖然她們只是秦總旁邊的陪襯,寂寞時打發時間的女伴,可她們也清楚地知道,秦總平時是個多麼高傲的人,表面笑呵呵,骨子裡卻傲慢到了頂點。
當然,讚歎歸讚歎,秦總還是用他那無比專業的目光,銳利地檢查了這「簽名」和「小詩」筆跡的真偽。
至於徐志摩——
一個地位尊貴的人,骨子裡高傲的人,發出這樣哀求的聲音,連曹一刀這樣的傻子都能聽得出來。所以曹一刀瞪大和圖書了眼睛,有些摸不著頭腦。
秦總也不願意再在這事兒揪扯下去,就自顧自地再次欣賞林逸的那些藏品。
一本漂亮的線裝書,猶如一位絕世尤物玉體橫陳楚楚動人地躺在盒子中。
魯迅因為是名人中的名人,喜歡他的人實在太多了,所以凡是他的文學著作,都是新文學愛好者追捧的焦點,什麼《野草》,《吶喊》,《彷徨》,凡是他的初版本,就都是難得的珍本,尤其《狂人日記》,更是珍本中的珍本。
秦鍾秦總的目光變得熾烈了,內心深處升騰起熊熊的火焰,那種強烈的想要佔有的慾望,毫無掩飾地從目光中展露出來。
男人最愛。
磁青紙封面,白色箋條,手寫書名——《志摩的詩》。
如果說之前的激動是因為再次遇到這麼好的徐志摩作品,那麼接下來那襯頁亮眼的簽名,還有那撩撥人心動的手跡小詩,就讓他有些難以自制了。
「我知道,這樣說可能有些不中聽,今天要是得不到這本書,我會睡不著覺,會發瘋發狂,會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這種愛書如命的病,尤其面對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沒有絲毫的抵抗力……我家裡搜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沒有一本能夠像這本一樣吸引我……沒辦法,我無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夠割愛,把它讓給我,好嗎?為此,我願意付出任何價碼!」
可是——
甚至,他連見都沒見過。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簽名本也不是沒有,可是像這樣,線裝《志摩的詩》,簽名本,手寫秀麗小詩,三樣東西合在一起的,卻絕無僅有。
一本書,換這樣的路虎,誰會幹?!
可又有誰知道,在他內心深處,永遠都有一個抹不去的和-圖-書「徐志摩」。
女孩不喜歡莎士比亞,也不喜歡佛洛依德,她只喜歡徐志摩。
張愛玲就不用說了,凡是知道她的人就都知道她的一生就是個傳奇,因此有無數新文學愛好者喜歡研究她,研究這個獨樹一幟的女性,對於她的新文學作品也是趨之若鶩,《半生緣》,《小團圓》,《傾城之戀》,《十八春》,凡是刊載她文章的雜誌都成了新文學中的珍品。
但林逸還是低估了秦總對這本書渴求,這個高傲的人既然可以從內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拋棄更多的一切,包括臉面。
所以曹一刀覺得自己很聰明,只這麼簡單的一個問話,就搞定了左右為難的兩人。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艷影,在我的心頭蕩漾……
頓時,秦總猶如雷擊。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來,這個秦總所說的都是真的,畢竟愛書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這一刻,他不再沉著,也不再冷靜,回頭幽幽地望著林逸,「林逸,這本書,讓給我吧!」語氣中竟充滿了說不出的哀求味道。
作為徐志摩的愛好者,秦總以前沒少在這方面打眼,因為辨別不清徐志摩簽名的真偽,吃過不少的大虧。
所以,只短短几秒鐘,秦總就敢斷定,這絕對是真跡!
作為上海來的新文學玩家,秦總在玩舊書的業界也算是小有名氣,並且是貨真價實的「三品玩家」,可以說他過眼過的新文學版本,沒有一萬,也有八千,所以從一開始,能夠入他眼的也就只有那套精裝良友,本來他以為後面的書估計也就那樣,沒什麼大的看頭,可是在他打開檀木盒子的那一瞬間,他愣住了。
為此,他放縱,他墮落,他借酒消愁。
……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