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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雄霸海外

作者:比薩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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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大爭之世 第0736章 我想念東林黨了!

第五卷 大爭之世

第0736章 我想念東林黨了!

除實封的勛田之外,一概交納農稅!」
張居正人走政息,東林黨瘋狂地清算,張居正死後家族遭遇迫害,子孫凍餓而死!
但他的方法,得罪了普天下的既得利益者,不會有好結果。
傑官俸收入為200兩銀子,養廉銀為2500兩銀子。
更猛的就是土地階梯式收稅,天底下大大小小的地主們,他們看到或者聽到朝廷的詔令,無不發出陣陣絕望的哀嚎。
州縣地方官員在得到這筆收入后,除滿足自己使用,層層進貢,至省級官員,又成為孝敬到京城官員,乃是「炭敬」、「冰敬」等。
所以東林黨的戰鬥力可怖,顏大少也怕,先發制人,幹掉東林黨再說。
朝廷降旨實行耗羡歸公,同時各省文武職官員于俸銀之外,增給「養廉銀」。各省根據本省情況,每兩地丁銀明加火耗數分至1錢數分銀不等。耗羡歸公后,作為政府正常稅收,統一征課,存留藩庫,酌給本省文職官員養廉。
打一巴掌給一個棗子,特創的養廉銀大幅提陞官員們的收入,如兩廣總督熊文燦的官俸收入為和_圖_書400兩銀子,養廉銀高達5000兩銀子,總兵高
顏常武指出道:「攤丁入畝結束了地、戶、丁等賦役混亂的現象,完成了人頭稅併入財產稅的過程,徹底廢除了自西漢以來的人頭稅;由於徵稅的對象是土地,官府放鬆了對戶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動的勞動力,對活躍商品經濟起來推動作用;
官府收不上稅,唯有拚命壓榨那些沒有免稅權的農家,如此引發了劇烈的社會矛盾。
至於「一條鞭法」,想都不用想,直接廢除,當我大東林黨的稅是這麼好收的?!
明朝中期之後,土地兼并嚴重,那些什麼藩王啊、勛貴啊、官老爺啊、秀才以上的讀書人啊等等,他們是不用交農稅的,家有良田千萬畝,分文稅收不交!
「是的,大明土地兼并現象極為嚴重,只是現在新朝初定,人心思穩,官員亦未完全部署到位,大動干戈,實屬不智!」孫承宗遺憾地道。
農稅依地而納,百畝田以下的門戶二十稅一,一百畝到五百畝之間的十五稅一www.hetubook.com.com,五百畝以上的一律十稅一!
靜室里,顏常武與孫承宗對坐飲茶。
可惜時光不能倒流,東林黨不在了,大家為先前的鼠目寸光而後悔莫及!
「這不是動搖大明的統治嗎?東南公名為明臣,實為明賊!」
無地少地的農民擺脫了丁役負擔,不用擔心丁稅,就不會造反了,他們不再被強制束縛在土地上,可以去經商和打工,對當時的社會經濟的發展,將會起到了積極作用。」
之前東林黨倒霉時,大家還開心地落井下石,幸災樂禍地想由他們負責皇帝死難之事,我們沒有責任,多好。
「姓顏的不傻,他這麼做,是想讓更多的人口到東南亞去!」
南明情況則不一樣,顏常武不能沒收所有的田地,那麼就乾脆將中國實行兩千多年的人頭稅(丁稅)廢除,而併入土地稅,實行有土斯有稅,誰有田地就交稅的原則,那些窮丁、無地之丁就不用交稅了!
「我想念東林黨了!」一位官員幽幽地道。
顏常武則用一句話來回答道:「我日暮途窮,唯有和*圖*書倒行逆施!」
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徵稅權力,減輕了人民的額外負擔,增加了外官的薪給,對整頓吏治,減少貪污有積極作用。
攤丁入畝不算新鮮,實質上來自於「一條鞭法」。
可想而知,這樣的改革是相當地猛烈,顏常武比張居正還要張居正,徹底地站在了藩王、勛貴、官老爺、讀書人的對立面。
再取消掉科道官員的「風聞奏事」權利。
反正國家給權貴們的封地按實封免稅,實封之外,一概收稅。
孫承宗長嘆一聲道:「殿下你是不世出的奇人,我自追隨你以來,對於執行你的政策不遺餘力,但今天看來,你這三項大政操之過急了!」
張居正此法給大明續命,朝廷稅收不斷增加,國庫充裕,史書稱「太倉栗可支十年,庫積金四百萬兩」,萬曆朝的「三大征」打的是錢糧,張居正居功至偉。
至於顏常武的攤丁入畝,是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更進一層,除將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之外,針對「一條鞭法」的弊端:丁銀(人頭稅)和田賦仍是兩個稅目,現在土地兼和圖書并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窮丁、無地之丁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繼續按丁徵收丁銀,貧苦農民就會無力承受,這不僅使國家徵收丁稅失去保證,還會由於農民畏懼丁稅流亡遷徙、隱匿戶口等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大伙兒不由得心中寒意大盛,姓顏的海賊頭壞透了,步步為營,制大家于死地!
……
在東南亞,情況好得多,所有的土地都歸東南府所有,東南府將土地交由農民小戶和大種植園耕種,如果不種地或不開發,就收回土地,不存在土地兼并的問題(類似天朝的情況)。
發現孫承宗對於推行他的三項大項消極,孫承宗是朝政中不可或缺的好助手,顏常武特地約他談心,以釋他的心結。
打倒了東林黨!
首輔張居正於萬曆九年(1581)推廣到全國。新法規定: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這樣大大簡化了稅制,方便徵收稅款。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進而增加財政收入。
朝廷見不是路,當時的嘉靖皇帝琢磨著新法子,推行了「和-圖-書一條鞭法」,由大臣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但實行起來困難重重。
「一個海賊頭子能幹出什麼好事來,顏常武喪心病狂!」
至於「火耗歸公」,明朝官員的收入不高,州縣官員不能藉以維持生活,於是有所謂「火耗」。火耗又稱「耗羡」、「羡余」是正稅之外無定例可循的附加稅,也是默許州縣官在收正稅之外加征銀兩。
沒想到斯人不在時,才發現他們的好處,其它文官可沒有東林黨的「戰鬥力」!
以前,親王憑藉權勢,官府不敢向他收稅,那十萬畝是免稅的,現在就不能免稅了。
大家猛醒,東林黨是抗稅老手,他們要是在話,噴發的口水可以把東南國公府給淹沒,任由顏常武的大炮再厲害,也架不住口水。
同樣地,一生潦倒,老年中舉的某范舉人,在中舉后,別人向他投獻五百畝土地,之前也是免稅的,現在同樣不能免了。
「地主收佃戶地租不能超三成!
具體來說,某位大明親王按律封地萬畝,則該萬畝免除農稅,但該位親王其餘的土地,例如還有十萬畝,則按十稅一來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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