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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順1730

作者:望舒慕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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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岔路之前、同路之末 第280章 都是生意(下)

第二卷 岔路之前、同路之末

第280章 都是生意(下)

「我等非是反對濟貧慈善之事,而是是否可以讓這錢,從各項稅收里出?」
但從1706年開始,賬目一下子不對了,收入暴增。
心裏也明白,單憑這些人的話,只怕十句話里夾著三兩句假話,遂道:「這樣吧,你在前面引路,帶我去一趟公堂。公堂負責這些個慈善的,叫什麼?」
但按連富光所說,又好像辦的不是很成功,似乎大家都反對?
多的幾十荷蘭盾,少的三五個銅板,甚至還有一兩個銅板的。
這是個送命的問題,連富光也不敢回答,心說你這不是沒事找事嗎?
比如如果由政府部門辦理社會福利,就會削弱宗族的重要性,其實也就是瓦解宗族。
「你這是拿我當槍使?藉著『文化衝突』的名,真正想說的是遺產稅?你告訴我,百姓不給他邱祖觀抬棺,真的是因為奴婢死後收錢才能埋,這種死後收錢的文化衝突犯了眾怒?要是荷蘭不取消遺產稅,百姓都懷恨?」
想到這,把賬本往地上一扔,也不再管地上跪著的人,在護衛的簇擁下,徑直出了公堂。
他心裏泛著嘀咕,連富光卻見劉鈺伸出拇指成稱讚他有理有據,忙道:「大人謬讚。我等唐人自有文明,許多事與西洋人並不相通。」
「還是因為他邱祖觀巧立名目,結婚生孩子都得『捐』錢,才導致大家恨得不給他抬棺?」
有點像是信託基金、慈善基金。死後若是子嗣年幼,尚未成年,遺產領取年金,待成年後繼承全額遺產,如果真的能做好了,似乎也還不錯,也免得有宗族吃絕戶、瓜分財產之類的事。
連富光咬咬牙道:「回大人,就在這幾個月。還是因為城外匪寇作亂之事。」
回話完畢,便主動在前引路,引領劉鈺等人來到了巴達維亞的華人公堂。
「以前數萬人在城外,自是杯水車薪,也管不過來。如今朝廷要把大量人和*圖*書移民到錫蘭找活路,剩下的也就不多了。」
南洋的事,既不能照抄大順在中原的統治、也不能照搬荷蘭在南洋的統治,只能另闢蹊徑另起爐灶。
按連富光所說,也不知是最高等的華人反對濟貧院,好像是城中的中層華人也反對。
加之靠這些財產錢生錢,維持運轉,持續慈善。從幾十年前持續到現在,應該是有些手段技巧的吧?倒是可以學學。
劉鈺捏了捏有些疼的頭,心道他媽的真的是一丁點都指望不上你們啊。
「因著城外匪寇起事,總督頗為擔憂,認為的確應該改善一下唐人的生存狀況,否則可能唐人更容易加入烏衫黨去做匪寇。」
「回大人,就是【weeskamer】,我們叫武直迷。」
「他邱祖觀巧立名目,死後沒人給抬棺,一點不冤。」
況且又摳門,捨不得用征來的稅補貼社會福利,反倒是琢磨著強迫中上層捐錢,正好把中上層也得罪了,倒也是好事。
日後拿下南洋,不能凡是舊時代的政策就全都拋棄,還是要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的。
劉鈺冷笑一聲道:「1706年之前,也沒有結婚捐贈的錢。也就是說,從1706年開始,結婚也必須得『捐』錢了,是吧?」
「回大人,那時候唐人多有無賴賴賬者,經常假借離婚之名,賴掉一部分賬目。所以甲必丹、雷珍蘭、武直迷多向總督建言。那年便有了規定,所有唐人要結婚,必須要到甲必丹那登記,由甲必丹頒髮結婚證。凡結婚,要向濟貧院捐20文錢。」
城外的起義者,讓荷蘭知道最底層華人的待遇還是要稍微改善一下,否則就很容易拉杆子起義。
「武直迷呢?把那濟貧院的賬本拿來,我要看看。」
【公者平也,平公察理;堂者同也,同堂論事。公堂者,所以奉公勤民。凡有利於公者,無和圖書不咨而謀之,舉而措之,以篤慶士林也。】
啪的一聲,狠狠地敲了一下桌子,連富光等人嚇得直接跪在了那裡,後背冷汗直流,低頭不敢說話。
「若是《大順律》與巴達維亞的法令起了衝突,聽誰的?天朝與巴達維亞,熟大?」
就像是邱祖觀出台的那個政策,要求家裡的奴婢、奴隸死了得出25文錢才能安葬的政策,到底是巴達維亞城內的七八千華人都富的家裡都有奴婢,觸動了自己的利益?
「合著這是他當武直迷的時候,結婚也得捐錢、死人也得捐錢、燒紙還得捐錢。」
「是,大人這邊請。」
看著還在那跪著,磕頭如搗蒜的甲必丹、雷珍蘭等人,劉鈺心道你們算是把我最後的一點幻想都破滅了,我就不該想著你我同胞,於是對你們存有一丁點幻想。
這是真是假就讓劉鈺有些摸不清了。
「你們啊,成不得事。」
至於嗎?
許是沒想到劉鈺會來,連富光趕忙將那本巴達維亞法令集放在一旁,不再使之壓在《大順律》的上面。
【情有真偽,事有是非,非經公堂察論,曷以標其准。】
比如慈善和社會福利不是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而且在大順捐款還能混個監生之類的有各種優待,而這裏連富光等人本來也不交稅,不需要這種優待。
包稅肯定是不行的,唯一聽起來不錯、似乎可以學一學的「武直迷」福利制度,也是個純粹扯淡的產物。
以及最最重要的文化衝突,問死人收稅,會招致華人的極大不滿。
可劉鈺已經看到了,便問道:「你們平日斷案,是依照《大順律》?」
雖然不如大順的縣衙氣派,只是個大型民居改的,但這公堂外立著的木牌上的字,已是有那麼點意思了。
1706年之前,大部分入賬,都是主動捐助的,足見華人並不像是連富光所說的,一心只想和圖書著自己,也是有惻隱之心的,願意做慈善的。
現任的武直迷急忙將厚厚的賬目拿來,上面當然都是漢字。
到頭來肯定變為借用行政力量,搞成強迫性慈善的另一種苛捐雜稅。
這個興辦濟貧院的制度,從連富光的說法來看,似乎頗為前衛。
「你也不是個爽利人,便直接說,自己不想交那份稅不就結了?非得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還得拉上七八千華人,顯得好像是民心如此。」
往好了說,這叫人性的啟蒙、人性的覺醒。
「荷蘭人是什麼時候要行此從遺產百分比扣千分之五,投入濟貧院贍養鰥寡孤獨、衣食無依之事的?」
聽連富光的意思,好像這裏面還有一系列的原因。
得了,打碎一切,重來吧,南洋!
「莫說沒人抬棺,要是放在天朝,敢這麼搞,死後碑都能給他上面兜屎,沒人抬棺是輕的!」
公堂外,懸挂著兩塊木牌匾文。
劉鈺翻開,看了約莫小半個小時,終於看出來了點門道,問道:「你之前說的那個死後沒人抬棺的武直迷邱祖觀,是哪年擔任武直迷的?」
還是說真的就是因為「死者為大」的概念,覺得賺死人錢不對,以至於滿城皆怒,無人抬棺?
亦或是連富光根本沒說實話,以他自己代表了城中七八千有居留證的中下層華人?
這就屬於是不講經濟基礎、不考慮條件不同,一拍腦袋就上,刻舟求劍,最後好事變壞事的典型。
「可怎麼叫你一說,倒成了我唐人皆因反對『死後收錢』這種文明衝突,才恨得不給邱祖觀抬棺?賬本上有奴婢的,本來就沒幾個人。」
心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朝廷沒本事拿下南洋,若真的苛責這些人數典忘祖、以致讓巴達維亞律法高於大順律,那就純粹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了。
一開始興辦此事的郭君冠的初衷肯定是好的。
「主要還是這個遺產和圖書稅,以及按照資產百分比強制助捐慈善一事,實在與我唐人格格不入,矛盾多生。實惡政也。」
沒有濟貧院,那就跟著賊寇走?
但連富光說的「奴婢死後必須花25文錢買墳地」的收入,只佔很小的一部分,看來城內的七八千華人,並沒有多少家裡養奴婢的。
一時間冷汗直流,也想不出什麼說辭,只能不斷磕頭如搗蒜。
就算做了,也沒什麼卵用。
抖了一下賬本,劉鈺問道:「1706年,是出台了什麼新規定嗎?」
「行了,別磕了。我最煩說話只說一半的。張三吃了豬肉,張三也喝了毒藥,張三死了。所以,張三是因為吃豬肉死的?」
「我等人微言輕,是以還請大人與總督相談,免除此稅,說清利害,實在是唐人不喜歡這等死後還要交錢的事。若非要行此政,恐日後有亂啊。」
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錢怎麼生錢?
他是實在沒想到,朝廷的欽差竟然真的來看這些亂七八糟的賬本,而且居然從賬本里看出來了問題。
若此法真的有用,倒也可以保留下去。
劉鈺將賬本往1705年翻了翻,發現這個賬本,幾乎是以1706年為分水嶺。
問題是在巴達維亞,搞這玩意,這不就是步子邁大了扯碎了蛋嗎?
密密麻麻的出現了結婚「捐」款;死後「捐」款;燒紙「捐」款;壟斷墳地賣墳,等等收入。
「哦,那就一併過去,我去那邊看看,順便看看這濟貧院的賬本。」
說完,有些恨鐵不成鋼地搖搖頭,心道這福利制度,也沒什麼可學的,這又是個標準的刻舟求劍。
連個股交所都沒有的地方,敢搞信託基金和慈善基金?
劉鈺笑了笑,坐在正堂的桌上,抖了抖那本自己都沒看過的《大順律》,隨便翻了幾頁,扔到了一旁。
他的話,只說了一半,還有一半是必須要給甲必丹「喜錢」,因為和-圖-書只有甲必丹手裡的大印才能壓在結婚證上,不給錢是沒法結婚的。這可不是工本費,而是甲必丹的「合法」收入。
有那麼點信託基金和慈善基金會的意思了,只不過估計是聽說了歐洲的一些政策,帶著儒生特有的仁義情懷。但步子邁的有點大,扯著蛋了。
要是趕上南海泡沫早期、密西西比公司事件早期,說不定真就銀幣變金磚了。
現在荷蘭人做不做慈善、是否改善底層人的生活,都沒意義了。
「正是。」
劉鈺心裏已經生疑,總感覺連富光說的話有問題,就算不敢說假話,但肯定沒說全。
歐洲那邊,尤其是荷蘭,各種股票、炒作,只要有錢,阿姆斯特丹期貨股票交易所,找幾個手段高一點的風投人,或買股票、或買海外土地、或買種植園,確實能讓錢生錢。
來不及了。
「連富光啊連富光,你說話說一半啊。按你說的,我還以為這巴達維亞的唐人百姓皆有奴婢,富裕無比,所以因此記恨邱祖觀。」
雖然嘴上的話有些嘲諷,不過其實劉鈺也能理解他們的抱怨。
大堂內的桌上,擺著一套厚厚的《大順律》,壓在上面的,則是一套《巴達維亞法令集》。
可是連富光等人對荷蘭人還是心存幻想,人家是公司,是要盈利的,怎麼可能拿徵收的各種稅,投入到社會福利中?
「回大人,西洋歷1705年。」
沒有阿姆斯特丹股交所,搞什麼信託基金?
知道追求自己的利益,知道權利和義務的統一,甭管好壞,這也屬於啟蒙運動的一部分:憑啥要交錢?交稅交錢是不是天經地義的?
「但唐人下南洋者日多,早晚還是會有人不斷湧入。城外匪寇猖獗,若是不改善底層的生存狀況,略微給些福利,只怕他們都去投靠匪寇。或是將來再出暴亂之事。」
劉鈺聞言,哦了一聲,心想這應該就是傳說中的【因為我們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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