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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順1730

作者:望舒慕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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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岔路之前、同路之末 第754章 堂下何人狀告本官(二)

第二卷 岔路之前、同路之末

第754章 堂下何人狀告本官(二)

場商僱人來干這些活,給他們買身份,但領劵是在場商手裡。
可問題是,商人收回的草盪,又是按時繳納折色稅的,而且已經繳納超過了十年。
好半天也沒人說話。
意味著,那些鹽戶,吊毛都得不到。
林敏心中苦笑,知道自己這算是攤上事了。
這些場商手裡,不但有領劵,還有這些年來的完課印串。
「說句難聽的,這地產既不是你們的,也不是鹽戶的,更像是集體的。你們把集體的地賣了,自己拿錢跑了,鹽戶們能不恨你們嗎?」
對面是直接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奪民之產、與民爭利、剝民無產,這幾項大帽子,肯定是落不下的。
劉鈺既然認定這件事無法正常解決,也不可能名正言順,所以他擺出來自己當國公以來最大的官架子。
萬曆四十五年後,實質上就是商人往上打個報告,上面批了,商人來造。這是特大型的煮鹽工具,也是為了防備產私鹽的,越大越好查嘛。
真要是直接把票據收了,就「依法趕人」,那但凡是場商佔據大片草盪的地方,可就徹底亂套了。
並且官員默認了這種買賣,承認契約有效。
現在,如果場商和墾荒公司私下裡簽訂了契約,這意味著什麼?
他愁眉苦臉地看了一陣,劉鈺問道:「林大人,你覺得這些契約和納課證明,是否可以讓墾荒公司直接把地收了?」
之前一直和墾荒公司掰扯不清的場商,早早等在那裡。
整體上,商人兼并土地這事,一些官員的評價也挺有意思的,「漸懷地主之思」。
而且,這一次,反對改革一派的人,是這些鹽戶背後最大的支持者,一旦鬧出來大事,他們必然聞風而動。
給他們一筆錢作為補償,這事就還有不用流太多血就解決的hetubook.com.com可能。真要是一分錢不給,誰也接受不了。
劉鈺沒有像平常那樣嘻嘻哈哈,而是裝模作樣地問道:「你們來此,所為何事啊?」
事情沒法辦。
然後商人又繳納了十余年的稅。
「萬萬不要起衝突,就先給他們傳個話就是。」
再比如這些契約里的抵押還債契。
明知道劉鈺這就是要拿私鹽的事,逼他們把契約賣了,拿錢滾蛋,以後別在這裏。
想要擺平這些鹽戶,只有這些票據、契約是不夠的。
從那時候開始,其實就已經開始默許商人入場了。之前大順發生的爭論,只不過是事情已經到了不能裝不知道的時候,要定個名分、名正言順了。
朝廷的態度,怎麼說呢,只要能收上來錢就行,稀里糊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而另支付的這些錢,是給使用者的補償金。
這些東西,是朝廷的。
萬曆四十五年的那次鹽改,使得鹽直接不入官倉,而由鹽商當中間人。
鹽政官都明白,就大順這個基層管理能力、行政能力,真要讓商人退場,重演有引無鹽的舊場面,都用不了三年。
好好的當個小生產者,雖然窮的叮噹響,但最起碼還有點自己的產業。一夜之間,從小生產者,混成純粹的無產者了,一分錢補償都沒有,誰能接受?
一分錢都不可能給他們的。
其實朝廷當官的也不是傻子,他們還是分得清所有權和使用權區別的。
按法辦不了。
這件事,直接牽扯到整個淮南鹽商,而淮南鹽商手裡是有筆杆子的。
現在理論上朝廷要收回使用權,墾荒公司買朝廷的地的錢已經交了,並且從土地的所有者朝廷手裡拿到了使用權。
但也就是心裏這麼一轉,劉鈺又道:「那票據可都齊全https://m.hetubook.com.com?」
他吞吞吐吐不做表態,劉鈺便收了幾張契約,與下面那些場商說道:「你們既然賣了契,知道後果是什麼吧?」
林敏大略一看這些票據,心裏就明白,這些票據一收,墾荒公司已經可以直接把那些鹽戶都趕走了。
比如鐵盤,一盤四角,一角重五千斤,那是普通人造的起的嗎?
「不要和他們發生衝突,就把他們的草盪契領都已經到手的事轉告一聲就行。轉告之後,迅速撤回,各地工人這幾日只在附近上工,不要去遠處。」
「不然,我估計這些鹽戶,非要吃你們的肉、扒你們的皮。」
不管林敏也好,還是當地地方官也明白。
「現銀拿著不便,墾荒公司直接給你們開票,你們自去松江府取了錢,就在這裏蟄伏吧。」
這就是此時蘇北鹽改墾的難點。
前朝制度,鹽戶就是國家農奴。鹽戶憑藉領劵,可以領取煎鍋之類的器皿,這年月鐵這麼貴,小農是買不起這東西的。還有諸如朝廷搞得一些灶台、灰坑、池子、墩台等等。
他要執行皇帝的意志,就意味著直接要和舊鹽商系統、淮安揚州兩府的士紳階層決裂。
這些場商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
隨從將這些契約送到劉鈺面前,劉鈺看了看,又遞給了旁邊的林敏。
「既要有場商的領票,也得有納課的憑據,少了這一樣,日後可都是些麻煩,官司需打不明白。」
但從鹽法上講,商人作為高利貸收債的草盪又是不合法的。
【若質之鹽法,非所任許】。
但是,大順的百姓,可不像英國那些農民那麼好欺負。
按鬧一堆人在背後站道德制高點。
大順律、鹽法、傳統法、習慣法、儒家道德,皇權意志,這幾樣東西摻在一起,https://m.hetubook.com.com互相衝突,酸爽無比。
鹽戶作為朝廷的農奴,對這些東西有使用權。
所以才會出現兩派的爭執,是繼續維繫前朝嚴苛的灶戶制度,還是在法律上認可商人入場的行為使之名正言順。
側面看,朝廷是根本沒有什麼未雨綢繆的能力的。
朝廷大員的儀仗威風,在加上士兵的殺氣騰騰,將個封建貴族的氣勢一下子就拉了出來,讓這些場商更加清醒地認識到什麼叫「貴賤之別」、什麼叫「不平等」,什麼叫封建社會的身份等級制度。
這等於是讓一些鹽戶一夜之間一無所有了。
而若是取決於官員,他這個江蘇節度使和劉鈺這個當朝國公往這一坐,官員能怎麼判?
「墾荒公司的人,你們且去和那些鹽戶說一聲,就說要依法辦事,依契辦事,限令他們兩個月內搬走。」
可大部分時候,也就默認了。
領劵的作用,是這樣的:
好在這時候墾荒公司的人出面道:「回國公、節度使大人。他們都是本地包盪的場商,特來此與本公司商定賣盪的事。」
儀仗擺開,鼓樂響起,加上他本來就是帶兵的,這一次也是帶著兵來的。
林敏看了看這些契約,他本身就是兩淮鹽政使,正宗的專業對口。
所以才嘲諷味很濃地說「漸懷地主之思」,你就一承包使用權的,你也配懷地主之思?
場商手裡的領劵,使得場商的地位,類似於農奴承包商。
若是真按照鹽法來辦,全是違法的。
雖然,理論上,墾荒公司拿到這些票據之後,劉鈺就可以直接學圈地運動那一套,讓軍隊上去,把那些百姓都趕走。
故而亂成一鍋漿糊后,這事到底該怎麼判,現在實際上也就是取決於官員了。
場商手裡的契一賣,拿錢拍拍屁股走了,誰給m•hetubook•com.com那些鹽戶錢?
場商們頓時嚇得面如土色,劉鈺又道:「你們不懂法,本官寬容,但事情得說明白了。」
幾天後,規定的時間一到。
因為你今天判了這個不合法,第二天整個淮南的鹽戶都會來討要,說自己賣的不合法,請大人把這些草盪還給他們。
劉鈺則是打定了主意,別說三分之二,是一點都不會退的。
劉鈺要廢的,是淮南鹽業。
那麼,就算以後世的法,這事該怎麼判?
作為義務,他們要保證,領劵內所產的鹽,必須在固定的榷場內售賣,不得私賣。
已經抖似篩糠的場商心裏一松,有那麼一瞬間,甚至覺得似乎傳聞不可信,這位國公大人好像挺好說話的,不像是一下子能殺那麼多人的樣啊。
「這墾荒公司,是從朝廷那租到的地的使用權。他們給你們錢,只是給你們的失業補償。」
墾荒公司花錢買地買了,但收錢的是場商。那麼,那些鹽戶,難道墾荒公司還會再給他們一筆錢?
再一個,有些事,細究起來說不清。
這個在手,實際上,從法律上來講,這些灶戶、灶丁實際上已經輸了,早就一無所有了。
這就使得幾樣大件,其實都是靠商人提供的。
「國公,這些契約票據,基本都全了。但這裏面,比如這草盪抵押。怎麼說,也是不合鹽法規矩的吧?」
「賣之一字,日後休提。」
道理全都懂。
這要是上來就和稀泥,這四萬平方里的棉田,得拖到什麼時候?後面哪個投資商敢把錢往墾荒上投?
一看這些契約,就知道,這事麻煩了。
「但官員已經蓋印,這又……」
現在,不合法買到草盪、並且常年納稅的商人,同意了補償金。但是,鹽戶不同意。
這時候雖然沒有集體財產這個概念,但其實這件事某種程度和*圖*書上也確實差不多,畢竟鹽戶是靠這些生產資料生存的,而這些生產資料也確確實實不是這些場商的。
這就是此時大順的現狀。
這回一個聰明點的場商終於醒過神來,急忙將自己身上攜帶的密密麻麻的契約,一併舉過頭頂。
正是因為,商人入場后控制的鹽產量,已經達到了一個很高的數額。
「這樣吧,你們這些草盪包場的商人,暫且不要離開,就在此地,不要走動。本官安全,你們也就安全。」
他們包的是農奴,一個農奴一套灶台灰坑之類的。
繼續往下推,更麻煩的事還在後面呢。
終究這邊還是要做個示範,解決一下,以後各地地方官也方便處置類似事件,省的連該怎麼判都不知道。
劉鈺嗯了一聲,立刻反駁道:「賣?這草盪如何是你們的?不是你們的,你們如何能賣?明兒你在大河中間立個棍,就說這條河是你的了,怎麼,也能把河賣了?」
現在這個情況,哪怕後世見多識廣的,但只要不是學法的,估計就難掰扯明白。
場商們一直跪在那,等到劉鈺和林敏等人安坐之後,這才趕忙行禮叩拜。
但這時候要是直接說私鹽的事,那不是不打自招?
官員擁有最後的決定權和解釋權。
那麼鹽商的筆杆子,在這時候就會悲天憫人地憐憫起來鹽戶的苦難,雖然他們之前連看都不會看一眼。
而商人事實上通過放貸,催債——只需要合法的36%年息就行,假設此高利貸不違法——買到手了。
歷史上,江蘇出來類似的事情,是選擇了和諧的和稀泥,退回了鹽戶們三分之二的土地,讓墾荒公司花了大筆錢最後就到手了三分之一。
就拿草盪來說,鹽法規定不能賣。
都能當官了,分不清啥叫所有權、啥叫使用權?啥叫所有權可以賣、使用權不能這麼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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