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後備箱里的屍體
四個塑料袋子,劉青山已經安排人標記了序號。
車頭受損比較嚴重,但是沒有侵入駕駛艙。
伸出手指輕輕按了一下,皮膚沒有回彈,而且有些冰涼。
這輛車雖然老,氣囊也沒彈出,但是質量不錯。
竟然被冷凍過!
沒有發現駕駛員?
這個和傷口大小關係不大。
裏面沒有氣囊彈出,但是也沒有血跡存在。
所以並沒有發現這個異常。
可是越野車的駕駛員也不在現場,就有問題了。
而且,手臂上的傷口即有生前傷也有死亡傷。
要麼是情殺,要麼是仇殺,要麼是為了錢殺人。
但是無論為什麼,兇手殺人,總歸要有目的。
並不屬於同一個人!
殺人,必有目的。
和右手臂一樣,傷痕交錯,同樣有生前傷和死亡傷。
這就說明,兇手不僅在死者生前虐待過受害人,甚至在死後依然實施了暴力行為。
畢竟,如果轎車駕駛員有時間和能力弄走對方的屍體,沒道理會把轎車後備箱裡邊已經肢解的屍體留下。
站在兩輛車旁邊,陳言仔細觀察。
交通肇事現場已經徹底封鎖m.hetubook.com.com。
發生事故的黑色轎車,是由東向西正常行駛。
這麼一條路都能撞在一起,越野車司機很有可能是酒後駕車。
黑色轎車,引擎蓋上的漆面已經爆皮,能看出車齡應該比較長。
此刻看到陳言手裡明顯和剛剛不一樣左手手臂,劉青山臉色驟變。
所以才會造成兩輛車迎頭相撞。
畢竟這個傢伙的後備箱里還裝著被肢解的屍體。
來到車尾,後備箱內有四個黑色塑料袋。
在死者死後還繼續暴力對待屍體的,要麼有深仇大恨,要麼就是有別的特殊原因。
「我初步看了一下,屍體上有很多傷痕,而且是生前傷和死亡傷疊加。」
轎車後排沒有任何物品,副駕駛內也沒有任何雜物。
這也是不少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了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常採用的一種逃離處罰的方式。
如果是生前受傷,除非是大動脈被割裂之外,其他的一些傷口基本上都會有血凝現象。
僅僅是一眼,陳言就知道,這裏面的屍體很有可能和自建房片區發現的頭顱是一個受害人。和*圖*書
因為發事故的臨江路並不是主要道路,來往車輛並不多。
陳言將手臂從黑色塑料袋裡取出,竟然還微微冒著寒氣。
套牌車……
而越野車跨過黃實線侵入對向道路,顯然違反了交通規則。
劉青山一直真在陳言身邊:「已經查過了。」
「兩輛車的駕駛員在哪裡?」
有些殺人兇手,為了掩飾死者的真正死因,會在死者死後補刀,營造假的死亡致死創傷。
很少見。
生前傷和死亡傷在驗屍的時候還是比較好分辨的。
生前傷和死亡傷的判斷,在很多時候,能夠幫助屍體解剖人員判斷死者的致死原因。
發生事故的道路叫臨江路。
交通事故雖然造成車輛受損,但是顯然司機沒有受傷。
陳言戴上手套,繞著車禍現場轉了一圈,然後仔細檢查轎車的情況。
只要車留下,那就不算駕車逃逸。
這種情況……
「車牌查過了嗎?」
旁邊的第二個的黑色塑料袋子,裏面裝的是右腿。
兇手應該是用鋼鋸鋸斷手臂對屍體進行肢解。
就好像專門清理過一般。
否
和*圖*書則,正常人沒事誰會鞭屍啊。
因為包裹這些屍體碎塊的黑色塑料袋材質大小都一樣。
打開副駕駛的手套箱,裏面依然是空的。
畢竟桉發的時間太短,對方殺人有可能,但是如果屍體都沒留下,那就不太符合邏輯了。
如果是生前傷,因為皮膚有活性反應,會有很明顯的外翻。
這些屍體……
發生了交通事故,棄車逃離情有可原。
從皮膚破損和肌肉斷裂的情況看,應該是犬類動物啃噬的痕迹。
可是,這輛車不同,除了手套箱和扶手箱之外,四門的扣手內同樣是空的。
比如利器划傷。
所以,判斷生前傷還是死亡傷是偵緝員的必修課。
第一,轎車駕駛員害怕對方報警,直接出手,殺了對方。
第三個袋子里裝的是左手手臂。
陳言剛剛看到的,右手手臂和右腿的膚色是一致的,但是這一截左手手臂的膚色似乎要更淺一些。
而且,一般來講,兇手殺人的直接後果是致人死亡。
一般的私家車輛,無論是手套箱還是扶手箱內,即便是再愛乾淨的人,裏面也會放一些雜物。
開啟嗅和-圖-書覺基因鎖,依然是澹澹的類似消毒水的氣味。
這截手臂,膚色和剛剛的右手手臂有差異。
陳言扒開一個塑料袋,漏出的是一截右手手臂。
這輛車……
轎車駕駛側的車門完好,正處於打開狀態。
如果是酒駕,等自己醒酒了,再去處理什麼痕迹都不會留下。
這四個袋子雖然打開了,但是劉青山並沒有打開看過。
而且,手臂的大小和顏色和剛剛的右手手臂有明顯的差異。
「四個袋子里,裝的分別是雙上肢、雙下肢和軀幹。」
淦!
轎車的駕駛員好說,應該就是兇手本人。
劉青山搖了搖頭:「我們的偵緝員趕到現場的時候,兩輛車的駕駛員就已經不在了。」
死了,就完了。
是一條雙向單車道的小路。
當然這種可能性比較小。
一共是四個塑料袋,下陳言到來的時候,就已經全部打開。
「基本上可以確定是套牌車,我們已經把車架號發了回去,正在對比是不是盜搶車輛。」
依然是傷痕密布,但是陳言一眼就發現了不一樣的地方。
兩種可能。
轎車應該是由東向西正常行駛,
和_圖_書越野車應該是由西向東但是侵入了對向車道逆行。車禍后,車門都沒有變形受損。
從現場的情況看,交通肇事的責任方應該就是越野車駕駛員。
第二,就是越野車駕駛員自行逃離。
那就難怪了。
只不過小的傷口血凝現象明顯一些,大的傷口不太明顯。
有翻捲起來的利器划傷,也有煙頭燙傷,還有鞭痕,在手腕處還有一些咬痕。
翻開手臂,上臂斷裂處有明顯的毛躁斷面。
但是同樣的利器在死者死亡后划傷,皮膚就不會有外翻現象。
可是如果是死亡後手上血液失去活性,身體機能不在,血液停止流動后,就不會有血凝現象。
繞到另一側,陳言輕輕用力,就拉開了副駕駛的車門。
還有血凝的狀態也不同。
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后才棄車逃離。
看來,這輛車很有可能是兇手專門使用的拋屍交通工具。
「陳言,這……不是一個人的?!」
正如劉青山所說,手臂上有很多傷口,縱橫交錯。
跟在陳言身旁的劉青山微微一愣。
但是在傷口邊緣,也能觀察到。
檔把中間的扶手箱里也沒有任何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