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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姓竊明

作者:浙東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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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放在大明這得凌遲

第二百八十四章 放在大明這得凌遲

反正來都來了,一大早就在礦山視察,到旁邊鐵廠也不遠,隨便拐個彎就到了。
永佃權契約的格式合同,也整理了出來。
所以,雙管噴從發明出來那天起,就是不帶刺刀的,使用這種槍械的騎兵,也都會另外單配近戰武器用於肉搏。
……
任何時候,懶惰本身都不是該被治重罪的情形,大明好歹也發展到文明時代了,不能跟商鞅時那麼搞(商鞅時代就比較嚴酷了,破壞性開墾、破壞農田可持續性的,也都可以治罪砍手砍腳。再往前還能『棄灰于道』剁手呢,就是在馬路上亂丟垃圾就剁手)
而鐵礦的管理人員,也早就接到通知,把上萬人的良善礦工,和更多剛剛從流民軍俘虜轉為礦工的苦役,都召集起來,在一個大礦坑裡集結。
三棱刺刀比更後世的現代刺刀比,當然沒有什麼獨門殺傷效果,之所以被淘汰,也不是因為太殘忍被禁用,完全是冶金工藝提升了,鋼材質量變好后,無需加那道加強筋,刀刃也不會折斷。而加了楞之後,反而會讓刺刀的多用途性大大受限。
具體到法條,我大明有很多具體的罪行,在量刑時,也都是准照『社會風氣惡行』酌情加重減輕刑罰的。
不過,真要使用的話,裏面還需要厚實的皮、棉,否則鋼甲凹陷帶來的力道,還是能把人打出內傷或者骨折。也因為太重了,這一片就超過25斤,實在沒法全身防護,只能護住胸腹。
盤點一下即將到來的對張獻忠最後一戰,有沒有什麼新武器可以使用。
至於「浪費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勞動技能」的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其他細化管理的辦法規避。
這東西不算什麼創新,因為全身板甲在西方1450年之後就出現了,1550年之前達到巔峰,隨後隨著火器的普及,全身板甲又開始逐漸沒人造了。
另外,這也是大冶這邊的鋼鐵廠,使用了新式高爐,提升了爐溫,提升了鋼鐵質量,才能這麼搞。
那按照大明律,影響一個府就能剮六十四刀。影響一個省,還不得剮幾百刀?要是導致全國人民道德滑坡,還不得跟袁崇煥一樣凌遲三千刀啊?
當然,考慮到這種兵器的超短射程,只能是衝鋒前臨門一腳使用,沒法扛線,所以還是要全部給騎兵。步兵繼續用殺傷射程遠的火槍,才是王道。
不過,方以智幫他張羅了這麼幾天,最後臨門一腳時,倒是完全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沈樹人眼前一亮,覺得這玩意兒有點後世18世紀、拿破崙時代前胸甲騎兵的味道了。
……
大家都知道,撫台大人治下是說一不二的,不靠和稀泥,就靠賞罰分明。
到十一月二十五這天,方以智那邊,總算粗略做好了幾件工作。
流竄式累犯作案的,才說明這人「種自己的田時不懶,不搞破壞。只是在種產權屬於別人的田時,才特別懶,故意使壞」,主觀惡性是完全不同的。
軍工作坊的工人,當然全都是技術工,絕對要保持專業性。
不過,用鑄鋼直接造帶加強筋刺刀,這種省錢的辦法,給以後大規模擴軍的非嫡系部隊用也是可以的。畢竟產量大,便於短時間內大量生產,不佔高級工匠工時。」
當然,僅限於維護大明律在經濟部分的「祖宗之法」的,如果是維護經濟以外的祖宗之法,也可能是正人君子,沈樹人當然不會公報私仇。
規定除了這份官府發的格式契約里空著的那些格子,如地名人名土地面積位置、土地檔次質地描述,其他字不許民間更www.hetubook.com.com改,必須按照這個格式合同簽。
所以,幫著草擬的時候,方以智也提醒他:這東西這麼明目張胆大弄、推廣,說不定明年傳來了,北京那幫御史言官又要在陛下面前彈劾你了。
所以,沈樹人嚴密加上了累犯、流竄式作案這個先決條件。
大明哪有永佃權啊,也不存在對商業格式合同的保護和法律定位。作為官府,應該是壓制商業,不能隨便介入商業,更別說官府幫商人定格式合同了。
如此一來,才能確保「放出去的流民只認識三百個字,也能看懂契約,不被偷奸耍滑詐騙」。
沈樹人聽到這兒,也是嚇了一跳。
次日一早,他親自來到大冶鐵礦。
消息靈通的已經在互相傳說了:「聽說一會兒要在這斬首示眾不少人呢,從劣紳到刁民都有,應該跟前陣子在岳陽那邊鬧事的人有關。」
所以沈樹人也知道,西方全身板甲的厚度,普遍也就在1.5到2.5個毫米之間,對應到大明這邊的尺度,還不到一分厚,最多半分到零點七分。
把絕大多數變數控制住了,那三百個字就只需要包含繁體數字、阿拉伯數字、百家姓中的常用姓、地名、田地描述用到的字,其他可以先都不學。
但沈樹人現在眼前看到的這塊胸甲,卻至少有兩分的厚度,也就是重型全身板甲三倍的厚度!大約六七毫米。
一旁陪同視察的宋應星,看撫台大人點破了其中關竅,也是服氣的:「大人真是見多識廣,實不相瞞,此物就是純粹把最厚的西洋胸甲再加厚兩倍,實驗后,可以防住裝葯四錢、鉛彈重四錢的獨頭彈。
沈樹人後世在網上,早年也看到過不少吹噓三棱刺刀殺傷力的地攤文,印象里2010年以前特別多,吹得玄乎。後來信息越來越透明,網民水平也逐漸提高,那些地攤說法市場也就漸漸小了,銷聲匿跡了。
看完刺刀、火槍之後,沈樹人又看到旁邊放著幾塊明晃晃的胸甲,樣子倒是跟西方一百年前的全身板甲的軀幹部位樣子差不多,但是還要厚實不少。
沈樹人隨便點評了幾句,對於屬下的自發創新,他還是鼓勵的。不過這種重甲,現在對於打眼前的農民軍,倒是沒太大用途,因為張獻忠部隊的火器數量並不多。
否則合同的主體部分允許隨便改隨便手寫,鬼知道識字多的一方會添加什麼內容進去。
也多虧明朝沒有好的傳媒工具,那種導致人民道德滑坡的行徑也不可能傳說太遠,所以影響力極限也就到一個府了。
在封建禮教的時代,原來破壞一方人民惻隱之心、導致道德滑坡,懲罰這麼重的么?
沈樹人對此的回復是:那就讓他們彈劾好了,以後找人記錄下來,就找在京城的朋友好了,記下有哪些言官喜歡用維護大明律的戶律部分來說事兒,來攻擊政敵、來維護張居正以前的「祖宗之法」的,
這樣的板甲,卻連槍口動能500焦耳的黑火藥鉛彈都防不住,所以才會被淘汰。
而此前的刺刀,都是要由鐵匠最後鍛打鍛造的,雖然只需要傳統鐵匠,不需要會造槍管的高技術鐵匠,但那畢竟也是鐵匠。能省技術人員的人力,總歸是好的。
認字慢的,出去后也無法保護自己權益的,依然有可能被侵害合法權益而無法反抗、只能以破壞式耕地、抗拒興修水利等方式消極抵抗的,那就多服一年半載礦山苦役,直到認夠三百個字再放出去。
材料的加工工藝便宜了那麼多和-圖-書,上了戰場後幾場激烈戰役下來就折斷報廢也不可惜,反正槍身不用換,頭上的刺刀直接卸了再套一個上去,也算是「模塊化設計」了。
沈樹人也一碗水端平,兩邊都抓了幾十個,準備到時候示眾,再藉機宣傳新法,加深大冶這邊數萬礦工和鋼鐵工人的印象,讓他們將來好口口相傳,宣揚沈撫台的嚴厲政策。
首先映入沈樹人眼帘的,還是一堆鋼鐵材質的武器盔甲槍械。跟此前量產的型號相比,一眼看不出太多質變,但仔細看,都還是有點改良的。關鍵是量大管飽,整齊劃一。
劣紳的劣跡,當然是以「欺騙良民在興修水利上出力,出完力后又用其他承諾給更高地租的農民,頂替在修水利時出了力的農民的佃租權」為主。
當然了,採生折割這個名詞,這個罪名,他是知道的,就是把正常人(一般是小孩或少年)手腳打斷、打成殘疾人,然後逼著殘疾人去乞討,騙取別人的同情好多施捨點錢。
他便虛心求問:「這還真不清楚,我也一直覺得採生折割凌遲判得有點重了。」
這麼看來還是後世文明法治社會比較好,至少不會因為影響力而無上限加刑。
方以智卻不愧是學霸,斬釘截鐵就給出了答案:「當然,自古春秋決獄,論心定罪的原則,就沒有改過,從《唐律疏議》到宋、明,這個思路是一致的。
此前被安置屯墾的陝、豫流民,主要是在長沙府、常德府、岳陽府等地,武昌這邊其實不多。
沈樹人看完后,點評道:「這東西,大規模製造,節約成本是一把好手,但給騎兵用還是算了,騎兵有騎槍馬刀還是方便一點兒,最多作為補充備用,不嫌重的話可以馬背上多掛一個。
一番部署,前後花了四五天時間。
方以智嗓門不夠大,就提前找了幾十個軍中的罵陣手,在方以智走過場讀了一遍之後,這些罵陣手拿著木筒喇叭把早就背熟了的判決理由再吼一遍。
看到那麼多血淋淋的滾滾人頭,自然也不會有人找死,
服苦役一年認夠三百個字,知道出去后怎麼跟官府簽永佃權的契約,看得懂那張紙,才能當承包官田的農民。
再花時間編一部只有兩三百個最常用字的字典,讓工人們白天幹活,晚上認字,每天認一兩個,
明清兩朝都能到凌遲啊!
在明末,這並不是「地域歧視」,在陝西河南當初年景好的時候,當然是淳樸的好人占絕大多數。
等到北京城破之後,那些死抱著大明經濟法的卑鄙言官,自然會雞犬不留。
如果一個採生折割的案子被揭發,卻不把主謀凌遲處死,那麼以後當地百姓容易出現什麼情況?再看到真正需要幫助的殘疾窮人,他們都會當成是採生折割的丐頭殘忍打折騙錢的,一整個鄉甚至縣的人的惻隱之心,都會因此受損,鄉里道德倫常也會崩塌。
這方面沈樹人已經很慎重了,如果僅僅是破壞性開墾,不作為地放任灌溉設施年久失修,那也不能懲罰人家,說不定人家只是比較懶呢?
將來沈樹人自會應對和處置。
而刁民的劣跡,當然是破壞性開墾,尤其是一些屢犯、流竄式、詐騙式破壞性開墾的流民,把一處地種幾年種爛了,就提桶跑路的——
下面幾萬人聽得面面相覷,顯然文化水平不足以一下子接受這麼多信息。
孟子曰人皆有四心,對應仁義禮智,這惻隱之心,便是排在第一,是仁心。一個人的劣跡罪行,如果導致一方百姓仁心淪喪,我輩名教中人,豈能坐視?
和*圖*書代價則是,這塊穹隆一樣的甲片只能防胸前,防住軀幹正面,光這一片就15公斤重了,摺合明斤有26斤。
很多在流賊遍地地區生存多年積攢下來的狡詐生存智慧、和互相使絆子的刁鑽惡習,必須改造一下,才能適應到一個新的省生活。
所以,大明律里,類似採生折割這些破壞一方人民惻隱之心的大罪,具體凌遲多少刀,在審判時,是要看其劣跡影響的。
另外,沈樹人還讓人擬定了一份即將用於官府強推的永佃權格式契約,找雕版印刷的印書商大規模印刷。
鐵廠和其他軍工作坊,也都早就做好了準備,沈樹人一到,就把這幾個月取得的新成果,擺在最顯眼的位置顯擺。
最後一塊心理障礙搬開之後,沈樹人也就毫無顧忌,
……
不過因為時間和距離的關係,暫時沒法找岳陽常德長沙那邊的案例,所以找到的都是武昌府本地,尤其大冶縣周邊的劣紳刁民。
原本沈樹人在早年黃州軍中推廣的刺刀,刃長不過兩尺多,加上五尺長槍,總長度可以達到七尺多,也就能在近戰中勉強當反騎兵的槍矛使用了。
然後,沈樹人才宣布了對今後的流民礦工、苦役營管理新規,該讓罵陣手吼出來轉述的,也都照例。
沈樹人手下有鄭成功那邊找來的西班牙人荷蘭人,宋應星方以智日常工作時自然也會有機會跟這些外國人切磋,最後中西合璧,吸收西方重甲的優點,這一點都不奇怪。
另外,沈樹人還想到,為了推廣永佃權,必須讓農民普遍能稍微認識幾個字——至少相關契書上的百十個關鍵字,外加自己的名字、地主的名字,要認識,還有就是附近府縣鄉村的地名要認識。
如果一個人不累犯,不流竄,就說明他只是純懶,可能他種自己的田也這麼懶。
他拿出儒家春秋決獄、以社會影響惡性來加重或減輕刑罰的思想,跟沈樹人掰扯了一下,試圖證明「只要形成了惡劣社會影響,甚至激起了一方百姓學壞,那麼本身事情不大,斬首也是沒問題的」。
格式合同這種東西,自古在華夏沒有法律定位,都不知道怎麼去定義它,原先根本就不存在。
否則,暫時就只能給將領們加強防護用了。
只是這麼多年下來,不沾點惡習就不可能活下來,好人死得早,自然選擇逆淘汰幾十年,能活著的肯定都個個心懷絕技。
這麼大張旗鼓的搞,最大的問題是很多地方明顯違反了《大明律》,也違反了祖宗法度。
宋應星顯然是發現了這個短板,覺得撫台大人發明的刺刀太好用了,應該想辦法給所有長銃都配刺刀,於是就發明出了這款刃長超過了四尺的短槍用刺刀,確保銃、刺刀合起來后,總長度依然達到七尺。
沈樹人久居高位,又富可敵國,這個時代但凡有的東西,他就幾乎沒有沒見過的。
於是沈樹人就著手,吩咐方以智和宋應星,可以再籌劃弄一點閑散無業的讀書人,來大冶礦山、鐵廠這邊搞個最簡易的快速識字班。
如果只是在一個鄉里有影響,帶壞了一個鄉的人沒有惻隱之心,最少剮八刀也就是了。如果一個縣甚至一個府里都有影響,那十六刀到六十四刀都有可能。要用這些罪人的凌遲示眾,來褒善貶惡,教化警誡民眾別學樣,再高的話,估計也不可能傳播到那麼遠。」
另外,沈樹人還看到這些短管雙管槍,也被配上了一種定製套箍的、特別長的新式刺刀,或者說叫銃劍。
最後,方以智還讓主管刑獄的官員,這幾天和-圖-書突擊找到了一堆案例,
大明那麼大,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何況是至少上千里的遷徙。
人集結齊了之後,沈樹人就讓人公開宣布判決、說明理由。
要是用傳統低溫鑄鐵,直接澆鑄的話,質量就更沒法看了,裏面全都是疏鬆孔洞。而沈樹人改良過後的大冶鋼鐵廠,生產出來的至少是初級鑄鋼的質量,直接模鑄帶加強筋的刺刀,再簡易打磨即可投入食用,才成為了現實。
事到臨頭,沈樹人唯一的顧慮,還是怕就為這些目的便殺人,有些說不過去——他倒不是怕迂腐言官彈劾,而是他自己都覺得有點重刑主義了。
要是真跟後世一樣,有什麼報紙媒體,一個人做了個什麼驚世駭俗導致人民道德滑坡的事情、被炒作到全國皆知、以後全國人民都失去同情心不敢給真殘廢乞丐捐錢。
原本沈樹人不這麼干,是相信民風淳樸,不想搞地域差別對待。另一方面,也是覺得從事工業勞動的人口,至少有點專業性技術性,應該讓專門的人做。如果一些人做過了工人,再回去當農民,有浪費勞動技能之嫌。
沈樹人覺得這個思路不錯,以後但凡再有被俘被改造的北方流民,可不能再直接丟到地方上去屯墾了。
沈樹人一愣,方以智提到的這個知識點,他還真不知道。
沈樹人看著眼前的刺刀,也有些恍惚,這東西形狀居然有點像後世60年代的三棱刺刀——當然,額外那道凸起的楞,其實也只是起到加強筋的作用,是鈍的,並不是為了多一道鋒刃強化殺傷,只是為了在用強度不太高的材料,鍛造長度更長的刃時,刃身不容易折裂。
畢竟附近就是鐵礦鐵廠,這種循序漸進的改良磨合,才是最容易實現的,都不需要沈樹人自己下場點撥,甚至可以完全靠軍工廠的工匠們自己琢磨,宋應星再給點理論知識支持就行。
宋應星現在在刺刀上加楞,完全就是他自己想出來的,並不是沈樹人瞎指揮,宋應星要解決的,就是鋼材強度的問題。
沈樹人自從當官后,對大明律了解還真不算多,也沒一直學習。聽了方以智這番話,他也是略感新奇,學到了不少東西。
沈樹人原本抵達大冶之後,就該先視察軍工行業進展的,但是方以智那邊冒出這麼多民政方面的糾紛,他也只好集中下重手處置一下,花不了兩三天。
不經過磨礪改造,告訴他們世道法則變了、要調整做人方式,怎麼可能自然而然回歸淳樸甘當農民。
一方面,是把未來需要教導安置流民突擊認識的字,給篩選出來了。
所以這幾年,他家裡也有收藏過幾套從西方高價弄來的全身板甲——並不是為了上戰場時親自穿,純粹為了收藏,外加可以借鑒啟發。
但好歹還是有機靈人聽懂了,以後官府對於北方來的流民的管理,都會讓先挖礦認字,至少認識官府格式契約里的字,然後會一直貫徹嚴懲劣紳刁民,用官府格式契約保護大家的合法穩定租佃權利。
這種事情,明清兩朝都是重罪,可以凌遲。
沈樹人拿起靠在一排槍架上的鑄鋼套箍槍管的後膛裝填雙管噴子,這東西早在半年前在長沙府打張獻忠時,就已經被沈家軍用過裝備過了,當時全軍也就一千多根。
而在方以智看來,這些人帶頭刁鑽,帶壞了一方百姓,把陝西那邊破壞式開墾撈小便宜竭澤而漁的劣習帶過來,帶壞了一方民風,就憑這一點,怎麼不能斬首?
採生折割的罪名總學過吧?這採生折割在我大明律里就允許凌遲,至https://m.hetubook.com.com少也是剮八刀,多的還有十六刀最多六十四刀,你可知為何判得這麼重么?」
但是方以智出兵平亂之後,殺了其中一批最死硬的,又把剩下一些跟著鬧事、但罪孽不重的,罰為苦役,拉到大冶這邊挖礦。
「我《大明律》里,本來就允許這樣、因為社會影響的惡劣、帶壞了社會風氣,就在原本的刑罰上,額外無限制加重的么?」沈樹人請教時,都有點心虛。
姓氏部分,因為光百家姓有四百多個字了,全認肯定不可能,就挑最常見的近百個認,然後每個人自己姓什麼,親近家人姓什麼,再挑十幾個認。
其他要防禦霰彈的話,還是用普通鐵札棉甲就夠了。另外,也是多虧這大冶鐵廠的鋼材,質地比其他地方更好,才能用重型水錘鍛壓如此厚重的甲片。」
但自從短管雙管噴發明后,槍管長度才兩尺多,加上槍托握把全長也不足三尺,再配上老式刺刀的話,攻擊距離也完全比不上騎兵的槍矛,也就失去了騎兵衝鋒對刺的用途。
至於各種礦山,除了個別指揮採掘的,其他賣力氣的都可以用待改造流民。
把該立威的事情都做了之後,沈樹人總算能按照他原本的計劃,視察大冶鐵廠這邊的軍備製造情況,
沈樹人這樣給一棒槌再給個棗的做法,在明末的地方官員當中,已經算仁慈的了,只是雷厲風行了一點。
所以這半年來,無非是繼續擴產,大致問了一下產量賬目后,沈樹人算了一下,刨除這半年裡的戰場損耗,沈家軍目前可以把雙管后裝火槍兵的人數擴大到三千人。
當然了,他搞了這個加強筋刺刀后,也不是完全沒好處。沈樹人簡單問了一下后,得知這種帶加強筋的新式刺刀有個巨大的好處,就是成本低廉,可以直接模具澆灌鋼水鑄造。
除非是將來張獻忠繳獲了一部分四川明軍官軍武庫里,老舊失修的火器庫存,並且也堅持用獨頭彈戰鬥,那這種新式鐵甲還有點用武之地。
比如,短短几天之內,沈樹人就把大冶鐵礦、鐵廠這邊的工人崗位都梳理了一遍,分成有技術含量積累的技工,和純粹的無技術含量重體力勞動。
沈樹人眼珠子一轉,掂量著胸甲問道:「這個可以防住鳥銃的獨頭鉛彈么?鐵札棉甲就已經可以防住小霰彈了吧,還特地搞個這麼重的,多半是為了防獨頭彈了。」
但沈樹人還真沒想過,為什麼能判這麼重——哪怕是謀殺的罪名,殺了好幾個人,也未必會被凌遲。
聰明一點的,一年不到就識夠三百字了,也可以提前放出去。
但現在吃過一遍苦了,他也算認清了這個問題——
煉鐵廠,一些燒高爐加燃料或者純粹重體力搬運的,以後就可以先用要改造的流民,幹個一年半載,表現好的再放出去承包土地屯墾。
沈樹人看完之後,繼續追問:「這些都是零敲碎打,小打小鬧,有沒有什麼質變的突破,我原先關照過的那些天馬行空的想法,一個都沒能實現么?」
方以智卻無奈地搖搖頭:「這事兒的關鍵,不在於讓四肢健全的人嚴重殘疾、手法殘忍。更關鍵的是,會破壞一地百姓的同情心。
別小看半分厚的全身板甲,按照鋼材的密度,那全身重量已經超過25公斤了,如果是零點七分厚的,可以達到30多公斤的全重,還不算頭盔和鐵手套鐵靴,絕對需要壯漢才能穿得動。
跟半年前相比,這些后裝槍變化不大,只是看上去更加光滑了,無論外壁還是內膛。應該是冶金工藝升級、造槍用的鋼鐵質量提升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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