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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師

作者:煌煌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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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重訂《大明律集》

第二百零六章 重訂《大明律集》

會議繼續進行。
大理寺卿鄒俊沉吟了一陣。
盜竊祀神之物或皇室輿服御物。
鄒俊失聲無言,但依舊做了最後的堅持。
「天下有神嗎?」
比如盜竊祀神之物廢除死刑僅服徭役,是不是太輕了?
僅就一點。
這下鄒俊沒法也不敢接話了,轉而說及下一件事。
陳雲甫和鄒俊展開了辯論:「假如,一戶人家,其父酗酒而暴虐,施暴于母,子護母而毆父,如此是為孝還是不孝?」
後來的處罰結果是什麼。
「十惡者:謀反。
「我大明以孝治國。」
陳雲甫在這條上做出了讓步,鄒俊也識時務的沒有得寸進尺,其他各條款全部通過。
「那些該被清除的歷史遺毒,享受你們最後的狂歡時光吧。」
當時陳雲甫就說,他們糊塗就糊塗在這裏。
那就是甭管老朱禪不禪位,當不當這個皇帝,只要朱元璋活一天,大明還是朱元璋的大明,這一點毋庸置疑。
這一點誰心裏都跟明鏡一樣。
藩王的法律m.hetubook.com.com豁免權你就收不走。
叛國者,殺,其家眷密而不告者處流放或徭役,辱國者,鞭一百,逐出國境再非我大明之民。
《大明律》很長,條款也很多,修修改改,議論紛紜。
內容很長,朱標一時半會也不可能看完,陳雲甫自然也不會催,坐在御階下品茶,只是思緒飛出了老遠。
陳雲甫接了話:「當年太子爺就像陛下進言,說禮部天天報祥瑞,導致地方上行下效,官員們不思正事,只想著編纂祥瑞送萬民傘,便是天下太平,陛下當時就同意,停止地方祥瑞之申報。
民殺官、吏殺官、徒殺師。
盜竊皇室輿服御物者,不分主從處死刑。
「不能說全部,九成吧。」
「嚯,那麼多。」
洪武二十七年,山東青州有個叫江伯兒的,其母患病,家貧,江伯兒割自己的肋肉喂母,仍不愈,於是江伯兒背母去岱嶽祠祈神,言如母愈則殺子祀神,結果下了m.hetubook.com.com山不久其母病愈,江伯兒便帶著孩子到岱嶽祠,直接血濺祠堂還願。
「你們這是把整本《大明律》全給重修了?」
毆殺尊長親族。
屠人滿門或養蠱種毒者,主犯處凌遲,從犯處斬刑。
販賣緦麻者處徭役。
大明以孝立國的孝已經到了愚孝的地步。
可結果呢,改封滁王繼續逍遙法外。
朱標點點頭沒說什麼,逐條逐款看了起來。
面對著鄒俊拋來的這頂大帽子,陳雲甫皺起了眉頭。
現在鄒俊同樣以這個立國準則來據理力爭,陳雲甫也不得不暫退。
他們死了,但死因的罪過正如陳雲甫所說的那般,不是殺官而是開官倉私放官糧。
毆殺或雇凶毆殺尊長親族,無論主從一律處斬刑。
通姦親父妾室。」
難就難在這了。
破毀宗廟及官闕。
有個典型案例。
鄒俊張口:「即護母,也不需要辱罵、毆打親父。」
謀殺者,主犯處死、從犯處流放或徭役。
「此上為十惡之罪,和-圖-書遇則殺不分主從,現予以部分修訂。
這次邵質說完之後,沒人急著表決,而是就某些條款進行了討論。
現在能做的,只是身為都察院左都御史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改造大明朝,大刀闊斧推行新政?
簡單來說,祖宗成法就等於國憲,是國體、國策、國法、國家政權政治的根本。
以孝立國這一條就是國法的紅線,決不能碰觸。
看著面前足足寫滿十幾道奏疏的新訂《大明律集序例及附例》,朱標抬頭,一雙錯愕的眼睛盯著陳雲甫。
「老夫供職大理寺趨二十年,確也覺得此款過於嚴苛,只是不管唐律或者宋律,皆尊奉神靈……」
「那若是其母不堪其暴,被活活毆打致死,身為人子卻親眼看著自己的母親被打死而不做任何反擊,是為孝還是不孝?」
屠人滿門或養蠱種毒。
陳雲甫遞上一句話:「除了謀逆等重罪以及和孝法沾邊的,其他的全部修改了。」
還記著之前河南那個羅三虎殺官案嗎。
藩王的鐵https://m•hetubook•com•com莊稼你就壓根砍不動。
「就不孝這一條,辱罵尊長及親父母者,可謂牲畜不如,可知烏鴉反哺、羊羔跪乳之典故,不孝之人活之何用?」
盜竊祀神之物者,主犯處徭役;
謀殺或販賣緦麻。
「所以他們都亡了國。」
「第二個議題,就十惡罪刑罰的修訂。」
要不然依著老朱的三觀,除了羅三虎這個主犯,其他人也就是個流放了事。
邵質看了一眼陳雲甫,爺倆對了一記眼神,隨後繼續下面的議題。
而所謂的祖宗成法可比國法要重要的多。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莫說殺,便是毆打尊長就一定大罪不赦,該判死刑嗎。」
「再等七年,七年後,我也不過三十歲!」
「鄒寺卿的意思是,雖然不能袖手旁觀,但只能陪著其母一起挨暴是嗎。」
這天下沒有神仙、更沒有祥瑞,好日子,是陛下帶領咱們靠雙手干出來的,不是誰賜予的,所以盜竊祀神之物的罪不在祀神之物上,而在於盜竊。」
要真是按照王子犯和*圖*書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來辦事,朱樉虐殺他人的行為,是要判處凌遲酷刑的!
不動大明寶訓,就別想著改造大明朝。
叛國或辱國者。
而且十分離譜。
通姦親父妾室者,男處流放、女判服徭。」
民殺官、吏殺官、徒殺師,主犯處死,從犯處流放或徭役。
換言之,自己還得繼續蟄伏。
不只是國法,還有很多朱元璋在大明寶訓里定下的祖宗成法那更是不能觸碰的雷區。
毀壞宗廟及官闕者,主犯處以死刑、從犯處流放戍邊或十至三十年徭役。
仗一百流放海南,但禮部竟然還往他的老家立碑刻孝,旌表此孝行於天下!
別說老朱沒禪位,就算老朱禪位,只要朱元璋活著一天,這大明朝還是朱元璋說了算。
後世人很難理解的畸形人倫道德。
這次三法司聯席會議足足開了小半個月才算最終敲定草案,由陳雲甫拿著去找朱標審閱。
也就只能想想了。
今天鄒俊的事給他提了一個醒。
不孝者,辱罵尊長及親族者,處流放或徭役。
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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