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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壬之刃

作者:吃書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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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中間人(下)

第四十九章 中間人(下)

但我還有很多問題沒有得到解答。
如果說他在監禁朋友的兒子之前還相當勉強算是個人,那麼在殺害朋友的兒子之後便徹底淪為了獸。那兩周的經歷簡直是把他的內心世界重塑了個遍,他用「原本的自己已經死了」這種形容倒是恰如其分。因此他也沒有如同原本的自己所想那般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是為了填滿自己深不見底的欲壑而找尋起了其他的「獵物」。
「誰?」
還是說,他果然是在與朋友的兒子接觸的那段很長的時間里,真正地扭曲為了沉迷於禁忌滋味的變態,初戀於他而言已經毫無吸引力了?大概就連他自己也分不清,否則我早已從他的記憶里得到了答案。
妻子對我無比激烈的謾罵和出軌,朋友的酒後吐真言,以及朋友的兒子換上初戀的裙裝出現在我的面前……那天發生了太多令我無法輕易消化的事情,所以我一定是精神失常了。我竟會對朋友的兒子產生宛如初戀般的感情,他就像是出現在我暗無天日生活里的一束禁忌之光,或者是當我在炎熱沙漠中千里跋涉即將渴死之際出現的一掬劇毒之水。明知道不可以,卻情不自禁地將其捧在心裏。
他這下倒是格外老實,「是有人授予我的。」
我聽到了個相當陌生的名字,「咬血又是什麼人。」
都已經是這麼無藥可救的人生了,不如就此結束一切吧。
那麼下次呢?我依舊能夠用廉恥戰勝慾望嗎?
「他是從靈體碎片中提取的記憶在夢境里形成的映射體,你可以把他理解為自動對話機器人。雖然我設定他僅僅會回答問題,但有時候他會對並非疑問句的話語產生反應。大概是因為你剛才的感想被這個映射體理解為了對自己的質問吧。」說到這裏,她想了想,又委婉地補充一句,「還有,我也認為在變態問題上你不是很好對他這麼評價。」
在閱讀過中間人的記憶之後,我總算是明白了塞https://www.hetubook.com.com壬為什麼勸我還是別看為好。只是她之前用的比喻還是過於溫水了。這何止是在電影院里看爛片,起碼看爛片我還有權中途離席,而看這些記憶我都無法快進和跳過,只有完完整整地看過一遍才算結束。差點都要吐出來了。
然而我的廉恥早已從女兒親眼目睹我與她暗戀的男生翻雲覆雨的那一刻起便粉身碎骨了,現在的我僅僅是一頭慾壑難填的獸物而已。沒有工作、沒有家、沒有未來、沒有愛……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也已經不想要再回去了。非要說自己心裏還剩下什麼,或許就只有自我放逐的衝動,以及歪曲膨脹的慾望而已。
但是,我非但未能感到幸福和滿足,反而愈發焦慮和饑渴。他其實對於那方面的事情毫無興趣,僅僅是為了玩弄我這個大人才會換上裙裝。並且隨著時間推移,他的嗓音也在變得更加男性化,相信在不久之後身材也會更加凸顯出男性的特徵,而非如過去那般的中性。同時他也在愈發地疏遠我,我已經記不清上次是何時看到他的笑容了。每每想到這些,我的腦漿似乎也逐漸變得渾濁而又灼熱,成為了某種即使在常溫中也會沸騰的粘稠物質。我越來越恐慌,恐慌于那些溫熱和甜美的幻象即將遠去。
慾望和廉恥……這次的我僅僅是用廉恥戰勝了對於「逃避現實」的慾望,卻沒有戰勝對於「似人非人之物」的慾望。
在魅魔的魅惑夢境里,我對魔人是這麼說的:既然慾望是自己的東西,那麼廉恥也是自己的東西。但是這句話反過來也可以成立。魅惑夢境的前半段,那些如同「它」一樣的肉體……假設沒有青鳥的護符,我就無法意識到那是夢境,繼而,我一定會就此沉溺於夢境的美好之中,再也醒不過來。
是因為他從來沒有感覺過初戀的體溫,所以無法在侵害與初戀相似的https://www.hetubook.com.com女性時找到初戀的感覺,而朋友的兒子則與其相反嗎?但是我看過他的記憶,他後來也去殺死了自己的朋友和初戀,那時候他是有機會對初戀「做某些事」的,他卻沒有做,而是直接殺了。是因為他對於自己的初戀仍然存有某些美好的念頭,所以才不願意玷污嗎?
次日,一些穿著藍色制服的人突擊訪問了我的公司。一定是他將事情全部說給了父母,再由他們報警的吧。早有預見的我沒有被堵在公司里,及時地丟棄手機逃跑了。
塞壬的夢境。
「你不知道嗎?混血惡魔咬血,論及凶名,那是在隱秘世界里與你不相上下的強大術士。」他說。
我搖頭驅散自己的迷茫,再度投入眼下的問題。
那一刻,我感覺自己意識中最後一根理智的弦斷裂了。
但在結束之前,我還想要在最後不留餘地地放縱一把。當自己如此決定的時候,我發現自己已經來到了他最近常去的街機廳附近。或許這個決定早已在自己的內心深處形成了,只是將其找出來費了一些時間而已。況且,自己會變成這樣,大概也有他的錯誤在裏面。
總而言之,這下我已經明白了中間人對喬安下手的動機。
(以下是中間人的視角)
卻不料,這句話竟叫眼前中間人的映射體有了激烈的反應,「你這個對人外之物的肉體發|情的變態,也配說我是變態?」
那些記憶甚至都沒有在中間人殺害朋友的兒子這塊兒結束,後面還有很多。但介於內容蕪雜,便在這裏做個簡單總結:
「他有自我意識?」我轉向了塞壬。
以他為鏡,我也不是不能看到自己。
「這也太變態了吧……」我用這句話作為對他記憶的總結。
我正在慢慢地親手摧毀自己迄今為止構築的一文不值的生活。
我本來懷疑他之所以會成為變態殺人狂是因為在還是普通人的時候得到了惡魔知識,結果在和-圖-書剛才的記憶里只看到了他成為變態殺人狂的經過,卻連惡魔知識的只鱗片爪都沒有瞥到。那麼他到底是怎麼成為惡魔術士的?魅魔與他又是什麼關係?最重要的,他與舊骨是什麼關係?
在他死後第二天,我懷著強烈的迷茫和無處宣洩的慾望從樹林里走了出來。原本那個一事無成的上班族已經和朋友的兒子一起毫無懸念地死在了那處充滿污穢的破爛木屋裡,之後遊盪在陽光下的,只是一頭毫無廉恥的變態殺人犯而已。
之後的一段時間我做了什麼,想必無需細說。我本以為這段放縱的時間會持續很久,至少幾個月,甚至有過持續幾年的心理準備,直到他再也無法令我心動。為此我還大費周章地搭建了個漏風漏雨的破爛木屋。但是短短兩周后,放縱的時間便迎來了結束。渾身腥臭並且形容枯槁的他令我幻滅,最初還在詛咒我的他到後來逐漸變得宛如屍體般毫無生氣,甚至或許是歲數到了,還隱約冒出了鬍鬚,這些更是令我厭倦。
「你不是我的夥伴嗎?」
趁著他面帶不安匆匆走出來的時候,我綁架了他,然後搬運到野外監禁了起來。
「我希望你以後說這種話的時候至少先換個外貌,否則會更加顯得我像個變態……」接著,我又看向了中間人,「先說說你的問題吧,你是如何得到惡魔知識的?」
他動手的對象都是或年輕或年幼的男性,也就是在印象上更加接近「朋友的兒子」的受害者,而非更加接近「初戀」的受害者。這點卻是令我不解,如果說他喜歡朋友的兒子,是由於在其身上找到了初戀的感覺,那麼他後續不是更加應該對像是初戀一樣的女性動手嗎?
「咬血。」
那天之後,朋友與我之間的關係陷入僵局,他似乎沒有把那天的事情告訴給任何人,也沒有再對我提及的意思,只是我們已無法再如過去般相處了。反倒是朋友的兒子與我之間的關係迅速升溫,他和-圖-書肯定是把我當成了很有意思的玩具,每當與我獨處,便不知疲倦地戲弄我,要看我這個大人的笑話,沉浸在能夠隨隨便便就能叫大人出糗的優越感里。儘管朋友好像不再支持兒子來我家,不過後者在自己家裡很是無聊,還是有事沒事就來串門找我玩耍。
如果他在這裏拒絕了,相信我的人生就不會變得那般瘋狂了吧,說到底他真的有必要為了那種理由而答應我嗎?然而他竟答應了,用那張因屈辱而紅透了的可愛臉蛋,穿著那身美麗而又令人懷念的裙裝,吞吞吐吐地答應了我的要求。這對他自己而言也是天大的錯誤,我就此拿捏住了他的把柄,之後的更多次也就成為了順理成章。
但在逃跑之後,我又能再跑到哪裡去呢?公司已經無法再回去了,回家也只會被抓個正著。或許應該自首,這樣還有希望從輕發落,服刑之後還可以回歸社會,過上儘管受盡鄙視卻尚能溫飽的生活。但是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是因為廉恥嗎?
這次我就不打算通過直接閱讀記憶的方式摸索情報了,坦白說,剛才那些記憶著實令我有五雷轟頂之感。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頻繁地私會。
他將自己擄掠的那些男性整容為與喬安有幾分神似的面容,但其實那些男性不是與喬安神似,而是兩者都與他朋友的兒子神似。恐怕在他看來喬安是萬中無一的超稀有獵物吧,因此他才執著到了那種地步。甚至都沒有如同以往那般直接動手,而是企圖創造出美好的「邂逅」,這才有了那段時間的監視。
但是把責任歸咎於他會不會過於寡廉鮮恥了呢?想到這裏,我便在心裏大聲地嘲笑自己,自己怎麼還在思考那種東西。這件事果然還是他的錯。還有欺騙初戀的朋友,以及欺騙自己的初戀。果然全部都是他們的錯。
「是的,我是你永遠堅定的夥伴。」她認真到無以復加地說,「無論你是何等變態的變態,我都會無條件地和-圖-書接受你的一切。」
我的瘋狂就是自那天開始的。
尤其是當女兒在家裡意外目擊到我們做事的畫面之後,他便再也不來了。
被朋友的兒子如此輕視和戲弄,按理說我是應該屈辱。但是我又希望他能夠換上那身裙裝繼續玩弄我。那令我回憶起自己的學生時代,初戀的一顰一笑都會使我害羞得臉皮滾燙。然而我終究是成為了骯髒的大人,心裏有著齷齪的思想。一天天過去,我竟逐漸無法控制內心卑鄙的惡魔。
又是一次妻子無理取鬧的謾罵和爭吵,她面如惡鬼地砸碎了家裡的遊戲主機,但我早已不再把她及其行徑放在眼裡了。而且此事反而刺|激了我的靈感,我決定將其活用。趁此機會,我對朋友的兒子這麼說,自己今後不會再買新的遊戲主機,也不會再為遊戲而為電腦更新硬體了。而且因為朋友不再支持他來自己家裡,所以自己或許也會尊重朋友而拒絕他的來訪。但如果他願意為我做「一些事情」,那麼我非但會推翻上述所有決定,甚至願意隱瞞他的父母,秘密地給他一些額外的零花錢。
後來的他已經失去了審視自己內心的意願,也有可能是在逃避自己內心的某些東西,他變得愈發像是一頭聞著腥味兒便毫不猶豫地、又渾渾噩噩地趕過去的喪屍。
他絕對不是高智商的罪犯,更加不是訓練有素的罪犯,但是他符合「難以抓獲的罪犯」的大多數特徵。根據我的社會實踐經驗,如今在城市裡最難抓到的並不是那些作案方法複雜而又精妙的罪犯,反倒是那些作案方法簡單粗暴的罪犯。比如說在監控照顧不到的地方,對著與自己素未謀面的陌生人捅上一刀,接著轉身就走,甚至是索性遠走他鄉。而他的作案方法則是在上述流程里增加了「做某些事」的環節,做完之後他也不再監禁,而是直接殺死受害者,再將遺體就近找個地方藏起來。等遺體被發現的時候,他都不知道跑去哪座城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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