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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鬼事

作者:蛇從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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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痴人

第五十六章 痴人

誰也沒想到一個七尺男兒,真的會為了感情而精神錯亂呢。大家都以為他只是暫時的沉淪而已,都一廂情願的以為他會振作起來。再說了,他的條件這麼好,人材出眾,高學歷,擁有一份有前途的職業。重新找個良配,絕非難事。
痴人就開始沉淪,對工作就不太上心。天天就神色飄忽。
剛好我的朋友竟然很了解痴人的身世。
不靜默的時候,就騎著車在城市的街道上飛馳。
痴人讀大學的時候,當然不是瘋子,身材健美,學業出色,端得是一表人才。他有個女朋友,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相處了整個大學時光。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愛。
痴人默默的去了,又默默的回來。
他曾經的女友,邀請他去參加在另一個城市的婚禮。他前女友的婚禮。痴人應邀前往。
生活不是《上海灘》,不是每個許文強會在馮程程的婚禮上攪局。
痴人住的房子,就在私房和宿舍平房之間的和-圖-書分界處——土包頂上。這裏都是菜園子,只有個很小的單獨小磚屋。窄窄的幾個平方,痴人就住在這裏。
這世上,有的人做過很多事情,都沒有意義。
生活也不是《畢業生》,我相信痴人沒有達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氣,從婚禮上帶走自己的愛人。
我要講的故事,其實就想說說,為什麼我把他叫做痴人,而非神經病。
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頑強的活下來了。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麼,也許他始終活在那份愛情中,不願意走出來而已。
我不知道,痴人在婚禮上做過什麼,或是沒有做過什麼。我朋友沒說,我朋友只是對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
痴人回來后,就徹底得變了。呆在家裡,不和任何人說話。
痴人是我的對他的稱呼,別人提起他。都說他是個瘋子。
當他在憧憬和愛人能到一起的時候,突然得到了遠方的來信,他的https://m•hetubook•com•com愛人無法繼續這段沒有終點的愛情,委婉的提出分手。
痴人從不說話,至少我從沒看見他說話。他也沒跟我說過話,每次我看見他,就只是一閃而過。某些時候,和他也有眼神的交集。可我只是個小孩,沒有勇氣和他的目光長時間對視。但我記得住,痴人的眼神,並不像一般的瘋子那樣散亂,相反的,很有神采。
這麼多年過去,我再也沒看到過痴人。
初中畢業后,我就沒再看見過痴人。
我再一次想起痴人,是在一個幽靜的路上,小路掩藏在兩旁繁茂的樹叢中。
我就想起了痴人。
痴人變瘋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請。
他好像在這個城市裡消失在空氣里,再也沒有人記得他,對他的經歷報以唏噓。連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我的朋友講完他的故事,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
可是痴人,並沒有往大家設想的道路上走和圖書
我突然很想知道,痴人的下落。就問我的朋友。
我朋友對我說,痴人本來是個大學生,八十年代的大學生。
我連續三年,基本上每天都要看見痴人。因為他住的地方,是我讀初中時上學放學的必經之路。
他也不上班。沒過多久,單位就把他除名。但是,他在旁人的幫助下,得到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那個菜園子旁邊的小磚屋。甚至還給了他一爿地方,讓他種菜。痴人菜園子的蔬菜長勢很好,小白菜嫩蔥都是綠油油的,藤架上的絲瓜和豇豆也很豐茂。也許是他的時間充裕,有足夠的時間,摘蟲澆水,打理菜園子吧。
我迎面騎過來一輛自行車,騎車的是個年輕的男孩,自行車在小路上騎得謹慎又傾斜。男孩的臉上充溢著笑容,他的女友斜坐在自行車的後座,一隻手挽著男孩的腰部。
我很好奇,他經歷什麼遭遇,讓他成為了一個瘋子。
兩個人在自行車上,開心的說笑,從我https://www.hetubook•com.com身邊騎過。
可是有的人,終其一生,就為了一件事情而生活下去。
當年痴人住的地方,就在長航醫院的旁邊,那時候,長航醫院還不叫長航醫院,是港務局職工醫院。山包靠東山大道這邊都是一排排的老式平房,住的都是港務局的職工;靠如今體育場路這邊,當時還是漢宜村的老房子,私人房屋。
他也許打算一輩子就一個人了。
那個時候,痴人的樣貌看著在四十歲上下,如果他能修理一下他亂糟糟的頭髮,和滿臉的虯髯,他應該看起來年輕些。痴人很健壯,個子高大魁梧,一身的橫肉,他很喜歡打赤膊,夏天就是光著上身,冬天就套上一件破舊的棉襖,但不系扣子。
我十二三歲天天都要走過痴人的家門。每天都能看到他在家門口,提水澆他屋后的菜園子,或者是修理他的自行車,痴人所有的生活都和他的那個二八式自行車綁在一起。因為我也常常看到他在街上騎著他的自行車到處遊www•hetubook.com.com盪,遊盪這個詞不準確,他騎自行車的樣子不是閑逛的那種,而是很謹慎的騎,很有目的性。當然,誰也不知道,他要騎到什麼地方。
痴人當年的住的地方,是個三角形的山包,一邊是如今的體育場路,一邊是東山大道。現在早就變成了住宅小區。就是長航醫院旁邊的那個一片住宅。當然和九十年代相比,這裏的環境,早已物是人非。
我的朋友叫我瘋子是表示親熱。但痴人被稱呼為瘋子,是因為在他人眼中,他的確是個神經病。
但畢業的時候,痴人和他女朋友沒有分在一個城市。痴人卻沒有因為空間的阻隔而放棄這份感情。但時間長了,他能堅守的東西,不等於他的愛人也能堅持。
又過了很多年,我的一個朋友在長航醫院上班,我到醫院去找他,看到痴人曾經住過的地方,突然就想起了痴人。
我朋友說的很簡單,大致的說了一下,為了讓痴人的經歷講起來不太枯燥乏味,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重新敘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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