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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順1730

作者:望舒慕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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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岔路之前、同路之末 第761章 堂下何人狀告本官(九)

第二卷 岔路之前、同路之末

第761章 堂下何人狀告本官(九)

支持墾荒的鹽戶一方大獲全勝,然後在城中巡遊兩圈。
真正的反圈地的鹽戶毫無組織,瞬間敗退散去,從城中逃亡而出,四散奔逃。
「我們鹽戶不冤,是墾荒公司冤。請老爺做主!青天大老爺!」
他也不急著審案,叫人把專業訟棍寫的狀紙呈上來后,慢斯條理地拖延著時間,他在等一些人。
行禮之後,林敏道:「你自審你的,只要秉公辦理就好。本官非來主審,也不是越俎代庖。」
我們要是不自願,興國公就要查我們辦私鹽的事,我們倒是不自願,但不自願行嗎?
「前幾日事情之定性,當為刁民典賣草盪,不能得圈地之補償,遂聚眾反誣,人多鬧事?」
「是以,皆是自願接受圈地補償的。」
燒的滋滋冒油,肉香四溢。
縣令對這些流氓的做法,還是很滿意的。
不知道他是專業流氓的,都覺得這簡直氣沖霄漢。
「大人,我等都是自願接受圈地補償款項的。」
然後流氓秀才用說書人的技巧,陳述鹽戶的生活苦難。
但事已至此,這時候若說不自願,或者直接喊冤,那才是傻子行徑呢。
那群抬著天官地官牌位的支持墾荒的鹽戶們,先是吸引了大量的市民。
才拖延了一陣,就聽著遠處一陣號鼓聲,隨後有小吏傳道:「節度使大人到!」
可都是他們在背後扇陰風、點鬼火,而且是他們領頭組織起來的。試圖要挾對抗,從而保證自己繼續還有煎私鹽的利益。
因為大家都在談抽象的仁義之類的王八犢子,抽象的東西,永恆的公平正義這東西,全憑一張嘴。
現在這些人大獲全勝,控制了市井輿論,把該打的人打跑了,現在跑到這裏來喊冤和-圖-書
「該怎麼審,就怎麼審。」
鬥毆已經過去,整個過程幾無波瀾。一群專業的政治流氓,打一群不專業的政治流氓。頃刻間對面就做了鳥獸散。
隨後在惻隱之心泛濫之際,由鹽戶轉到了前朝的紡織業匠戶封建義務制的相似之處,引發了以小工商業為主的市民共情。
打死人再說打死人的,但他知道,這邊的打行下手都有分寸,一般打不死人。
這些場商既然已經走到這一步了,只能把事情做絕了。
明中期開始的社會失控、地方基層崩潰,按照全國搞成農奴大農村計劃設計的早期上層建築綳不住的情況下,除非來一次大洗牌,否則只能是按照「明明違法、但默許不深究」的態度去承認地方的政策。
「二來所給補償,頗為合理。」
而這些手裡有草盪契的場商,則成為了一個尷尬的存在。
「這些草盪典押契、五年之內的納稅完課證明,都在這裏。請大人過目。」
待周邊安靜下來后,幾名墾荒公司的人,還有那些手裡有大量草盪契的場商,也被帶了過來。
原本按照上次的控告,這些墾荒公司的人是被告。
縣令應下,自請林敏上座督查。
就拿圈地這事來說,如果真的按照法律來辦,真的不要太簡單。但現實是真的不能按照法律來辦。
他們不說自己是自願的,還能怎麼辦?肯定「自願」啊。
心想什麼叫自願?
「若真如此,非得重罰不可。」
小吏連忙將這些契約都拿到縣令身邊,縣令隨便抽了幾張,點頭道:「這倒都是真的,尤其是完課納稅的證據,這些做不得假。鹽政那邊也是有存根的。」
這裏面不是說場商想要和圖書賣草盪、得圈地補償。
藉著這種自殘的震撼,高呼要和反對墾荒的人不共戴天。
卻不是為自己喊冤,而是為墾荒公司喊冤。
散裝到縣了都。
退一步,當堂反悔,說自己其實不想被圈地,是興國公逼的。因為要是不同意圈地的話,興國公就要查自己煎私之事。
私鹽也差不多,商人入場之後會什麼樣,朝廷是傻子嗎?但法律就在這擺著,還真就有理由辦這些煎私鹽的。
「墾荒公司與我等協商,我等皆出於自願。」
這些場商聽到「自願」二字,心裏只想罵娘。
專業打行,黨爭市井打架,秀才這種地方議員流氓化,想想後世92年才取消教坊司制度女囚在軍中樂園服役可減刑的某地,就可以粗略理解一下此時真實的流氓秀才配打行,到底什麼樣。
接著,直接誅心言論,說之前那些喊冤的鹽戶,是自己把草盪賣了,如今聽說有圈地補償,是以鬧事想要要回契約而已。他們就純粹一群刁民,你們不要同情他們。那我們這些鹽戶吃蛆蝦醬,你們咋不同情同情我們呢?
縣令對此習以為常,只要不打死人,便沒啥大事。一般情況在審案之前,原告被告都是要在縣衙前開乾的,今天不過是干仗的人多了點而已。
法律靈活的掌握在劉鈺這樣的朝廷大員的手裡。
原本幾天前還在那邊的市民,此時全都轉向。
然後又用斷指在白布上寫了個大大的冤。
現在這些場商也是無奈。
這種事,縣令見的多了,經驗豐富。
其實,都是和這一次圈地里的「草盪所有權」問題差不多:
到了審案的時候,並不激烈的流氓鬥毆已經結束。面對著用斷指的血寫在和*圖*書白布上的巨大「冤」字,縣令問出來了那句經典的「你們有何冤情」,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在迅速扭轉了輿論后,專業的流氓剁掉了自己的一根手指,割掉了胸口的一大塊肉扔進了香爐里。
若是別人來查,倒是好說,總能糊弄過去。
「一來煎鹽從業乃天下苦業,我等早有換業之想。」
簡單來說,明初時候,江南承擔的大量的國稅。但是,這部分糧稅的基礎,是靠明初戰亂結束后,朝廷手裡掌握的官田達成的。
這種切換,使得總有一款「犯罪」適合這些場商。
前朝就有諸多類似的事,如《五人墓碑記》故事,也是專業秀才、諸生先出面,質問來拿人的校尉咋回事啊,校尉反問這件事關你們秀才吊事?兩邊很快就動手幹起來了,以至於「巡撫戰慄不敢動」。
這麼大的縣,朝廷就給那點錢,也不給編製人員,靠基層秀才。基層秀才很多都是流氓頭子,能維持縣裡運轉下去、把稅收齊就不錯了,哪能什麼都管?
看熱鬧的百姓紛紛讓開,縣令也趕緊整理衣帽,與縣中小吏衙役等一併出去迎接。
因為……他們買草盪本身,就是不合法交易。
這伸冤的目標是墾荒公司,而不是直接和那些反對圈地的鹽戶對立,這就讓縣令免去了許多麻煩。
很多法律是不明說的,尤其是江南地區,是壓根不可能依法辦事的。真要依法辦事,那事可大了去了,不只是鹽業,包括土地、田產等等,不合法的問題多了。
可這天底下的事,只有想不想查,沒有能不能查。只要想查,自己這些人辦私鹽、搞私煎的事,沒個查不到。
這一次的與眾不同之處,就在於,這些政和-圖-書治流氓們,提出了具體的利益,而不是抽象的仁義;具體到某個階層的利益,而不是抽象的全體的仁政;具體到了生產資料所有制問題,而不是抽象的要施仁政之類。
前朝崇禎皇帝的哭臨事件,讓幹這一行的明白了一個道理:辯論是愚蠢的,直接用打手打的對面不敢露頭,那麼自己就可以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不過,這都是舊經驗。
現在這邊的流氓打勝之後,反手一弄,墾荒公司的人成了原告了。
是朝廷特派的、正統的「巡撫應天」都能被人當街抽大嘴巴子,打人者飄然而去的地方。
比如從明初開始的江南各縣的稅率不統一政策、一開始的官田民田之分、稅率按照戶籍所在地承擔的各種奇葩政策,導致的經典的嘉興和嘉善兩縣從隆慶年間干到崇禎年間的土地爭端。
縣令對這種事壓根不管,民不舉,官不究。
非法傳承的東西久了,一動就會引發很大的社會動蕩,但又因為全國的經濟基礎不同,法律不可能全部適用。是以朝廷選擇了默許地方按照非法的傳統去辦的方法。
「既有證據,各項契約也都完備。那按你們所說,前幾日來這裏反對墾荒的那些鹽戶,都是刁民?」
而這裏,曾經是縣官在縣衙審案,有勢力的原告被告各自雇打行的人在縣衙門口打架,縣官無可奈何,全都惹不起,所謂【既審以後,布陣攔打,藐官法如弁髡】,官、法,就是個吊毛的地方。
隨時可以在嚴格的依法辦事、和寬鬆的地方自有特情之間切換。
否則的話,真要追查起來,當初那些鹽戶反對圈地,最開始都是誰組織起來的?
剛才縣令的親信全程圍觀了鬥毆的過程。
接著這https://www.hetubook•com•com群專業的政治流氓,就衝到了街上,阻攔那些反對墾荒的鹽戶,直接動手把對面衝散,圍打了那些一看就不是鹽戶的對面打手和秀才。
官田是可以收很高的稅的,因為沒有中間商賺差價嘛。後來官田的數量越來越少,但整個縣的稅收額度並未調整。亂七八糟的投靠、轉移戶籍到稅率低的縣納稅等等,到後期已經發展成兩個縣的人互相干,從百姓到士紳再到官員,已經上升到地方政府互相之間拆台的地步。
諸多的歷史遺留問題,當初沒全都砸碎建出來新的,也只能這樣。
但如今事情都發展到這個地步了,場商還能怎麼辦?
縣令先讀了讀實際上看熱鬧的百姓都已經知道內容的狀紙,便問那些場商道:「圈地時候,墾荒公司找的你們,說你們手裡有草盪契。完課印串等,一應俱全。你們自願接受圈地補償之款項,此事當真?」
大順在九宮山之後選擇了妥協,保留了江南的很多「有活力」的面貌。
圈地給的那點補償,只能給明面的。那些法律上「無主」的草盪,圈地公司是直接在朝廷那裡承包的,是不可能給他們一分錢的。而且這官司,真的是哪怕打到北京城,這些場商也不佔理。
這種事,基本可以理解為大明前期的反貪。地方上的錢到底夠不夠用,皇帝心裏是有數的,定一個極高的聖人標準,然後皇帝手裡就有了絕對正義的執法名義,想辦誰就辦誰,而且是以反貪的名義。
煎私鹽,真要是查起來,要賠的錢可就多了。
既然不談階級的利益,不談具體的利益,只談抽象的永恆的正義仁德道義,那不就是誰打贏了誰說的算嘛,甚至滿清打贏了都可以空談這些抽象的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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