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亂清

作者:青玉獅子
亂清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十一卷 大王之風 第一九九章 竟睜著眼睛說瞎話了!

第十一卷 大王之風

第一九九章 竟睜著眼睛說瞎話了!

杜瀚寫旨之後,經文宗過目首肯,由穆蔭當場宣讀,其中,明明有「贊襄一切政務」六個字啊!
有人說,肅順他們的話,說的雖然不客氣,其實是沒有錯的:政事上頭,如果聽命于皇太后,不就是「垂簾」了?還算什麼「顧命」?
哎呦喂,這一款,不是顯見得肅順不肯曲阿上意,嚴格按照「則例」辦差嗎?這不是「古大臣之風」嗎?這……本來是應該傳旨表彰的呀,怎麼反倒變成了罪過?不然,難道「內旨」要一座金山,也給搬了進去不成?
這就不僅于「顛倒黑白」了,這是……嗐,都不曉得該怎麼說了!
這一款如果坐實了,肅順、載垣、端華等就是不折不扣「矯詔亂政」,不折不扣的「謀反大逆」,其餘七款,一款也不必要,就可以送他們三個上菜市口了!
不過,雖然說「意在挑釁」不算冤枉肅順,可是,強分嫡庶本身卻不能說是錯的,因為,不管你分不分,這個「嫡庶之分」都是事實上存在的——一個和_圖_書是皇后出身,一個是妃嬪出身,再怎麼「兩宮並尊」,這一層也是抹不去的啊!
第八款,「肅順扈從梓宮回京,轍敢私帶眷屬隨行。」
「意存離間」是肯定的,可是,這個「離間」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對:又不是逢年過節的,皇太后召見親王幹什麼呢?國事不同家務,皇太后和親王,不該有國事可談;如果是嘮家常,那該找福晉來嘮——那是妯娌之間的事兒啊!就是普通人家,也不該嫂子和小叔子嘮家常的呀!
可是,弔詭的是,肅順真的伏法了,輿論卻開始反轉了。
至於「行宮御用器物」,是哪一件呢?行宮那麼多的器物,大而化之,統統可以說成是「御用」的,肅順「擅用」的,到底是文宗專用的某件器物呢,還是隨手拿起來的杯子碗碟呢?
先跳過第一款,從第二款看起:
肅順跋扈,做事情不給人留餘地,得罪的人多,對他銜之次骨的人便多,其中尤以旗人為甚——肅順抑滿揚www.hetubook•com.com漢,大刀闊斧的削減八旗錢糧,他在位的時候,不曉得有多少人,惡之欲其死?
開始有人念叨他于艱難萬端的情勢下維持住大局的好處了,惋惜開始多於譴責了,最主要的是,愈來愈多的人,開始覺得肅順「冤枉」了——不是說肅順沒有過錯,不該下台,而是罪不當罰。
第四款,「肅順擅坐御座,進內廷當差出入自由,擅用行宮御用器物。」
第三款,「每言親王等不可召見,意存離間。」
爭議最大的,是載垣、端華、肅順等「三凶」的罪名——攏共八款,其中的絕大部分,都可以說是「欲加之罪」,有的捕風捉影,有的無中生有,有的簡直就是顛倒黑白。
可是,也有人說,這個「扈從梓宮回京」,和「扈從梓宮奉安」,畢竟不同,這其實是大伙兒一塊兒從熱河搬家回北京,你不叫肅順攜眷隨行,那麼,是叫兩位姨太太留在熱河呢?還是叫她們兩個女人家自己個兒上路呢?
大伙兒都曉得和*圖*書,肅順「分見兩宮皇太后」的用意,是要強分嫡庶,所謂「互有揚抑」,就是抬高「東邊兒」,貶抑「西邊兒」——這是最為「西邊兒」痛恨的一點,也是替肅順招致殺身之禍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因。
「大行皇帝彌留時,但面諭載垣等立皇帝為皇太子,並無令其贊襄政務之諭,乃造作名目,諸事並不請旨,擅自主持,即兩宮皇太後面諭之事,亦敢違阻不行。」
第五款,「內旨傳取應用物件,肅順違抗不遵。」
一切諭旨之撰擬,本就皆出自顧命大臣之手,何來「擅改」一說?如果說,不按照皇太后的意思擬旨就叫「擅改」,那麼,直接「垂簾」好了,還「顧」個什麼「命」呢?
「御史董元醇條奏皇太后垂簾等事,載垣等非獨擅改諭旨,且於詔對時言『臣等系贊襄皇上,不能聽命于皇太后,即請皇太后看折,亦為多餘之事。』當面咆哮,目無君上。」
可是,這明明是血口噴人嘛!
第六款,「肅順面請分見兩宮皇太后www.hetubook.com.com,至詔對時,詞氣之間,互有揚抑,意在挑釁。」
第七款,「肅順於接奉革職拿問諭旨時,咆哮狂肆,目無君上。」
文宗彌留的時候,御榻之前,可不是只有顧命八大臣,還有宗令和諸王,大伙兒聽得清清楚楚,文宗親口頒下兩道諭旨,一道是立大阿哥為皇太子,一道是派定載垣、端華、景壽、肅順、穆蔭、匡源、杜瀚、焦佑瀛等八人為顧命大臣,並吩咐「寫來述旨」。
如今,軒親王允准征善、承善兄弟進讀宗學、領取恩俸,于私,郭嵩燾再也不必內疚神明;于公,郭嵩燾亦認為,在神機營被黜出旗、公主承嗣繼統的大背景下,此舉對於收拾人心、尤其是旗人和宗室的人心,是大有好處的。
本朝也好,前朝也好,都不乏沖齡繼位的皇帝,可是,只要有顧命大臣在,什麼時候有請太后看摺子的先例呢?
就算處分,頂多亦不過降級、撤差,怎麼也罪不至死啊?
這一款最為滑稽!雖說「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可是,難道不是和_圖_書根據罪名「革職拿問」嗎?犯罪的情事,難道不是應該在「革職拿問」之先嗎?怎麼……倒果為因了?
肅順之罪,無論如何,不至於死——而且,還是「顯戮」。
「擅坐御座」自然是「大不敬」,可是,這是既無法證明、亦無法證偽的一個事兒;至於「進內廷當差出入自由」——廢話,肅順是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內務府總管,他不「出入自由」,誰「出入自由」?這居然也成了罪過了?
誰都曉得,這個親王,其實特指恭親王。
如果聖眷優渥,或者「上頭」足夠寬厚,這種事情,一定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
不過,爭議最大的,還是第一款:
這個「眷屬」,就是旺察氏等兩位姨太太了。
恭老六他們,為了殺掉肅順,竟睜著眼睛說瞎話了!
這一款,真是近乎顛倒黑白了。
這是八款罪名之中,唯一證據確鑿的,扈從梓宮,攜眷隨行,有違名教綱常,確實是不像話。
至於載垣、端華兩個,就更加冤枉了,簡直就是「陪綁」。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