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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就是這樣被偷的!

作者:烏山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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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偷這一行 小偷的記憶力

第一章 小偷這一行

小偷的記憶力

小偷必要的條件是……?
那個男人正在深夜的超市漫不經心地看著減價的食品。女的看到他以後就跟他說:「一個人很無聊,所以我回來找你。」然後把他帶到男友藏身的地方。一到那裡,男友便從藏身處出現,從男人背後偷襲,然後把他帶到沒什麼人出入的停車場(和自己停車的地方不同),對那個男人施以暴行。之後,這對情侶不但搶走他的錢,並且命令全身是血的男人:「帶我們到沒有人的地方!」。
「這是最後一家。我撬鎖進門。這家沒找到現金,只發現存摺和印章……」
以相當緊迫的行程走完一輪現場,報案訴狀的內容,和我的供述幾乎一致,而且我偷竊的住宅家數,到每一住宅的行走路徑也記得一清二楚,這讓刑警十分驚訝。

但是,就算我說三十七家,刑警在偵訊時仍然會露出「媽的!你以為隨便說個數字唬弄就可以了嗎?」不是數量多寡的問題,而是刑警難以理解為什麼我在不熟悉的地方,對於每一間住宅記憶都能夠鉅細靡遺,所以刑警認為我只是隨便唬爛個數字而已。

「第一間進去的是這一家。我從院子https://m.hetubook.com•com裡打破玻璃窗,撬鎖進去……從二樓寢室的衣櫃抽屜裡……」
「等一下要帶當事人到大門附近,如果不想見到當事人請不要出來。」
雖然不知能不能算是必要條件,不過,長期從事偷竊的同行,多半都具備類似才能的共同特質,那就是記憶力。
「這個房子當時沒上鎖……」
同一個人每星期至少一次以同樣手法行竊,多少總是可以從當中歸納出某個模式或留下痕跡。雖然我已經極其小心,注意不要留下任何可能成為證據的指紋、DNA等,但是實際上如何我也無法肯定。我有幾次前科,手法或模式基本上也沒什麼改變,即使我打算不要在現場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但是也有可能是我表現的手法,好比撬鎖的方式、破壞玻璃的技巧等露出馬腳。
只不過,雖說我非常坦白供述一切,但其實平時我並沒有寫日記,或是作筆記的習慣。我絕不做會留下證據的蠢事。
「從這邊右轉,應該有一間黃色的房子。在那一家大概拿了四萬五左右的現金……」
我一開始曾說過「腦內麻藥」這個詞,我認為,所謂的犯罪https://www•hetubook.com.com就是腦內麻藥分泌時而產生的行為,或許會因此使印象殘留深刻。對於曾侵入過的住宅相關細節,我都記得一清二楚,尤其對記憶力格外有自信。

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陌生人進到自己家裡或房間感覺很不舒服,所以很少人希望和闖入自家的小偷見面。因此警方也會盡可能避免讓彼此碰頭。我不清楚國外的狀況如何,但我猜想日本人應該是最不想和加害者見面的人種。所以,我從未在現場查證時見到被害者。
我到四國後,行竊了三十七間民宅。之後在東京被逮捕,為了製作筆錄,和東京的刑警一起現場模擬,又去了趟四國。所謂現場模擬就是刑警一邊拍照存證,一邊環繞當時作案現場,解說當時自己在哪個位置做了些什麼的過程。這個稱為「現場比對」。
他看到女友搖搖頭,慢慢把雜誌放回架上走出超市,手上拎著一個塑膠袋。坐上車後,她告訴駕駛座上的男友:「我在收銀機附近看雜誌,那個男人突然過來搭訕:『要不要來我家玩?』」男友聽了以後發動車子,把車停在稍微有點距離的停車場,然後叫女友回去剛剛的超https://m.hetubook.com.com市,要是那個搭訕的男人還在,就假裝答應他願意去他家玩,藉故找那個男人出來。
三十七間的數字絲毫不差。而且每一家的隔間陳設也都能清楚浮現在我腦中。除了有一半是基於對偵訊刑警的好強作祟,盡可能努力、正確地說明,另外也有因為被逮捕了的無可奈何。當然,難免有些幕後真相必須守密,對於這些三緘其口也算小偷的義氣。當然,不想說或不該說的,我絕對保持沉默。不過要是被逮捕,我多半會老老實實的招供。否則一旦露出馬腳反而更麻煩。而且我又是累犯(上次被逮捕和這次罪狀相同),光這一點刑警對我的第一印象就極為惡劣。
所以,當時為了轉換心情我決定把活動範圍移轉到東京以外的區域。我純粹因為從來沒去過所以選擇了四國。我在北海道土生土長,因此對於寒冷的忍耐度還算強。但是,總覺得有種想遠離故鄉的心情,以及想逃離昔日回憶,因而去了四國。
我也覺得這樣的記憶力應當有什麼特殊原因。

就算撬鎖或侵入別人住宅已經習以為常,仍然免不了會緊張,再怎麼說都是必須繃緊神經的作業,所以才會深烙在腦https://m•hetubook•com•com海中。或許不限於小偷,這種狀況也適用於大部分的犯罪者。這一次的現場比對,我從一起前往的東京刑警那裡,在回程的飛機途中,聽到以下這件事。
有一對情侶在某天深夜,順路經過某條街上的超市。那對情侶並不是有事刻意經過那間超市,只不過是慶祝朋友喬遷,偶然在回家途中經過那條路。當時已過了半夜十二點,廿四小時營業的那家超市停車場很大,也設有男女分開使用的顧客用洗手間,所以兩人就順便停車休息片刻。他們兩人是第一次到這家超市,可以說對這條路完全陌生。
從小在東京都二十三區或都會區長大的人可能很難想像,鄉下地方沒上鎖的家庭並不稀奇(話雖這麼說,其實就算在東京,忘了上鎖,或是沒有上鎖習慣的家庭也不在少數),我從小長大的故鄉也是如此。
女的問了男友要喝什麼飲料後就一個人進去店裡。男友告訴她,他在車外抽煙等她,然後就目送著她的背影。當他煙抽完不經意向店裡一看,正好看到女友站在收銀機附近看著雜誌,旁邊有個男人向她搭訕。
我主要是以東京作為主要的行竊範圍,可以想像得出警察從被害者擴大的範圍,逐漸發現到m.hetubook.com.com我的存在,就算說警察已鎖定了我也不奇怪。
證據就是,只要曾經侵入過一次的住宅,小偷多半都記得。
被害人為了製作報案筆錄而作現場模擬,但是不管怎麼走,都走不到那個「走了相當遠」的停車場。雖說也有可能是因為對方施暴時,眼鏡被打落而導致視線不清,但那位刑警卻認為原因不僅如此。因為警方逮捕那對情侶後,進行現場比對時,明明是只到過一次,毫無特色的作案現場,那對情侶卻立刻輕易找到了。
深夜裡,兩個男人、一個女人走了相當遠的一段路程(有關「走了相當遠」這段供詞三個人是一致的),到達某個大廈一樓的停車場。那是離超市有段距離的住宅區,除非附近有熟人居住,否則絕對不是那種信步會走到的場所。深夜裡一片靜謐。要說四周有什麼會令人留下印象的東西,頂多只有一台自動販賣機,而且還是毫無特色、普通的販賣機。不過,若是論距離,這個地方離被害人的家並沒那麼遠,被害的男人因為懷著「為什麼會捲入這種事?」的不安,而且因為被這對情侶施暴又奪走錢財的緊張感,所以才會產生「走了相當遠」的錯覺吧?
現場查證時,受理失竊報案的當地警察會連絡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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