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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錢:與財富有關的事兒

作者:盧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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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紙幣的狂歡與宋朝的崩潰 宋朝的「大戶室」也相當震撼

第十二篇 紙幣的狂歡與宋朝的崩潰

宋朝的「大戶室」也相當震撼

另外,商人方面也知道怎麼對付官府,那就是賴賬不還;要不就是回購不按期付款,反正就是一個「拖」字。
抵當庫比較仁慈,收息很低,是專為解決百姓急難而設置的,不圖大利。
同時也有從各地往京師匯錢的,也有各地通匯的,一般是收十%的匯費。
近代以來的經濟學家都是悲天憫人的,所以西方有人把經濟學家稱作童話裡愁眉苦臉的驢子。唯有凱恩斯是樂觀主義者,凱恩斯認為沒有政府搞不掂的事。
北宋末年,金兵攻破了汴京城,擒住了徽宗、欽宗「二帝」,又向北宋朝廷索要巨額戰爭賠款。
這個宋朝的「物價辦」,同時又兼有金融信貸職能。
青苗法因為反對的人多,曾兩次被廢除,後來減低利率為每次一分,一直實行到徽宗時代。
——對不起了,國弱,沒有辦法呀。
市易務掌握著一定的資金,可以放貸。具體辦法是,商人可以向官府借錢,以田宅或金帛做為抵押,沒有抵押物的可由五人聯合擔保。
這實際上就是農業貸款,具體實施辦法是:用國家倉庫存放的糧食作為信貸資金,一年分兩次貸給農民,讓他們做穀種。正月三十日放貸一次,五月三十日放第二次;農民隨著繳納夏秋兩稅一塊兒歸還。
前面說過,宋代的貨幣特別複雜,金、銀、銅、鐵、紙一起上,另外還有不同的貨幣區,所以兌換工作很繁和_圖_書重。承擔兌換業務的,是從唐代延續下來的金銀鋪,到南宋時,又改名叫「交引鋪」。
借錢或分期付款回購,在半年內付清的付息一分,一年內付清的付息二分。
王安石自認為腦袋瓜子靈,他以為實行了這個法,就能防止大商人壟斷囤積,有利於小商人資金周轉——這樣不就促進市場流通了嗎!
再加上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經辦官員不都是孔聖人,誰都想弄點貓膩,結果農民還貸的實際利息付出,往往要比理論上高出很多。
匯兌最盛時,宋朝每年有二百八十餘萬貫錢在京師和各地間飛來飛去。
這是一種國家信貸,借給農民稻穀種子,是為了保證貧困農民能維持生產,免得土地被富戶兼併。
這種越窮越要多花錢,越富弄錢花越容易的事,你還真是沒地方講理去!
宋朝的當朝宰執大臣們,才是金融界高高在上的獵人。
那時的民間質庫,有時候借款的利率也夠狠的,最高月息達到十分,有人認為這是「不仁之甚」,簡直是趁火打劫。
王安石當然想不到:這個新法,在實行過程中也有一些麻煩。比如,大商人是沒法壟斷市場了,可是官府可以借此壟斷市場,什麼貨物好銷了,商人要回購,官府就會趁機抬價。
京師的金銀鋪對此竟毫無所知,還高興這下子可來了大買賣呢。兩個月後,貶值令正式hetubook.com.com下達,金銀鋪全都傻了眼!
青苗法就是這樣,從一部好法變成了惡法。本來是一項扶助農民的好政策,卻變成了赤|裸裸的官營高利貸。
匯錢還給利息,這也太仁慈了,擱到現代人身上,還不得受寵若驚?大概是宋朝時京師缺錢用吧,所以鼓勵商人往京師匯錢。
宋代的信用事業,很奇怪,不像其他方面都遠超過唐代,似乎進步不大。唯一的區別,是政府信貸更為制度化。
再來看其他的信用方式。宋朝的經濟發達,錢的流通量也就更大。跟唐朝一樣,商民一時手頭緊張,比如娶媳婦錢不夠用,就可到「質庫」去抵押借錢。
另一部與信用有關的新法,是市易法。當時在京師和各地,都設立了物價管理機構——市易務。
貸款有數額等級,共分五等,看你的貧富程度而定,最多的貸給十五貫,最少的貸給一.五貫。讓你用半年左右,政府收利息二分。
亞當斯密還認為:每一稅捐都應善加設計,務使公民在他的財力上受到最少可能的損失,這一點「青苗法」也沒有做到。
按說王安石也還是愛民的,他留了個心眼,沒有硬性讓農民直接還糧食——要是哪一年糧價高,農民用糧食還貸豈不是要吃虧?所以,一般是按照前十年豐收時的平均糧價折算(因為豐收時穀價較賤),讓農民還錢,當然還糧食也行。
和*圖*書這個制度,就是王安石搞的青苗法和市易法。
據當時的人記載,金銀鋪「屋宇雄壯,門庭廣闊,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動輒千萬,駭人聞見」(《東京夢華錄》)。這種金銀鋪,在南宋的臨安城內就有上百家。
宋朝的大詩人陸游,對寺院放債這事兒深惡痛絕,認為這麼做極為「鄙惡」,應該堅決禁絕——不過他說話沒份量,沒人聽。
官營的質庫就要好得多,宋代叫做「抵當庫」,是從市場「價格辦」的有關業務漸漸獨立出來的。
你們不是富嗎,那就多出點血吧!
那時的金銀鋪,可不是小店,而是古代的證券公司大戶室。主辦者都是京師富商,客戶也都是富豪。
但是再厲害的狐狸,也玩不過獵人。
對比之下,王安石對商人可遠比對農民優待多了。同是半年期的貸款,農民要付息二分,商人則只付息一分,同時又沒有錢糧折算的問題,所以商人的利息負擔要比農民小得多。
質庫有民辦的,也有官辦的。此外和尚在宋朝也再度活躍起來,寺院又成立了典當行,在宋代叫做「長生庫」。
這信息也太不對稱了,京城人都把這事傳為笑談(見《文獻通考.錢幣考》)。
比較有意思的是,有時候匯錢還不收匯費,反而貼水三~四%。
現代經濟學的創始人亞當斯密認為:一切稅捐,都應在最適合於納稅人的時間與方法收之,「青https://www.hetubook.com.com苗法」卻沒有做到這一點。
有這樣一件事:大觀三年(一一〇九年),朝廷中樞開會議定,當十錢貶值為折三錢。討論完畢,一散會,宰執們就派人用車裝著馬上就要貶值的錢,去搶購黃金。
朝廷在這方面很講信用,對各州官府提出了要求:商人只要憑券(匯票)就可在當地領錢,當日給付,不准滯壓,違者處罰(見《資治通鑒長編》)。
宋朝的鹽、茶都由國家專賣,商人如果要批銷,須先去專營機構交錢,領到一張「鹽引」或「茶引」。這東西統稱「交引」(也叫「鈔引」),憑著它,到鹽場或茶場就可領出貨來。
接下來我們該說到宋朝的信用業務了。
王安石就是公元十一世紀的凱恩斯,可是他用政府手段干預經濟,除了把民間鬧得雞飛狗跳之外,什麼都沒搞掂!
不按期還款的情況很嚴重,有時達到「十有五四」,鬧得朝廷很傷腦筋——不就是商人欠錢不還嘛,還能治他們什麼罪?
後來紙幣大量發行,「飛錢」業務才漸漸衰落了下去。
他們特別盯住了交引、質庫、金銀、彩帛這四種店舖,重點搜查,往往從一家店裡就能搜出千萬兩銀子!
市易務的工作人員有兩種,一是「行人」,就是辦事員,二是「牙人」,就是經紀人。都是從商舖和市場經紀人中招募來的。
無論什麼東西一專賣,就很賺錢,所以「交引」本身也很值和-圖-書錢,可以互相轉讓,有如今天的有價證券。
——玩錢的被錢給玩了。
「青苗法」的貸出和還貸,都是按錢折算。
這一點,拗相公坐在他的辦公室裡,是絕想不到的。
什麼是「交引」呢?就是國家頒發的特許專賣證。
青苗法,前面已經涉及到了一點。這個辦法,王安石在早年當知縣時,就在轄區內試驗過,他覺得很管用。
比較爽的是,商人也可以在自己的貨物滯銷時,把貨賣給市易務,等到該貨物好銷時,又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回購(類似現在的按揭)。
初衷可以說不錯,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拗相公沒有想到:農民要是還錢,確實是不吃虧,但很多農民弄不到錢,只能還糧食。還糧食的話,就要按豐年的低價來折算,這樣在平常年間或者歉收年頭,農民恰恰就要多還很多糧食才行。
那時的寺院都富,主持們也不想讓錢都發霉了,所以樂於放債。
那時候還有彩帛鋪,是做絲綢交易的,性質與金銀鋪類似,也兼做證券交易。
北宋的留守大臣們被逼急了,就竭盡全力對民間搜刮,強制徵收老百姓財產。
宋代也有「飛錢」,不過是完全制度化了的官營匯兌,由朝廷設立「便錢務」,主要業務是從京城往外地匯款。那時商人匯錢,要先向中央財政部申請批准,每匯一貫,扣除手續費二十文。
交引的交易,就在金銀鋪進行,所以金銀鋪後來就改叫交引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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