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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桴記:謀府生涯六載事與思

作者:練乙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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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角色衝突和權力制衡(2005.07.01)

十七:角色衝突和權力制衡(2005.07.01)

第一,在回歸前的港英政府裏,源於各司、局的政策提議都送到行政局裏審議,而行政局的成員,除了布政、律政、財政三司外,全部是社會上有名望地位人士,由港督獨立委任;行政局認為有問題的政策提議,一律發還有關的司去修改。第一屆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制衡形式基本上保持不變;可是,到了第二屆,司、局長全部進入行政會議,由行政長官從社會人士中獨立委任的其他成員只佔少數。
我接著想講中央政策組應有的「權力制衡」功能。中國政治傳統很早便有清晰的「權力制衡」概念和制度。漢代的御史大夫(即副宰相)下面設兩個官,一個叫御史丞,負責代宰相監察中央和地方政府;另一個叫御史中丞,代宰相監察皇帝及皇室。到唐代,演化出「台諫分職」,監察政府的機構從相權中獨立出去,稱為御史台(不再是宰相之下的機構,才可以更獨立地監督宰相和由他領導的政府,角色身份分明,不再有衝突);負責監督、指正皇帝的諫官,則仍由宰相全和-圖-書權委任及管轄。
近代西方的權力制衡,在政府層面靠「三權分立」,而人民制衡政府,則主要靠若干年一度的民主選舉、在野黨的壓力,以及充分的傳媒監察(人民有知情權,而獨立於政府的傳媒便是發揮這種知情權的公器)。特區政制保留了一部分西方傳統,所以也有一些體制上的權力制衡;比較薄弱的,是在政策制定的環節,而在這方面,近年還退步了,原因有二,其一與中策組有關,讓我分別指出。
第二,中央政策組回歸之後一直未能好好發揮其指定功能之一、即對各司、局政策提議進行反思、批駁和覆議,並提出獨立意見。首先,如我前文所述,董先生當初不滿意各局思想保守,常常想中策組提出政策而不是覆議政策;到後來他可以委任一些合自己心意的局長,中策組的領導卻少搞政策、多搞政治,不講駁議、只提供上面想要的服務。
我極不喜歡這件工作,好幾年一直要求鄭維健向董先生提議,由董辦自己聘請寫手替董先生撰https://m.hetubook.com.com寫演辭,鄭尊重我的感受,但董辦那邊總是沒有行動,說是沒有錢,結果拖到〇三年初才不再要我寫。
其實,正因為我不能同時兼顧這兩個角色,有一次和董先生討論他的講稿的時候堅持我自己的意見,讓他老人家動氣了,大家有點不歡而散;沒多久,便傳出新聞處那邊請了專責的演辭寫手,我才鬆一口氣。動動氣也好,我希望董先生是從此明白角色衝突這個概念;有幾年他讓一位地產界大人物不脫產在行政會議管房屋政策而為之辯護,引起公眾不滿和大集團之間的勾心鬥角。其實角色衝突這個概念在古代中國已經很清楚,下一段講到的「台諫分職」,即是一例。
我們當然可以想像,在現今的行政會議裏,還是可以有很活潑的政策提議討論的,但各司、局長之間,少不免會有「今天你給我方便,明天我還你人情」的考慮;如此,政府內部制衡力量便不復存在,而香港又沒有有效的在野反對黨提供有力的外部制衡,政策提議hetubook•com.com坐直通車,結果增加風險。不過,在這個決策機制安排上,特區政府是不可以簡單還原的,因為就算局長和行政會議成員不同,卻又都由行政長官從觀點與自己相近的人群當中委任的話,制衡還是容易失效,形同虛設;要補救的話,也許需要比較複雜間接一點的委任辦法。港英時代,政策由公務員系統提議、由行政局駁議,兩套人選由不同機制產生,制衡較有保證。這種設計比較精密的管治機制,經〇二年問責制任意大肆改動,滿盤落索。
在後來的朝代裏,台、諫之職綿延不絕,各有特色,只是到清朝才徹底廢了諫官,而御史台則成為皇帝對臣下的專政工具。
我不是特別不喜歡寫演講辭,也不是不喜歡替董先生工作;我不願意寫,是因為我覺得寫董先生的演講辭,和我作為他的政策顧問,有嚴重的角色衝突。
我在中央政策組的工作之一,是替董先生寫演講辭。不是篇篇都我寫,短的都由董辦那邊董先生的助理寫就算;長的中文由曾德成包辦,英文則由我執筆www.hetubook•com.com,聽眾政治取向不同故也。每次寫之前,鄭維健都和我一起去見董先生,知道董先生的準確需要之後,我便動工,寫好之後由鄭把政治關,逐字逐句看,有時也會請曾德成給意見,我修改後送董辦讓董先生過目。董先生看得更仔細,和我反覆討論關鍵字句,然後才定稿。如是者一年總會有好幾次,多半是因為商界或學界邀請董先生在重要日子上講話。
有人會不同意我的說法;的確,如果以美國為例,總統的演辭寫手正式銜頭都是speech writer and policy adviser,有何角色衝突?美國的政治是徹底的黨派政治,總統的寫手和他的顧問,政治和政策觀點基本上應該都和總統一致,所以顧問兼寫手並無角色衝突。我的具體情況不同,中央政策組顧問的一個重要設定功能,是對董先生和董先生政治委任的司、局長的政策提議作反思、批駁,故必須時常保持一個獨立的批判態度;演辭寫手則不同,要寫得好,必須把自己變成董先生肚裏的蛔蟲,不只要想和圖書董先生所想,連董先生的心態、神情、說話習慣、常用辭彙,一切都要盡量模仿才成。這兩個角色顯然是衝突的,要我都擔起,非令我精神分裂不可。

兼寫演辭精神分裂

提議設「給事中」失敗

其次,中策組這個覆議政策功能是任意的,沒有體制安排上的必然性;換句話說,按規定,若董先生想就某一政策提議進行反思、駁議,他可以找中策組,但若他覺得無必要,或者不想有關的司、局長知道了不高興,則中策組就無容置喙。這種體制安排是極不完善的。試看明朝廢了宰相,尚且知道要加強駁議機制:六部尚書(政府的部或局)根據皇帝的意旨制定了政策,也須通得過尚書下面的給事中(專門負責駁議的官),才可下達;六個部都有各自的給事中,握有很大的封駁權。主要官員問責制登場之前,鄭維健和我一起設計了一個類似給事中的體制,希望強化中央政策組的駁議功能,但董先生沒有採納。個人的努力,效果有限,那是我還能直達天聽的日子裏的最後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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