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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火集

作者:龍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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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二 讀者迴響 臺灣這個家

輯二 讀者迴響

臺灣這個家

龍應台小姐:
不錯,我的家是在臺灣,即使我「被迫離臺」,被噪音被髒亂被等因奉此的官僚作風——近十信弊端即暴露了政府官員、企業家玩弄法令私圖中飽的劣根性,早已可懲,卻拖延至問題爆發後的「亡羊補牢,恐時已晚」的心和-圖-書態措施,而受害者已眾矣,於是許多積漸的問題如噪音——我深受其害,如髒亂——我深受其害,如罐頭教育——我深受其害。炸彈爆發後,受害的是平凡的老百姓,那些有權有勢有錢的政府官員、企業大家,則早和_圖_書已準備好了後路了。
如果我們真有示威自由的話,那麼我很願意集眾成力,表達心聲,可是有某議員,身掛抗議汙染的寫字衣服,即招致警察拘阻。
我喜歡妳文章的誠懇與就事論事的COOL感,今天又讀到「美https://m.hetubook.com.com國不是我們的家」。
妳有一枝準確關心的筆,證實了文章亦有經世濟國的警惕作用,實在難得,願妳真實地寫下去,吾人小民耳,只希望看電影時不剪片,不坐在口香糖上面,遵守紅綠燈不被撞死,耳朵有清靜的自由,「和圖書進出衙門受到合理待遇,前庭並有綠意喜悅地攀騰」——這樣,臺灣真是我的家了。
我不亂丟垃圾,我不製造噪音,我禮讓和氣,這是基本的公共道德,不是哪一國的特殊民族性,至於小者流氓橫行,大者玩弄法治,且越演越烈,或一時言禁他日又案發東和圖書窗,政府又如何向只追求平凡幸福的千萬平民交待呢!
我覺得妳一而再,再二三的表達我們平凡百姓週遭所受的困擾與痛楚,雖然具體解決之道尚無,然而提撕耳目,清澈可喜,發人深省。
七十四、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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