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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從戰國到一統天下(上)

作者:王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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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 生父之謎 異人娶趙姬 大期生趙政

第八回 生父之謎

異人娶趙姬 大期生趙政

女性的妊娠期是兩百六十六天,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是兩百八十天。預產期的月份是末次月經所在月份加九個月,預產期的日期是末次經期的第一天加七天。如果末次經期的第一天是一月十日,那麼預產期就是十月十七日。一般女性的正常生育都是在預產期的前三周到後兩周內。
第一,《秦始皇本紀》完全未提趙姬懷孕一事;第二,《秦始皇本紀》稱始皇為「趙政」而非「呂政」。
今天如果出現過期妊娠,可以採取終止妊娠等多種方法搶救胎兒。但是,在戰國末期趙姬生子之時,肯定不會有今天這麼好的醫療條件。如果趙姬是過期妊娠,生下來的嬰兒能健全嗎?秦始皇智力過人,精力過人,絕對不可能是過期妊娠所生下的嬰兒。
假如某人是二月十日來的月經,到三月十日未來月經,她就懷疑自己是懷孕了。由於她記住了上次來月經是二月十日,上推半個月,她便把一月二十五號認定為懷孕日。但是,實際上這個時候她並沒有懷孕,而是月經推遲了。
第三,過期妊娠。
第一,異人娶呂不韋姬為妻;第二,呂不韋姬生始皇;第三,始皇名為趙政https://m.hetubook.com.com。最為關鍵的趙姬懷孕嫁異人一事完全沒有記載。
這方面的文獻首推《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
《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非常簡約,值得重視的有三點:
如果司馬遷看到的僅僅是趙姬懷孕嫁異人這一種史料,那麼,《史記》中所有的記載都應當和《呂不韋列傳》相同,就不應當有《秦始皇本紀》「名為政,姓趙氏」和《楚世家》中「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的記載。司馬遷如此記載,只能證明司馬遷同時看到了兩種相左的史料,而且無法斷其真偽,所以,《秦始皇本紀》和《呂不韋列傳》的記載反映了當時兩說並行的史實。
過期妊娠會帶來什麼結果呢?過期妊娠是非常危險的。
依照現代醫學知識,我們要講清楚趙姬懷的是誰的孩子,必須講清楚三個問題。
二是羊水。羊水是胎膜內環繞胎兒的一種液體,可以保護胎兒。胎兒在羊水中可以自由活動,不受擠壓;羊水還可以保護母體,它可以減少胎動造成的不適感,幫助分娩。妊娠三十八週之後,羊水量逐漸減少,隨著妊娠的推https://m.hetubook.com.com遲,羊水量越來越少。這時,由於胎兒缺氧,還可能造成胎兒排出的胎糞混入羊水中,嚴重污染胎兒的生存環境。
還有一種看法認為,秦始皇是異人之子。
以古人的知識來看,發現懷孕有兩種途徑:一是經期停止,二是早孕反應。但是,早孕反應因人而異,所以,古人發現懷孕更多是依靠發現經期停止。而發現經期停止須費時一個月左右,以此而計,趙姬歸異人後,只需要八個多月就必須產下嬴政。趙姬是至「大期」而生嬴政,所以,呂不韋與嬴氏皇族只有性關係而無血緣關係。
那麼,為什麼還會有十二個月生子的事呢?
一是胎盤。胎盤是母體和胎兒之間進行物質交換的器官,具有氣體交換、營養物質供應、排除胎兒代謝物等多項功能。一旦懷孕超過兩百九十三天,胎盤的功能就會減退,所以,過期妊娠必然導致胎兒缺少氧氣和營養。胎兒的生存機率就會大大降低,過期妊娠的胎兒的得病率、致死率都很高,其中最常見的是胎兒缺氧死亡。所以,過期妊娠的胎兒,往往智力發育不好。
趙姬一開始屬於呂不韋,後來歸異人可和圖書信,趙姬帶身歸異人絕不可信。
據此推測,司馬遷可能看到的是兩種史料,一種稱「趙政」,另一種稱「呂政」。
妊娠期超過預產期兩週,即妊娠期達到或超過四十二週還沒有臨產生育就叫做過期妊娠。四十二周是兩百九十四天,因此,正常生育時間的期限是兩百九十三天,超過這一期限就是過期妊娠。
此問題古人奇之,今人不可再奇,亦無可再奇。
第一,懷孕時間。
《史記》中,還有另一個佐證,證明司馬遷看到的是兩種史料。《史記.楚世家》記載:「(楚考烈王)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春申君弔祠於秦。十六年,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
女性懷孕是女性卵子和男性精|子的結合,因此,女性懷孕必須在排卵期。現代醫學證明,女性排卵和下一個月經期的到來相關,即下次經期來前十四天為女性排卵期。
史書記載,漢昭帝劉弗陵是其母鉤弋夫人懷孕十四個月而生的,與傳說中帝堯十四個月所生相吻合,所以,漢武帝稱鉤弋夫人之門為「堯母門」。但是,史書記錄的超過十個月生子者大都是君王,比如帝堯、漢昭帝。這種記載,大都含有神化君王www•hetubook•com•com之意,不可做為證明古人有十四個月生子的依據。
如果月經實際上推遲了兩個月,這位女子實際的懷孕日應是三月二十五日。但是,這種情況她自己完全不知道。既然是三月二十五日懷了孕,那麼,四月十號該來的月經當然就不會再有了。然而,因為她始終認為自己是一月二十五日懷的孕,所以,到了十月生子之時,和她記住的懷孕日就錯估了兩個月。這樣,一個正常分娩的嬰兒就被說成是十二個月出生的嬰兒。這就是十二個月生子的來源。
二,迄今為止,沒有一條文獻史料能駁倒《史記.呂不韋列傳》的記載。
「大期」做何解?「期」是滿足一定的時間,因此,「大期」有兩解,一是十個月(滿十月懷胎),二是十二個月(滿一年)。但是,不管如何,趙政並非不足月出生。
《秦始皇本紀》與《呂不韋列傳》的記載有矛盾嗎?二者確有明顯矛盾。
無論是《史記.秦始皇本紀》或《史記.呂不韋列傳》都明確記載了異人娶的是呂不韋的愛妾趙姬,趙姬生了始皇。至於趙姬被異人娶回家中之時是否懷孕,《秦始皇本紀》則無記載,而《呂不韋列傳》則明確記載。
和*圖*書以,按照現代醫學常識,如果趙姬是懷孕之後嫁給異人,那麼,她一定是在兩百八十天左右生下兒子,也就是嫁給異人之後不足十個月一定要生子。
第二,生育時間。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
但是,《史記.呂不韋列傳》還有一條早已為人們關注的記載——趙姬是「至大期時,生子政」。
既然如此,為什麼史書還會有十四個月生子的記錄呢?
如果認為《秦始皇本紀》與《呂不韋列傳》所記相矛盾,那麼,我們相信哪個?
可是,《史記.呂不韋列傳》記載趙姬是「至大期時,生子政」,不是不足月生子。僅此一條,即可破趙政是呂不韋之子說,可以破千古之惑。
所以,在秦始皇出生的戰國末期,如果出現過期妊娠,胎兒的生命很可能保不住。即使出現奇蹟保住了生命,出生的嬰兒也一定不健康,這是因為古代的醫療條件和今天相比差得太遠。
什麼叫過期妊娠?
一,根據《史記》慣例,本紀線條粗,列傳更詳實。所以,在本紀與列傳相矛盾的情況下,應當相信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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