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假瘋子兇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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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觀症狀有幻覺、妄想、自我障礙等,客觀症狀則有行動異常,與生活樣式的異常。
還有表情是這樣的:
一、夜聞問診法——運用於緘口昏迷的假病,起初對嫌疑者絕口不提假病的事,僅靜靜觀察數日,使其鬆懈。然後,突然於夜間睡眠中叫醒,實施問診。這一來,多半會開口發言。
還寫著感情反應性(不管發生什麼事多半無動於衷,不會有感情上的反應),行動(多數是動機不明、出人不意的行動,到底為何如此,叫人摸不著頭腦),言語(思想支離破碎,各節思路毫無連絡,言詞也支離破碎,常反覆無意義的言詞,有時片斷言語似有意義,整個地看卻無脈絡,主題不明)等。
有的人以為只要裝瘋狂的樣子,便胡亂假裝。但是,精神病有一定的病型、一定的症狀群,也有一定的經過,絕對不能互相混淆。假瘋子胡亂裝瘋,都因來自無知的矛盾,一下子就洩底了。
例如:患者是懶惰的,不肯工作,做了也遲緩,效率差。不修邊幅、吊兒郎當,早上非叫不醒,不漱洗,不換洗衣服,身體不潔,終日窮極無聊,不能做好一件事。或者行動任性,不聽話,不工作,有時還獨自遊蕩,給警察增添麻煩。也可使做一些沒有目標、文不對題、毫無用處的讀書或工作,其價值判斷,無法令我們了解。還看似:對別人的事漠然無動於衷,不能適應社會及家庭的生活,無法與人過共同生活,完全陷在獨自一個人的世界裡頭。
二、暗示法——讓幾個醫師在涉嫌者身邊,互相討論其病狀並下結論,讓他聽到還欠缺某幾種症狀。兩三天後和圖書再加問診,這時他就會假裝出醫師們所提的症狀。
三、說服法——對假病嫌犯說明:如果確定你是精神病患,刑責是可以免去,但是必需收容在精神醫院。這一來,和監獄不同,說不定無限期拘留在那裡。這不是反而更不利嗎?如果是輕罪嫌犯,多半會吐露出假病。如果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聽了這一類話也不會有任何反應。
卯平決定把這些手法熟記。只要反其道而行之,事情便可順利。
不僅如此,夜裡躲進棉被以後,偷偷地練習從書裡學來的,妻子不在的時候便在屋裡溫習,有時也跑到沒有人看見的地方,反覆地自我訓練。這是真正地在和死刑對決了。敵人是精神科醫生。其次則是檢察官與推事。他必需充分地鍛鍊。最重要的是培養不管面對怎樣的危機,都不致動搖的膽識。能夠發揮巧妙的演技的人,多矣。然而,面對死刑時的勇氣與不動搖的定力,非任何名演和-圖-書員所可獲致的。
針對這樣的偽裝精神病患,即假瘋子,有揭穿的方法。這便是在一定的期間內,予以嚴密的觀察,有時故意讓監視者離開,偷偷地趁其不備,留心患者的動作、言談。有時,醫生還會試試下列的特殊方法與手段:
有時是冷淡的、僵硬的、奇異的;有時是毫無表情,有時則是無意義、冷漠、空虛、淺薄的笑,一種癡笑,有時好像故意地在裝著一種奇異的「空笑」,也有蹙眉、撮嘴唇的時候。
例如假裝暴躁錯亂的狀態,隨便小解,吃自己解的大便等,卻又再去模仿別的瘋子的動作,專科醫師便可以立即看穿其真偽。這就是說,並不是隨便模仿瘋子就好,必需充分掌握一定的病型、症狀、經過等的知識。
猿渡卯平跑了各地的圖書館,耽讀這一類書籍,認為重要的地方還低頭猛抄筆記。他把它寫在薄薄的紙張上,秘密地帶在身邊,連妻子也絕不讓她看到。獨處時,恰似一個https://m.hetubook.com.com臨考學生,反覆熟讀,烙進腦海裡,確定熟記以後,一張張地燒掉。
四、威嚇法——把假病嫌犯帶到醫師的研究會或講習會一類場合,告訴眾人此嫌犯有假病的嫌疑,要大家精密加以觀察。這時假瘋子多半會因恥辱而招認。
那麼真實的精神分裂症,究竟有怎樣的症狀特徵呢?有些書說:亦稱早發性癡呆,但現今多用精神分裂症這個名稱,並且也不一定是「早發性」的。主要是「青年時代受某種外因、或未有心因性動機而發病」。照此說法,到了壯年期,某日突然出現症狀亦非不可能。
五、酒精試驗——這是讓嫌犯喝酒精飲料測試精神反應的方法。其人進入酩酊狀態後無法再偽裝精神異常,或者亦可推知犯行當時的酩酊狀態。
卯平還更加用功學習,並把重點放在假瘋會在如何情形下被識破。這一來,明白了多半是因為本人在醫學方面的無知,才被揭露出來的。
下面是以精神病醫師的立場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