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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蠟燭

作者:約瑟芬.鐵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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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七章

「嗨,早安,格蘭特先生。」愛瑞卡說道,穿越人行道向他走過來。她給了他一個簡單的淺笑,但似乎很高興見到他,像男學童般的故作正經也掩飾不了。他注意到她穿的是「進城」的衣服,不過比她在鄉下穿的衣服改進不了多少。很乾淨,那是當然,但是似乎很少穿的樣子,而且她身上的那件灰色套裝,儘管無疑稱得上「好」,卻顯得邋裡邋遢。她頭上的帽子是搭配衣服的,但配起來同樣也是邋裡邋遢。
「因為我覺得事情不大對勁,我不想被捲入其中。」
現在當他在這涼爽明晰的早晨,把車子停靠在路邊時,他回想起昨天看到的傑森衣物,心中不由得露出微笑。傑森的衣服可不是來自史泰西與布列克的店裡。他一邊揣想著,一邊推開店門,展現在他眼前的是陰暗、狹小、寒酸的內部陳設,此時他幾乎可以聽見傑森的嘲笑聲。英國人!他們把一個生意經營了一百五十年,卻只能經營成這副光景。創店之初的櫃臺也許還沿用至今,至於燈光更絕對不曾改換。
「我很少這麼早就起床,」他表示道,把一張椅子上散亂的紙張移開,讓格蘭特有地方坐,「不過克莉絲實在叫我有點生氣。我們是很好的朋友,探長。有些人覺得她很難相處,但是我,我不覺得。為什麼?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們都知道自己毫無價值可言,而且我們都怕別人發現這一點。人是很賤的,你知道。如果你裝出一副百萬富翁的架勢,大家都會過來舔你的鞋子。但是一旦讓他們看出你似乎對自己沒有什麼信心,他們就會像一群螞蟻爬上垂死的黃蜂一樣。我第一眼看見克莉絲的時候,就知道她在虛張聲勢。沒有人比我更了解虛張聲勢這一套。我就是靠虛張聲勢才打進美國的,也是靠虛張聲勢才讓發行商願意發表我的第一首歌。直到那首歌一炮而紅了,他們才知道其實我是在虛張聲勢,不過這時候他們覺得被人愚弄一下好像也不需計較。喝一杯嗎?我知道,還有點太早。我自己通常也要到午餐時間才喝,不過喝酒是僅次於睡覺的美事。而且根據合約,我還有兩首歌要寫。是為了……為了……」他的聲音逐漸變弱,「為了孔恩的新片。」突然又繼續說道:「試過在完全沒有靈感的時候寫歌嗎?不,你當然沒試過。我可以告訴你,這純粹是一種折磨。而且,畢竟誰會去唱它?那個姓哈洛德的女人根本不會唱歌。你聽過克莉絲唱《偶爾對我歌唱》嗎?」
「那才叫做把一首歌唱活了。我寫過更好的歌,我承認。不過她能把那首歌唱得像是全世界最好的歌。如果是讓擺架子的哈洛德糟蹋的話,到底寫歌有什麼意義?」
「當然。」他轉身走到嵌在會客室通往臥房走道上的衣櫃,把拉門拉開。「仔細檢查我所有的衣服吧。如果你能找到那顆扣子,那你就比我聰明。」
「迷路!在肯特郡東部!」
「那是什麼材料的大衣?」
於是昨天格蘭特放著上好牛腰和燻肉的週日大餐不吃,毫無怨尤地走出餐廳,去拜訪哈默先生。在德文寓所裡一間略帶粉色的套房中找到他的時候,他穿著紫色的絲質連身晨衣,頭上剪成短短的髮髭,身旁散滿樂譜。
她秀氣地啜泣一陣,沒有太弄糊了她臉上的睫毛膏,並簡短地訴說她如何欣賞克莉絲汀身為藝人和女性的風範。「非常了不起的人。一定要有非凡的特質才能克服她先天上的缺點。」她一一道出那些缺點。之後,格蘭特告辭,走進溫暖的夜色之中,為人性嘆了一口氣——然後為這口氣聳了聳肩。
「你是說你睡在車裡?有沒有目擊者可以證明你的說法?」
「我注意到你鬍子長得很快。」格蘭特點著頭看著哈默尚未刮過的下巴。
「我願意,非常願意。只不過二十分鐘後我在坦普爾那裡和一位律師有約。」
現在店裡已經沒有史泰西或布列克,而是屈姆利先生——史蒂芬.屈姆利先生(而不是那些羅伯特先生或托馬斯先生)。他一見到格蘭特探長進門,立刻全心聽任探長的差遣。是,他們曾經為羅伯特.提司鐸先生製作衣服。是的,那些衣服之中包括一件搭配晚禮服的深色大衣。不,這絕對不是那件大衣上所使用的紐扣。他們不曾將那種紐扣放在他們縫製過的任何大衣上。和-圖-書他們沒有習慣用那種等級的紐扣。如果探長可以原諒屈姆利先生這麼說的話,那顆紐扣,根據他個人的看法,是非常不入流的,不論何種等級的裁縫師都不屑採用。如果這顆紐扣是外國貨,老實說,他一點也不會感到驚訝。
「哦。這樣的話,也許你可以在卡斯伯街放我下車。保姆有一件差事要我做。」
「我想知道的是上星期三晚上你住在什麼地方,哈默先生。」
不過格蘭特覺得十分窩心。這就是他熟悉而熱愛的英國。流行會改變,王朝會衰落,寂靜街道上的馬蹄聲會變成千萬輛計程車的喇叭聲,但史泰西與布列克仍然秉持一貫的從容與幹練,為從容與幹練的紳士們量身製衣。
「你爸爸不是很討厭那裡嗎?」
哈默露齒一笑。「尖嘴利舌!英國佬會到如此無禮的地步,一定是被逼急了。不過別誤會了,探長。我身上沒沾過警察的晦氣。至於上星期三晚上,我是待在自己的車裡。」
「我的受害者?」
「也許是美國來的,嗯?」格蘭特表示看法。
「現在在這裡嗎?」
「噢,不。我要在這些辦公室走一圈,幫保姆收集小冊子。她喜歡這類東西。她不曾去過英國以外的地方,因為她怕海,不過她喜歡安穩地坐著神遊。今年春天我在攝政街幫她拿過一些很棒的奧地利山景。她也對德國的許多溫泉療養地瞭如指掌。再見了,謝謝你的便車。你再到西歐佛來時會怎麼通知我?我們好去吃冰。」
「如果我知道旅店在哪裡的話。更何況見識過這裡的幾家旅店之後,我寧可在車上睡。」
「我的鞋。」她舉起一隻腳,給他看那隻非常樸素的半高跟女鞋。「保姆認為要進城,穿這雙鞋是最適合的,可是我覺得很恐怖,走不穩。」
是了,當她鑽進車裡來坐在他旁邊的時候,他想道一定是保姆。沒有母親會選這種衣服。一定是從裁縫師那邊直接訂貨,就像學校的制服一樣。「一件灰色的法蘭絨套裝,配一頂帽子。」儘管她十分獨立,意志也很堅定,他還是感覺到她有些落寞。
「名不符實吧,叫做飛翔。」
「對了,你還會回來。我忘了。我昨天看見你的受害者了。」她閒話家常地加上一句。
「你父親告訴你提司鐸在那邊當班嗎?」
「爸爸帶我到『海洋』去參加一場午宴。」
格蘭特聽過。
「噢,看牙醫。我明白了。我以為只有老女人才需要做齒橋。」
「可以。再見。」她走進辦公室裡面。
但即使是人性,偶爾也還有一些平滑面。格蘭特慢慢走近街邊,突然間站住,他棕色的臉上浮現出喜悅和歡迎之意。
「過一段時間就會習慣的,人必須順從種族的禁忌。」
「當然是那個馴獸師。」她用懷疑的眼神轉頭看他。
「我不會。我是來做齒橋的。」
「我會託你父親帶口信給你。這樣可以嗎?」
「對,肯特郡哪裡都一樣,如果要提這一點的話。你有沒有試過天黑之後在英國找路?在夜晚的沙漠上還好得多。你看到一個路標說『某某地方兩英哩半』,於是你心想:某某地方就快到了!英國萬歲,路標柱萬歲!然後你往前走了半英哩,來到一個三叉路口,中間綠地上有一根漂漂亮亮的路標柱,上邊每一個該死的標誌至少都寫著三個地名,但是你猜其中有沒有任何一個是某某地方?沒有!這一來事情可簡單了!所以你從頭到尾看了好幾遍,期待在你決定之前有人會經過給你指點迷津,但是沒有人經過。上一次有人路過此地是前一個禮拜的星期四。也沒有房子,除了空地,和一塊去年四月馬戲團公演的廣告招牌以外,什麼都沒有。所以你只好三條路選一條,又經過兩根壓根兒沒提到某某地方的路標柱之後,你看到一塊標牌上面寫著:某某地方,六又四分之三英哩。於是這一套又重來一遍,而且還是從比上回遠了四英哩的地方開始。然後再來一遍!等到某某地方這樣對待你六、七次以後,只要能隨便找個角落停下來睡個覺,你什麼都不在乎了。因此我就在當時所在的地方停下來睡覺。反正到了那個時間,要到克莉絲家去借住也已經太晚了。」
看來全世界關注的焦點都在高德斯墓園的那幢建築物裡。對一個從諾丁漢出身的花邊女工來說,那裡真是https://m.hetubook.com.com奇怪的歸宿。對一位世界級的偶像來說,也不尋常。「他們把她放在焚化爐裡,好像她是……」噢,不,他不該想到這些。太可惡了。為什麼可惡?他不知道。大概是因為那裡是偏僻郊區吧,他想。其實也有道理。也許比較不令人難過。但是像克雷這種曾以萬丈光芒劃過世間的人物,理應享有一座百尺高的火葬臺。一種壯觀的東西。一場維京人式的葬禮。而不是郊區的焚化爐。噢,我的天,如果不是多愁善感的話,就是他變得軟弱了。他發動車子,開進車流之中。
「你看見他了!在哪裡?」
合理,但太棘手了。如果大衣是在倫敦的裁縫店做的,任誰都可以在之後的五十年隨時走進那家店,問他們大衣上用的是哪種扣子,他們會毫無困難而且和善有禮地告訴你(只要他們認得你的話),但誰敢說洛杉磯的成衣廠會記得他們半年前縫在一件大衣上的是哪一種扣子!此外,這顆扣子需要留在此地供辦案所需,不大可能寄去洛杉磯。最好的辦法也許是要他們寄一份在大衣上用過的紐扣樣本來。如果他們還記得的話!格蘭特最大的期望是那件大衣能自動出現。或許有人會認出某件被丟棄的大衣是提司鐸的,上面掉了一顆扣子,這是最完美的解決方式。提司鐸把車開走的時候身上穿著那件大衣。這一點是威廉斯警官對司法正義的貢獻。他問到一個農夫,星期四早上六點過後不久在威德馬許的十字路口見到過那輛車。大約是六點二十分,他回憶道,但是他沒戴錶。他不需要錶。他永遠知道時間,不管有沒有出太陽。他說那個人的車子碰到他趕的一群羊,所以慢了下來。他很肯定開車的是個年輕男子,而且穿著深色大衣。他沒把握能認得出那個男子,不敢對天發誓——但他已經指認出那輛車。那是他當天早上唯一看見的車子。
哈默抬起頭,帶著淺淺的笑意。「你知道嗎?」他說道,「說來實在可笑!一位迷人的紳士用一種全然友善的態度,在早餐時間突然來訪,為打擾了你滿口道歉,希望不會給你帶來不便,但他身為警察局的探長,百般無奈下,問你可否好心幫幫忙透露一點消息,因為上次你給的消息不如想像中正確。太美妙了,案子就該這麼辦。而且你總是問得到答案。也許他們會就此崩潰,淚流滿面,因為你的友善令他們承受不起。就像媽媽做的餡餅一樣。我想知道的是,這種方法是否在平民區行得通,還是你只把它用在高級區?」
「我欺負他!」格蘭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然後表示他希望愛瑞卡不要為了這個俊美的年輕人的困境而昏了頭。
格蘭特正在前往拜訪提司鐸的裁縫師的途中,他對案情的複雜棘手感到有點心煩。如果提司鐸的大衣是倫敦的裁縫師做的,事情就很單純了,只要讓他們指認這顆扣子確實是他們用來縫製大衣,尤其是提司鐸的大衣的扣子就行了。並非這樣就能解決案情,但離解決的地步會近得多。但是提司鐸的大衣卻偏偏是在洛杉磯那裡買的。
「先不要談咖啡,我們言歸正傳好嗎?你為什麼告訴警方你在桑威治過夜?」
「不,是隊長說的。他看起來不很專業。我是說提司鐸先生,不是隊長。太友善,太關心了。專業的侍者絕不會看起來太關心,不會真的關心。而且他送上來的冰淇淋忘了放湯匙。不過我想那天你一定是把他欺負得夠慘的。」
格蘭特的看法是,提司鐸這個年輕人根本談不上鄉居武士的恆久性格,但他忍著不去和對方爭論,只是要屈姆利先生放心,據他所知,提司鐸到現在為止還不至於有什麼麻煩。
她一定是,格蘭特表示同意。
「你聖誕節的時候都不去奧林匹亞的嗎?你應該去的!我會吩咐米爾斯先生保留座位給你。」
「因為特立獨行比戴著順從的徽章更悲慘。」
「我猜你不會願意帶我去參觀蘇格蘭場吧?」
「不錯。」
「早安!」他對一個灰色的小身影呼叫道。
「總是有一顆什麼扣子,不是嗎?」哈默說道,一對脂粉褐色的小眼在懶散的眼皮下機警地轉著,帶著自信的笑意直視格蘭特的雙眼。
哈默盲目地摸索著他的樂譜,頭抬也不抬一下。
「這麼說那天早上你沒有吃早餐了和圖書?」
「先生兩個字,我猜也是對高級區的作風。老實說,如果你這是在跟十年前的傑森說話,你就得把我帶回警局,想辦法把我嚇得屁滾尿流才行,就像其他國家的條子一樣。他們都是一個樣,只知道貪汙錢。」
「為什麼?」
「齒橋?」
「你的意思是你根本沒上床睡覺?」
「沒有。我不是刻意待在那裡的。我是又睏又迷路,懶得再往前開了。」
「對,昏倒的那一個。」
格蘭特繼續上路,去會見克莉絲汀.克雷的律師和丈夫,心情好了些。
「某一方面來說是這樣。不過其他方面可就說不準了。他們捉到牠的時候,牠幾乎已經跑到肯特郡的另一頭了。」
「誰是托賈爾?」
格蘭特愉快地露齒一笑。「是嗎?我就快做完了。」他起身要走,「當時你車裡應該有一件大衣吧?」
「哦,我不常到城裡來。你大概沒有時間和我去吃一客冰淇淋吧?」
哈默低聲笑著:「我懂她的話。」他深情地說道,「於是,我從西門斯家直奔科芬園,查出那些櫻桃是從哪裡來的。那是一個叫做禽鳥綠地那裡的一座果園。於是星期三一大早,在下就動身到禽鳥綠地去。地方不大好找,不過三點左右還是給我找到了。接下來我必須找出那座果園,還有星期五在那裡工作的人。我期待著會直接問到克莉絲,但是好像沒有人認識她。他們說星期五大清早在摘櫻桃的時候,有一位女士開車經過,她停下來看,接著問她能不能幫著一起摘。擁有那座果園的老傢伙說,要付錢的幫手他們用不著,不過如果她要自得其樂的話那就悉聽尊便。
「我不知道你會待在城裡。」
「什麼不很高?」
「我車子裡有刮鬍刀。沒辦法,當你有像我這種鬍子的時候。」
「我原來的大衣,」他解釋道,「對那邊的氣候而言太厚重了。所以我重新買了一件。」
「這沒什麼好奇怪的。我聽說克莉絲是溺死的。我知道克莉絲游泳的技術好得像條魚。我也知道我整個晚上都在外面。而且那個警察用一種『你是誰,你來這裡做什麼』的表情看著我。」
哈默的表情有了微妙的轉變。在此之前他一直應答得很從容,很配合;他那張寬闊、平常顯得很善良的臉部線條鬆弛而和藹。現在那種放鬆的神態消失了,逐漸變得機警,而且……好像……帶著敵意。
接著他決定還是先把哈默向警方撒謊的事擱在一邊。
「但是那個警察當時還不知道這件溺斃案除了意外還另有文章。他沒有理由用那種表情看你。」
格蘭特表示恐怕正是如此。
關於參加克雷的喪禮,昨天他改變了主意。提司鐸證詞的部分在正常的查證中,他不認為有什麼必要去參加一個他本來就可以避免的哀戚場面。但直到現在他才明白,他有多慶幸不用參加這場喪禮,但是(身為格蘭特)隨即又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應該去。是否因為他的潛意識希望能置身事外,所以影響了他的決定。他的結論是並非如此。他目前沒有必要去研究克莉絲汀一些不知名朋友的心理狀態。在瑪塔家他已經見識過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樣本,但從中獲益並不多。那幫人固執地不肯鬆口。
「還有,你怎麼知道該去哪裡找克雷小姐?我知道她的隱居處是保密的。」
威廉斯的其他貢獻就不這麼令人高興了。他回報說傑森.哈默並未在桑威治他所供稱的那家旅館過夜。事實上,他壓根兒就沒有住在桑威治。
明亮涼爽的星期一早晨,格蘭特開車來到魏格摩街。
「沒有,我本來打算在克莉絲家吃。其實我是不吃早餐的。喝個咖啡,或是柳橙汁就行了。在英國是喝柳橙汁。我的天,你們的咖啡——你想那些人到底是怎麼煮咖啡的?我是說女人。那真是……」
「在『東方』的辦公室前面讓我下車,好嗎?」她說道,語調和她宣稱自己專情的時候一模一樣。於是格蘭特讓她在有黃色煙囪的郵輪旁下車。
到小餐館裡喝咖啡,只能配不新鮮的小麵包,店家對要求來一份新鮮烤餅的人,打心眼裡氣他們不知體貼。服裝店把上週六特價的標示取下,換回原來的價錢。
「你打算上哪去?哪裡都行,我可以送你一程嗎?」
「也許。」雖然嘴裡這麼說,但看在屈姆利先生的眼裡,這顆紐扣十足就是美國來的。不,https://m•hetubook.com.com他當然沒有理由做出這種推論。純粹是出於直覺。也許並不正確。他希望探長不要把他的看法放在心上。他也希望提司鐸沒有嫌疑。的確是一個讓人很有好感的年輕人。文法學校——尤其是那幾間歷史較久的文法學校——出身的青年品格都很高尚,通常比那些二流的公立學校要優秀。具備文法學校傳統的家庭——世世代代就讀於同一所學校——都有一種鄉居武士的恆久性格,這是只有一些優秀的公立學校才比得上的。
「他上次放在我嘴裡的蠢東西黏不牢。我總要在太妃糖裡面把它一塊一塊撿出來。去年冬天『飛翔』在一個立柱跳欄邊摔倒,害我掉了好幾顆臼齒。整張臉腫得像一棵蕪菁一樣。所以要做齒橋,牙醫是這麼說的。」
「太好了,」她說道:「雖然不很高,我還是討厭穿著它走路。」
他在房間裡忙來忙去,只為了把這邊的一疊紙搬到同樣不妥當的另外一個地方去放。格蘭特興趣十足地看著他。這人就是瑪塔口中的「自得其樂的水壺」和朱蒂所謂的「悶騷」。對格蘭特來說,兩者都不是。他只是某些再尋常不過的人種標本之一,來自歐洲某個可憐的角落,認為自己不斷地受到旁人的剝削和迫害,加之自憐,教育不佳,情緒化,而且冷酷。長得不算好看,但無疑很能吸引女人。格蘭特想起像瑪塔.哈洛德和朱蒂.塞勒斯這兩個女人,如此截然不同,卻都認為他很特別;兩人對他的解釋都反映她們本身的人格。他顯然有辦法以各種方式對待各種人。
「對,有時候一天要刮兩次。如果要在外面待到很晚的話。怎麼樣?」
「你到達克雷小姐的農舍的時候,鬍子已經刮乾淨了。怎麼會這樣?」
「但是到旅店去找張床還不算太晚。」
時間尚早,街上一片寂靜。魏格摩街的客人不會留在城裡度週末。花店把上週六的玫瑰編成維多利亞式的花束,讓過了盛開期的花瓣輕輕地聚攏在一起。古董店把較脆弱的地氈移到窗子的另一邊,以遠離晨曦過度熱切的凝視。
「在一條兩旁樹籬和房子一樣高的道路旁,就停在草地邊上。這種草地真是浪費英國的土地。那條路邊的草地大概有四十英呎寬。」
這個星期一早晨對他來說是個黑暗的早晨,全然黑暗的早晨,因為想到所有的和克莉絲汀.克雷有關的光明燦爛,都在此刻化為塵土。可能要經過好幾年,甚至好幾代(屈姆利先生的思維模式是以代為單位的:這是經營一家有一百五十年歷史老店的結果),像她這樣的明星才會重現人間。她有與眾不同的特質,探長不這麼認為嗎?很驚人的特質。據說她的家世不好,但她一定有很好的教養。像克莉絲汀.克雷這種人不可能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就是不可能。上帝一定有祂的用意。他自認不是所謂的影迷,但他從未錯過克雷小姐的任何一部電影,自從他的侄女帶他去看了她第一部劇情片之後。當時他完全忘了他是在電影院裡。他喜悅地渾然忘我。如果這種新發明的媒體能夠生產出如此具有張力和內涵的東西,人們確實毋需再惋惜失去了伯恩哈特和杜絲。
格蘭特走出店門回到街上,驚異著克莉絲汀.克雷的才華居然如此廣受推崇。
他對不喜歡的瑪塔很友善,這一點可以肯定:瑪塔並不會熱心維護那些不積極的崇拜者。可以這麼說,他一輩子都在「演一齣戲」。剛才他就演得相當賣力。他現在也在演戲嗎?為格蘭特?
「『她摘得很好,』他說,『下次再來的話願意付錢給她。』然後他的孫子說他看見過那位女士——或者說他認為他看見過——最近有一天在利得斯通的郵局——六英哩外的地方。所以我到了利得斯通,但那位郵局職員『回家喝茶』去了,所以我只得等到她回來。她說那位『發了一大堆電報』的女士——好像克莉絲發的電報多到他們一輩子都沒看過——住在梅德利。於是我又乘著將暗的天色出發去找往梅德利的路,到最後睡在路上。不管我是不是露宿,我的調查工作比你今天早上的好多了,格蘭特探長!」
「恐怕我不像你一樣親身體驗過全世界的警察,哈默先生。」
「什麼扣子?」格蘭特問道,回應的速度快得不由自主。
「這未免太不尋常了吧?我是說,你居然能夠和圖書在大家知道犯罪存在以前,就意識到有犯罪。」
「是沒錯。他說他一輩子沒看過這麼多噁心的燻鯡魚。我覺得燻腓魚味道重了些,但是還不算太壞。甜瓜非常可口。」
「褐色斜紋軟呢。怎麼了?」
「噢,不。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他的鼻子太長了,更何況,我愛的是托賈爾。」
「車子停在哪裡?」
「但是他們好像沒有現成的,事先先量個半天,我改天還得再來。他今天做的只是把一大堆黏土放在我嘴裡而已。」
「你真的沒聽過托賈爾這個人?」
「那正是我的意思。」
「恐怕沒有。留待下次我再去西歐佛的時候,好嗎?」
「很抱歉一大早來打擾你,不過的確是有要緊的事。你知道我們正在調查克雷小姐的死因。在調查的過程中,我們有必要了解每一位認識她的人的行蹤,不論他的身分或涉案的可能性如何。是這樣的,星期四的時候,你告訴過本地警察,說你當晚是在桑威治的旅館過夜。我們執行例行調查的時候,發現你並未住在那裡。」
「對,她不聲不響就跑掉了。給大家各種藉口避不見面,包括我在內,老實說。她累了,也對她最後一部電影後來的結果不大高興。我是說拍攝的時候,因為還沒發片。孔恩不懂得該怎麼拍她。他有點敬畏她,同時也怕她找人把他換掉。你知道的。如果他學學從前老喬.麥爾斯在美國的方式,叫她『孩子』和『巧克力』,她會笑得很開心,像個黑奴一樣為他賣力工作。但是孔恩老愛裝模作樣,放不下『大導演』那種身段,所以他們沒能處得很好。因此她受夠了,累了,大家建議她到不同的地方去度假,她好像拿不定主意的樣子,直到有一天,大家起床之後就發現她不見了。邦朵——她的管家——也說她不知道她在哪裡,但她沒有要求代轉信件,而且會在一個月之內回來,所以沒有人覺得有什麼好擔心的。就這樣,大約兩個星期沒有人有她的消息,然後上星期二我遇到瑪塔.哈洛德,在利比.西門斯家裡的一場雪莉酒派對上——她將參與演出他的新戲——她告訴我,她星期六在貝克街一家店裡撞見克莉絲在買巧克力——克莉絲在拍片空檔總是忍不住巧克力的誘惑!——而且她跟克莉絲磨了半天,想問出她躲在什麼地方。不過克莉絲什麼也沒透露。至少她認為她沒有。她說:『也許我永遠都不回去了。你知道,那個羅馬人用自己的雙手種蔬菜,為收獲的成果著迷,所以就永遠持續下去了。昨天我幫忙採收今年第一批運往科芬園市場出售的櫻桃,相信我,得奧斯卡獎和這個比起來根本不算什麼!』」
「謝謝你。你喜歡這個托賈爾多久了?」
格蘭特在衣櫃裡沒有什麼發現。他動身離去,不知道傑森.哈默的說法有多少可信度,但可以確定的是——他「找不到他的把柄」。如此一來,警方的希望就落在提司鐸身上了。
「四年。我是很專情的。」
「那晚你住在哪裡,哈默先生?」
「坐船旅行嗎?」他問道。
當時吉米又開始高談闊論,希望他們會隨著笛聲起舞。但瑪塔堅拒繼續談論克莉絲汀的事,即使他們多次回到這個話題,卻無法持續下去,連吉米的如簧之舌也起不了作用。三句話不離本行的莉蒂雅看了大家的掌紋,當命盤不在手邊的時候,手相一直是她的輔助工具(她對格蘭特的個性做了堪稱銳利的解讀,而且警告他在不久的將來會做出一項錯誤的決定,「這種說法對誰都不太會出差錯」,這是他當時的反應),直到半夜一點鐘,女主人費了好大的勁,才把他們像趕羊似地趕到大門口去。格蘭特多逗留了一陣,說也奇怪,並不是因為他有話要問她(從當晚的對話他已經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反倒是她有一堆問題急著要問他。蘇格蘭場是否加入偵辦克莉絲汀命案?出了什麼問題?他們發現什麼了?可疑的地方在哪裡?格蘭特說,是的,他們是加入了調查(這部分已毋需再隱瞞),不過到目前僅止於懷疑階段。
屈姆利先生聽了很高興。他已經漸漸衰老,而他對時下年輕一代的信心經常受到打擊。也許每一代都會認為成長中的下一代缺乏行為和精神上應有的價值標準,但在他看來……啊,反正,他老了,年輕人的悲劇加諸他心裡的沉重感更甚於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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