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格蘭特設法把腳塞進了靴子(腦中用力地想著別的事情,這是他小時候對付痛苦的方法),但是只走兩三步,又趕緊脫了下來,像剛才那樣只穿著襪子,一跛一跛地往回走。要找到來時的路並不容易,但是他生來就有極佳的辨識方位能力(同事說過,就算把格蘭特的眼睛蒙上,再將他轉到頭昏腦脹,他還是知道北邊在哪裡),這附近的大方向對他來說不成問題。他站在街邊一戶人家的門廊下,看著巡邏的警員從眼前經過,而不願過去向他們問路,免得還要解釋一番。身為犯罪調查部的幹員,沒有人喜歡手上拎著靴子出現在地方警察的面前。
格蘭特喝著旅館供應的難喝至極的咖啡,一邊推敲案情。「我們的赫伯要的就是這個:修道會會長的職位。他現在把會長當猴子耍。一個像會長那樣的人居然愚蠢至此,未免太不可思議。不過也是!想一想,我們認識的蠢蛋也不算少了,威廉斯。」
「你被誰愚弄了是嗎?」
「待到他把足夠多的銀子轉入他自己名下為止。反正,這些東西,」他指了指那幾本護照,「足夠好好起訴他了,所以只要我們有需要,隨時都可以把他拘提過來。困擾我的地方是,威廉斯,在這整件事裡面,殺人的動機在哪裡?我不是說人不是他殺的。我一點也不懷疑他有辦法離開二十四小時去幹這件事。只是他何必這麼做?他聽說她要來英國,他就跟著來。我認為,從他女人的那些衣服來看,他到達英國的時候大概已經破產了。所以他才會跑去投靠黎巴嫩樹。但是那邊一定很快就讓他覺得有機可乘了,為什麼還要殺妹妹?」
對方告訴他哈默先生現在不在倫敦。他南下去見蕾妮.普林荷佛,歐陸來的明星,住在白崖角。他正在幫她寫歌。……不,他今晚應該不會回來。……地址是白崖角高閘道,電話號碼是白崖角3025號。格蘭特打電話到白崖角,詢問哈默先生何時可以見他。……哈默和普林荷佛小姐出去駕車兜風了,晚餐之前不會回來。
「別喝黑咖啡,長官。我猜你早餐的時候喝了四杯,其他什麼都沒吃。」
負責此案的警探瑞梅爾——一個敦厚、一臉憂愁的年輕人,他最大的本錢就是他的長相,不像一般人概念中的警探——已經在警局門口等候格蘭特,格蘭特把他拉上車。瑞梅爾說,經過鍥而不捨的追查,他找到了一個叫做席爾的老傢伙,過去是幹水手的,那個星期三晚上——或者應該說是星期四凌晨——十二點半,他離開了孫女的訂婚宴往回家的路上走。沿路只有他https://www•hetubook.com.com一個人,因為這年頭很少人會住到海港邊去。大家都想住山上那些華而不實的別墅,在那種房子裡你連打噴嚏都不敢。
有什麼新發現?唯一的可能就是錢斯而已。一定是不尋常的發現。如果只是查出錢斯那天晚上去的地方,那就在電話上報告一下就好了。然而卻非如此,想必事有蹊蹺。
菜很不錯。傑森也很逗人。
這頓飯格蘭特不由自主地吃得很愉快。那是一場有趣的遊戲:設法引誘傑森露出口風。
「我只想知道那個星期三晚上你在多佛做了些什麼。」
「你想他會待多久,長官?」
「兩週之前的星期三。」
果真如此的話,還是有一個地方不對。愛德華.錢斯若是在幹走私,以一份工作來說,他可能單純只是為了找點小刺|激,但是格蘭特看不出來他是為了哈默的利益而這樣做。想法一個個接踵而來,後一個又推翻了前一個。
也許其中有一人會想殺她,但是若說他們是湊在一起下手的,那簡直是天方夜譚。席爾說汽艇後來再度離開派特羅號。會不會只有其中一人在上面?從那裡沿著海岸往北到西歐佛的岬角只有一小段距離;而在克雷遇害之後兩個小時,哈默就出現在她的農莊裡。站在汽艇上把克雷溺死是很理想的方式。和他想過的利用堤防的方式一樣理想,都能既迅速又安全地逃離現場。他愈是考慮汽艇,那個手段愈是令他迷亂。當初他們開始偵查此案的時候,就曾經對附近的船隻做過例行檢查,不過汽艇的活動半徑是很廣的。但是……哎,都只是「但是」而已!這個推論太不切實際了。有誰能想像傑森這樣說:「你把船借給我,我就幫你把老婆淹死。」或者錢斯提議道:「如果你肯動手,我就把船借給你。」這兩個人見面一定是為了其他的理由。就算最後殺了人,也應該是預謀之外的,不是主要的目的。
他寫了一紙便條,要威廉斯六點鐘一進來時就打電話給警場,詢問他們有沒有關於一個叫做黎巴嫩樹的宗教團體或是修道會或是諸如此類的組織的資料,而且一有消息馬上叫醒他。然後他上了床,酣暢無夢地睡了一覺,那些護照就藏在他的枕頭底下,直到快十點鐘的時候,威廉斯才將他叫醒。
走到可以看見海面的地方,他停下來一兩分鐘,為了看看海港。至今他還是覺得晚上看著港邊那些錨、白燈是一件愉快的事。
他可以去多佛一趟嗎?那邊的警察要找他。好像是有什麼新發現了。
「可能是他找她,結和_圖_書果起了爭執。一直困擾我們的那個不合理的案發時刻,對他來說應該是沒什麼好奇怪的。清晨六點就和吃飯時間一樣正常。」
這就沒問題了。任何人要找到他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哈默若要跟他連繫,不外乎是透過電報或電話。格蘭特下令對這兩者加以監控,然後回到餐室去,結果發現傑森依然坐在那裡喝他的酒。「我知道你不喜歡我,探長,但是說實在的,我是真的喜歡你,而且說實在的,那女人真的很可怕。你想你能不能暫時忘記我們一個是有名的神探,一個是可憐的嫌疑犯這回事,好好一起吃個飯?」
於是格蘭特在海洋飯店就寢,思緒依然紛亂,但不再陷入自毀的境地,至少明天的計劃已經有了。這天傑森也睡在海洋飯店,因為他再也無力應付蕾妮。
「聽著,哈默先生,你的不坦白讓每一件事情都複雜了起來。這會阻撓我們緝拿殺害克莉絲汀.克雷的真凶的進度。現在這整件事變得很畸形。你這就把你那個星期三晚上的行蹤一次交代個清楚,其中一半無關緊要只會拖累案情的枝枝節節可以直接省略。那麼多雜七雜八的東西疊在上面,只會讓我們看不到案情的外觀。你想幫我們抓到凶手,是吧?那就證明給我看!」
格蘭特違反了他的意志露出微笑。他沒有拒絕。
「有不少腳踏實地、白手起家的企業,就是會被一個在飯店大廳出沒的騙徒幾句花言巧語就給耍得團團轉!不過話說回來,赫伯也不是省油的燈。也許他在美國搞教會,圖的就是這個會長的位子。總之,他現在已經是會長心目中的接班人了。只要今後幾週他的牌沒出錯,一大筆錢就可以得手。難怪他很怕在這時候出亂子。他想知道他妹妹留給他多少錢,如果他認為足夠,就可以不用再出家了。我不認為教會生活對他有多少吸引力。即使他能偷空到別墅去找找樂子。」
「我是捨不得送花圈的錢,長官。」
到了雞尾酒時間,哈默自動現身。
但是教長大人不見客。小窗口上露出門房那張臭臉,以千篇一律的訊息回答格蘭特所有的問題,不管那些話是不是答非所問。顯然赫伯的三寸不爛之舌發揮了功用。
小窗口一關,叫站在小巷邊的格蘭特一點辦法也沒有。看來只有帶拘捕令來才行了。他慢慢地走了開去,兩隻腳都還在痛。他心下佩服著赫伯打入這個封閉團體的能耐,一邊費力地爬上車。是的,他最好快點弄到拘捕令。他回到旅館去拿他的睡衣、刮鬍刀和牙刷(他不打算在這裡再過一夜),正在留言給睡覺中的威廉斯的時候和*圖*書,有人通知他去接聽警場打來的電話。
「你是要找我吃晚飯嗎,探長?不是的話也請說是,晚餐讓我作東,可以吧,幫幫忙。再忍受那女人一個小時我鐵定要發狂。瘋子、神經病。我以前也認識過不少明星,可是我的老天爺!她是冠軍。你以為她看到英國朋友在旁邊聽得一頭霧水,總該偶爾停下來稍微想一想。但不是!她噼哩啪啦講下去,不會的地方用德文,然後東一句西一句法文,以為自己講得很精采的樣子。服務生!……你要什麼,探長?……不喝酒?少來了!……真的不喝?太可惜了。服務生,給我一杯杜松子調酒。……你不需要那種腰身才爬得進警車吧,探長。別說你是禁酒派的信徒!」
「如果我有目擊者可以證明你午夜之後人在多佛呢?」
他回房去改了給威廉斯的留言,把東西丟上車,突然想到他為什麼會給那個沒好氣的凶婆子那麼多小費,答謝她那差勁的服務、噁心的食物和淒慘的廚藝。然後驅車前往多佛。
格蘭特拒絕將兩人聯手殺人如此詭異的情況納入考慮。
為什麼?哦,因為他比較容易說話。好吧,也因為闖禍的機會比較小!算了,何苦要一直分析自己每一個做法和想法的動機!他克制自己不喝第二杯咖啡,對不在場的瑞梅爾露出微笑。好孩子。將來一定會成為一個好警探。
這兩個人到底有什麼共通點?一定有。他們的交往可以證明的確有。只不過究竟是什麼?任何人都會以為,他們僅止於相識而已。或甚至連相識都談不上。幾乎可以肯定的是,錢斯早在哈默來到英國之前就已經離開國內,而克莉絲汀則是一直到他們合作拍英國片的時候才認識哈默的。
他打電話到德文寓所,詢問哈默先生可否在今天晚茶和晚餐之間抽個空,和亞倫.格蘭特(沒必要宣傳他的頭銜)見面。
「你這幾天沒睡什麼覺吧,探長。這樣下去會病倒的。改變主意喝一杯吧。一杯下肚一切就回到正軌了,神奇得很。」
那麼,到底是什麼東西要偷偷摸摸的瞞著海關?私煙?珠寶?錢斯隔天早上曾把他帶回來要送給克莉絲汀的黃玉拿給喬治.米爾看。
那時已經開始起霧了,不過每個東西的輪廓都還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知道派特羅號要進港——去參加喜宴之前他就透過他的眼鏡看到了這條船——所以現在他就開始找,結果看到它並不是停在突堤邊,而是下了錨泊在海面上。他看著看著,看到一艘小汽艇從船側開出來往岸邊駛去,速度放得很慢,引擎聲也很安靜,好像不太想引人注目的樣子。等小和_圖_書艇一靠上突堤的階梯,就在碼頭邊,一個男子從陰影中走了出來。小艇上也有一個高高的身形現身,席爾認出了那是愛德華勳爵(他以前常常見到他,還曾經在他哥哥的前一艘遊艇上工作過),他說道:「是你嗎,哈默?」較為矮小的男子答道:「是我,」然後,聲音變低,「海關沒問題吧?」愛德華勳爵說道:「一切順利。」接著他們就一起走進汽艇,離岸而去。之後霧很快就降了下來,遮蔽了港口。大約十五分鐘後,席爾就繼續往回走了。
白崖角是西歐佛的延伸,在遊客的驚歎之聲,和各家報紙自貶格調的滿版報導之外,崖上是各式各樣充滿財閥氣息的別墅,可望而不可及。格蘭特在海洋飯店的房間還在,所以他就到西歐佛去,威廉斯也到那邊和他會合。
格蘭特笑了。「你何必操心?」他說道,發動車子,「愈多人崩潰,升遷就愈快。」
「我還是睡在車子裡。」
格蘭特無話可說,覺得很氣餒。這樣一來他只得去找錢斯了。
「如果你不堅持你是睡在車上,我就比較能好好的睡在我的床上。」格蘭特氣憤地說道,隨即起身離去,有失平時的優雅風度。
「我正在想,長官。」威廉斯不假辭色地說道。
不過格蘭特前去吃午飯的路上並沒有笑。克莉絲汀.克雷的丈夫和他傳說中的情人午夜在外私會。這實在太奇怪了。不過那個愛德華.錢斯,身為布德公爵的第五個兒子,就算他再怎麼離經叛道,畢竟還是一個有名望的貴族,居然和流行音樂界的傑森.哈默暗中交通,光就身分而言就已經是怪事一件。他們的共謀為何?不會是謀殺。
「不錯,這是實話。我這就去問那個教長大人,阿羅伊瑟斯修士是否在兩個禮拜又前一天離開過修道院。昨天那個教長大人架子端得很高,不過等他看到他最心愛的弟子拿了這些護照之後,他會願意談的。」
「如果你非給不可的話。許多下屬經常有這個壞習慣。」
「老天爺!」格蘭特說道,「真不敢相信。這實在……這兩個人全身上下根本沒有一丁點共通之處。」(他的潛意識迅雷不及掩耳地加上一句:除了一個女人之外。)「這麼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個人,原來他們居然如此親密無間。」
這一頓午餐根本引不起格蘭特的腸胃分泌任何的消化液,他的腦袋像引擎一樣不停地運轉。那些甜麵包和青豆仁倒進廚師的垃圾桶裡還差不多。到了咖啡送來的時候,他還是完全沒有答案。他真希望他是偵探小說裡那些有著過人的直覺和不偏不倚判斷力的神奇怪物,而非只是一個刻苦老實、www.hetubook•com•com才智平庸的探長。照這樣看來,下一步的方向很明顯的就是去找他們其中一個問話了。而且很明顯的是要找哈默。
那麼他們見面有什麼目的?哈默提到海關。他一開口就問這件事。應該是非常急於知道。難道哈默是個癮君子嗎?然而有兩點不符。哈默看起來不像有毒癮的樣子。而錢斯也絕不會是毒梟。這很可能與他不可或缺的某樣東西有關,而且一定是於法不容的東西。
傑森也笑了,笑得心照不宣。「不過如果你認為這頓飯吃到後來我會變成不是睡在車上的話,你就別欺騙自己了。」
現在他所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警場的拘捕令下來,以及等待去拜訪哈默。
不過當他走上大街的時候,還聽到汽艇離開派特羅號的聲音。至於是靠岸還是離港,他就不知道了。當時他並不認為這些事情有什麼重要。
他無言地坐了一會兒。「好吧,瑞梅爾。幹得好。我要去吃頓午飯,好好把這件事想個清楚。」
「在多佛?」
警場表示,黎巴嫩樹聖修道會是一個有錢的單身漢在一八六二年創立的,主旨在提倡禁欲的修道生活,他被自己鍾愛的對象所拋棄,這在當時是眾所周知的事。他本人出任第一任的會長,還把所有的財富都用來捐助這個機構。安貧的誡律十分嚴格,金錢只能用於會長認可的慈善事業,因此如今該修道會已經以廣施錢財而聞名。會長的產生是由前一任會長提名,不過只要弟兄全體投票通過即可隨時罷免。
「我很喜歡你,探長。從來沒想過我居然會這麼喜歡一個警察。但是我已經告訴過你了:我在找克莉絲的農莊時迷了路,然後睡在車子裡。」
又來了一通電話留言,表示愛德華勳爵正搭乘早晨第一班列車回來,會在午茶時間返抵倫敦。而格蘭特可望在早上第一批郵件中收到歌陶白的拘捕令。
但是錢斯早就已經出城了。他在愛丁堡一場文人雅士的集會上致詞,講題是「加列利亞的未來」。
然而依舊沒有消息。
格蘭特表示他對飲酒完全沒有宗教性的熱忱。
他想趁傑森.哈默還來不及告訴錢斯之前,先一步找到錢斯。最好的辦法是打電話請錢斯到西歐佛來。並提議立刻派一輛警車過去接他。有必要的話設法絆住哈默,直到錢斯出城為止。
「好的,長官。我可以給你一個好心的勸告嗎,長官?」
哈默那對褐色的小眼帶著某種掛慮的神情看著他。
「好吧,是什麼消息?你有消息要說,不是嗎?」他嚴肅起來,一本正經地看著格蘭特,「是不是真的查到了什麼?」
「有提司鐸的消息嗎?」他眼睛一睜開就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