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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分段貫釋

作者:王驤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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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佛土分第六

淨佛土分第六

注釋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六千世界,以用佈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佛土有二,莊嚴亦二:一法相土,謂有形相可得之土;二法性土,謂離相湛寂之真如性也。一形相莊嚴,謂七寶嚴飾也;二第一義莊嚴,謂無分別智,通達實相,內發恒沙清淨功德也。此即無m.hetubook.com.com相可取,若執以為可取者,此即妄相,住於色境,遂起染心。此段以清淨佛土為住,正取自性莊嚴之意,而以不取為取,無住為住也。心不住色,乃至不住聲香味觸法等,正是住于清淨,故曰應如是生清淨心。但心本無住,亦無所生,不應二字,正顯本來之意,生其心者,非真有心可得而生也。言妙用恒沙,非無所起也,應無所住,是明其體,而生其心,乃表其用。六祖悟此而得全,遂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能生萬法,正表體用一如,後人誤執不生與能生為衝突,真所謂不識自心,學法無益,應被五祖所呵。南嶽云:一切法皆由心生,心無所生,法無所住,若達心和_圖_書地,所作無礙,此真住於淨土者矣。前佛說四果而離四果,說燃燈得法而離法,說佛土莊嚴而離莊嚴,此皆佛法也,但前云即非佛法,是亦並此而離矣,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今歸到究竟清淨,不外無住一法。是故二字,仍鄭重告誡,決定所說,尤妙在如是而已。此段經文,譯文似不甚圓,以心本無生,後世學人,必多誤會,誤以為另有一心可生矣。若云菩薩如是清淨,不住色,不住聲香味觸法,本無所住,乃起妙用,如此方不落邊際,亦合般若宗旨,且圓義中無應不應也。行者當自體會,不必定分文字勝劣,知其義可耳。若標新立異,故改經文,一失其義,則罪莫大焉。

此第二次較量功德也和_圖_書。以此恒河沙數之恒河,其各各恒河之沙,數已不可衡量矣。乃以如是沙數之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滿足,用以佈施,其福德更不如四句偈等,豈四句偈之勝功德哉,乃受持此一行偈之功德也。故但佈施而無般若,不趨菩提,終屬有漏之果,未為勝也。
分義
須菩提,于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和圖書
清潔本然之土,即清淨法身,是真大身,所謂佛身充滿于法界,不假修證,本自圓成是也。文殊曾問世尊,何名大身? 世尊曰,非身是名大身,具一切戒定慧,了清淨法身,故名大身,即此大身,亦不可住著,況報化身乎。佛言今以須彌山王喻此法王身,寧可取以為大否?曰不可也。此顯性與相之差別,蓋身如須彌山王,指修羅王之大身言,用以為喻,彼身如是大,尚不應取,況下此者乎。此分以譬如有人句,為不舍眾生意,言應成熟眾生而不舍也,以眾生非眾生,其大身亦同佛故,皆不應以形相取耳。
佛土本來莊嚴,不勞眾生再事莊嚴,若以七寶莊嚴者,非真莊嚴也。當以明自性,清淨爾心,斯真莊嚴耳。且此莊嚴云者,亦假名而和*圖*書已。凡諸菩薩,清淨爾心,當見境無住,住即執著。又當見境而應,應而不染,以染即系縛,著即顛倒矣。有般若智慧者,自然體用一如,於無所住中,不廢其心,雖生其心,生即不生,外不住於六塵,內不住於六根,中不住於六識,以無住之廣大,非證法身者不足以當之,故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又如以色身言,身雖大於須彌山王,尚稱非身,言尚非法身也,以法身方可名為大身也。是以恒河之沙,沙等恒河,如是沙數三千世界七寶佈施,尚不能比擬其福德,則福德性之廣大可知矣。所謂有形終不大,無相乃為真,必如是證知,乃名淨佛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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