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有關警方跟黑社會人物勾結進行各種罪惡活動,在今天,已是無須掩飾的事實。筆者對此類問題的揭發,也是不遺餘力,若干未為人道的内幕,也完全收集本書之内。可喜的是「廉政公署」成立以來,這類醜聞已逐漸減少。筆者絕無「揭瘡疤」的用心,只希望引起高高在上的大人們注意,今後對這些問題,盡可能多加留意,則我輩小民幸甚幸甚。
黑社會的儀式、詩詞、暗語、手勢等,圈内人一向認為是「不傳之秘」。實則完全是欺騙或嚇唬人的東西。一經揭發,自無神秘可言。因而本書對這方面的描述,也佔了相當篇幅。
一九七四年,警方「反黑組」警司譚保禮對傳播界公開表示:「黑社會組織經警方大力掃蕩之後,已沒有健全的組織系統,有的僅是十人八人為一組的零星活動,和-圖-書對社會已無重大威脅……」(大意如此)。譚保禮其後調任油麻地分局警司,在職期内,規定華探長歐陽坤每月替他滙款若干(數目不會少),寄到英國的户口去。如果黑人物已無法活動,則他的轄區之内,又何來那麽多的孽錢向他奉獻?雖然譚保禮、歐陽坤二人,其後都因貪污罪名成立而被判入獄(另一名警署警長曾啓榮則棄保逃往台灣),但其貪污凟職的行為和他的公開發言,比對之下,卻成為最尖鋭的矛盾。
黑社會問題,是一個為廣大市民關心的問題。但對黑社會問題的看法,卻不盡相同。當然,那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相信任何事物,都難以取得「統一」的看法。
非常感謝近三十位「老行尊」提供珍貴的資料。他(她)們之中,有的是「金盆和*圖*書洗手」,好漢不說當年勇的人物;有的則仍然雄視江湖,有稜有角的「大阿哥」,而筆者也自信確已做到再三印證、去蕪存菁的地步。更值得感謝的,是本書部分刊出於「七十年代」月刊之後,讀者來信的鼓勵、支持,確使筆者深銘五内。
黑社會組織既是市民的「頭號敵人」,那末,我們應該怎樣去了解它的「廬山真面目」,如本質、組織、發展過程及其各種罪行……等等呢?
真正的洪門來歷,以及香港黑社會組織的發展經過,即使是圈中「叔父」輩,相信也知者無多。也許「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罷!筆者在這方面確曾花了不少精力,去搜尋有關資料。仍有未盡之處,也是力所不逮了!
亦有人認為黑社會問題是人為問題,只要負責治安的部門有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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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黑社會問題是「世界性」的。也就是說,連社會主義國家包括在内的任何一個大城市,都有黑社會組織存在。國家或地區負資治安的部門,應將這個問題列入工作「預算」之内,正如小偷、扒手那類人物一樣,是無法避免的;也就等於說,沒有黑社會組織存在才是「怪事」。
拉雜而談,作為本書的開始。
更有人認為香港政府對黑社會問題,不但不予重視,且還有姑息之嫌。持有這樣看法的人,大都指責法律上對黑社會人物的懲罰不夠份量。當然,這也有其道理存在的。因為法庭對於「身為黑社會之員」的懲罰,被告如無其他的「併發罪」,一般量刑不會太重;而且,「教導所」之類的機構,對青少年罪犯也過於「優待」。然和-圖-書耶否耶?也是個很難下結論的問題。
最後要指出的是,書中人物,多數使用「綽號」。筆者並非不知他(她)們的真名實姓,而是絕大部分有關人物,目前仍然健在,不便過於揭露。只要事實的真實性達到百分之百,姓名方面,相信讀者不會「苛求」吧!
香港、澳門兩地的黑社會組織,經常自稱為「洪門正統」。實則他(她)們連「洪門」為何物,絕大多數也不認識。如果說港、澳的黑社會組織,是從前國内具有政治色彩、民族意識的洪門山頭,那簡直是玷辱「洪門」兩個字,使曾經冒險犯難、抗拒清廷的先賢先哲,難以瞑目於九泉之下。
一般市民的看法如此,官方又怎樣呢?如果說官方對黑社會組織問題看法也不一致,有人信嗎?請看看下面兩名高級警官的發言。
環顧香港出版的雜誌、報和*圖*書刊及書籍,從未有過較有系統的、揭發性的報道。是諱疾忌醫嗎?抑或這一類的資料難以掌握?但廣大市民需要有這方面的認識,從而探討其根源,了解其本質。這是筆者不自量力,撰述本書的動機。
「七十年代」的編者約筆者撰述本書,是幾年前的事。遺憾的是筆者業務太忙,無法抽出充分時間去搜集資料。一再拖延,直至一九七九年首才能全部脫稿。謹向老編致萬二分的歉意。
另一位高級警官,是「刑事偵緝處」處長關賢(官階是助理警務處長,比譚保禮大得多)。他於一九七九年元月某日的一個晚餐例會上發表講話:「黑社會仍然是市民的頭號敵人,其實罪惡問題也就是黑社會問題……」也許關賢比譚保禮較為面對現實,還敢指出「黑社會是市民的頭號敵人」,並沒有像其他高官一樣粉飾太平,大唱高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