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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社會活動真相

作者:章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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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泛談警方與黑社會人物的恩怨矛盾 「佛地神差」時代 破案全仗「綫人」

(五)泛談警方與黑社會人物的恩怨矛盾

任何國家或地區,警察隊伍的工作目的是維持社會秩序,預防及鎮壓罪惡活動,維護法纪,保障市民生命財產;而黑社會組織是非法組織(相信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承認黑社會組織有「合法地位」的),黑社會人物則為非作歹,專門跟法律作對。警察與黑社會,表面看來,横推直算也沾不上邊。那是「正」與「邪」、「護法」與「犯法」的對立。
如果有人來個比喻:警察是「貓」,而黑社會人物是「鼠」,相信也無人加以反對。然則警、黑之間,又何來「恩怨」及「矛盾」存在?
當然是有的,否則本文也無從下筆。這種客觀上的矛盾,相信許多國家,尤其是美利堅、意大利及日本等國家也都普遍存在。不過,香港警方和香港黑社會組織的恩怨矛盾,是更微妙、更玄奥,也更使人難以置信的。閒話表過,且讀下文。

「佛地神差」時代 破案全仗「綫人」

戰後以迄如今,警察各部門人員水準日益提高,每一基層成員,均須在「警察學校」接受相當訓練;偵緝人員更需輪流進入「偵緝人員訓練班」受訓,有些還由政府資送「蘇格蘭場」深造。科學設備亦趕上時代水準,偵緝人員亦逐漸具備科學頭腦。視乎許多劫案或命案,就能在最短時間之内破獲;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更能以「科學鑑辯法」使兇手難逃法網。照說,「佛地神差」時代,應該去不復返了!
事實上果真如此嗎?不!除了每年許多「大案」仍然成為「懸案」之外,能破獲的罪案,大部分仍需仰仗「綫人」。假設作案者並非黑社會中人,作案後又能蟄伏一段時期,等待緊張氣氛因時間消逝而漸趨冷淡,要破案,相信很難。例如二十年前轟動國際的「三狼案」,如非「三狼」內鬨,相信死者至今仍然冤沉海底!
其後,「三狼」勒索不遂,將黄應球撕票,又將黄父擄去,卒之獲得巨額贖金,警方對此仍然一籌莫展。如非「三狼」因金錢問題發生内鬨,則極可能成為懸案。此案未破之前,誰都認為係黑社會組織甚或國際綁票集團所為;破案後才知作案者只不過是「業餘高手」,不但從來未有案底,連黑社會的邊也沾不上。難怪當時的助理警務處長某洋大人,亦不禁拍案驚奇,自認大跌眼鏡了。
此外,綫人費用在警察部門每年所列的預算中,不是沒有,而是少得可憐,其差距遠遠追不上實際上的開支。如此,難道要辦案的警探自己掏腰包?當然不!「廉記」成立之前,每個環頭的偵緝部門,都設有一個或多個「私人俱樂部」。這些「倶樂部」自然有https://m.hetubook.com.com許多生財辦法(如聚賭抽頭等),以補貼法定綫費之不足。這類做法,是「飲鴆止渴」呀還是「知法犯法」?抑或是沒有辦法之中的「從權辦法」呢?恕筆者愚昧,未敢遽下斷語了!
疑犯原是緝私處的可靠綫人,曾在若干毒品案件中立下「汗馬功勞」。案發之日,這名綫人先行供給一項假情報,擾亂緝私人員耳目,然後在其寓所開爐煉毒。結果給拘捕了!我們看到這條罕有的新聞,不禁有啼笑皆非之感。
因騙警方綫人費而被遞解出境的黄某,不愧為神通廣大人物。到達澳門不久,便撈到「風生水起」。如今已成巨富,廁身「馬交名流」之列了!
如此數字,自然引起「專業綫人」及三山五嶽人物的興趣。於是今天某甲說是已有眉目,明天某乙說已找到若干綫索,紛紛乘機向承辦該案的警方人員伸手要錢。由於該案轟動中外,警務處各級人員受到重重壓力,承辦的專案工作人員更可想而知。在茫無頭緒之際,也只好有求必應。故而渾水摸魚,從中得益的人實在不少。
不要以為黑人物對警方人員唯命是從,不敢在「太歲頭上動土」。有時警方花了錢,得不到「堅」的情報,還給對方愚弄一番。以下便是一樁典型的事例:
六、曾被警探利用為「收租佬」,為飯碗計,逼得兼作「綫人」;
二十年前發生綁票黄應球的「三狼案」。案發之後,警方雖然翻遍所有黑社會及積犯資料,及研究外來(如星、馬、菲、泰、日等)歹徒集團的來龍去脈,但仍苦無所獲。當時的三大總探長(按當時港島、九龍及新界每區和圖書均有一名「總華探長」之設)為此傷透腦筋,曾向三山五嶽人物許下四十萬元的「暗花」,希望財可通神,得以早日破案。
四、經常作案之黑人物,為警探所知,從而威脅作其綫人,以網開一面作為交換條件;
二、犯案後探員與案中疑犯建立「協議」。前者替後者「加包頭」(加存若干現款在疑犯財物包頭之内,俾其出獄時得以使用)或「照顧家屬」(按月致送若干生活費給疑犯家屬),又或將案中犯罪情節以人為方法減至最低程度,以交換疑犯出獄時,為其專用綫人;
其中有黄×俠者,係解放前的「大天二」,自告奮勇,說是有十分把握,可替警方找尋綫索。警方人員亦知此人神通廣大,關係甚多,故亦對其寄予深厚期望。其後日復一日,只見伸手要錢,不見實際效果。一怒之下,將黄某拘留於漆咸營,引用「遞解條例」,將其遞解出境。但黄某拿到手的「活動費」,聞說已超過十萬元之鉅了!
解釋過「明花」及「暗花」之後,回述正文。據聞當時的「暗花」達港幣四十萬元之多,為明花的六倍。二十年前幣值穩定,黄金每両只不過二百多元。「黄案」暗花不可謂不巨了!
一、犯下較輕罪案,警方人員不予起訴或網開一面(僅控告同案部分疑犯),但卻以供給綫報為交換條件;

我們經常看到報章刊載,某區豪華賭檔被警方破獲,拘捕聚賭者若干人及檢獲賭款若干元……等。這類新聞原是極為普遍。但明眼人往往會從「聚賭人數」和「撿獲賭款」的比例上,找到一些「不合邏輯」的現象。例如拘獲聚賭人數三十多和_圖_書人,賭具有「廿一點」、「番攤」及「牌九」等,但賭款僅有六千餘元。難道平均每人只帶百多二百元便敢向「豪華賭檔」進軍?同時,開賭者不必具備本錢嗎?個中玄妙,很難令人認為合乎常理。
為了轄區太平,為了達到破案目的,某一時期,某區的華探長上任之初,都不惜紓尊降貴,跟區内的黑社會頭頭大打交道,說些「拜托」、「勞煩」之類的客套說話。這一來,大阿哥們在區内包娼庇賭,華探長自不能不予以優容。這類情形雖則並非發生於今時今日,但黑社會組織長期以來,成為社會上七十二行以外的另一「行業」,也是這種情勢之下所形成的。
當然,緝私處的作法是對的,它並沒有因為他是「綫人」而有所「優待」,立下「汗馬功勞」是一件事,犯法又是一件事,絕不能因其有功而網開一面。但這名「聰明」的「綫人」在被捕之前,曾經玩過多少次雷同的把戲?緝私處方面,又曾給這位仁兄愚弄過多少次了呢?
如前所述,警探付給「綫人」費用的實際開支,遠遠超過警務處所列的預算數字。「廉記」成立之前,尚可開設「私人倶樂部」以作挹注。「廉記」成立後,這類「倶樂部」已大為減少。那末,綫人費不敷之數,又從何而來呢?
警方必須依賴綫人破案;綫人百分之百係黑社會中人,一邊做綫人一邊為非作歹;為了提高破案率,警方無法不容許此等情形存在。此為政府與黑社會之間的嚴重矛盾之一。

香港社會是最現實的,俗語說得好:「有錢穿州過省,無錢寸步難行。」警、黑交易自也不能例外。酬庸減低或被要求「義務報和圖書効」時,警方所得的情報往往是「流」的。而警察部門的昇遷考核,「功勞」、「年資」、「能力」三大要素之中,「功勞」往往居於第一。為了高昇,他們不得不挖空心思,作「無米之炊」了!
三、黑社會人物進行非法活動時,與警探有貪污性的授受交情,而循對方要求,供給綫報;
話又說回來,上文一連串的「?」中,有一條是:「這些綫人是否一邊論功行賞,一邊作奸犯科?」答案也是肯定的。因為「綫人」不再作奸犯科,不再和黑社會接觸,則對警方半點幫助也沒有,等於「問道於盲」。
五、當警探承辦某案,確悉某黑人物洞知内幕,以開門見山態度,許以金錢,要求「幫手」;
綫人的來源是怎樣的呢?
七、主動與警探接觸,接受經常性的資助,遇有情報,即行傳遞。此類人物以「癮君子」為多。
此外,還有使人震驚的,便是官方人員竟有毒品出售。在油麻地菓欄販毒疑案中,案中控方某證人竟然供出,在毒品來源最缺乏時,竟能從緝私人員手中買到白粉。執筆時,兩名海關督察已被判入獄,上述口供自然已被法庭所接納。毒販能在官方人員手中購入毒品,實在太駭人聽聞了!
所謂「暗花」,係指「暗盤花紅」之謂。我們經常看到警方懸紅四萬元,徵求某些重大案件或命案的資料提供者。這是「明盤花紅」。如案情嚴重,便會通知所有綫人,除「明花」之外,還有若干「暗花」,以增加提供綫索者的「興趣」。「明花」自然在警務處的預算之内撥給,至於「暗花」的來源怎樣?由什麽人掏腰包?則恕筆者未能找到確實資料。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法庭曾https://m•hetubook•com.com判決兩名探員入獄。被告等罪名是以「冚賭」為名,行劫為實。如果這兩名被告為了花天地酒地而去行劫,自然罪有應得;萬一這兩名警探太有「責任感」,為了破案而又苦無綫人費用才去鋌而走險時,那真太「委屈」他們了。
既然不再作奸犯科,不再跟黑社會發|生|關|系便沒有作「綫人」的資格,也就是說,警方明知此人是個職業罪犯,為了破案,不能不「姑息養奸」。這豈不是一項非常可笑但卻又非常現實的矛盾嗎?
筆者曾在本書第三節中,提及三十年代時期,警方所破獲罪案,百分之九十以上,全仗「綫人」。而「綫人」也者,不但並非什麽「專業人材」,還可以說百分之一百是黑社會人物。當時,警察部門各級人員質素較低,什麽辯證法、邏輯學、偵探學問及查案技巧等,雖不能說他們一竅不通,但一般偵緝部門人員,連西瓜大的字也沒認識幾籮卻是真的。猶記三十年代初期,某區華探長依仗跟黑人物「稱兄道弟」的關係,從而破獲幾宗「大案」,竟然紅到發紫,被譽為「佛地神差」(該華探長家居灣仔大佛口之故)。今日看來,殊堪發噱。
利用「綫人」破案的情形,相信全世界都普遍存在。但「綫人」百分之百來自黑社會,警方利用他們找綫索,僅僅是發給獎金,交易而退嗎?抑或還有其他附帶條件?「綫人」協助警方破案,從任何角度看來,都是好的,也應該受到市民尊敬。但這些「綫人」是否洗心革面,是知今是而昨非的回頭浪子?抑或一面邀功領賞,一面為非作歹,繼續其非法活動?且看:最近一則緝私處在美孚新邨破獲一宗龐大製毒案的新聞,便可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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