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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非馬:故事裡的詭辯術

作者:于惠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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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違反不矛盾律的詭辯術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第四章 違反不矛盾律的詭辯術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邏輯學有一條規則:把兩個事物進行比較時,二者之間必須有可比性,不具有可比性的事物不能拿來比較。
拿莊子所舉的例子來看,由於人、泥鰍、猿猴屬於不同的類,三者的自然屬性有很大的差異,因而就不可比較究竟誰選擇的住處好或不好。關於美或不美的例子也是這樣。人是有理性的動物,具有社會的屬性,人看人有個美不美的問題,魚、鳥、麋鹿看人,沒有美不美的問題。魚見了毛嬙、麗姬潛入水底,鳥見了她們高飛,麋鹿見了她們趕快跑開,不是因為毛和圖書嬙、麗姬長得不美,而是怕人來捉住它們。
根據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這個客觀標準從大的方面來說,就是看某社會事件或行為是否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從小的方面來說,就是看它是否符合社會公德,在我們的國家裡,就是看它是否符合社會主義的道德規範。如果離開了這個立場和標準,就會像莊子那樣,陷入是非不清、好壞難辨,「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相對主義詭辯論。列寧指出和-圖-書:「把相對主義作為認識論的基礎,就必然使自己不是陷入絕對懷疑論、不可知論和詭辯,就是陷入主觀主義。」(《列寧選集》第二卷,一九七二年,第一三六頁)
毛牆、麗姬(都是古代傳說中的美人),人以為是美的,可是魚見了她們嚇得鑽入水底,鳥見了她們嚇得高飛,糜鹿見了她們趕快跑開。
莊子的結論是:是非一團混亂,各個事物都有自己的標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確定的客觀標準是不存在的,因而要正確地認識事物是不可能的。www.hetubook.com.com
那麼,人、魚、鳥、糜鹿四者、究竟以誰的尺度作為衡量美與不美的標準呢?人喜歡吃牛羊肉,鹿喜歡吃草,蜈蚣喜歡吃蛇,烏鴉喜歡吃老鼠。那麼,人與動物究竟誰的認識正確呢?
莊子把不可比的事物硬扯在一起進行比較,以此論證是非標準的主觀性,這是一種詭辯的手法。在社會歷史領域裡,我們承認當某一社會事件或社會行為對不同階級、不同人的利益產生不同的影響時,人們確實會對它作出不同的評價,但這一事實並不能證明衡量是非沒有客和-圖-書觀的標準。
他舉例說:
客觀事物之間既存在著相互區別的差異性,又存在著相互聯繫的同一性。莊子的失誤之處是無限誇大了事物的同一性,否認事物之間的差異性。
例如「是」和「非」,莊子認為「是即非,非即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衡量好壞、美醜、對錯沒有統一的標準,你有你的標準,我有我的標準,「天下非有公是也,而是其所是。」
我國古代思想家莊子是個相對主義者,他主張「萬物齊一」,認為事物之間沒有什麼差別。在莊子看來,有和無、www.hetubook.com•com成和毀、生和死、彼和此、大和小、粗和細、壽和夭、美和醜、好和壞、貴和賤、是和非都是一樣的,沒有必要對它們加以區分。
早在我國古代的《墨經》中就提出了「異類不比」的規定。例如,如果有人問「木與夜孰長」這個問題,就違反了這個規定。因為木棍的長是指空間的長,而黑夜的長是指時間的長,二者是無法比較誰長誰短的。
人睡在潮濕的地方會得腰痛病,難道泥鰍也這樣嗎?人爬到高樹上會感到害怕,難道猴子也這樣嗎?那麼,人、泥鰍、猴子三者,究竟是誰選擇的住處恰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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