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12號公路女孩

作者:米莉安.泰維茲
12號公路女孩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九章

第九章

這些是我幾年前騎單車到附近村莊時發現的,當時我還是個十分好奇、滿懷希望的小孩,很想了解那些村民對門諾教徒的看法。我把所有的資料編輯整理好,打算做成社會科的研究作業。但是派特考老師斷然拒絕接受,說這主題和課業毫不相干。
他在我爸背上拍了拍,我爸的臉立刻僵成一個鬼臉,其實他是很想扮個大男人開玩笑的那種笑臉。
我爸凝視著鄰居的院子。看來那個小女孩有一輛雙輪車了,他說。
城市燈光先是慢慢地亮起,然後很快地,像讓步般,又像負責開燈的人這樣想,好吧,天黑了,我們就索性讓夜晚開始吧。
嘿,我說,你實在亂有趣的,我喜歡你不會把簡單的生活片段分析到死。他說什麼簡單的生活片段?然後,當他證實生命的確全都是痛苦之後,他就開心了。於是他放了一張唱片,跟我玩手足球,後來還擦了他的皮鞋。他甚至還調大音量播放「讚美詩」節目。
我放了泰雪的爵士樂鋼琴手凱斯傑瑞特的唱片,看著唱針在距離我的頭只有六吋的唱盤上顫動。我喜歡他彈鋼琴時呻|吟的樣子。我決定要喜歡任何把自己呻|吟聲錄下來、並散布到全世界的人。我希望世人也能聽到我的呻|吟聲,我想。然後我意識到我得先學會一種樂器,而且要彈奏得很棒才行。清醒一點,面對現實吧,我大聲說。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思忖可不可能在我還沒有真正死掉的時候就把我的身體捐給科學研究。我想像如果有一種病要用我的名字命名,那它該有些什麼症狀。
我喜歡坐在我家車道上,用手指頭推動溶化的柏油。有時候我會買一袋袋小小的假貝殼,把它們黏進柏油裡。我喜歡車子輾過時壓碎的聲音,聽起來好像置身某個拉丁美洲國家的首都,他們會用隨便開槍來慶祝喜事。
呃,他說。他把手伸進口袋裡,然後再伸到我面前,說拿去,拿粉筆吧,它挺像根菸呢。我小時候會吃粉筆泥土砂子,如果砂子夠細的話。我就是那種人;但我只吃白粉筆。房裡有很多粉筆,我試過彩色的粉筆,可是有股油味。我也試過紙,只是不怎麼喜歡。
我坐在車道上,把柏油擠進裂口,直到我整個人籠罩在我就算移動也和_圖_書移不出的陰影當中。於是我走到亞伯丘,這是小鎮外緣的一個大土丘,以市長的名字命名。我抽了一根「甜伍長」,看著暮色聚攏,遠處城市的燈光亮起。這可真是個魔法王國。
總之,門諾教徒認為這不合規矩;不過我和崔維斯此刻正在試圖彌補前人的錯誤——向法國人買很多很多的酒,因為我們沒辦法在自己家鄉買到酒。富有的門諾派教徒都會到北達科塔或夏威夷去喝酒,雖然技術上來說,門諾教徒都不應該那麼有錢。當他們在外地時,這個鎮的規定就不適用了,有點像正在各地巡迴演唱的搖滾樂團。所以,有錢的門諾教徒會有個尷尬場面,就是在檀香山假日飯店的泳池酒吧遇到其他有錢的門諾教徒。
泰雪走了以後打過幾次電話,然後就完全不打了。七〇年代有很多青少年為了追求和平與自由戀愛而出走,最後到了嬉皮村,接受洗腦,然後就跟自以為是救世主的大鬍子男人生下一大堆小孩。不過,我不相信她會做出這種事,因為那不就和我們這個鎮的形成太像了,而她對這些可是向來沒什麼好評的。我們是全國的笑話,她總是這樣說。說真的,她還說,我們是笑話國笑話省裡的笑話鎮。每個人都在嘲笑我們,而他們愈嘲笑,「嘴巴」就愈這麼說:我們絕不屈服!我們要打這場美好的戰役!我們要堅持信仰!我們要禁更多的書!要燒掉更多的唱片!你們沒發現嗎?媒體如何把我們形容成毫無時尚感的宗教狂?哦,我的天,簡直把人羞辱到令人不敢置信的地步!我媽我爸和我就坐在廚房餐桌旁,聽著泰雪不停地痛罵,等她罵完,我媽就用一隻手摟住她,說些像是「去泡個熱水澡吧」之類的話。
我回到家,發現床邊的板條箱上有本書《地獄來鴻》。我爸在書裡寫了些字:給諾蜜,這本書或許可以啟發你,愛你的爸爸。我心想:是撒但寄來的信嗎?和*圖*書
我爸騎著他的「紅滑翔者」過來,說你們現在這些年輕人到底都在想些什麼啊!我就說我怎麼可能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我躺在床上想著崔維斯,想著他那雙毛孔粗大的綠色手掌、他最喜歡的衣著搭配,還有他總是提醒我當我轉彎時要打信號燈。諾蜜,他說,你必須正視這件事,就是別人必須知道你要往哪裡去。可是我後面沒有人啊,我告訴他。他向我保證總有一天會有人的。
崔維斯在當嬉皮或龐克之間搖擺不定。我們踢足球時,他經常穿一件「性手槍樂團」的T恤,和他的派翠克「足球」鞋。昨天晚上我們開他爸的貨車去柏洛格利,在菲利斯買了一瓶「黑塔」甜白酒。這附近散布了許多小小的法國村莊。戰時所有法國男人都去打仗,門諾教徒卻不用去,因為門諾教徒是「良心反對戰爭者」(哇塞,還真能掰耶),所以法國男人到歐洲打仗的時候,門諾教徒就用非常低廉的價錢從留守的女人手裡買了不少農地,因為她們亟需用錢養活幼兒,好一起活著等丈夫兒子戰後返鄉。
我想說不對,我認為我可以毫不費力就做到。「嘴巴」還伸出手說,握握手?那簡直就像把我的手伸進一碗溫熱的馬鈴薯泥或一片剛被尿過的尿布裡。我不確定我到底要同意他什麼。
和什麼不相干?我問他,他反而問我是不是想要坐在走廊上念完這個學期。我說是。他腳一踢就把我趕出去,還罵我是邪惡的孩子。
可我認為這就代表他們不打給我們耶,爸,我告訴他。我擔心他是不是有了幻聽。然後我又擔心是不是我自己聽不到聲音。
我們現www•hetubook•com•com在都說「單車」了,爸。有時候也說「自行車」或「腳踏車」。他把「紅滑翔者」前輪卡進車庫旁一個混凝土車架,拿下腿上的褲夾,在進屋前還向我敬禮。我從沒看過他敬禮。我們現在要敬禮嗎?這是什麼新鮮好玩的事嗎?上帝,我爸應該有個比我好的女兒,他該有個像英國作家蘿拉.殷格斯.懷德那種女兒,能夠熱情地回禮,甚至還立正站好,說哦,父親,然後再用一個女兒該有的神情望著他。我拿起粉筆,在車道上用很小的字母寫下:爸,我沒有向你敬禮時,請不要以為我就沒有向你敬禮。然後在任何人看到前就用腳把它抹掉。
好笑的是這並不是謊話,我爸的確需要檢查硬水軟化鹽之類的事,就像別人需要捐血一樣。他無時無刻不在檢查又檢查些什麼,他是那種一天當中會在不同時候偷偷量脈搏的人。兩根手指平按住手腕內部,是的,嗯,還在。對這種現象,我的感覺很複雜。哦,這是讓人很窘的現象,沒錯。經常他在該說哈囉的時候,卻對我說哦,好,你在這裡。在這個特別的點上頭,我和他感覺的差異簡直大到無法衡量。但是話又說回來,我從來也不是很清楚他說的「這裡」,到底是什麼意思。
學完開車,我們到崔維斯的地下室臥房喝酒,再聽「廉價把戲搖滾樂團」的歌。他給我看那本《性之喜悅》,包括炭筆素描,畫著赤|裸的有腋毛的開心嬉皮。我們看到書上說腋毛很能讓人春心蕩漾。他衣櫥最上層有個經濟包的大桶凡士林。他還有隻叫「靈魂」的砂鼠,因為尾巴感染,正在吃抗生素。他問我冷不冷,我說不冷,只是偶爾會發抖而已。
我媽和泰雪走了以後,「嘴巴」來到家裡,跟我爸和我說我們不能永遠生活在危機之中,對吧,諾蜜?
崔維斯正在教我開車。他喜歡教我事情,比方「敝教派對於人類文明的貢獻是『住家穀倉』,這是鼓勵人畜共眠一室的住處」;或「『普雷爾』菸盒上那個人的帽子寫著『英雄』一詞」。我們還會到田野裡,用乾牛糞互砸腦袋。
有個週末,我們兩人都感冒了,我們就在房裡躺了一整天,幾乎都沒動過,也沒說話,而電話也一直都沒響過。只和-圖-書有一次,是在某個星期天晚上,聽起來像是警鈴,我爸就說「哇,感官超載」。這個笑話害我笑得太用力,我的反應也害他以後完全打消耍幽默的企圖。因為我的反應如果不是從此為他建立了一套標準,因而使他害怕失手而不敢再表現幽默,就是我其實並不是真心誠意大笑的。他說他認為我的笑當中帶著絕望,還說我太缺乏刺|激,所以任何一點小事都能讓我失態。
我從沒夢想過要報復。
我用粉筆把我最喜歡的一句話寫了幾乎一整個車道。「生命既是如此,人就只能夢想報復。」這是高更講的。
哎,他說,我得去檢查一下水槽裡硬水軟化鹽的事,不過我真的很感激你的造訪。
我的鄰居走出來看。她是個不快樂的家庭主婦,有個我這輩子見過最肥的屁股。圍著臀部的裙布空蕩蕩地在她身體周圍飄動,像一面船帆。她慢慢走到車道上,一邊把地上的字大聲念出來,像個剛學認字的小孩。然後她說「嘎昆」,咦?我說「高更」。她問我如果住在一間全部用紅藍綠這類原色粉刷成的房子裡,會有什麼感覺?我說我不知道。她說,說真的,你會有什麼感覺嘛。所以我只好說,不怎麼樣吧我猜。然後她就雙手往胸前交叉,瞪著我說,難——看——死——了,醜斃了。真的哦,我問。有那麼糟嗎?嘿,她說,你是從哪來的?瘋子村嗎?我笑笑,點點頭。你說這些是什麼顏色,她問我。她指著我家房子,我媽說是鮭粉色和天藍色,我說。泰雪則說是人肉色和靜脈血管色,她很討厭那兩個顏色。那麼,我的鄰居說,你說這些又是什麼顏色?我看看我家,聳聳肩。我不知道,我說。我從沒想過這個問題。她走開以後,我仔細看了看我的粉筆作品。我才明白我喜歡這句話念出的聲音遠遠勝過任何事物。
我有一些泰雪的東西,我不會彈的鋼琴譜、她的節拍器、她蒐集的「李」牌牛仔褲標籤、舊的「十七歲」雜誌、她的《女孩和女人的生活》,以及她的女用舒適牌刮刀。從前電話鈴一響,我和我爸就幾乎要得心臟病,不過現在已經不太會了。我們變得有點懶,電話也幾乎沒怎麼響。有一次我跟我爸提到這件事,他說那並不代表別人不打電話給www.hetubook.com.com我們。
你的意思是?我問。比方說,完全相反嗎?他的問題永遠會讓我很緊張,因為我知道他欣賞有創意的答案。
我爸最喜歡的作家是C.S.路易斯和葉慈,他說他們是技藝高超的文字工匠。有一次他說很喜歡被句首大寫字母的神祕與飽滿吸引往前的那種感覺。我低聲說謝謝你,爸。然後盯著我那張美國畫家魏斯畫的海報「克莉絲汀娜的世界」
還有一次我想交一篇文章,題目是〈門諾如何喪失對真實世界的信心(可能的原因)〉,也同樣被退回。
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他說十一歲時動了手術把耳朵往內拉,我仔細看了他的耳朵,看起來很好哇。他覺得它們又在慢慢往外長了,可能有一天會需要再動手術。我對他說我看來好得很。他的每件事在我看來都好得不得了,每件事,大部分時候;我簡直不能相信像我這樣以一個頭上著火的先民身分被永遠保留在照片中的人,竟會坐在像崔斯坦這種人的臥房裡。他告訴我說他喜歡毛線衣搭著短褲穿,還配上葛瑞柯迪亞馬球襪,這些都是他最喜歡的組合。他問我最喜歡的搭配組合是什麼。
他用吉他彈歌給我聽。巴布狄倫、尼爾揚、詹姆斯泰勒。我不喜歡歌曲之間的停頓,因為除了說好好聽哦,再彈一首嘛以外,我不知道該些說什麼。有時候我會說哇,真瘋狂。我躺在他床上,眼睛看著天花板,心裡想著泰雪,也想到把洗衣袋吹成氣球,乘著它從「惡魔島」這種地方飄走的可能性。崔維斯正唱著狄倫的「你現在是個大女孩了」,那溫柔的聲音愈來愈輕,直到停止。他的手指修長,指甲四四方方。他手腕上也戴了條皮手鍊。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