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有段時間,漢斯舅舅要我媽帶一群女孩子,包括我和泰雪到氣味難聞的「安養之家」,唱讚美詩給全世界最老的門諾教徒聽。他們垂頭彎腰坐在有托盤和氧氣筒的輪椅上,我們列隊走過他們時,有些人發出呻|吟還伸出手臂,想用那滿布壽斑、來自另一個世紀的細瘦手爪抓我們。有個男的舔著自己的溼嘴巴四十幾次,還揮動著一隻好手,直到護士要我們走過去唱「耶穌恩友」為止。他也會跟著唱,但唱得既沒歌詞也沒曲調。他們有些人的抓力簡直嚇死人,我不確定他們是想抓我們一起回天家,或是拚命要我們拉他們回到安全的地方——拉回到一個可以跑跳玩樂、靠自己呼吸的所在。一個衣著整齊看來身心正常和這裡完全不搭嘎的女人有時會走出她的房間,聽我們唱歌。但有一回,我們正要離開,我走到她面前說哈囉,我叫諾蜜,她卻叫我下地獄去。
些人是誰,他問。
做完禮拜,我爸會下樓來找我們一起回家。我媽似乎常常在圖書館工作。我爸有時候會做些新書架,我媽就坐在她的桌上,兩條腿搖晃著,指揮他把書架放在哪裡。「嘴巴」跟她說很高興看到她把事情當成自己的事在做,做個服從的基督徒戰士。我爸很高興在任何時候幫我媽的忙,他只想和她在一起。至於在哪裡,根本無所謂。
你彈曲子的時候我來畫你吧。
那些還OK啦。我喜歡圖書館的味道,以及暖氣機發出嘶嘶聲、匡啷聲,雖然有時把我們嚇得半死。出於某種原因,我和泰雪在圖書館時,經常假扮德國間諜,我們自稱是普拉茲和史特拉西。我們會把零星的情報藏在書裡,再提供對方線索以便找出來。現在那裡可能都還有一些小紙條藏在葛里翰的書裡,寫著類似這樣的內容:今天下午我受了幾小時的酷刑,不過我還好。八點在「烏伯史旺克」見面喝一杯。普拉兹。
「火與雨」?他問https://m.hetubook.com.com。
今天我在筆記本邊緣空白的地方寫上崔維斯的名字。雖然後來全擦掉了,但還是留下了一些痕跡。我也在上面印了右手肘的印子。以後萬一哪時候找不到我的牙齒來指認屍體,這或許就用得上。
我笑了起來。我不能改名字的,永遠也不能,因為如果改了,我媽和我姊要怎麼找到我。不過我沒對崔維斯說,因為他會說哦,上帝,不要,諾蜜,你可別又要提起你的悲劇了吧。或是諸如此類的話。
有時候她讓我和泰雪從樓上的教堂溜出來找她;幫她把書放回書架上,在書背上貼號碼條,還有看書。「糖溪幫」系列的每一本書我們都讀了,那是敘述一群調皮的基督徒小孩的故事。每次都會發生了不好的事,他們惹上麻煩,不過最後,他們都會學習到罪惡和寬恕。我們也看傳教牧師葛里翰寫的書,還有教導你在丈夫下班回家時保持安靜整潔的書,以及如何懲罰你孩子的書。
我說不會,不過不要緊,因為我只是抽象表現一個男孩為一個女孩彈吉他的情形。是用炭筆表現出我的感覺。我認為這話聽起來嚇人地酷,崔維斯似乎也這麼認為。他彈完,我把畫拿給他看。
那就改啊,他說。
什麼?他說。怎麼會……我慢慢吻他的唇,閉起眼睛,抱緊他的頭,使他沒法轉動,這樣子過了好久,甚至在他想用放在我肩上的手把我推開一點,並且脫去我的襯衫,再用一隻手放唱片,關了燈,把床上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推下床,又把吉他也拿開的時候,我仍然吻著他,吻他吻得夠久,直到我停止哭泣,以致於他都沒有察覺。
我和泰雪求我媽再也不要帶我們去那裡,我媽很清楚我們在說些什麼。我猜終究我的生命就會變成那樣——先是殺雞殺五十年,然後進「安養之家」。多令人安心啊,我也許還會變成那個m.hetubook.com.com要友善的小女孩下地獄去的老太婆。
你畫家人,代表我為你彈我的歌?他問。他看起來很失望。
好啊,我說,可以讓我放輕鬆。
漢斯舅舅的妻子鞏娜舅媽有天早上偷襲我們,逮到我們開心地聽著「技巧合唱團」的歌,而沒聽她丈夫講道。於是我媽就丟了在「哭泣室」的工作。
你知道,他說,鈞特.葛拉斯說我們這個民族很粗俗。那他真是個龜孫子,我說,不然那一定是開玩笑的。但崔維斯說不是,他是個偉大的作家。但我沒力氣爭辯什麼,所以只好說,哦,對,我知道。
他不讓我叫他崔維。崔維「斯」,他說。
那是六月黃昏五點三十六分的光線,那是灰塵摻雜灑水器的水霧氣味,那是鄰居小孩大叫我要殺死你的聲音,那是我想念她的感覺。但那瞬間我就像即將死掉,我就像昏倒了,我就像即將倒地不醒人事了,我就像後背中彈般受了驚嚇。然後感覺就消失了,跟它說來就來一樣。但卻讓我筋疲力竭,簡直像急病發作。
早晨泰雪過來吃早餐時,我們全都盯著她看。她真的比前一天高了大概一呎。你站在什麼東西上頭嗎?我媽問。你的關節痛不痛?哦,我的天,泰雪說。我媽邊摟住她邊問,一個仍然會在睡覺時抽高身子的女孩怎麼會這麼兇啊?泰雪說這話很有道理,她的意思其實是這話毫無道理,不過至少她倆在說話。泰雪有比基尼式內衣和一件淺藍色胸罩。我喜歡看她早上穿衣服準備上學。換衣服時她喜歡放「拿撒勒樂團」的「愛傷」做背景音樂,每天早上都一樣。我們全都各自準備要上學或上班,我爸刮鬍子,我媽做午餐,而一連串愛情可以造成的惡果卻從泰雪的立體喇叭中迸出。我真喜歡她穿上胸罩的專業手法,她先把胸罩背帶在前面扣上,再轉到背後,兩隻手很順地各伸進一條肩帶裡。她從學校走回家的路上就可以脫https://www.hetubook.com.com掉胸罩,手先在襯衫底下做很多動作,然後就可以從袖子裡抽出胸罩。她穿著橘色的男襯衫,有時候是白色的,還有低腰的「李」牌牛仔褲,繫著一條皮腰帶,上頭有個「威森」槍釦皮帶頭。她還戴一條白色皮製頸圈,中央有顆藍色珠珠。她頭髮又黑又直,中分,皮膚很白,深綠色的眼睛像我爸。她對牙齒的清潔非常注意;使用牙線的觀念就是她引進我們家的。她的香水是「愛的嬰兒柔情」。她還教我先朝身體旁邊噴香水,再從那陣香霧中走過,這樣沾到身上的香水就不會那麼濃烈。她知道「法西斯」是什麼意思。她的牛仔褲一隻補管上沾了三小滴白色油漆,還繡了一些小寫的粉紅色字母,拼成「吃屎加去死」。她有真正的教科書,數學、科學……她遠遠超過我所能企及的一切。
我開玩笑的,我說。崔維斯說,哦,然後我告訴他我說的話幾乎從來都不能當真,他問我為什麼要閃避,我說不是的,那是因為我從不知道要說什麼,可是又覺得非說不可,所以我會努力說話,可是當我說的時候,那些話卻無法讓人相信,沒一句有道理。
我有種感覺,一種私下的懷疑,齊林老師可能認為我是瘋子。
彈首歌給我聽吧,我說。什麼歌,他問。我有各式各樣的歌。
泰雪在一夜之間抽高。我媽說,泰雪,你一定是睡覺時抽條了。泰雪說她覺得人不可能在睡覺的時候長高。我媽說當然可能,泰雪說是嗎?真的?好,那怎麼長呢?她喜歡假裝自己是吸毒頭腦不清的女孩,不過我認為我媽只是順著她開玩笑,只是希望聽到她嘲笑某件事,因為泰雪在我們身邊時幾乎不再笑了;嘲諷的笑也比不笑要好吧,我想。
我的意思只是因為他知道我的家庭史和所有引發的問題,那些亂糟糟的結尾。全鎮都知道,對吧?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他說不定想,哦,這個女孩發瘋和-圖-書是合情合理的。我也不會怪他。你怎能和瘋狂的基因爭辯呢?但是別擔心,我仍然堅持在這裡,記得要穿上褲子等等之類的事。學校作業有助我集中思緒,也整理了其中一些念頭。很快我就能夠過起前安養院的生活,成天殺雞,這應該可以幫助我釋放一些被壓抑的精神病了。
有時候爸爸媽媽會把小孩帶進圖書館,痛罵他們在聽佈道時不乖。有一次我聽到一個三歲小孩大叫:我沒有咬他!我沒有踢他!我沒有捏他!我是好基督徒!
對不起,我說。那是在你唱到無盡的……時日……的時候……
不過,齊林老師覺得我是瘋子的這件事,還是微微刺痛著我。倒不是說我會為了想要說服他我沒瘋而煩惱。今天在學校,他坐到我書桌跟我說,在咱們東村,星期天早上在院子裡除草是違法的。記得回去跟你爸說,他說,你知道他那個星期天早上七點就到外面除草了吧?
素描嗎?他問。你會畫畫?
他用手指畫過我的乳|溝,說我有點流汗。我知道,我說,除了神智恍惚時,我永遠都很緊張,即使恍惚,我也還是很緊張。
葛拉斯一家,我說。
諾蜜.葛拉斯,他說。聽起來還不賴呢。
他上樓去拿一杯水和一根臘腸給我,還說我又瘦又辣。
崔維斯把手伸進我的襯衫,開始吸吮我的脖子。我希望我姓葛拉斯,我告訴他。
哦,你知道的,我說。
拜訪「安養之家」之後,我媽做了教會圖書館員。從人類學觀點來說,她很喜歡人,所以一開始情況還不差。她喜歡幫人找到他們要找的書。你想借三個星期嗎?她會問他們。標準期限是兩個星期,但我媽希望他們能夠把書看完,而不用擔心到期日。
說到服從的戰士,泰雪可不是。她偷偷用,根針和一個馬鈴薯穿了耳洞。只要她和我們說話,她眼睛都是半閉著,而她幾乎不和我們說話了。有時候她會喃喃自語,如果你問她在說什麼,她會說沒事,別管和*圖*書了。她開始在洗澡時帶她的收音機和蠟燭進浴室。我爸就用厚膠布把她的收音機黏在檯子上,免得掉到浴缸裡把她電死。她在牆上寫佩蒂史密斯的歌詞,還有幾個字:不要把你的鄉愁加在我身上。
她開始和艾恩約會,艾恩不|穿葛瑞柯迪亞厚底靴,穿的是上頭有鏈條的機車靴。兩人走在鎮上的時候,他一隻手會按住她的屁股,不過他們不常在鎮上走動,因為顯然他們不愛走動。他們也不跑步。泰雪警告過我關於跑步的事,說那是白癡和小孩子才會做的事。艾恩有輛褪色的紅色「爬山虎」,後面沒有車窗,只有一張墊子和風扇。他倆都有相同的藍色小星星刺青,是自己刺的。艾恩有時候會畫眼線。泰雪教他怎樣畫得很厚,好襯托他的瞳孔,讓他看起來像個死人。他喜歡頸背,把它比作陰|道。他告訴我「有絲分裂」是什麼。我喜歡他說「兩個子細胞」的聲音。我喜歡他握著我姊手的樣子,好像很確定她會讓他握住似地。他有一雙水汪汪的棕色眼睛,非常長的手臂,還有跟「滾石」的主唱凱斯理查茲一樣的輕微「戽斗」。有一次他給我五塊錢要我走開。
你很帥,我告訴他,而且……有點壞。不,最後一句我沒說出口。他說他喜歡我偶爾主動,我說呃,寶貝,你真的點燃了我的欲|火(如果耶穌真有在保佑我,祂就不應該讓我對著我希望能打動的人說出這麼智障的話),然後我把燈關掉,他則為我彈奏一曲唐娜桑瑪的歌,讓我邊歇斯底里地笑著,還邊擔心我會不會是躁鬱症患者。
崔維斯在他臥室牆上的地圖指出維斯杜拉河給我看。還有但澤市,從前叫做格但斯克。我看著他的手指沿著維斯杜拉河彎彎曲曲晝著,感覺我的胃在翻攪。我想像我們的民族到底是怎麼個粗俗法。他們到底做了什麼事?我問崔維斯。他聳聳肩。他們燒毀了飼料廠,他說。不是他們自己的飼料廠。哦,我說,那可真是粗俗,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