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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龍歌三部曲》第一部曲
「唔,我朋友只是好奇,」我說,「他很愛書。」這番話離事實有點距離。尼爾更喜歡書籍改編的電影。從來沒人拿《龍歌三部曲》來拍電影,這點一直讓他忿忿不平。
「我可以要他看看這個。」尼爾繼續說。
「嗯,我不確定是不是密碼。」我承認。我合起書本,滑回架上。「如果是密碼,我也不確定值不值得破解。借這些書的傢伙都滿怪的。」
此刻,尼爾出現在門框裡,高大結實,套著合身的黑色運動夾克。他對灰塵滿布的高聳後區書單全然置之不理,直接進攻標有科幻與奇幻的矮書櫃。
那件合身T恤在胸膛部位橫印了尼爾的公司商標。用螢光藍的瘦長字母寫著:ANATOMIX。
「讚喔。」尼爾點著頭說。他嗅到了巫師的氣味。
「我們一定要把這些東西弄清楚,」他說,「多少錢?」
不管怎樣,嗯,尼爾說的可能有道理。
隔天晚上,又有個朋友來店裡,不是隨便什麼朋友,而是交情最久的。
我當然知道尼爾絕對不會用那種方式來閱讀,而且我也不確定自己想參與這件事。時候還不到。目前,我覺得心中著迷跟驚悚的強度不相上下。所以我只說,「好。我會跟他說。」普蘭伯點點頭。「要是你朋友應付不來,也沒什麼好丟臉的。搞不好隨著時間過去,他會越來越有興趣也說不定和圖書。」
「不是那麼抽象的東西,」普蘭伯搖搖頭說,「那些書呈現了一道謎題——」他朝著我偏偏腦袋,「可是這點你很清楚吧,不是嗎?小子?」
「好誇張。」尼爾說。他用一根手指從上往下拂過紙頁,穿過襯線字母構成的迷宮。「我那裡有個白俄羅斯來的傢伙會破解密碼。防複製啦,之類的東西。」
我跟尼爾.夏從六年級以來一直是死黨。在中學那種難以預料的流體力學裡,我發現自己莫名地在頂端附近飄浮,是籃球技術過得去、對女生不會怕到腿軟的那種人畜無害的平凡人物。相反的,尼爾則直接沉到了底部,運動健將跟書呆子阿宅都躲他躲得遠遠的。在學校自助餐廳跟我同桌的伙伴嗤之以鼻,說他看起來可笑,講話方式可笑,身上還有怪味。
可是,我們因為都對唱歌龍獸的書非常著迷而有了緊密連結,最後成了好朋友。我會為他挺身而出、替他辯護,替他用盡了我前青春期的政治資本。我找人邀請他去參加比薩派對,吸引籃球隊的成員加入我們「火箭與巫師」的角色扮演團體。(他們都撐不久。因為尼爾永遠都是當地下城主,老是派出窮追猛打的機器人跟殭屍妖怪去抓他們。)七年級的時候,我對喜歡馬、並有著一頭稻草髮的正妹艾咪.托根森暗示說,尼爾的爸爸是個和_圖_書遭到放逐的王子,有錢到難以估計的程度,所以尼爾可能很適合擔任冬日正式舞會的舞伴。那是他的第一次約會。
馬特先前的介入,讓我對後區書單的態度大膽起來。
「查一下要多少錢,」尼爾說,他咧嘴笑著。「現在別龜縮啊。」
「不,不用。你朋友只要答應他會深入閱讀就可以。這些書很特別——」他朝著後區書單揮揮長手——「裡面有特別的內容,值得細細閱讀。你的朋友會發現它們會帶領他接觸了不起的東西,但是前提是他願意非常用功。」
「好,」普蘭伯俐落地點點頭,「沒有比缺乏好奇心的店員更糟糕的事。」他說的時候眼睛閃閃發亮。「那道謎題只要投注時間跟心力,就可以解開。我沒辦法跟你說得到解答的時候會怎麼樣,可是說到這裡應該就夠了:很多人在上面投注了一生。好了,你……朋友會不會覺得值得,我是沒把握。不過呢,我猜他可能會。」
「我們自己做的,」他說,「租了台3D身體掃瞄器,每件T恤都是量身打造的。完全合身。完全喔。」
我們回到矮櫃跟噴槍封面那裡。尼爾又翻了翻我倆過去的最愛之一,就是一艘緩緩接近地球的巨型圓柱太空船的故事。我跟他說起馬特打算追艾許莉的事。接著又問他公司營運的狀況怎麼樣。他拉下運動夾克的
和*圖*書拉鍊,得意地指著下面的鐵灰色T恤。他歪嘴一笑。我意識到,普蘭伯認為,我們只是用「朋友」來當幌子;也就是說,他認為我們在談的其實是「我」。唔,也許是吧,至少有一點點。
「那些是什麼?」他說。他不確定自己是否有興趣。通常來說,比起布滿塵埃的老舊東西,尼爾更喜歡嶄新跟晶亮的事物。
潛藏在那個句子裡的,是中學之後,我跟尼爾兩人之間在生活上的差異:尼爾有一群手下——幫他做事的傢伙。我手下則完全沒人,勉強有台筆電而已。
尼爾的身材太棒了。每次我看到他,就忍不住要把自己對那個圓胖六年級小子的記憶疊上去,因為不知為何他現在竟然有了漫畫裡超級英雄那種荒謬的V字體型。
到了早上,普蘭伯抵達的時候,我提起朋友想付錢參加後區讀書會的事。他聳肩脫下雙排鈕釦大衣——那件大衣很搶眼,做工細緻,是用最烏黑的羊毛製成的——在櫃檯後面的椅子上坐定。
「對品牌打造滿有幫助的,你知道吧?」他說。
我退讓了。我會問普蘭伯的。
「噢,那不是付不付錢的問題,」他說,手指搭成尖塔,「重點在於動機。」
「是哲學嗎?」我說,「還是數學呢?」
不管怎樣,我想尼爾付得起一本舊平裝書的錢,即使他其實再也沒空看書了。我在櫃檯的陰https://www.hetubook.com.com暗抽屜裡挖找零錢的時候,他的注意力終於轉到佔據書店後半部,那暗影幢幢的書架。
我力勸尼爾買下來,因為它是值得收藏的版本,價值搞不好比二十四小時神祕書店的定價還要高。而且因為過去這六天以來,我只賣出一張明信片。一般來說,催促朋友買書會讓我過意不去,可是尼爾.夏現在如果不是有錢到難以估計,也絕對能夠跟某些低階王子匹敵。我在普維敦斯的噢我的鱈魚餐廳掙扎著賺取最低工資的同時,尼爾卻開了自己的公司。快轉五年,看看他集結多方才幹之後所施展的魔力:就我估計,尼爾的銀行帳戶至少有幾十萬美元,而他公司的市值又超過他存款的幾百萬美元。相反地,我銀行只有兩千三百五十五元,而我曾經任職的公司——要是你把它當成公司的話——只存在於洗錢者跟極端教會所盤據的超金融空間。
所以我猜,你可以說尼爾欠我幾次人情,只不過,我們之間你來我往那麼多次的人情,最後再也分不清個別行動,只看到一團閃亮亮的義氣之霧。我們的友誼是一團星雲。
「還有,要是我跟你說——」我從低處的書架挑出一本黑皮書,「——這些書每一本都是用密碼編成的呢?」我把它大大地攤開,展現大片擠成一團的字母。
「這本看起來像舊版的。」他邊說著邊一面速速翻動書頁和_圖_書。他說得對。三部曲的最新版本是在克拉克.莫法特死後出版的,特點是封面上輪廓分明的幾何圖形,三本書排在書架上就會組成單一的連續圖案。但是眼前這個版本是用噴槍畫成、身上盤繞著海水泡沫的藍色胖龍。
「老兄,你有莫法特耶!」他說,拿起一本厚厚的平裝書。是《龍歌三部曲》第一部曲——就是六年級讓我們奠定情誼的那本書,至今依然是我倆共同的最愛。我看了三次。尼爾可能看了六次。
「所以,等等——不用付錢?」
「要是我跟你說,」我說,領著他往後頭的書架走去,「這家書店的常客是一群奇怪的學者呢?」
我扭著臉直接承認,「嗯。我看過了。」
「那個啊,」我壓低嗓子,「才是真正的書店。」
「當然,書本跟讀者之間的關係是私密的,」他說,「所以我們靠的就是信任。如果你跟我說,你朋友會用敬重作者的態度,深入閱讀這些書籍,我就會相信你。」
「事情一開始都是那樣的!」尼爾說,往我肩膀用力一槌。
「嗯,」普蘭伯說,「他會發現這些書的內容……相當有挑戰性。要接觸它們以前,他必須簽一份契約。」
我解釋這裡的運作規則,會員都有借書卡——可是,現在不只是閒嗑牙而已了。不管要花多少錢才能加入二十四小時神祕書店的借書會,尼爾都付得起。對他來說都是一筆小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