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她來了。」
我帶著兩杯咖啡回來之後,她說我不在的時候電話響過。「我本來要接的,」她說,「不過還是沒接。」
「那是他的姓。」
「我可以用油漆滾筒在牆上塗畫。差不多就這樣了。」
「你沒有殺人,也沒有偷東西。」
「可惜我們沒在騰奎斯特死之前碰上他。他是畫家,而且他很景仰蒙德里安。」
「嗯?哦。妳是問我為什麼不喝酒?」
「不要到那家阿拉伯辣味炸菜丸店去買。」
「樓下那個人不打算收我的錢。說這地方馬上就要關門了。我就給了他一塊錢。我們要偷這幅畫嗎,柏尼?」
「我去買。」
「哎,我才剛把她帶回來耶。她坐得舒舒服服的,腿上還趴了一隻貓。我至少該給她一杯咖啡吧。」
「一定不只這樣。而且我也不知道怎麼買顏料,更不要說調色彩了。」
「嗯,我就是要他這樣。我想我說得愈噁心,他就會閃得愈快。我本來是想等他走掉的,你知道,想說只要我一直都不在這裡,他可能就會離開,但看起來他不撇條是不會走人了,所以——」
「畫真的不在你手上?」
「對。」
我接起電話,沃利.亨菲爾說,「柏尼,你還真難找。我還以為你棄保潛逃了呢。」
「我想需要手很穩吧。」
「唔,紐約又不是只有他一個畫家。如果你想掛一幅蒙德里安在沙發上方,又不想自己畫,我相信你一定找得到人來——」
女侍再度笑著退場,卡洛琳的眼神也跟著她跑。「她很俏。」我的犯罪合夥人說。
「聽著,」她說,「要是有人講什麼,就說你去過盧爾德。」
「沙發上方。」
「喂,」她說。「你在幹嘛啊?」
「女侍也很俏。」
「這樣才不會太甜。」
「我是說真的。面對事實吧,柏尼。老彼特畫的那東西看起來沒那麼難。好吧,他是天才,因為他是第一個想到要這麼畫的人,他的比例和用色都才華洋溢、完美無缺、還有哲學含意,如此這般的,但這又怎樣?如果你只是想弄一幅一樣的掛在你家,那麼照著他的尺寸和顏色畫一幅會有多難?我是說,這又用不到繪圖技巧,沒有光影、沒有質地的變化。只是一張白色的畫布,上面有黑線條和色塊。要畫這個,用不著在藝術學生聯盟耗上十年,對吧?」
「哦,對。你不知道我是編的。」
「我不知道你要來。」卡洛琳說。
「對。」
「沒有。」
「不跟沃利一起去。到華盛頓廣場好好跑一圈,讓腦袋清醒一點。現在我腦袋裡除了一堆雜七雜八的東西之外什麼也沒有。到處都有人冒出來跟我要一幅我根本從來沒碰過的畫。他們都要我把它弄到手。柯希曼聞到了賞金的味道,沃利聞到了一大筆律師費的味道,至於其他人聞到什麼我就不曉得了。八成是油畫顏料的味道吧。我要去跑一跑,把腦袋裡這團亂七八糟的東西給解開,也許就可以開始看出一些事情的端倪。」
「哦,是嗎?」她閉上眼睛試著想像。「我們剛剛看到的那幅畫?還是你在翁德東克公寓裡看到的那一幅?」
「我知道。」
「這www•hetubook•com.com倒是。」
丹妮絲有一陣子是我女朋友,後來頗為突然地變成了卡洛琳的女朋友,不過也沒維持多久。她是個畫家,在西百老匯有間叫做窄邊畫廊的地方,是她的住處兼工作室。我說,「事實上,有點來不及了。」
「何況我再不喝一杯的話就活不過十分鐘了。啊,酒來了。」我們的飲料出現時她說。「你可以叫酒保動手再調一杯了,」她告訴女侍,「因為我不想超前他太多。」
「是啊,這事我遲早都得做,不是嗎?柏尼?不曉得會不會有哪個看到你坐輪椅的人認出你在華盛頓廣場跑步。」
「正是。他差不多六十歲,頭髮和山羊鬍子偏紅色,牙齒很爛,衣服全是二手店買的。脾氣不太好。」
「希望不會。」
「別擔心。」我說,這時電話響了。
「我不知道。」
「也許我講得太詳細了。」
「我正在努力。」
「我們從來沒講過這通電話。」
「原地打轉吧。」我說。
「你為什麼要畫那張素描?」
「對。」
「太完美了。」卡洛琳說。「我敢說妳以前一定是護士,對不對?」
「你一定是在開玩笑。」
「瘋子。這樣你接下來該往哪走呢,柏尼?」
「那我呢?你在模仿阿貝多.沙拉薩的時候我要做什麼?」
管他的。我又拿起了話筒,撥了九一一。接電話的是個女人,我說,「華盛頓街上的一個建築工地裡有一具屍體,」然後我把詳細的地址告訴了她。她想問我什麼,但我沒讓她說完。「對不起,」我說,「我是那種不想捲進什麼事情的人。」
「為什麼?」卡洛琳質問道。
「別擔心。」
我掛下電話,進到後面的房間裡,卡洛琳跟著我。書桌旁有個類似櫥櫃的東西,裡面滿是我沒來得及丟掉的東西,另外我還放了一件T恤和一些跑步用的裝備在這裡。我打開櫃子,把東西拎出來,然後脫下身上的襯衫。
「他人在哪?我想我要嫁給他。」
「我就是。」
「我說的不是要弄一幅蒙德里安排在我公寓裡。」
「這地方很好。」我們坐進雅座的時候卡洛琳說。「燈光昏暗,氣氛愉快,有笑聲、有冰塊的叮噹聲、點唱機上還有一張佩姬.李的唱片。我在這裡可以很快樂,柏尼。」
我把檸檬擠進可樂裡,攪一攪,吸了吸。「她的笑聲很棒。」卡洛琳說。「我喜歡有幽默感的女孩。」
「甚至可以再弄個電磁爐和咖啡壺。」
「什麼電話?」
「我就怕是這樣。嗯,他不缺同伴。林布蘭、格列哥、喬托、博許——這些人也都死了。」
「對。」
我做了個三明治吃掉,然後又做了一個,正吃著,外面有個傢伙突然狠踩煞車、猛按喇叭,尤比於是跳到窗台上去一探究竟。我看著牠把頭伸出鐵窗,鬍鬚正好掃到兩邊的鐵條,這讓我想起阿齊的鬍鬚,還很不尋常地為那隻可憐的貓感到難過。已經死了兩個人,我被控謀殺其中一個,而且很可能還會被控謀殺另一個,我腦袋裡卻只想到卡洛琳的貓一定很孤單淒涼。
半小時之後一個聲音湊在我旁邊說,「嗯,畫得不錯,柏尼,但我不認為這能騙過很多人。要讓鉛筆和圖書素描看起來像油畫是很困難的。你在幹嘛?」
「關於一個叫騰奎斯特的藝術家,妳知道多少?」
我穿著藍色尼龍短褲、黃色背心、酒紅色慢跑鞋,有一刻我發現自己在想不知道蒙德里安會不會喜歡我的裝束。我的結論是猩紅色球鞋會比較適合他。或者朱紅色,就像那畫廊的名字。
回到店裡,我第一件事是先檢查看看有沒有人,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我沒找到任何人,也沒找到任何線索能告訴我騰奎斯特是怎麼進到我店裡、又怎麼會加入他那些在天上畫室裡的祖先們。卡洛琳把輪椅推到店後的房間裡,我幫她把它折疊起來。「我會坐計程車把它送回去,」她說,「不過我要先喝點咖啡。」
「這麼做有什麼用?」
「你就為這個打電話來?問我對一個叫騰奎斯特的藝術家知道多少?」
卡洛琳不在家,於是我用帶在身上的工具進入了她的公寓、然後是她家。門廳的鎖是小事一樁,但其他的鎖則不然,因此我在想,不知是哪個古怪的惡棍撬開了這些鎖卻沒留下半點蛛絲馬跡,而且既然他這麼厲害,為什麼不乾脆自己去把修列美術館的那幅蒙德里安偷出來就好了。
「我要去跑步,卡洛琳。」
「沒關係。我們走吧。」
「是的。」
「如果是畫家就辦得到。」我說。
我遞過去兩張一塊錢和兩個二毛五的硬幣,修列那位職員頗為好心地指出他們不到一個小時就要關門了。我跟他說沒關係,接過了一個小別針。這段對話讓我清楚地記起了已故的騰奎斯特先生,還有他口沫橫飛、激動不已地對我們發表的那段關於藝術的宏論。先前為了帶著他的屍體滿街跑然後棄置,我想我是把他身上「人」的因素抽離了,而且這麼做也是必須的。但現在我重新把他當作一個人——任性、說話不客氣、性格鮮明——來看,這讓我對他的死感到很難過,更難過的是,我在他死後還用他當作一齣恐怖鬧劇的道具。
「對。」
我跑得很慢很輕鬆。很多人從我旁邊跑過,但就算扶著鋁質助步器的老太太從我身邊呼嘯而過我也不在乎。我只是專心地輪流移動兩隻酒紅色的腳,差不多到第四圈的時候我的心思就不知飄到何處去了,後來我想我又跑了三圈,但我沒有在算。
「應該有吧。大部分的人都有,除了特雷法尼亞人之外。也許他沒有姓,騰奎斯特就是他的名字。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像希妲嘉德啦、瘦排骨啦。」
「我不會做這種事的。我在哥斯大黎加沒有認識的人。」
「對不起,柏尼。我不是有意要煩你的。」
「我不知道。」
「當然不知道。我不知道裡面有個死人。」
只不過那不是伊思佩絲.彼得斯,只要再看一眼就很明白了。但我看得出來我的心腹為什麼要多看那個姓彼得斯的女人一眼,因為她們的確長得很像。
「努力的方式就是在你的筆記本上畫畫?」
「人家是這麼說的。」
「該死的,女侍到哪去了?這裡渴得死人。」
「希望之火永不熄滅,是不是?」
「不是?哦。」
「你可以學啊。」
「好吧。」我說,聲音仍然很小。「我先閃了。妳盡快出來,到修列門口和我碰面。」
「那也是。曲線是有很多優點的,就算你那位朋友蒙德里安不相信。直線和*圖*書和原色。你認為他是天才嗎?」
「我注意到了。這地方哪一點都比饒舌酒鬼強。可惜離我的店太遠了。」女侍出現了,俯身的姿勢令人印象深刻。卡洛琳給了她一個最賣力的微笑,點了一杯要很冰、很澀、很快的馬丁尼。我點的是可口可樂加檸檬。女侍微笑著離開。
「他生怕跑得不夠快。」
「我們要到美術館去。修列。」
「真鮮,我倒記得很清楚,好像就是昨天的事一樣。」
我們就這一點談出了些「里程」。卡洛琳去煮咖啡,艾麗森坐在沙發上,尤比跑出來坐在她腿上。我走到爐子旁,卡洛琳正忙著弄咖啡。
「沒辦法做什麼?」
「年。坐牢。」
「哦,對。」
「天哪。」她說著轉過身去。「如果這是個含蓄的暗示的話,我心領了。首先我是同性戀,其次我們是好朋友,而且——」
「或許在殺他的那個人手上。」
「像理伯雷司啦。」
「應該沒有。騰奎斯特。他除了姓之外有名字嗎?」
「連三分熟都不到。他是哪種畫家?」
「我知道他是荷蘭人。」我說。「一八七二年出生在一個叫做阿姆斯福特之類的地方。你也許記得,他一開始是畫寫實風景畫的。隨著他逐漸找到自己的風格,他的藝術逐漸成熟、作品也愈來愈抽象。到了一九一七年——」
「看在老天的份上,為什麼?」
「只要再來一杯馬丁尼。」她說。「他那杯是要小口小口喝的。妳媽媽沒告訴過妳嗎?會冒泡泡的東西不要喝得太大口。」
「不在。」
「狗屎。」我說著啪地一聲合上筆記本。「我們走吧。」
「真鮮。」
「應對巧妙,個性又好,還有一對美麗的輪胎。你認為她是同性戀嗎?」
「之前,」我說,「我站在那幅畫前面的時候,還在想它掛在我公寓裡看起來一定很棒。」
「在你手上?」
「妳可以把輪椅拿去還。」
「知道。」我說。「差不多一到十。」
「你的意思是——」
「哦,拜託。」
「對了,你剛剛在跑步。」
我也看得出來她為什麼要多看這個女人不只一眼,她顯然就是那個搞稅務的艾麗森。她至少和伊思佩絲.彼得斯一樣吸引人,至於彼得斯小姐身上那種很適合舊式女詩人和二手書的不食人間煙火氣質,在艾麗森身上則換成了一股腳踏實地的力量。卡洛琳介紹我們認識——「艾麗森,這是柏尼.羅登拔。柏尼,這是艾麗森.華倫。」——艾麗森則以堅定有力不輕浮的握手方式證明了她身為政治、經濟層面女同性戀的資格。
「我自己呢,我想我喝兩杯比較好。」
有鑰匙插|進其中一個門鎖的時候,我正迷失在什麼東西裡,可能是思緒吧。鑰匙轉動的聲音重複了幾次,因為有人接著在開另外兩個鎖,我花了兩秒想如果來者不是卡洛琳的話我該怎麼辦。說不定是那個納粹又來偷另一隻貓了。我環顧四周,但沒看到尤比,然後門打開了,我轉過身看見卡洛琳和伊思佩絲.彼得斯。
「我知道,我也沒打算要試。但不管我做什麼,今晚都會是很複雜的一個晚上,所以我想我要保持最佳狀態。就是這樣。」
「不是。」
「再來一輪。」
「很好。我不認為會成功的,柏尼。我說的是弄幅掛在你https://www•hetubook.com.com沙發上會好看的東西,不是可以騙過專家的東西。何況,我們要到哪裡去找一個我們能信任的藝術家?」
「哦。什麼時候?」
「每件事都是做起來比看起來難。幫一隻獅子狗梳毛比看起來難,但這不需要天才。你那張素描在哪裡?你難道不能根據那尺寸,把它畫在畫布上嗎?」
「應該是明智之舉。」
我查了個電話號碼,拿起話筒撥號。鈴響第三聲的時候丹妮絲.雷芙遜接了電話,我說,「我是柏尼,我們從來沒講過這通電話。」
「她人很好吧?」她小聲說。
我聳聳肩。「哦,我不知道。我猜我現在不想喝沛綠雅吧。而且我想我需要一點糖分激增和咖啡因的攻擊。」
「這些字母代表什麼?哦,顏色,對嗎?」
這種感覺很令人沮喪,我甩開它,走到樓上掛著那幅蒙德里安的畫廊去。進門的時候,我對穿著制服的守衛敷衍地點了點頭。我有點預期會在牆上原本掛著《色彩構圖》的地方看到一塊空白,或者看到另外一幅畫,但蒙德里安仍在它該在的地方,我很高興再次看到它。
「要是你能交出這幅畫,可能會有點用處。這樣我們就比較有討價還價的籌碼。」
女侍來了,把新的一杯馬丁尼放在卡洛琳面前,瞥了一眼我那杯還剩一半的可樂。或者說只剩一半,如果你是個悲觀的人的話。
「顯然是這樣。」
「哦,你這種人不愁交不到朋友。聽著,關於這個蒙德里安你知道多少?」
「當然不是。」
我進屋裡把門鎖上,脫下衣服沖個澡,這最後一項正是我到阿柏港來的目的。我擦乾身體,換上我在跑步之前原本穿的衣服,把我濕淋淋的短褲和背心掛在浴簾的桿子上。然後我打開冰箱找啤酒,沒找到,做了個鬼臉,用飲料粉泡了一杯冰紅茶。喝起來正是意料中的味道。
我又聳聳肩。「沒什麼特別的理由。」
「脫衣服啊。」我邊說邊解開褲腰的皮帶。「不然我看起來像在幹嘛?」
「妳說什麼?」
「掛哪裡?」
「哦。跟沃利一起去?」
「這不算什麼。」她說。「這應該是秘密的,但我就是知道妳不會告訴別人。那酒保以前是腦外科醫生。」
「為什麼可口可樂加檸檬?」
「現在。」
「是啊。當然啦,這樣你就得整天替顧客倒咖啡,而且也永遠擺脫不了柯希曼了。他會陰魂不散。我剛剛真的是把他噁心得嚇跑了,是不是?」
我掛上話筒,在曼哈頓的電話簿裡找騰奎斯特,只有一個,叫做麥克.騰奎斯特,住在東六十幾街。事情從來不會這麼簡單,而且他的打扮絕對和那地址配合不上,但管他的。我撥了那個號碼,幾乎馬上就有一個男人接了電話。
「現在?」
「可惜她不是畫家。」
「真是異想天開。」我說。「做起來很可能比看起來難。」
整間屋子似乎靜了下來,彷彿有人剛提到了E.F.胡頓的名字。只不過別人當然還是在講話,只是我們突然聽而不聞了。卡洛琳和我都愣住不動,然後視線慢慢地轉向對方,眼睛睜得大大的對瞪著。過了很長的一刻,我們異口同聲地講了出來。
「騰奎斯特聽起來耳熟嗎?」
「那在誰手上?」
「死的那種。」
我們走了兩個街區,在麥迪遜大道上找到一家叫做葛羅約斯基的酒吧。燈光柔和,地毯和-圖-書很厚,鉻和黑色合成樹脂的裝潢,牆上有些小孤女安妮的壁飾。有一半的客人都在牛飲著他們下班後的頭幾杯酒,另外一半的人看起來則像是從午餐之後就沒回去上班。每個人都在感謝上帝,今天是星期五。
「我自己都差點走人了。妳噁心到的不只他一個。」
「當然。如果你懂得技巧,然後——」
「沙發上方。算是在沙發正上方吧。」
「柏尼,你是故意裝聽不懂是不是?」
「也許。」
「唔,我是來借用洗澡間的。」
「這咖啡好多了。你知道我們應該怎麼做嗎?在你這裡或我那裡我們應該弄一台那種機器來,這樣就整天都有新鮮咖啡可以喝了。那種插電、會滴咖啡的玩意兒。」
「要是我把克雷特法官交給他們呢,」我說,「或者癌症療法怎麼樣。」
「大概是。」
「你只是去那裡留下指紋而已。」
「棒極了。」我也小聲回答。「把她弄走。」
「哦,你慢跑嗎?」艾麗森說。
「他的技術還在。還好我有健保。」
「對。」
「素描這張畫。」我說,眼睛仍然盯在我的筆記本上。「我在猜測尺寸。」
「沒辦法畫一幅假的蒙德里安。我不知道該怎麼下筆。那些黑色的線條都直得像刀切的一樣。那要怎麼畫啊?」
「還有一副很好的——」
「我想你也不知道我們要怎麼偷吧。」
「不管天才是什麼。要在牆上掛東西的話,我覺得我那幅夏卡爾的石版畫要好多了。」
「妳不會想知道的。聽過他嗎?」
「因為有太多幅畫了,」我說,「而且除非它們並排放在一起,否則我沒辦法分辨哪幅是哪幅。蒙德里安就是蒙德里安,我想素描可能對辨認會有幫助。要是我有機會看到除了修列那幅之外的畫的話。我沒辦法做。」
華盛頓廣場公園是長方形的,四邊的人行道總長大約八分之五哩,也就是一公里左右。如果你步行的話,會覺得路面是平的,但跑步的時候就會明顯感覺出來有坡度,如果你跟幾乎所有人一樣依逆時針方向跑,就會在公園南側往東前進的時候感覺到斜坡。我跑第一圈的時候很深切地感覺到了坡度,因為我的腿還因前一天中央公園的酷刑有點作痛,但後來就不覺得不舒服了。
「現在?」
「一到十?」
「他怎麼了?」
「不管同性戀異性戀,」我說,「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畫家。」
我說,「麥克.騰奎斯特?」
「丹妮絲。」我們說。
「這是在幹嘛,美術館演講啊?翁德東克公寓裡有一幅畫不見了,價值將近五十萬元。」
「嗯,是我們剛剛看到的那幅。但另外一幅的概念是一樣的,大小也差不多,所以那幅也可以。」
「哦。」她說著,輕鬆地一揮手就勾消了整個刑罰體系。「我是說真的,柏尼。等到事情都解決了,你就可以坐下來自己畫幅蒙德里安,掛在沙發上方。」
我沒有想蒙德里安,或者他的畫,或者那些想要他的畫的瘋子。我其實什麼都沒想,等到跑完四哩左右之後,我到公園西南角,從一個在下棋的人那裡拿回我託他保管的那個塑膠袋。我謝過他,朝西慢慢往阿柏港走去。
「你知道,掛在你公寓裡可能不錯。」她說。「一旦這一團亂都清理掉了,你知道你需要做什麼嗎?」
「抱歉。」我說。「我一定是打錯了。」
「什麼事?」
「你要試著闖進美術館?這太瘋狂了。」
「為什麼要點可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