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二十三

二十三

「告訴我們。」丹佛司說。「凶手為什麼要割那幅畫?」
「翁德東克本人一直都在這裡?」說這句話的是那個和氣生財的銀行家巴內特.里福司。
最後我終於出場,開場白是:哦,好極了。大家都到了。聽到我的話,每個人都轉過頭來,眼睛緊緊盯著我的一舉一動,看著我從排成半圓形的椅子旁走過,坐到皮質安樂椅上面對他們——這種感覺真令人安慰。我掃視著這一片小小的人海——嗯,就說是人湖好了。他們也看著我,至少大部分的人是這樣。有幾個人的視線轉到壁爐上方,過了一會兒我也看向那個地方。
「它是。」
對啊,為什麼不看呢?蒙德里安的《色彩構圖》就掛在那裡,跟我第一次造訪查理曼大帝時看到的位置絲毫不差,鮮活的原色和堅定的直線、橫線閃耀著光輝。
威登納沒理她,我想這很能顯示出他的個性。「為誰的利益?」他自己把那句拉丁文翻譯出來。「換句話說,誰會得到好處?保單的受付人是翁德東克,若他身亡,賠償金額就變成他財產的一部分,而他的財產則歸於某個住在加拿大西部的人。」他瞇起眼睛,然後視線轉向理查.傑寇比。「還是那個加拿大親戚也是在座其中一位?」
巴婁夫婦右後方有一個大塊頭男子,蒙德里安如果畫人像的話,畫出來的臉可能就是這個樣子,因為他的臉四四方方的,全是稜角。他有雙下巴,眼角下垂,鬍鬚已見灰白,一頭滿是小捲的頭髮則黑得像墨水一樣。他名叫莫德塞.丹佛司。坐在他旁邊的男子乍看之下只有十八歲,但如果仔細看看,他的歲數可能是十八乘以二。他非常蒼白戴著無框眼鏡,身穿深色西裝,打了一條一吋寬的絲質黑領帶。他的名字是洛伊德.劉易斯。
「哎呀,這幅畫是用丙烯酸畫的嘛!」他說話的表情好像是在餐盤裡發現了老鼠屎。「蒙德里安從來沒用過丙烯酸。他用的是油彩。」
「對。」我說。「他在衣櫃裡,全身被人五花大綁,血液裡含的水合三氯乙醛足以讓他安靜得像上過油的鉸鍊。這樣就可以將他藏得好好的,萬一我找廁所的時候轉錯方向也不會正好撞見他。凶手在把圈套完全為我設好之前不想冒險殺死翁德東克。而且,這樣他也可以確保翁德東克的死亡時間正好對得上我離開這棟大樓的時間。醫學檢驗不可能連幾點幾分都算得出來——永遠不會這麼精確——但若盡可能把時間拿捏得愈完美愈好,對他也無傷。」
卡洛琳說,「這樣可以生財?」
我話還沒說完劉易斯就已經走上前去了。他拿出一個放大鏡,看了一眼,幾乎馬上就把頭縮了回來。
的確是大家都到了。雷.柯希曼是最早出現的,跟他一起來的還有三個身穿警察制服的臉嫩小伙子。他跟樓下的人講了講,然後就有兩個大樓的職員到翁德東克的公寓來,在原有的路易十五式家具之外添了幾張折疊椅。然後那三個穿著制服的警員各就各位,一個人留在樓上,另外兩個在大廳裡等其他人到的時候把他們帶上來,雷則去接名單上其他的人。
我不理他。「但我還是想不通。」我說。「為什麼凶手要把翁德東克綁起來塞進衣櫃裡?為什麼不把他殺死留在原地就好了?還有,為什麼要把那幅蒙德里安從畫框上割下來?小偷在博物館裡會這麼做,因為在那裡偷東西是分秒必爭,但這個凶手應該多的是時間才對。他可以把撐架上的釘書針拆下來,在不毀損畫布的情況下把它拿走。事實上,他大可以用牛皮紙把整幅畫包起來帶走,不必弄壞撐架。」
「我會講重點的。」我同意道。「重點是一個叫做彼特.蒙德里安的人畫了一幅畫,然後過了四十年有兩個人被殺了。一個叫做戈登.翁德東克的人就在這間公寓裡被殺,另外一個叫做艾得溫.騰奎斯特的人在格林威治村裡的一家書店裡。事實上那剛好是我的書店,而我和蒙德里安似乎都是這個故事裡的公分母。我在翁德東克被殺之前離開這間公寓,又在騰奎斯特被殺之後走進我的書店,警方懷疑兩件謀殺案都是我幹的。」
伊思佩絲.佩卓西安坐在距劉易斯右方幾呎的地方,雙手交疊在膝頭,嘴唇緊抿,側著頭,帶著一種耐心而憤怒的表情。她打扮得很乾淨俐落,身穿「褪色光榮」牌的牛仔褲和相配的襯衫,足登「地球之鞋」。這種鞋的鞋跟比大腳趾還低,幾年www.hetubook.com.com前曾風行一時,它廣告的意思是如果大家都穿這種鞋,那麼我們就可以消滅飢荒和疾病,不過這種鞋現在已經很少看到了。飢荒和疾病倒仍然隨處可見。
「我們還找到了這個。」警察說。「在藥箱裡。沒有標籤,不過我嘗了嘗,如果不是水合三氯乙醛的話,那這仿冒品的品質比那幅畫還高。」
「這是詭計。」巴婁抗議道。「這個小偷從假帽子裡抓出假兔子來,就讓你們看得一愣一愣的。你是怎麼了,里福司?你看不出來你被他唬住了嗎?」
離她們不遠,J.麥連登.巴婁夫婦並肩坐在一張六呎的沙發上。他是個短小精悍、幾乎稱得上是優雅的男人,鐵灰色的頭髮梳理整齊,舉手投足有股軍人的味道:照他冷靜自持的架勢看來,他坐在折疊椅上也會一樣自在,似乎應該把沙發留給其他真正有此需要的人。他太太看起來比較像他女兒,不高不矮、身材苗條,睜著一雙大眼,一頭深色長髮梳成一個我想是叫髻的東西。我知道有某種髮型叫髻,我想那就是了吧。隨便啦。
理查.傑寇比抓抓他留著鬍鬚的下巴。「別賣關子了。」他要求道。「既然我們其中一個人殺了翁德東克,你幹嘛還不告訴我們是誰呢?」
「也許他們這麼懷疑是有很好的理由。」伊思佩絲.佩卓西安建議道。
「啊,那幅畫。」莫德塞.丹佛司說。「我喜歡先討論那幅畫,尤其是因為它似乎已經奇蹟式地尋獲了。它就那麼安歇在牆上,是蒙德里安成熟風格的完美例子。怎麼也看不出來有個混蛋曾經把它從撐架上割下來過。」
「一定是哪裡搞錯了。」巴婁說。「聽我說。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我有兩點相當穩固的事實,」我說,「但除了我之外,這些事實對別人沒有太大意義。第一點是我去過停屍間,在328─B號冰櫃裡的」——奇怪,我怎麼會記得這個號碼——「不是在那本來平靜無事的一天晃進我書店的那個人。第二點是那個自稱是戈登.翁德東克的人現在就在這,在這間房間裡。」
艾德瓦多左邊是另外一個年輕男人,也穿著西裝,但腳上是一雙New Balance 730系列的球鞋,而不是艾德瓦多偏好的那種簡單黑色皮鞋。我可以看見他一隻鞋的正面和另一隻鞋的鞋底,因為他坐在布面椅子上,用一張折疊椅架起了右腿。他當然是沃利.亨菲爾,我猜他的右膝蓋終於成功地從敏感轉為疼痛了。
「什麼問題?」
「這樣大家才會知道畫被偷了。」
「你這些都只是推測而已,對不對?」洛伊德.劉易斯開了口。他的聲音尖細微弱、帶著試探的意味,正好搭配他蒼白的臉和窄窄的領帶。「你只是編出一套理論來解釋一些前後不一致的地方。還是你有其他的事實?」
「我自己也沒多想,」我說,「只是覺得奇怪,一個對安全問題這麼謹慎的人,連自己邀請、管理員也通報過的客人上樓來的時候門上都還掛著門鍊,為什麼門上只裝了一個西格爾牌的鎖。後來我也應該更覺得奇怪,因為凶手留下我一個人等電梯,自己衝回公寓去接我沒有聽到在響的電話。」當然,當時我沒有對這個舉動提出疑問,是因為我簡直求之不得,這樣我就可以衝下樓梯而不會被送進電梯裡。不過這一點我就沒有必要告訴他們了。
「會被逮到。這個凶手發現丹佛司先生正在籌畫一項彼特.蒙德里安的回顧展,這一件事本身沒有什麼好緊張的。畢竟,他那些假畫以前也通過了這類展覽的考驗。但是丹佛司先生似乎很了解,收藏界所持有的蒙德里安比蒙德里安生前畫過的要多得多了。那句關於林布蘭的話是怎麼說的?他畫過兩百幅人像,其中三百幅在歐洲,五百幅在美國。」
「蒙德里安沒有被仿冒得那麼厲害,」丹佛司先生說,「但過去幾年來有一些令人擔憂的傳言。我決定在舉辦這項回顧展的同時展開大規模的檢驗,判定每一幅我找得到的蒙德里安的真假。」
「嗯,說來話長,」我說,「我想我們應該舒服點,喝杯咖啡。有誰要加奶精和糖的?有誰只要奶精?有誰只要糖?其他的人只要純咖啡是不是?好。」
「哦,好極了。」我說。「大家都到了。」
卡洛琳說,「講慢一點,柏尼。把你弄到這裡來的人和頭被打扁的人——」
「嗯,這點看來和*圖*書有可能。假設他決定謊報失竊,讓他的保險公司來賠錢。如果找一個改過自新的竊賊來,讓他把指紋留在很容易被查到的地方,這樣豈不就更逼真了嗎?這麼做並不真的有道理,因為我的出現是有正當理由的,所以陷害我只會增加不必要的複雜問題,但很多人會做出笨事,尤其是初嚐犯罪滋味的外行人。因此他也許這做了,然後他的共犯可能耍詐、殺了他,然後把竊盜和謀殺這兩項的黑鍋都留給那個改過自新的竊賊來扛。」
「是真的。」艾德瓦多.梅連德茲說。「翁德東克先生,他總是到走廊上來迎接客人。這一次我沒有看見他。那時候我沒有多想這一點,但是真的。」
「你很容易就可以進入這間公寓。你和你太太住在五樓。進出警備森嚴的建築對你來說不成問題。」
「我有想到這一點,」我說,「但我仍然摸不透翁德東克的出發點何在。他把我弄到這裡來是要把某件事情栽在我頭上,那如果不是謀殺他的罪名的話,會是什麼呢?說我偷了那幅畫嗎?
我吸了口氣。「這我看得出來,」我繼續說,「但事情沒有道理。因為設計我的人不是凶手而是被害人,這有什麼道理?翁德東克為什麼要晃進我的書店,講一堆無稽之言,把我騙到這裡來,讓我把指紋留在所有可能留下指紋的平坦表面上,然後鑽進另一個房間去讓別人把他的頭打扁?」
「別告訴我說躺在停屍間的那傢伙不是翁德東克。」雷.柯希曼說。「有三個不同的人都肯定指認出他的身分。那個人就是他,戈登.凱爾.翁德東克,就是他沒錯。」
「啊。」我說。
「可是它就掛過。」我說。「昨天偷你們畫的那個人——我想還是不說出他的姓名比較好——絕不是破壞狂。他做夢也不會想要去割你們的畫,不管是真畫還是假畫。他去修列的時候帶著一些破裂的撐架碎片,上面連著一吋寬的畫布,是一幅自己動手做的假蒙德里安的邊緣。他把我們這幅畫的撐架拆開,拿掉釘書針,把畫布藏在衣服底下,分解開來的撐架則掛在褲腿裡面。然後他留下證據,讓你們認定他把畫從框上割了下來。」
「我也從來沒去過你店裡,從沒對你或任何人說我是戈登.翁德東克。我可以了解你搞混了,因為我的確捐了一幅蒙德里安給修列美術館。我不打算否認這一點:美術館展示室裡的牆上有塊牌子就這麼寫著。」
「你有權保持沉默。」雷.柯希曼告訴他,但我不打算又把那些東西整個抄一遍。宣讀嫌犯的權利也許是件好事、也許是件壞事,取決於你是不是警察,但誰想一天到晚都全文照抄啊?
「庫伊.波諾。」卡洛琳說。「那是桑尼娶雪兒之前的第一任老婆。對不對?」
「也許。」我隨和地說。「不管是誰拿的,那幅畫最後都到了一個生財有道的人手上。他買畫,然後再把畫送出去。」
「別傻了。我們那幅被某個該死的破壞狂從撐架上割下來了,但這幅畫完好無損。它也許是仿冒品,但它從來沒掛在我們館裡的牆上過。」
我跟你說,當一個房間裡的所有人都同時倒抽一口氣的時候,那可真是安靜得不得了哪。
里福同朝巴婁走了一步,雷.柯希曼突然站起來,一隻手按住他手臂。「別激動。」他說。
「他的繼承人是一個遠親,住在亞伯達省的卡爾喀利。」歐維爾.威登納插口。「現在我們就談到我這一部分了。我的公司承辦翁德東克的保險,所以我們得賠償三十五萬元。我想畫被偷了我們是得付錢沒錯,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問的問題是Cui bono?我相信你們一定知道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里福司先生?請你檢查那幅畫。」
「全是一派胡言。在今天之前,你我從來沒見過面,羅登拔先生。我從來沒有賣畫給戈登.翁德東克。他是我的好朋友,我為他這種悲慘的死法感到很難過,但我從來沒有賣過畫給他。如果你要說我有,請你拿出證據來。」
輪到我了。「那個親戚一直都待在卡爾喀利。」我說。「雖然保費賠償相當可觀,但那幅畫被偷並不是為了這個。畫被偷和畫主人被謀殺,都是出於同一個原因。這兩個行動都是為了掩飾一項罪行。」
「不知怎麼的,我就有種感覺和圖書你會否認。」
「很久很久以前,」我說,「有一個叫做海格.佩卓西安的人,他家的飯廳裡掛了一幅畫。那幅畫後來稱之為《色彩構圖》,不過佩卓西安可能只稱它是『我朋友彼特的畫』之類的,沒有特別的名字。無論如何,他過世之後那幅畫就不見了。也許是家裡的人污去的。也許是某個僕人摸走的,她可能覺得老佩卓西安先生願意把畫送給她。」
丹妮絲.雷芙遜坐在離沃利兩碼的地方。她寬鬆的大褲子上沾了些顏料,方格襯衫的手肘部分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我覺得她看起來不錯。沃利顯然也覺得她看起來不錯,而且從他們不停偷瞄對方的眼神看來,似乎彼此都有好感。嗯,為什麼不呢?
伊思佩絲右後方的一把折疊椅子上坐著一個年輕男子,他身上的深色西裝看起來好像只有星期天才穿。這一點沒問題,因為當天就是星期天。他有一雙水汪汪的棕色眼睛,下巴中間微微有道縫。他的名字是艾德瓦多.梅連德兹。
我想他們並不真的想喝咖啡,但我是想有時間喘口氣。當卡洛琳和艾麗森把那難喝的玩意兒端出來給大家之後,我啜了一口,做了個鬼臉,然後開講。
又是一陣那種噤不作聲的沉默。然後一直都坐得很挺的J.麥連登.巴婁似乎坐得更挺了。
「也許是海格.佩卓西安的兒子威廉偷走的。」伊思佩絲.佩卓西安銳利地瞥了右方一眼,然後銳利地瞥了我一眼。
「那幅不是修列的蒙德里安。」
「的確,」我同意,「但這樣要搜你的公寓就容易多了。」我朝雷點點頭,他則朝洛克蘭警官點點頭。然後洛克蘭便走過去打開門。兩個穿著制服的警官搬著又一幅蒙德里安走了進來,看起來簡直跟洛伊德.劉易斯剛剛斥為丙烯酸假貨的那幅一模一樣。
「而且,你本來愈有錢,用這種招數就愈有好處。捐一幅價值估計為二十五萬塊的,就可以省下十萬塊的稅。這麼依樣畫葫蘆幾次,賺到的錢遠比當初買畫花的錢要多,而且原作仍然在你手上。只是有一個問題。」
「很多人都住在這裡。這並不表示我們是凶手。」
「他在加拿大,」沃利.亨菲爾說,「因為我剛剛才在一個對他的時區和我們的時區而言都很沒禮貌的時間跟他通過電話。他已經授權給我,代替他處理這件事、保護他的利益。」
「我們的撐架。」他說。「木頭上面蓋了我們的戳印。這幅畫就掛在修列裡,每天有數以萬計的人看著它,卻從來沒人注意到這是他媽的丙烯酸仿冒品。」他轉過身憤怒地瞪著巴婁。「你這該死的下流胚。」他說。「你這骯髒低級的殺人凶手。你這他媽的騙子。」
「而且我們有搜索票,」雷說,「如果你在懷疑的話。你們在哪裡找到這個的?」
「不是同一個。」
「如假包換的原作。」我說。「跟仿冒品放在一起比較,這幅畫簡直閃耀著光芒,不是嗎?你或許把賣給翁德東克的那幅給砍了,但這一幅你可照顧得很好,是不是?這幅是真品,是彼特.蒙德里安送給他朋友海格.佩卓西安的畫。」
「這個人有他自己的一套。他會買下一幅某個重要藝術家的畫,是真品,接著把畫出借給一兩個展覽,讓大家知道這畫是他的。然後他會找一個有才華、不過可能有些古怪的畫家來仿冒那幅畫。這人會讓別人說服他把畫捐贈給博物館,但事實上真正捐出去的其實是仿冒品。之後,他會把畫捐贈給國內另一個地方的另一個博物館,捐出去的仍然是仿冒品。偶爾他可能變個花樣,挑一個不太可能把畫展示出來的收藏家,把畫賣給他。十年當中,同樣一幅畫他可能捐了五、六次,而如果他專挑蒙德里安這種抽象畫,要他那位古怪藝術家每畫一幅就稍稍作點變化,那麼這種把戲可以永遠玩下去。
「為什麼凶手要把《色彩構圖》從畫框上割下來?」
我朝著壁爐點點頭。「你們的畫在那裡。」我說。「你有多肯定?」
「這真是嚇人啊,」我說,「對一個目前因兩樁謀殺案被通緝的人來說。但是我會記住的。不過巴婁先生,你不會有機會跟我打官司的。你會在監獄裡打造車牌。」
「是的。」丹佛司說,劉易斯也點點頭。
離他不遠的兩張折疊椅子上,坐著我的犯罪搭檔和她的床上搭檔。卡洛琳穿著綠色的運動外套和寬鬆的灰色法蘭絨褲子,艾麗森則穿著斜紋棉布褲配一件布魯克兄弟和*圖*書的條紋襯衫,領口的釦子扣住、衣袖捲起。她們是很漂亮的一對。
「對。但是是另外一個人到我的店裡去,說他叫翁德東克,邀請我到這裡來,開門讓我進屋,付了我兩百塊要我看一些書,然後我一走出門,他就把真的翁德東克的腦袋給砸開花了。」
「我說的是笨事,不過也差不多就是了。但是,同一個人能做出多少笨事?我一直卡在同樣的矛盾點上。戈登.翁德東克大費周章設計我,結果卻給自己換來殺身之禍。嗯,我一定是漏掉了什麼沒想到,但你們也知道的——所謂當局者迷。我是當局者,看不見迷點在哪裡,但我逐漸有了一些零碎的概念,然後事情就變得一清二楚了。設計我的人和被殺的人不是同一個。」
「那當然。」里福司說。「我說過那不是我們的畫。」
「我不懂。」
「講重點。」雷建議說。
「衣櫃裡,」其中一個說,「在五樓你說的那間公寓裡。」
這一切進行的同時,我拿了一本書和一壺咖啡留在後面的臥房裡。我讀的是狄佛的《傑克上校的歷史》,這位作家活了七十年沒寫過一句無聊的句子,但此刻我有點不太能專心在他的文字上。不過我仍然耐心等候。出場總要有點氣勢才好。
「改過自新的竊賊。」雷不滿地咕噥說。「說一次我也就不計較了,可是你說了兩次。還改過自新咧!」
他走過去看著畫。「丙烯酸。」他同意道。「而且不是我們的。我不是跟你說過了嗎?現在——」
「這是不可能的。」巴婁說。「這是不可能的。」我還以為他要開口解釋為什麼不可能,說他已經把所有剩下來的水合三氯乙醛都沖到馬桶裡去了,但他及時住了嘴。哎,人總不是所有事情都能顧到的吧。
他照做了,看到他臉上表情的變化真令人於心不忍。他看起來像是沒收的抵押品竟然是一片沼澤地的銀行家。「我的天哪。」他說。
「正是。」
「因此你借重劉易斯先生的幫助。」
「什麼罪行?」
「還有一點是我一直忽略的。」我很快地說下去。「雷,你老是說翁德東克是個大個子,聽起來彷彿是說打碎他的頭就像一斧頭砍死一隻大公牛一樣不容易。但那個自稱翁德東克的人怎麼樣也算不上是個大個子。事實上他的個子算小的。這一點應該引起我的注意,但我想那時候我沒有留心吧。要記得,我第一次聽到翁德東克這個名字是凶手到我店裡自我介紹的時候。我假設他說的是實話,直到很後來才開始質疑這個假設。」
從大部分其他人臉上的表情看來,他們也不懂。「凶手不只是要偷那幅畫。」我解釋道。「他還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那幅畫被偷了。如果他只是把畫拿走,嗯,誰會知道畫不見了?翁德東克是一個人住的。我想他一定留有遺囑,他的財產會歸於某人,但是——」
「那壁爐上方掛的那幅畫——」
「你什麼證據都沒有。」
「我是被你唬了。」里福司橫眉豎目地說。「你這王八蛋。」
「對,我剛剛也是這麼說的。在我這部分,我想我早就應該猜到我見的那個人不是戈登.翁德東克。幾乎從一開始就有蛛絲馬跡可尋。讓我進入這間公寓的那個人不能再稱他為翁德東克了,所以我們就叫他凶手吧——他讓我進去之前門只開了一兩吋。在告訴電梯操作員沒問題之前,他一直沒有把門鍊解開。他叫出我的名字,無疑是要讓電梯操作員能夠確認安心,但他弄門鎖弄了半天,直到電梯離開這層樓之後才把門打開。」
我說,「我可以說我想你們都在懷疑我為什麼把你們都叫來這裡,但你們其實並不懷疑。你們知道我為什麼把你們找來。現在既然你們已經來了,我就——」
「也許凶手是利用這個機會。」丹妮絲說。「就像昨天下午有個腦筋動得快的賊趁火打劫,偷走了一幅畫。」
「然後我們就會為了一幅假畫付三十五萬元給那位在卡爾喀利的親戚。」歐維爾,威登納說。
「這當然是胡說八道。」他說。
「這對凶手來說沒有影響。他的目的在於自保,這本身就可以說是個相當好的cui bono了。」
「他們的理由充分極了,」我說,「但我佔了一項優勢。我知道我沒有殺人。此外,我還知道我被設計了。有人以屋主想替藏書估價的藉口,把我引到這間公寓裡來。我花了兩個小時檢視hetubook.com.com他的藏書,算出一個數目,然後完工收費。這地方到處都是我的指紋,又有何不可呢?反正我又沒做壞事,所以我不在乎咖啡桌上是不是有我的指紋,或者我是不是把真名告訴了門房。但後來我清楚明白到,我被邀請到這裡來,唯一的目的就是讓人確知我來過,以便把竊盜和凶殺的罪名推到我頭上,也就是我偷了一幅畫、並殘酷地殺死了畫的正當主人。」
「因為另外還有一個更有趣的問題要先回答。」
雷說,「是誰幹的?」
我再次看著他們,這回是一個一個地看。雷.柯希曼當然在,坐在最舒服的一張椅子上,一隻眼睛注意我,另一隻眼睛留神其他人的動靜。這樣做搞不好會讓人變成斜視,不過目前為止他勝任愉快。
「很不幸的,」我咕噥著說,「修列那幅畫似乎不見了。」
「嗯?」
於是我就不再拖拖拉拉了。
「是誰賣假畫給翁德東克,又殺了他?是誰幹的?」
「什麼問題?」艾麗森問。
「就是你們的那幅,里福司先生。撐架重新組合過,畫布也重新釘了上去。劉易斯先生,你要不要檢查一下?」
「把畫從牆上拿下來看,里福司先生。」
觀眾群裡另外還有四個男人。第一個人臉圓圓的、額頭很高,看起來像電視廣告裡的小城銀行家,很積極要借錢給你,讓你整修你家,使你家的房子成為你居住社區的一大資產。他叫巴內特.里福司。第二個人留著鬍鬚、穿著靴子、衣著寒酸,看起來像是會去找銀行家貸款讀大學的人,而且會被拒絕。他叫理查.傑寇比。第三個人面無血色,皮膚和身上的西裝一樣灰。就我目力所及,他嘴唇薄得看不見,眉毛和睫毛都稀疏得跟沒有一樣,看起來像是現實生活中的銀行家,這種人批准抵押的時候心裡抱著最後能沒收抵押品的希望。他叫歐維爾.威登納。第四個人是警察,穿著警察制服,帶著一把用皮套包著的手槍、警棍、記事簿、手銬,還有其他那一大堆警察要配戴的裝備。他叫法蘭西斯.洛克蘭,我湊巧知道他有一隻腳缺了大姆趾,但一下子說不上來是哪一隻。
我看著他們,他們看著我,然後雷.柯希曼——有時候我覺得他的存在就是專門為了削弱戲劇化時刻的緊張效果——說,「別再拖拖拉拉了,柏尼。」
「等一下。」那位和氣生財的銀行家巴內特.里福同的表情彷彿是我拿了一隻死老鼠來當抵押品。「我是修列的館長,我相當確定我們那幅畫是真的。」
「等到事情都結束之後,」巴婁說,「我要告你,羅登拔。我想任何法庭都會稱這種行為是毀謗罪。」
歐維爾.威登納打破了沉默。「你沒辦法證明。」他說。「我們只能聽你講講罷了。」
「這是很有力的陳述,不是嗎?」我向後靠,兩腿交叉,讓自己坐得舒服一點。「當然這就是我們所有人都在這裡的原因。我們大家對蒙德里安的畫都有興趣,這點讓我們共聚一堂。」
「是看不出來,對不對?」
「你說他是個外行人,」莫德塞.丹佛司說,「也說外行人會做出不合邏輯的事。」
我搖搖頭。「恐怕不是。」我說。
「顯然是你安排讓它不見的,以便準備這場鬧劇。我和那件事絕對沒有關係,也可以提出證據說明我昨天一整天的行蹤。更何況,那幅畫不見了對我很不利,因為它絕對是真品。」
「是的。」威登納說。
洛伊德.劉易斯已經拿著放大鏡湊到畫布前面了。「唔,這才比較像話。」他說。「這不是丙烯酸,是油彩。而且看起來的確很像是真品。跟那裡的那個東西大不相同。」
「凶手知道了這件事,」我說,「因此非常害怕。他知道翁德東克打算把畫送去參展,卻沒辦法說服他打消主意。既然他已經把畫賣給了翁德東克,當然不能說那幅畫是假貨,而且翁德東克可能也已經開始懷疑他了。這只是猜想。很清楚的是翁德東克必須死,那幅畫必須消失。他只消把偷畫和殺人的事栽到我頭上,就可以高枕無憂了。罪名是否真的能成立並不重要。如果我因此坐牢,很好;萬一沒有,也沒關係。警方不會去找有私人動機要殺翁德東克的人。就算警方沒辦法讓罪名成立,也仍然會認為是我幹的,然後放棄這件案子。」
「唔,其實只有一個人有可能。」我說著轉向那張小沙發。「是你,對不對,巴婁先生?」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