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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縱劍魂

作者: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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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少年不共此山齊

第三十八章 少年不共此山齊

余七藍袍衣角一甩,拱手為禮,高聲道:「閣下是不是江南四公子之一的林嘯風林公子?」「正是。」
這樣兩個人碰在一起會碰出什麼樣的火花?兩強相爭,「秦淮」和「電」孰優孰劣,林嘯風和余七誰強誰弱?答案就將在這一戰中見分曉。
林嘯風對攔路的兩位陽光一樣的少年男女很有好感。他也有過花樣年華,熱血年紀。於是,林公子立刻拉緊韁繩,讓白駒止步,在馬上客客氣氣地拱拱手,說:「二位有什麼事?為什麼攔我的路?」
「不錯。」余七挺胸:「在下是來請林公子比劍的,請林公子務必拔劍。」
林嘯風請名師再鑄秦淮之後,劍法早已一日千里。余七使劍以快著稱,深得劍之精髓、是當世少年俊傑,否則,鄒夕鋒也不會讓他作女兒的保鏢了。
他用的輕功叫「登雲梯」,只見他就從白馬上輕飄飄地縱起來,身體在空中連變幾個姿勢、輕飄飄地落在屋頂翹起樓簷的一塊瓦片上。姿勢優美,如行雲流水,引得長街一片叫好之聲,有些少女竟然看得癡了。
一個劍客出劍之前,他的勇氣、意志、體能、耐心以及求勝的決心都是非常重要的。余七就有一種極其強烈hetubook.com.com「求勝」的渴望。他只求一勝。
高手之間對決,不到相遇,你很難知道誰更厲害,更可怕。甚至今天你能取勝,明天就可能落敗。
林嘯風不想比。他快馬加鞭趕來,是來找小秋的,不想節外生枝。
劍客不等於殺手,殺手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劍客要遵從一些準則,比如,比劍就講究雙方一對一公平決鬥,外人只能看,不能插手。而且一方提出比劍,另一方原則上不能拒絕——那是很沒有面子的事情。
「好!」余七很高興。
首先縱上屋頂的是余七,他比誰都急。他的輕功實用而有效。「武功不是用來看的。」這是他最喜歡的一句話。林嘯風卻不急,他本身就以輕功見長,當然要在人們面前賣弄一下。
「儘管騎了半天的馬,不過,請放心,我並不太累。」林嘯風露出讓少女們發瘋的微笑,音調柔和,聲音剛好附近的人都能聽到:「我來的時候在棗林園吃了一碗雞湯麵,現在也沒有餓,要比劍我們現在就可以比。」
琴嚷道:「我來給你們當裁判。」「謝謝姑娘。」林嘯風在馬上欠欠身:「請。」
「好!」下面滿街突然響起一https://m.hetubook.com.com片叫好之聲,就在這「好」聲中,一場驚心動魄的劍鬥拉開了序幕,就在這一聲「好」中,兩人瞬間已交手幾十招。
所有的聲音都靜了下來。
林嘯風不一樣,頭髮梳理得非常仔細,還戴著一頂冠,一襲白衣一塵不染,衣服裁剪得很合體,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氣質高貴不凡,連站立在屋頂上的姿勢也是一絲不苟,找不出任何瑕疵。整個人看起來風流俊朗,已非人間。你根本想像不出,昨夜他只小睡了片刻,為的只是讓白馬休息加料;從昨天到今天,他幾乎都是在馬上奔馳,十萬火急,早已累得人疲馬乏。
這個動作卻可以要林嘯風的命!林嘯風忽然感到握劍的手臂輕輕地麻了一下,就像蚊子叮了一下。平常被蚊子咬一下並沒有大礙,可這是一隻不一樣的蚊子。他的目光驟然變得遲鈍,肌肉和關節開始起一種可怕的變化,動作幾乎是僵硬的。
可是他錯了,錯得非常厲害。余七是劍客是君子,可雍大總管卻是毒蛇、是小人。這一m•hetubook•com.com錯誤讓他墜入了萬劫不復的黑暗深淵。
「天涯」寬而短,「秦淮」長而窄,兩者各有千秋,這一戰公平而又合理。
林嘯風一上屋頂,就感到無形的巨大的壓力,壓得他幾乎喘不過氣來。這個壓力就是余七施加的。余七就像一頭待人而噬的野獸。
首先出劍的是林嘯風。出劍的先機同樣很重要。一手佔先,次次佔先。以一招「兩儀風雲」開始,在一剎那他就向余七攻入了幾十招。
那是一個劍的時代。劍客就是那個時代比較受人尊敬的特殊的群體。
林嘯風重鑄「秦淮」後,用劍比過去更敏捷、更輕靈、更迅猛。他以為今天的比劍與過去沒有什麼不同,能與「快劍」余七作一次君子之搏,何嘗不是一個優秀劍客快慰之事。
滿街的人都望著他們。
長街並不是適合決鬥的地方。房頂上卻再合適不遇了,既可以有足夠的空間施展,又可以讓更多的人參觀。如果沒有人看,沒有人喝采,豈不成了衣錦夜行?既為「名」,當然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余七是一個很隨便的年青人,一身藍袍隨隨便便披在身上,一頭長髮也是隨隨便便綰了個結,風一吹,亂髮在風中飛揚,一柄名劍就和_圖_書這麼隨便便便掛在腰間,甚至連劍匣也沒有,人也以一種非常散慢的姿勢隨隨便便站在屋頂。可是他的整個人在一剎那竟充滿了野性和勁力。
這個人就是雍大總管。他的信息一點也不比余七慢。林嘯風還在來城的路上他就已經知道了。
失敗並不一定是壞事——它會激勵你去學習,去提高——這就是比劍最大的意義。
快劍特別消耗體能。戰了一會,林嘯風明顯現出了疲態,外人看不出,行家卻看得出——他的出劍速度放慢了很小的一點點。
這確實一個很合理的,何況在長安大街兩旁如此眾多的少女崇拜的目光注視之下,林嘯風實在說不出「拒絕」兩個字,他實在丟不起這個人。他可不能砸了「白馬嘯西風」響噹噹的金字招牌。
房屋縱橫,一間連著一間,屋頂上兩人一白一藍,迎風傲立。長街上萬人湧動,人人翹首屏息而待。人群中有一個人,披著一件藏青的袍子,雙手袖在袖籠裏。半瞇的雙眼死盯著林嘯風,眼裏像有把刀子。
權力、金錢、美女、名望是最容易讓人迷失的東西。權力、金錢、美女比較直觀,大家都看得到,可是名望這東西和*圖*書就不一樣,它是人們腦海中的一種觀念。就像鴉片,慢慢就會上癮,最終無法擺說。林嘯風就為「名」所累。
「在下余七,見過林公子。」「余七?」林嘯風不禁為之動容:「是不是號稱快劍的余七?」
就在這時,余七已經一劍揮來,砍斷了林嘯風持劍的那條手臂!
「我知道你走了很遠的路。」看著林嘯風一身的風塵,余七說:「你一定很累,很餓,你可以先休息一會,吃點東西填飽肚子,我還可以陪你喝一點酒,然後我們再公平比劍。」
雍大總管看得出,他一直在認真地看。他袖在袖籠裏的一隻手忽然抽出來飛揚了一下,在人群中根本沒有人注意這個細小的動作。
琴瞪大了眼,在下面看。兩人在屋頂上均是以快打快,「秦淮」和「電」兩柄劍都是長而窄,以輕靈迅捷見長,開始還可以看清楚人,到後來只見一白一藍兩條人影在屋頂跳竄,最後,竟分不清白,看不見藍,唯有一片令人窒息的耀眼的劍光!
林嘯風參加過很多比劍,以武會友,切磋技藝,最刻骨銘心的一次是與小秋比劍。那次他敗在小秋手裏。小秋是他最好的朋友。小秋用一柄素有秦漢古風的「天涯」,砍斷了他那把輕靈如風的「秦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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