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
「小朋友,你說,如果一個人擁有很長很長的生命,這到底是一件讓人感覺到幸福還是寂寞的事呢?」
他只遞給紀之歌一張字條,上面寫著他的聯繫方式,一個手機號碼。
所以即便在紀爺爺突然去世,親生父母來與她爭奪房屋徵收后紀爺爺留給她的那筆錢時,她也沒有怨恨和崩潰,她只是夜裡坐在門檻上,捧著手機把這些告訴姜槐:「爺爺今天才下葬,他們就來問我,房子徵收后得到的那筆錢在哪裡、爺爺的存摺在哪裡?我不會輕易給他們的,爺爺說了,這些錢是留給我上學用的。姜槐,我一定會努力讀書,然後離開這裏。」
相片存放時間過久,舊了。像素也不高,甚至有點模糊。紀之歌看到人群最後一排,最右邊的位置上,是十年前的姜槐。
……
興許是因為黎秧秧曾經在家裡不斷念叨著她的小朋友,讓黎家的人對紀之歌這個名字或多或少有些印象。
只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朋友這條線發生了偏移?
紀之歌在書架上數,8排5號,那個位置上放的一本書是希斯內羅絲的《芒果街上的小屋》,暖黃色的書脊非常顯眼。
01
可她也沒想到,姜槐十分乾脆地答應了。
「老紀,明年也要一起走,來生還做好基友!新年快樂!」這條來自容信,後來還有啰啰唆唆的幾句。
姜槐見他嫌棄字少,於是學人在網上複製粘貼:「好風好月好心情,好吃好喝好開心,好夢好運好熱鬧,好人好家好康寧,新年到了,把十二個好送給你,祝你一生好好,全家好好,新年快樂!」
他們坐下來共進晚餐,聊了一些朋友間會聊起的話題,如同多年未見卻親密無間的老友。紀之歌發現,姜槐似乎總喜歡看著她的眼睛。
寫給她最愛、最愛的神秘男友。
午休前護士告訴過她,今天愛心協會也會安排個人過來照顧她。指甲在花名冊一長串的名字上劃過,又說,是個叫姜槐的人。
她話多,嘰嘰喳喳哈哈大笑,好像要把餘生幾十年的話全給說了。
從那天以後,姜槐如他突然出現般,又突然消失。紀之歌為此失落過好一陣,幸而她的眼睛在慢慢恢復,她也沒有完全失去和姜槐的聯繫。
她的字不如人好看,東倒西歪,結構不嚴謹,像是一邊漫不經心握著筆一邊啃著鴨架隨意寫的,還落了一點油漬在上面。
姜槐離開前,沒有任何交代,他甚至沒有提醒紀之歌一聲,我明天不會來了。
學貓叫,學羊叫,學牛叫,學熊貓叫……這套放在黎秧秧身上,一直非常管用,黎秧秧總被她逗得捧腹大笑。
如果他是一個正常人,到這時,是不是就應該理所當然地和心愛的女孩談戀愛了?
一句新年快樂就把師父打發了?好大的狗膽!
在被癌症折磨得痛不欲生的日子里,每天去琴行完成和她的小朋友的約定,給她彈一曲《致愛麗絲》,還有她心愛的少年和家人陪伴,對黎秧秧來說已經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了。
活了這麼些年,看過不少故事,甭管愛恨痴嗔,到了最後,白頭偕老是尋常夫妻的歸宿。
現在,他們是男女朋友。
「比如——我們的一百年,只相當於他的一年。」
她一直以為,她悄悄暗戀的這個叫姜槐的男生,大約是個一路按部就班長大的普通人。家境良好,內心始終保持著一絲溫暖善良,故而會去參加一些愛心協會舉辦的活動,幫助他人。長相是普通的大眾臉,放進人群里,會淹沒不見。
薔城。
照片上十年前的姜槐,和現在的姜槐,幾乎什麼都沒有變。
「嗓子不太舒服。」
紀之歌卻顧不上看圖,視線被裡面夾著的一張信紙吸引。上面依舊是黎秧秧歪歪扭扭的字跡,可這次她非常、非常認真,一絲不苟地寫滿了整張紙。
她對姜槐從一開始的依賴,到單方面的暗戀,潛意識裡總天真地以為漫長的陪伴也會在姜槐心裏烙下深刻的屬於她的痕迹。但,日久生情的反面,可不就是相看兩厭,誰知道他對她的感覺究竟是喜歡,還是厭煩呢?
無論紀之歌逐漸長大,又身處何地,兩人總保持著剪不斷的羈絆,哪怕在此之前紀之歌並未真正見上他一面。
她老愛笑,笑聲能輕易地感染到紀之歌。
姜槐等了一會兒,見她其實並沒有什麼要說的了,替她把門關好。
阮桎言的手機也信息爆炸,各路人馬都有,其中一些來自西館的那群人,別家師傅門下的小徒弟也有費勁討好他的,從過小年開始,一連好多天抱著手機送祝福。而他唯一的親傳弟子姜槐同學,相較而言,態度算得上冷淡。
果然還是紅包管用,於是姜槐也給紀之歌發了個紅包。
旁邊床鋪上的病人昨晚搬出去后,小房間里只剩下她。一聽見腳步聲,她就問:「你好,請問你是姜槐嗎?」
「嗯,估計會越下越大。」紀之歌邊說話邊咳嗽了兩聲。
十年前,大家的生活水平還普遍較低時,荔陽一片的別墅群悄然建起,高價出售,那裡的入住率至今依舊很低。住進來的,有的是在外奮鬥半生功成名就歸來養老的本地人,有的是看中紅楓鎮環境購置一套房產偶爾才會過來休閑度假的,還有一些退休的高級知識分子在此頤養天年。
同處一室,紀之歌發現這位志願者比她更沉和_圖_書默,始終沒有說過話。
紀之歌說,回紅楓鎮了,去給爺爺拜完了年,燒了點紙。
而熱情的成年人不見得一定可靠,憑藉年長的經驗,照顧人時可能會顯得更加得心應手,卻往往耐不住時間,愛心容易間歇性被消耗殆盡。
紀之歌閑著也是閑著,便隨爺孫倆一同回家。
黎秧秧卧室里的擺設與十年前沒有太大的差別,書桌上的一些譬如玻璃珠子之類的小玩意兒也保留著,抽屜里有琴弦和松香,泛黃的五線譜本上有她十年前一筆一畫畫下的音符。
曾經的黎秧秧就是坐在這個位置上,偷偷看著隔壁屋裡的燈光亮起又熄滅,她愛慕著屋內的少年。
紀之歌聽她誇張的語氣,不禁問:「他真有那麼好,值得你這麼做?」
黎家的房子藏在掩映的古樹后,像個滄桑的老人,坐在草地的長椅上等待她的到來。
可她沒有停下來,這是比體測時的八百米還要遠還要長的路,她想要趕去終點,找尋一個答案。
對方未開口,只「嗯」了一聲。
——親愛的姜槐。
「講真的,他追你這麼久,你就真的一點都不心動嗎?」
荊曉紅還有一大堆東西沒收拾,雙手在圍裙上擦擦,說你自己路上小心注意安全,又趕緊上去了。
可惜微妙的試探,並沒有換來想要的答案。
容信說:「我對他沒有感覺,也明確地拒絕過了,但是他不聽,我也是沒有辦法了才這樣。」
老人找了許久,找出一張合照,眼睛一行行掃過去搜尋:「當初搞完活動后,大家在醫院門口照了張相,看後面的背景,應該沒錯,就是這張……你看看有沒有你要找的人。」
紀之歌清楚地記得,十年前在紅楓鎮的虎頭坡發生過一起特大連環車禍,還有一家舊廠房爆炸,兩件大事在那一天夜裡接連發生。隔天,她爺爺接到了醫生的通知,說有人捐獻眼角膜,捐贈者叫黎秧秧。
紀之歌找容信出來蹭了一頓午飯,準備當天下午坐火車去紅楓鎮。
新年過後,西館其他工作人員還沒開工,盡情享受著假期的最後幾天。以往兩年,都是阮桎言和老館長一起過去開大門,辭舊迎新。這次他宅在市郊的一套房子里,沒有出門,難得處於一种放空狀態。
怎麼該同他熱絡的,一個個都端著,使勁獻殷勤的,卻是不太相干的人?
紀之歌順理成章地提出來,既然這麼無聊,不如出來見一面?當年在醫院認識你的時候,我可是個盲人,連你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覺得很吃虧哎。她用開玩笑的語氣,心裏其實忐忑萬分。
她記得黎秧秧家在哪兒的,黎秧秧曾經告訴過她地址。
她晚上一如平常給他發簡訊,瑣碎的日常,沒有多大的新意,末尾裝作不經意地問他,你這周周末有什麼計劃嗎?
她照例給荊曉紅打電話說新年快樂,心緒平靜,外面爆竹震天,璀璨的煙花映在窗上。
「姜槐,今天家附近來了幾個奇怪的人,拿著尺子在附近量來量去。吃晚飯的時候,爺爺說我們這塊地可能要被徵收了……要是家被徵收了,我和爺爺就沒有家了,到時候怎麼辦?是不是要搬到別的地方去?我好害怕……」
她喜歡趴在鋼琴上調戲紀之歌說,小朋友,來學個熊貓叫聽聽。紀之歌說我沒聽過熊貓叫呀,她說其實熊貓叫跟羊叫是一樣的,咩咩——
紀之歌挑了一盒感冒沖劑和消炎藥,付賬的時候從外邊進來一個穿大棉襖的老人,精神矍鑠,懷裡抱著的小孫子卻懨懨地吹著鼻涕泡。
「姜槐,今天外面的天很藍嗎?」
那聲音很低,卻足夠那邊的人聽清。
「姜槐,我今天交了兩個朋友哦,她們是班上的學習委員和數學課代表,課間會給我講題,老師也很耐心,情況好像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糟了……」
紀之歌收錢,截圖之後準備發朋友圈,最後卻沒有發送,決定自己好好私藏。
阮桎言想,這小子不想活了。
這怎麼可能呢?姜槐是她的學弟,比她小那麼兩三歲,按時間推斷,十年前他應該就是個小男孩沒錯。可他那時,卻已經是少年模樣,和現在沒有多大的差別。
在他這兒,卻成了奢侈。
這個人,似乎是難以接近的。
「你是?」阿姨停下掃帚問。
每次黎秧秧這麼說,紀之歌的自尊心作祟,故而總是拒絕,她沒有勇氣去一個幸福圓滿的家庭體驗一把親情。後來等她的眼睛恢復了,黎秧秧卻不在了,她悄悄去過黎家,躲在鐵門外偷看。
後來紀之歌真學會了熊貓叫,也學會了模仿她的聲音。
街道兩旁全是閉門商鋪,張貼了滿目的對聯和紅色剪紙,飄著小雪的寬闊大道上居然只有她一個人。
他陷在柔軟的沙發里,一隻手搭在眼睛上,遮擋從窗戶照進來的冬陽。躺久了,昏昏欲睡,桌上的茶盞不斷升騰著白色的熱霧。
紀爺爺有一部款式很老的洛基亞,外形賽板磚,鈴聲賽嗩吶。紀爺爺不常用,被紀之歌拿去給姜槐發簡訊:「姜槐,我又可以重新看見這個世界了,我發現爺爺的樣子比以前老了好多……」
老闆娘說:「我看你是在外面吹多了冷風,明早去買點葯。」她看紀之歌一個人大過年不回家來住賓館必然有苦衷,有些心疼這姑娘,「很多家藥店估計還沒開門,你出門往左走,走到頭再往左,能看見一家棋牌室的招牌,那地和-圖-書方有家小藥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開張。」
紀之歌也不好推辭,於是答應了。
不同的是,她坦白的是全部,告訴他,自己是食憶人。而他坦白的只是部分,他沒有告訴她,自己來自於五百年前。
可他不能,他真正的名字叫司長諳,他是從五百年前活下來的人。哪怕時間再過去五百年,他也不過老了五歲而已。
這是阮桎言第一次拒絕容信。
她從來沒有聽姜槐提起過他的家庭和朋友,對他的過去一無所知。談戀愛之後,對戀人的情況知之甚少,這種感覺其實很糟。
紀之歌想不明白。
這次紀之歌在紅楓鎮待的時間比往年久,一直留到大年三十。
大家都回家過年了,闔家團圓。
紀之歌坐在房間的飄窗上靜靜地待了會兒,頭抵在窗玻璃上,感冒讓她昏昏欲睡,全身說不出的難受。
為什麼?
「您是……」紀之歌第一眼發現老人有點眼熟,再看就認出了,「您是不是李會長?」
她戰戰兢兢,但即便再不願意,在自己看不見的情況下,也只能依靠他人。
志願者團隊規模頗大,人數也多。
她已經忘記自己究竟有多久沒有看見過藍天白雲,她想找他說說話,百般嘗試過後,變成一個人的自娛自樂。
漸漸,兩人的接觸越來越多。
半晌,終於等來姜槐的一句:「什麼時候回來,我去火車站接你。」
相冊從她手中掉落在地上,發出突兀的響聲。
他留下的那個號碼,於她而言,是如同精神寄託般的存在。
第二天醒來,紀之歌發現頭很暈,感冒的癥狀似乎更嚴重了點。用手摸了摸,應該是發燒了。
直到那次,她模仿好幾個聲音,一人分飾幾角,自導自演一個小品。她說得津津有味,等表演完,也沒聽見姜槐誇她兩句。
紀之歌向老闆娘道謝。
等容信逐漸長大從學校畢業走入社會,等她越來越成熟慢慢步入中年,等她眼角有了皺紋、頭上長出白髮,等有一天,她老得掉光了牙、走不動路,等她過完這一生,他卻始終是這個樣子,不會變。
紀之歌發燒的癥狀更嚴重了,她全身滾燙,卻又冰冷,腦袋一片混沌無法思考,卻又想起很多事情。
02
不老的戀人,究竟對誰來說更殘忍?
紀之歌想到之前聽其他病人的家屬說志願者裏面有來湊熱鬧的小孩,忽而明白過來。她猜,姜槐應該是個沉默內斂的男孩,和她差不多大,屬同齡人,故而和她相處容易害羞,總不說話。
後來,紀之歌也常聽黎秧秧說起她這位神秘的男朋友,大多時候甜到讓人掉牙,偶爾也會有情緒的低潮。
她說這些話時,紀之歌懵懵懂懂不明白,後來才知道原來是這個意思。
黎秧秧曾經的話倏然從腦海中冒出來——
下午,荊曉紅送她出門,外面在下雪。
紀之歌走回賓館的路上,跟姜槐打電話:「我還在紅楓鎮呢,今天去媽媽家吃了飯。」
這次姜槐秒回,直接回的是微信紅包「666」。窮學生一個,拿出最大的心意孝敬師父。
「您對姜槐一點印象也沒有嗎?」紀之歌說,「十年前,他應該就是個十歲出頭的男孩,他混在大人堆里,應該會很引人注目才對。」
紀之歌這時候才知道黎秧秧的身份,歸國華僑大富豪黎琛的獨女,因惡疾纏身無葯可醫,一家人帶著小女兒回到紅楓鎮隱居。
「姜槐……」
石灰牆和攀緣在上面的野薔薇在某個夏天消失了,窄巷變成寬街道,低矮的房屋被移平建成重點中學。一戶戶人家搬走,遷去新的住處,他們是一去不歸的候鳥,從此在別處安巢。
她腦中傳來一陣鈍痛,眼睛又澀又疼,不知道是因為感冒,還是被眼前所見到的深深震驚而產生的心悸。
紀之歌的一頓飯吃得十分平淡。大家坐在一起,相互說吉祥話,長輩給小輩紅包。
他替她做的都是煩瑣的小事,對她來說卻十分重要。
老實說,她很失望。
紀之歌抽出一本插畫集翻看,扉頁上還寫著名字——黎秧秧同學,和炫酷老爹一起購于新華書店,××××年××月××日。
紀之歌心裏浮現出一絲異樣的感覺。
老人的兒子、兒媳是工作狂,他以前喜歡組織各種公益活動,後來覺得自己老了,專心在家和老伴一起帶孫子。
紀之歌回到賓館,老闆娘坐在電爐子旁烤火,問:「外面下雪了?」
黎秧秧難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真的超級難搞定,軟硬不吃,油鹽不進的。我們兩家的後院有個狗洞連著,我為了他每天鑽狗洞過去,給他送好吃的,本小姐真是能屈能伸啊,真佩服我自己……」
那一瞬間,姜槐無聲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幽涼,像十二月直插入深淵的凜風,鋒利而岑寂。病房窄小,他坐在牆角的一張塑料椅上,安靜地看著她被厚厚的紗布纏住的眼睛,始終維持著一個不變的姿勢,像荒漠里一棵雖已枯死卻仍未倒下的胡楊。
獨留一座空蕩蕩的小洋樓。
曾經組建紅楓鎮愛心協會的人,應該就是他沒錯。十年前他們來醫院送愛心,姜槐作為其中的志願者之一,才與她有了交集。後來紀之歌的眼睛恢復后重新入學,這位李會長還曾到他們學校舉行過演講。
當她提出「我要喝水」「我有點悶」「我想睡會和*圖*書兒」之類的要求時,他會默不作聲地替她做好,遞給她溫水,替她開窗通風,風颳得太猛又及時關上窗戶,替她擺正枕頭掖被角。
叫的次數多了,連倒水喝葯也得麻煩人家,對方的態度逐漸變得不太耐煩。
阮桎言再看看容信發給他的消息,不多不少,一樣七個字,只不過換了稱謂。
四周的牆壁刷成雪白和灰兩種顏色,剛通話完的手機屏幕還亮著。容信問他,去不去她家吃飯,他拒絕了。
03
從這裏往外望,可以看見隔壁相鄰的別墅。
「很長很長的生命,是有多長?」
「我能去秧秧的卧室看一看嗎?」紀之歌不確定地問,「如果方便的話。」
紀之歌笑了笑,把插畫集合上按照原來的位置放回去。
那次見面為了遷就紀之歌,約在薔大附近。姜槐風塵僕僕,不知從哪個城市趕來。
「是不是感冒了啊?」
他不禁想,他和容信之間是怎樣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和十年後的姜槐,沒有差別。
這種發自心底的依賴,從十年前相遇時萌芽,年深日久,逐漸根深蒂固。在很大程度,它促成了十年後的紀之歌。她像無垠宇宙中一顆星辰,渺小如塵埃的星辰,卻美麗而發著淡淡的光。
紀之歌不信。
紀之歌沒想到,下午她也等來了一個志願者。
——「師父,新年快樂。」
紀之歌病房外幾個家屬在聊天,一把大嗓門,說大概只有家庭富裕,不必為柴米油鹽操心的人才有這閑情去當什麼志願者,還有幾個十來歲的小孩居然也來湊熱鬧,準是嬌生慣養長大的,不曉得能幹什麼,純屬來鬧著玩的……
地上紅色的爆竹紙屑被雨和雪浸得稀爛,鋪了一路,讓紀之歌有一種走在破爛紅毯上的錯覺,她很冷,漫無邊際地問:「姜槐,你會想我嗎?」
敘完舊,老人買好給孫子的葯準備離開,紀之歌突然出聲叫住了他:「李會長,您還記得當年協會裡有個叫姜槐的志願者嗎?」
走到樓梯口,她撐開一把米黃色的大傘,說就送到這裏了,媽你上去吧。
「小朋友,我說不完的話,以後你替我好好說啊。我沒法再去看的風景,你替我多看兩眼,知道嗎?」
應該,不會有這樣的人存在吧?
紀之歌捏著手心裏的字條,心中預感到離別,突然叫住他:「姜槐——」欲言又止。
紀之歌原本以為愛心協會的志願者活動只會持續兩三天,可姜槐卻一直待到她要拆紗布的前一天才走。
這十年來,紀之歌與姜槐之間,如有一根線牽引。
「具體的時間還不知道,大概再過幾天吧,還有想要去的地方沒去。」紀之歌說完顯得猶豫,還是問了句,「你呢,你沒回家跟家人在一起嗎?」
「小朋友,好想把你介紹給我男朋友認識啊,可是他不喜歡出門……」
「你說是小男孩,這我有點印象了,去醫院做義工的志願者裏面有三個男孩,我是特別關照了的,但是他們其中沒有人的名字叫姜槐啊……」老人凝神想了想,「裡頭倒是有個年輕人,好像姓姜,應該長得挺好看,還有醫院的護士說要追他呢。」
大概是她眼花,姜槐怎麼可能出現在紅楓鎮,而她卻不知道呢?
轉動金屬門把手發出突兀的一聲「咔嚓」。
那晚姜槐和她飯後沿著江邊散步,中途碰到樂隊演出,他將她扛在肩頭。被吹散在晚風中的那一句模糊的低喃,原來,他問的是:「你快樂嗎?黎黎。」
他們相處時,一旦紀之歌停止了說話,房間里便會安靜得沒有一點聲音,與走廊外的喧嘩徹底隔離開來。
荔陽區一帶,是紅楓鎮的富人區,卻意外很低調。
她小心翼翼地把這本書抽出來,心想,黎秧秧放在這個特殊位置上的書,對黎秧秧來說或許會有什麼特殊的意義也說不定。
容信全身心地信賴著他,他亦慢慢習慣了身邊有這樣一位有趣的小姑娘,他們成為彼此很好的朋友。
他與紀之歌腦海中勾勒出的少年模樣略有偏差,氣質介於成熟與不成熟之間,眉目間的線條比少年硬朗,又比青年多了一分還未長大的稚氣。紀之歌曾千百次想象過他的模樣,見到真人時,才發現,或許她把他想象得過於平凡和普通。
沒過兩天,紅楓鎮本地的一家愛心協會的志願者來醫院開展活動。他們主要的幫助對象是鰥寡孤獨這類孱弱者,給身邊沒有家屬照料的病人,送愛心,送溫暖。
黎家人雖然搬走已有多年,當年雇的一位本地阿姨留了下來,定期過來打掃衛生,紀之歌正好碰上她在清掃門前台階上落下的雪。
容信隨口一句話,一劍戳進紀之歌的心窩裡。
按黎秧秧的說法,她那位神秘的男朋友就住在裏面。如今別墅外的花園荒草蔓延,檐下盆栽里的小橘樹已經枯死,積滿了雨水,看上去不像有人居住,估計也已經人去樓空。
從墓園出來的路上,紀之歌看見路邊一個身影,很像姜槐。她正要走近一點,人影又從路口消失不見了。
小孫子趴在爺爺肩頭,眨巴著眼睛好奇地看面前的漂亮姐姐,鼻子堵了,微微張著嘴巴呼吸。
卻不是她以為的小孩子,而是挺拔的少年。
頭一次,他覺得,擁有恆久的生命或許沒那麼好。
……
紅楓鎮,荊曉紅家。
紀之歌對他的一切毫無察覺,卻忽然m•hetubook.com.com心電感應般,轉向他的方向,莫名的難過突然填滿了心臟。
紀之歌握著手機,有點緊張,也有點寂寥。她有千言萬語想跟他說,卻全淤塞在心裏,如同大雪封山擋住旅人的路。
紀之歌心裏很感激他,當時在台下使勁鼓掌,自然對他印象深刻。
當時的紀之歌並不懂這份禮物會有多珍重。等到黎秧秧走後,才明白黎秧秧送給她的是光明。
他以前對自己恆久的生命沒有分明的愛與憎,擁有了,便一直如此過下去。偶爾覺得寂寥,就去修提梁卣、修天目盞,那些器物存於世的時間比他更長久。坐在濃密的樹蔭下喝一盞茶,一日的光景全倒映在手中的茶盞里,浮生日短,一日一日地虛度,也沒什麼不好。
他叫她黎黎,黎秧秧。
紀之歌沒對這位志願者抱有太大的期望,迷糊地睡了,醒來房中就有動靜。
轉念一想,她十年前遇到姜槐的確是在紅楓鎮的一家醫院沒錯。那時她接受黎秧秧的眼角膜移植剛動完手術,紀爺爺身體不好,沒法晝夜不分地守著她。她把爺爺哄回去,十二歲的孩子獨自在醫院,眼睛上纏著紗布,什麼也看不見,有事就按床鈴叫護士。
紀之歌搬來梯子,才夠得著。
但是紀之歌對此感覺到非常滿意,有姜槐在,她感覺她不是一個人。
「一直想向您當面道謝,那時候很害羞,都沒敢到您面前說句話……」紀之歌表明身份跟老人聊了起來。
紀之歌沒想到會碰到人,氣都沒喘勻,臉因長時間奔跑而變得通紅:「我……我是秧秧的朋友……我叫紀之歌,以前接受過她的幫助。」
藥丸的顆數按照說明數好倒在她手心,吊瓶快滴完藥液去叫護士,她下床時替她穿鞋,給她拿外套。
一翻開,看到裏面的一張插圖。長頭髮微卷的女孩,正在照鏡子。
而姜槐無動於衷,可見他是個嚴肅得不得了的同齡人。
紀之歌笑了笑。
「參加愛心協會的志願者一般都是自己找來的,我們當時也沒什麼要求,不會把人員登記在冊,他們有的堅持了好幾年,有的也就來過一兩次,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純粹靠自願……」
紀之歌按著記憶中的路尋過去,不知跑了多久,跑到心臟要從喉嚨口跳出來,跑到雙腿發抖整個人要往前栽。
荊曉紅問她人在哪裡,是不是在薔城跟朋友一起過年。
書架上的書,黎家人也沒有搬走,紀之歌一路看過去,古今中外的名著里夾著不少小說,漫畫書佔據滿滿兩排,還有各種雜誌和名字看上去很心靈雞湯的勵志書。
荊曉紅心裏不是滋味,死了的倒是老惦記,活著的反而不被當回事。就說既然你人在這邊,不如初一來吃午飯。
繼父在鎮上一家製藥公司上班,留著偏分頭和一撮小鬍子,面相有點凶,看上去並不是個容易相處的人。同母異父的弟弟正值青春叛逆期,對所有人都愛搭不理的。紀之歌遞給他紅包,他怔了一下,不知是尷尬還是害羞。
「你這樣做,人家得多傷心多難過啊。」紀之歌說。
這麼多年過去了,愛心協會來來去去這麼多人,誰還能記得住?但當年留了些照片在老人那裡,他始終保存著,於是,他邀請紀之歌去家中做客。
手機一直響個不停,各種關於新年快樂的消息涌了進來,有的是毫無誠意的群發。
而實際上,她自從見到他的第一面起,就知道原來自己的假設是錯誤的。他比她設想的更加光芒萬丈,以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著周圍人的目光。她心中有隱秘的驕傲,又暗藏擔憂。
容信和阮桎言從小檀山回薔城時,已經快接近年關。
等她過完長長的一生,
他不能太刁難容信,人家一小姑娘,但姜槐那邊總是他想虐就虐的,於是一字一句回姜槐:「這就完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如同她非常想要見到他一樣,他對她亦抱有某種期待。
這封信的第一行,是一個人名,加了一個親昵的前綴。
「秧秧,你現在在另一個世界里,過得快樂嗎?」紀之歌對著空氣無聲地問。
而現在,離他們在醫院初次相識已經過去整整十年。
城鎮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發展變化,紀之歌每年過來給紀爺爺上墳掃墓都能夠真切地感受到。
在紀之歌看來,黎秧秧簡直就是天底下最優秀的女生了,這樣的女孩追一個人會很難嗎?她問:「居然還會有人不喜歡你?」
荊曉紅在旁邊說,接著接著,姐姐給的,又不是外人。
「新的一年,咱們還是解除師徒關係,各奔前程吧。」
老人翻著相冊,不由得懷念起當年的時光:「我當時喜歡拍照,花大價錢買了台相機,想記錄一些活動現場,就隨手拍了很多……」
「姜槐,我明天就要重新回學校讀書了……」
腳邊扔著幾本列印出來的論文,還散發著新鮮的油墨味,是關於早期甲骨的作偽問題。《甲骨學六十年》《書庫方二氏藏甲骨卜辭印本》《文物》《臨淄孫氏舊藏甲骨文字考辨》,各種資料散了一地。
樓道里灌滿她趿拉著棉鞋的聲音,一下一下,節奏很快,沒幾秒就消了音,傳來一記響亮的關門聲。
「這一晃啊,都十年了,時間過得可真快。」人一上了年紀,總容易感慨,阿姨仔細瞧著紀之歌的模樣,「秧秧要是還在,應該現在也跟你這樣漂亮,說不和圖書定都嫁人啦……」
和容信從小檀山回來,從那個吻開始,無形之中,好像有什麼不一樣了。
照片上的女孩笑靨如花,耀眼得像太陽,卻永遠停留在十七歲的年紀。十年前,她對紀之歌說:「小朋友,等我走的那天,就送你一份禮物。」
他始終,
姜槐不知道在幹什麼,那邊也十分安靜,一點沒有過年的熱鬧氣氛。
也不想去收拾了。
被姜槐輕易地帶過,轉移到另一個無關緊要的話題。
等不及他回答,她笑了笑,十分篤定:「反正我是會想你的。」
紀之歌失魂落魄地從老會長家出來,沿著大道,朝一個方向跑去。路上往來的車輛還很少,攔不到計程車,風雪撲到她臉上。
是她不老的戀人
初三雪停后,太陽從雲靄后露出一角。
紀之歌終於知曉。
兩人坐在大廳里,顯得格外空曠,說話似乎隱隱有迴音。
「他是我的鄰居,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把人追到手的……」
到了阮桎言那兒,容信的簡訊卻變得言簡意賅:「阮先生,新年快樂。」
大概隔了半小時,姜槐給她回復,說在家休息。
紀之歌通過聲音初步判斷,來者性別為男。至於年齡還有其他的,僅憑他一個氣音,還真聽不出來。
牆壁上的柜子里碼放著各類報紙、雜誌和書,相冊塞滿了柜子下面的抽屜。
那時黎家人已經搬走了,因小女兒病逝,黎母傷心欲絕,便沒有在紅楓鎮繼續待下去。
黎秧秧的幸運數字是「8」和「5」,她最愛的排列組合是8排5座,因為她有一個魔法。每次考試,只要被安排在8排5號上,她就能奇迹般科科及格……她樂呵呵地說。紀之歌才不信,哪還有這樣的?
醫院那邊,甚至連手術費,都有人提前幫忙付好了。
她私底下慶幸,遇到的志願者是他,雖然寡言,卻有出乎意料的好脾氣。
見面的念頭在腦海里產生,並且一發不可收拾,是在紀之歌在薔城讀大三的下學期。那一陣容信躲翁騰飛躲得正厲害,做賊一樣,每天去學校操場跑八百米還得提防著,讓紀之歌給放風——一旦翁同學出現,容信就迅速從現場撤離。
阿姨說:「她一直記著你呢,你能來看她,她一定很高興。當初在家裡就老說,怎麼邀請我家小朋友她都不肯過來……你去吧,我領你上樓去。」
阮桎言心裏有點憋悶,點開容信的微信頭像看了好幾次,對話框上每每顯示「對方正在輸入」,卻又馬上消失,看得人百爪撓心。
她按老闆娘說的去找藥店,走了挺久的路,才在小角落裡發現這家小藥店。
他們只見過這一次,往後,便是姜槐成為紀之歌的學弟,她拉著容信去火車站接他。
緣分真奇妙。
於是,紀之歌產生了見姜槐一面的念頭。
「是你啊……」多年無人光顧的宅子來了客人,阿姨很熱情地請紀之歌進去喝茶。
難不成「8」和「5」對她來說,真有那麼邪門?
牽引著她與他之間的那根線,原來不叫緣分,而叫黎秧秧。
等紀之歌意識過來,數一數手機上的簡訊,整整八十條。
阮桎言玩夠了,消停了。
「啊……」紀之歌也認真思索起這個無解的難題,想了想說,「應該……應該不會有這樣的人存在吧?」
從十年前在醫院的相見開始,所有的一切並非偶然,他對她所有的善意,均源自於對另一個人的深愛。
黎秧秧還時不時跟紀之歌提起她那個追了許久才追到手的男友,甜蜜又憤怒地爆粗口,大爺每天鑽狗洞去隔壁給他送玫瑰花,那狗崽子看一眼直接扔垃圾桶,不過,最後還不是被本大爺搞定啦。
紀之歌去墓地看了黎秧秧。之前有人來過,碑前還放著一束新鮮的雛菊。
從一開始因目睹她食人記憶而百思不得其解,產生了好奇,故意堵她。再是被她拉去當擋箭牌,拒絕不心儀的追求者,讓他們成為假情侶,各取所需。他帶她從電影院的大火中脫險,卻不慎暴露自己的身份,兩人之間相互坦白秘密。
「小朋友,來我家做客呀。」
只七個字,再簡單的祝福,自小檀山一吻之後,也曖昧橫生。
「姜槐,我跟不上老師的進度,今天隨堂小測的數學題,我什麼也不會做,是不是很笨……」
她在那邊其實已經沒有家了,拎著行李過去還得住賓館。當年紀爺爺腦溢血突發死後不久,老房子也被徵收了。荊曉紅和紀翔離了婚,各自有了新家,沒有她歇腳的地方。
「姜槐……」
而姜槐回復她的,大多時候,只是一個簡單的「嗯」。但這至少表明,她發過去的每一條信息,他都有看。
「姜槐……」
「嗯嗯!」黎秧秧十分肯定,聲音像在蜜罐里浸泡過,「我最喜歡他了。」
「要是秧秧在,她一定會說——」紀之歌想起黎秧秧,笑了起來,模仿她的音調和語氣,「小朋友,你真厲害!」
他雖然無法替她解決問題,可是他的存在於她而言,已經變得至關重要。
「所謂日久生情,情也不是隨便哪兩個人在一起就能生得起來的,原本就不合拍的在一起處久了,結果只會相看兩厭。」
兩人之間的情況,甚至說有點搞笑了。就像小學生每天上交一篇記載著自己喜怒哀樂的小日子的日記,老師看過之後,拿紅筆在日記末尾留下自己的痕迹,一個「查」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