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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鳥之歌:滅絕年代的島嶼生物地理誌

作者:大衛.逵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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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亞馬遜刺蝟 理論與實證

第七篇 亞馬遜刺蝟

理論與實證

在談話當中,辛伯洛夫提到齊瑪曼一篇探討亞馬遜蛙類的文章。這篇文章發表於一九八六年,由齊瑪曼與洛夫喬伊的田野工作總指揮比爾格共同執筆。這篇文章有很多地方頗具煽動性,這些年來我讀了不下六、七次,每次讀的時候就在上面圈圈點點,現在整篇文章上已有好幾層註記,看也看不清。雖然比爾格也掛名,但齊瑪曼卻是主要的作者,上述蛙類的資料也是出自於她的研究。事實上這是兩篇論文合併而成的:其中一篇分析三十九種蛙類對生境的要求;另一篇則強烈主張平衡理論與生態保育毫無瓜葛www.hetubook.com.com
可是這些希望後來怎麼樣了?這份希望穿孔、洩氣、破滅了。應用生物地理學最後又變成了什麼?什麼也沒有!平衡理論本身又如何了?生態學家早已讀膩了。據齊瑪曼與比爾格的說法,「結果我們不得不承認,」麥克阿瑟與威爾森的理論「能教我們的實在太少了,對於真實地點的真實保護區規劃,沒有多少實質價值。」
齊瑪曼跟她的導師辛伯洛夫一樣,是個不折不扣的個體生態學家,她相信保育蛙類最好的管道就是不辭辛勞、日積月累、腳踏「泥」地和圖書的研究青蛙。齊瑪曼堅信天底下沒有什麼理論捷徑,尤其在作了將近三年的田野工作之後,她更深信亞馬遜保護區內的蛙類族群之所以能生存,完全端賴繁殖生境各項條件的配合,而不是仰賴保護區的面積。
沒有。也許這是一場沒完沒了的辯論,不時會有新的爭論架構出現。同時,無論如何,還有另一個有趣的聲音可以聽。一位名叫紐馬克(William Newmark)的年輕人加入了論戰。
這是蛙類的啟示。在這篇文章的另一部分裡,齊瑪曼與比爾格提出了更廣泛的聲言,這部分文字語帶和-圖-書哀傷,幾乎像一首輓歌。「因為島嶼與自然保護區十分相似,因此許多人抱著極大的希望,盼著島嶼生物地理學的平衡理論,能為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工作提供指導方針。」
辛伯洛夫讀到這段話的時候一定非常高興,戴蒙可能就會不開心了。而洛夫喬伊則是一如往常地對這種撒尿大賽敬而遠之,以免受到無妄之災。他的計畫還在初步階段,日後將會有更多資料產生,蛙類動物所給的啟示未必會等同於鳥類、猴類、或是甲蟲給的啟示。齊瑪曼與比爾格的主張雖然不免偏頗,卻有紮實的實驗結果為基礎,而且和圖書他們的泛論擲地有聲,因此兩人的論文在某些生態學家的眼中,似乎是最具說服力的定論。那麼,「一大或多小」之辯大勢底定了沒?
或許事實上沒那麼諷刺;或許這只是表示科學研究作得很妥當,只不過實證資料得出的結論跟最初的假設不一定相符而已。
齊瑪曼指出三種臨界生境,每個都孕育著不同品種的蛙類,這三種生境分別是大溪流、終年有水的小池塘,以及偶而乾涸的池塘。她發現各保護區內究竟提供何種類型的生境,和保護區的面積並無關聯。換言之,有點諷刺的是:齊瑪曼參與生態系最小臨界面積計畫之後,和圖書反而促使她相信,最小臨界面積這樣的觀念(至少當這種觀念脫離了特定地點的生境特色,變成抽象概念的時候),是空洞無意義的。
齊瑪曼強調,別把面積這種單一因素當成一切,也別去認定勘測工作有其界線。要是一百公頃的保護區裡,提供了非常多樣的繁殖生境,而另一個五倍大的保護區內,生境卻十分單調,那麼這個一百公頃的保護區一定比五倍大的保護區更具保育價值。她說:如果要保護兩棲類動物,那麼就別去管物種-面積關係曲線,別管S=cA^z,別去管什麼大保護區一定好之類的觀念,只要專心保護溪流和坑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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