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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與黑

作者:王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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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二十四

第二天,醒目的高家大廣告在各報同時登出。當然,這種啟事對於唐琪至為不利。可是,對於高府又有何益?只是白白給那些靠吃「造謠飯」的報刊多了一個口實,證明他們對於唐琪的報導——「行為不檢,親友不齒」是十分「翔實」而已!
唐琪的新聞立刻轟動了天津。
不公平的事情尚不止此。很快地,全市大小報紙都不再刊登這個新聞——不管是同情唐琪或是輕蔑唐琪的。法院對於這個案件遲遲不做宣判,企圖不了了之。常醫生犯的罪儘管他自己曾一度在法庭上公開供認,並且報紙上也曾一度公開刊載。這如何能讓人服氣呢?連高大爺也都十分不服——表哥又一次自高家回來說:
「我從來不批評高大哥和高伯母;可是,我實在不太贊成她們這次對唐琪的態度。高大爺不但不表示自己的表妹被人欺侮,應該代她伸冤;反而輕浮地當著許多男女客人說:『嘿,真想不到我這位交際如此廣闊的表妹,還竟是一位黃花大閨女呢!可惜啦,好好一個處女便宜了那個鬼醫生!但是,有什麼辦法呢?咱們惹不起他,那小子勢力比咱們大……』你知道嗎?原來那個常宏賢是一個大『親日派』,他曾留日學醫多年,據說他的外科手術還很不壞,他一向喜www.hetubook.com.com歡結交日本軍人和日本商人,所以唐琪搬進他的醫院住後,那個新民會的處長也就乖乖地不再纏著高大哥去找唐琪了。自從唐琪出事,高府一下子成了新聞記者的採訪場所,這使高伯母感到極大的不快與『丟面子』,她連連大罵唐琪胡鬧透頂,她又說:『既然木已成舟,唐琪就應該嫁給那常醫生;再不然就神不知鬼不曉地吃個啞巴虧,萬萬不可聲張出去。唐琪放著這兩條正路不走,偏選擇了一一條人人不肯輕易走的邪路——到法院告狀!簡直是硬把大糞往自己的臉上抹!』她越說越氣,最後便決定登報聲明和唐琪永遠斷絕親屬關係。唉,我覺得這麼做似乎太過分了些。」
表哥在週六,又準期自北平返家,「風雨無阻」地到未婚妻處「報到」。晚間,他由高家歸來,憤憤不平地向我敘述:
幾天過去,小部分報刊變換了論調,一改過去同情唐琪的觀點,轉把輕蔑、奚落,加諸她的頭上。一家晚報說她生性浪漫,行為不檢,曾被親戚驅逐,友朋不齒;一家三日刊指出她的父親當初官居要津時生活糜爛,有損陰德,如今女兒受禍,正是罪有應得;更可恨的是一家專登裸體大腿照片與桃色新聞的低級畫和圖書報,捕風捉影,誇大渲染地把兩年前有人跪在北平醫院裏向唐琪求愛的舊事,重新翻版刊出,誣說唐琪久已是一「招蜂引蝶,不安於室」的「老手」,又添油加醋地「細膩」描繪那個男人如何向唐琪求愛的種種動作,活像執筆人就在一旁親眼目睹著似地:接著,那篇文字又繼續寫出常宏賢平常如何親暱地寵慣唐琪,如何引起了其他護士們的非議與公憤;最後,變本加厲地寫出常宏賢如何用蒙藥撲在唐琪的鼻端,接著又如何如何如何……那些「細膩」的描寫也活像執筆人就在一旁親眼目睹著似地……
可是,不公平的事情竟相繼出現:
我大概已經快接近瘋狂了。姑父已嚴令家人關我「禁閉」,怕我外出闖禍。是的,如果我能插翅飛出這座小樓,我想,我會立刻把那個卑鄙的醫生,與那幾個下流的「記者」與「作者」活活殺死。
「常宏賢靠著日本軍部和醫師公會日籍顧問撐腰,利用他那天津市醫師公會常務理事的頭銜與職權,竟以書面正式通知全市公私醫院,今後一律不得任用唐琪做護士,理由是說唐琪品行不端!連海關醫務室都已經接獲通知,我另外好幾位醫師朋友也都接獲到同樣的通知。」
造成唐琪這次的失足,我覺得險惡的社會和_圖_書應負責任,高家應負責任,而我,懦弱愚昧的張醒亞,也應該負責任的。唐琪有何錯咎呢?一點也沒有。把一絲一毫過錯推到唐琪身上,都是不公平的。
表姊與賀蒙的意見,我不敢苟同。
醫師常宏賢在法庭上,起初意欲逃避罪責,狡猾撒賴,誣指唐琪曾對他施展誘惑,又說因該日飲酒過量,於神志不清中做出越軌行動……可是,在唐琪的義正詞嚴的辯白下,這位醫師似乎天良發現,當堂請求和解。他說:他實在很喜歡唐琪,他曾多次向唐琪表示好感,並未遭受冷落,最後他正式向唐琪求婚卻意外慘遭拒絕。他又坦白供認:他既已破壞了唐琪的童貞,他願意娶唐琪為妻,以贖前愆……他說得倒似誠懇;可是唐琪女士立即予以痛斥,她當堂大聲咒罵:「你常宏賢無恥!你用這種卑鄙齷齪的方法,欺侮一個女人,你還想要她當太太!苟有一絲骨氣與節操的女人,絕不會答應你這種惡毒的要求!」法官再三阻止唐琪不可「咆哮公堂」,唐琪方始漸漸平抑下憤怒。最後,她心平氣和地重敘一遍她的遭遇。她說:她一向對常醫師確實相當敬重,因為常醫師曾屢次幫助她解決困難,她很感激他那次在許多人投考中,將她優先錄取,救了她孤女無依,流浪失業之和_圖_書苦;也很感激常醫師在她到院上班前日慷慨地答應她預借三個月薪金的要求,使她能以在外面租到房子棲身;又很感激常醫師後來騰出一間醫院中的房屋,給她居住——因為她一人孤伶伶地住在外面有點害怕,又時常遭受到無聊親戚的吵鬧,便提出暫時搬進醫院來住的要求,醫院安裝鐵門,並且還有一位忠實厚道的老工友看門,當然以為那裏是最安全的所在。她也坦白承認:她曾數次答應常醫師隨他一起到餐館吃飯或看電影,並且還跳過一次舞,但是那全出自她對一位醫界前輩的敬重,不忍拂掉人家一片好意……現在她才恍然大悟,常醫師所以對她那麼特殊優厚,卻是一開始就別具用心……說到這兒,唐琪女士痛哭失聲,接著她又忍耐不住地在法庭高叫起來:「你常宏賢時常稱讚我長得漂亮,如果你僅是為了我面孔漂亮,而錄取我,而借給我錢,而供給住屋,那你把我看成了什麼東西?」
大小報刊爭相登載著「唐琪訪問記」、「唐案法庭旁聰紀實」,和唐琪的照像……
「這是個甚麼社會呀?這是些甚麼新聞記者呀?」我大聲地吼叫著,沒有人理我;我用更大的聲音繼續吼叫,「單單為了『供應讀者刺|激』,為了『增加報刊銷路』,為了一己之利的『生意和圖書經』,就這樣輕易地,把一堆歪曲的,下流的,猥褻的描寫,大量販賣,對於社會人心將發生一種如何嚴重不良的後果,戴著『無冕之王』的『記者』們可曾想到嗎?對於一個被傷害過的女孩子,何以忍心再給她更多的更惡毒的傷害啊?」
姑母拜託好賀蒙搬來和我同住,負責將我「看守」。賀蒙與表姊對唐琪的遭遇相當同情;不過,他倆開始有了一個相同的新看法——唐琪儘管可愛,恐怕很不適宜做我的愛人或妻子,因為我太木訥,太老實,而她太活潑,太容易招惹事,他倆又說:超人的美麗對於一個女人是非常危險的,說不定唐琪的一生,將會演出更出人意外,更光怪陸離的悲劇。
唉,法律!我已開始懂得:只有像唐琪這樣無依無靠的孤女才相信,才依賴法律。她從未想到:此時此地,金錢與敵偽的勢力比法律的威嚴大過了千百倍。
沒有一種報刊不同情唐琪的遭遇,幾家日報不約而同地均用「受辱不屈的堅強靈魂」,來形容唐琪,他們如此報導:
又過了兩天,姑父下班回來說:
「高大哥已探聽出全部內幕:常宏賢有兩種法寶,一種是鈔票,一種是日本人的撐腰,他用這兩種法寶來束縛住淪陷區的『新聞記者』的手,來堵塞住『法官』的口,是並不費勁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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