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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歡愛

作者:麗安.艾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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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道德、倫理與快樂 六 傳統、家庭與價值觀

第五篇 道德、倫理與快樂

六 傳統、家庭與價值觀

也有一些宗教故事並不詆毀性和婦女。在那些故事裡,婦女品行端正,家庭紐帶受到重視。可是,這些故事裡所講述的家庭模式,正是今天成千上萬的女子和男子努力拋棄的模式:男性統治的專制家庭,婦女和男女兒童都要嚴格服從男性家長,他的話就是法律。
在許多宗教故事中,我們看到對性親密的這種不信任和貶低,常伴隨著對婦女的病態的不信任和貶低,二者的病態不相上下。常見的說法是,與女子產生親密關係對男人來說是危險的——參孫和黛利拉的故事家喻戶曉,講的就是這個道理。《聖經》中最有名的故事當然也隱含著這樣的意思:《創世紀》中夏娃引誘亞當,結果導致了人類的墮落。
保羅有一條戒律,女子和-圖-書要少開口,當然正是這個意思。他說夫妻關係正如我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一樣,也是這個意思。甚至一些沒有貶低性|愛的宗教神話也在傳達同樣的意思,如穆斯林教關於穆罕默德對其愛妻阿以莎的性|愛的著名故事。因為穆罕默德顯然是後宮當仁不讓的統治者,後宮不過是一個統治關係的家庭——只不過是個一夫多妻的統治關係家庭,和亞伯拉罕及其妻妾組成的家庭一樣。就連關於施瓦(Shiva)和夏克提(Shakti)的性|愛的著名印度神話也不例外,儘管故事裡說施瓦的力量來自夏克提,但是施瓦仍然掌握著更高的權力——最強烈的表達就是在宗教形象中,施瓦常在夏克提上面,有時其個頭兒有兩和圖書個夏克提那麼大。
這些故事被當作神聖的或聖潔的標準教材,講給全世界的兒童聽,其中的家庭關係不僅是專制的,還常常充滿暴力。印度教的許多故事就講述兄弟之間的暴力,揭示了野蠻的家庭關係。最著名的印度教故事講述偉大的神維史奴(Vishnu)要遭親生父親的殺害,後來犧牲了一位女童,救了他的性命。這個故事也說明家庭關係不是相親相愛,反而可能非常危險,還說明婦女的生命毫無價值。無獨有偶,聯合國一九九〇年的報告顯示,印度二十五%的女孩在十五歲之前就死去,而印度正是這種宗教最流行的地方。
如果多看看這些——研究宗教的學者和作者竟然大多對此不以為意——那麼世界主要宗教m•hetubook•com•com首領在反對家庭暴力和虐待時的不堅定就不足為奇了。這也難怪這些人向我們宣講愛的時候,講得如此空洞。
譬如,佛陀為了得道竟拋妻棄子,四處遊蕩,儘管據說他後來又回到他們身邊,向他們宣講自己心靈的新發現。基督教關於耶穌出生和長大的故事問題更多,因為耶穌的聖父與耶穌的母親從沒有過家庭關係。不僅如此,《新約》中還說耶穌自己離家出走。這還不算,還讓別人向他學習。
在本節開頭,我先要重申,我們所探討的不是一般的宗教,而是宗教傳統中的統治關係因素。還有一點,即世界幾大宗教中都有明顯的夥伴關係因素。我熟悉的猶太教傳統就很重視家庭關係,並宣揚愛和同情。各種宗教的信徒和*圖*書中都有許多人熱愛自己的家庭,並用充滿愛心和同情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感情。然而,我們的宗教神話和教義也的確表現出對家庭和家庭關係驚人的仇視。
基督教神話裡則有一位「全能、博愛」的天父,他為了替人類贖罪獻出了自己唯一的兒子。這同樣暗示著家庭關係,特別是父子關係,是非常可怕的。家庭暴力——即打老婆——甚至是穆斯林經書中規定的。我們在前面也看到了野蠻的《聖經》故事,例如,大家都熟知的洛德的故事:父親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一夥暴徒,讓他們群姦;《舊約》中的其他故事,如《出埃及記二十一:十五》和《申命記二十一:十八~二十》,講的則是兒童由於打了家長,或僅僅由於長期不服從,就被處死。
m.hetubook•com.com此,《馬太福音》中就提到耶穌說過的話:「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姐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承受永生。」在《路加福音》中他又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按照這些經文的說法,耶穌從來沒有與任何女子發生過性關係(不過屬「異端邪說」的諾斯替福音可不這麼說,許多傳說認為耶穌的妻子名為瑪麗亞‧瑪達琳,還有些傳說認為,耶穌在聖婚中生有一子)。此外,在基督教正式文獻中,婚姻常被說成兩種邪惡中較輕的一種:略強於「罪惡的」婚外性關係,但不如保持獨身好——在《新約》中,保羅的一句話常被引用:「結婚總比燒死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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