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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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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另一位男同學是約翰.加思。女學生中最美的是海倫.克切弗爾。他們長大後,結了婚。他成了富有的銀行家,顯貴的公民。幾年前,他死了,又富有、又榮耀。他死了,關於這麼多男孩和女孩,我所要說的,就只是這句話。寡婦還活著,有了孫子、孫女。在她穿著女式短褲。我赤著腳的那個時候,她是我的同學。我訪問密蘇里那一回,曾去看了約翰的墓。
三十年來,我平均每年要從一些陌生人那裡接到一打來信,這些人或他們的父輩,記得我童年、少年時代的生活。不過這些信幾乎總是使人失望。我不認識這些陌生人,也不認識他們的父輩。我沒有聽到過他們提起的名字。他們提醒我注意的一些往事跟我的經歷毫不沾邊。所有這一切意味著,這些陌生人錯把我當成另一個人了。不過在今天早上,我終於從一個人那裡接到這麼一封信,信上的署名是我童年時候所熟悉的,從而使我精神上爽快些。來信附上一份剪報,這份剪報在報社已經周轉了四、五周了。寄信人想弄清楚,他的兄弟湯克雷上尉是不是「哈克貝里.芬」真正的原型。
在《哈克貝里.芬》中,我是完全按照湯姆.布萊肯希普的原樣,絲毫不差地進行描繪的。他愚笨,不梳洗,經常吃不飽,但是他的心腸跟別的孩子一樣好。他的自由放任是毫無限制的。他是那個村社裡唯一真正獨立不羈的人——不論是小孩也好,大人也好——結果,他平平穩穩自始至終是個幸福的人,誰都羨慕他。我們喜歡他,喜歡跟他來往。而當我們的父母禁止和他來往的時候,這項禁令便使得和他來往的價值提高了三、四倍,因此我們便想方設法多和他來往,而跟別的小孩來往就比較少。在四年前,我聽說他是蒙大拿州一個偏僻的村裡的治安法官,是一位好公民,很受人們的尊敬。
在早年我九歲的時候,她爸爸克切弗爾先生有個學徒。還有個女奴,她有很多美德。不過,不論是對那個善良的學徒,還是對那個善良的女奴,我不可能有多大的好感,或是多大的體諒,儘管他們救過我的命。有一天,我在一根鬆散開的原木上玩,還以為它是綁在木排上的——可是事實上不是這樣——原木一歪,我就掉進了熊河之中。我https://m.hetubook.com.com兩次沒進了水裡,當我露出水面,就要第三次致命地沒入水中時,我的手指露出水面,給女奴一把抓住,拖了上來。不到一週,我又掉進去了,而那位學徒恰恰在這錯誤的時刻走了過來,他往水中一躍,潛下去,往河底裡到處摸,找到我,把我拖出了水面,把我肚子裡的水擠了出來,這樣就再一次救了我的命。在這次以後,在我學會游泳以前,我七次掉進了水裡——一次在熊河,六次在密西西比河。對於遠比他們聰明睿智的上帝的意志進行干擾的人們,姓甚名誰,我都不知道,不過我至今對他們還是有點兒抱怨。有一次,我把這些不尋常的遭遇講給哈特福德的牧師伯頓博士聽,他說他不相信。就在下一年,他在冰上滑了一跤,扭傷了腳脖子。
可是到了早上,我發現那是一場虛驚,結果,我又恢復老樣子,且等下一次警告再說。
我回答說,「哈克貝里.芬」是湯姆.布萊肯希普。既然這位寄信人顯然很了解四十年代的漢尼巴爾,他一定很容易回想起湯姆.布萊肯希普。湯姆的爸爸一度是「鎮上的醉漢」,這在當年是非常確切的非正式的稱呼。他繼承了醉漢「將軍」——(我忘了這個「將軍」的名字)。在一段時間裡,他是鎮上獨一無二的有這個頭銜的人。不過到後來,傑米.芬恩表現得很能幹,跟他爭奪那個位置,因此我們鎮上一度有了兩個醉漢——這樣,村子裡便引起了不少麻煩,如同在十四世紀同時有兩個教皇那樣。
這裡我引一小段湯克雷先生給我的信裡所說的話。他說:
我講的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我還記得一些同學的名字。偶然想起的時候,甚至他們的面影還朦朧地在我眼前升起——不過那只是一瞬間依稀可辨,然後又消失了。在那個剎那間,我想起了喬治.羅巴茲,那個學拉丁文的小學生——細長個子,面色蒼白,一心好學,老是伏著看書,非常專心致志。他長長的黑髮一直掛到下巴頦,仿佛面部兩側掛了布簾。我至今還記得他腦袋一甩,就把一側的頭髮忽地甩到腦後去了——表面上要把它甩到一旁去,而其實是為了露一手。在那個年代,男孩子頭髮能這麼柔軟,能夠頭一擺,便像那樣甩到後邊去www.hetubook.com.com,那可真是了不起的事。我們大家都妒忌喬治.羅巴茲。因為我們沒有哪一個的頭髮能像他那樣這麼表演一番的——也許是除了威爾.鮑恩和約翰.羅巴茲的黃黃的鬈髮。我的頭髮是又短又鬈的一堆亂七八糟的玩意兒,我兄弟亨利也是這樣。我們想盡辦法,把這些鬈髮弄直,好隨意甩動,可是從未成功。有時,我們把腦袋浸在水裡,然後梳啊,刷啊,把頭髮梳得平平的緊緊貼住腦殼,這樣就能暫時把頭髮梳直,這使我們大為欣慰。不過只要一甩,又全都恢復成了鬈髮,本來興高采烈的心情,頓時就煙消雲散了。
我記不得湯克雷了,不過對另外一些人我倒是記得很清楚,就如同我認識鎮上的醉漢一般。道森的校舍,我記得很清楚。如果要我描寫一番,我可以拿《湯姆.索耶》上的那些描寫作個比方,這樣我就可以省得麻煩了。我至今還記得,透過窗戶,傳來遠處卡狄夫山兒童樂園那夏天誘人的、催眠的聲音,以及融和在一起的學生們讀書的嗡嗡聲,而相形之下,後者便顯得沉悶了。我記得安第.富卡,那個年紀最大的學生——一個二十五歲的男子漢。我記得那最小的學生,叫做尼南.奧斯利的,不過是個七歲的孩子。我記得喬治.羅巴茲,十八歲或是二十歲,是唯一學習拉丁文的學生。我模糊地記得二十五個男女學生中的其餘一些人。對道森先生,我記得很清楚。我記得他的小孩,名叫西奧多的。那是個很好的小孩。事實上,他也過分好了,好得過了頭了,好得討人厭了,好得叫人認為可惡了——他眼睛鼓鼓的——我要是能有機會的話,真想把他給淹死了才好。在那個學校裡,我們都是平等相處的,就我所知,我們誰也沒有妒忌心,除了阿奇.富卡的事——他是另一個富卡的兄弟。在夏天,我們當然都是赤腳走路的。阿奇.富卡跟我差不多大小,——十歲或者十一歲。在冬天,我們還能容忍他,因為我們冬天都穿鞋子,他的了不起的本領被鞋遮住了,我們看不見,因此我們也就忘了。但是到了夏天,他可害苦了我們。我們都妒忌他,因為他能叫大腳趾頭折疊起來,然後猛地放開,三十碼外可以聽到彈動腳趾頭的聲音。全校沒有哪一個男孩會來他這一手。在身體的特異功能方面,他沒有一個對手——除了西奧多.埃迪。他能像馬那樣叫耳朵轉動。不過他算不上真正的www.hetubook.com.com對手,因為人們畢竟聽不到他耳朵轉動的聲音。因此,阿奇.富卡還是全校第一。
這個小悲劇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除了如今頭髮花白的人以外,誰也不知道這件事。萊克南死了這麼多年,不過瑪麗還活著,還很美麗,儘管已有孫子了。
傑米.芬恩在任內,不傲慢,不過分講究,不吹毛求疵。他非常民主——他在廢棄的製革廠裡,和豬睡在一起。我爸爸一度想把他拉回正道,可是沒有成功。我爸爸不是勸人改過的專家。拿他來說,幫人家改邪歸正也只是五分鐘熱度。這種熱情難得發作一回,然後要間歇一大段時間。有一次,他想叫印第安.喬改過。還是失敗了。他失敗了,我們這些孩子們便很高興。因為喝醉了的印第安.喬是有趣的,對我們來說是天福。不過印第安.喬清醒的時候,是一副陰鬱的樣子。我們懷著焦急的心情看著我爸爸在他身上進行試驗。不過沒有什麼效果,我們也就滿意了。印第安.喬喝醉的次數比以前更多了,也就更加顯得有趣了。
從各個方面來說,喬治是一個好小夥子。他和瑪麗.莫斯是一對情人,從小就海誓山盟過了。不過現在萊克南先生來了,定居在這裡。他在這小鎮上馬上取得了重要的地位,並且保住了這一地位。他以律師出名。他受過教育,有教養。他莊重,甚至嚴厲,無論說話、舉動,都顯出一股莊嚴氣派。他是年齡稍微大些的單身漢——照當時的標準,算是年齡稍大些的單身漢。他是個正在崛起的人。當地各界人士對他相當敬畏。作為紅人,他在市場上掛頭牌。那位青春正茂的美麗的瑪麗.莫斯贏得了他的好感。他向她進攻,並且取得了勝利。人人都說,她接受他,是為了叫她父母高興,不是為了她自己。他們結了婚。人們又都作證說,全由他一個人供她繼續上學,想要教她達到一個標準,使她同他相稱。所有這些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真的,不過總是有趣的。在那樣一個村子裡,有趣是主要的。不久,喬治到某個遙遠的地區去了,死在那裡——人人都說是死於心臟病。這可能是真的。因為他有充分的原因——他要找到另一個瑪麗.莫斯可是不太容易的。
另一位同學叫約翰.梅雷迪思,是一個非常溫文爾雅的男孩子。他長大了,內戰一爆發,他成了南軍方面的游擊隊頭頭一類人物。人家告訴我說,他在襲擊門羅縣鄉間北軍的家屬時(早些時候,他們曾是他父親的朋友和熟人)劫掠殘害,嗜血成性。我們求學時代這個文靜的孩子幹出這種事來,仿佛是不可信的事。可是這是可能發生的事。因為羅伯斯比爾小的時候也是這樣。約翰已經死了好多好多年了。www.hetubook.com.com
威爾.鮑恩是另一個同學,還有他的兄弟薩姆,比他小兩三歲。內戰爆發以前兩人都成了聖路易和新奧爾良的領港。兩人都死了很久了。薩姆年輕時,曾有一段奇異的經歷。他愛上了一位十六歲的姑娘,是一位很富有的德國啤酒商的獨生女。他要跟她結婚,不過他們兩人都認為,她爸爸不光是不會同意,而且還會讓薩姆吃閉門羹。老人不會這麼做,可是他們卻不了解。他眼睛盯住他們,可是並沒有惡意。這兩位欠穩重的年輕伴侶偷偷摸摸地住在一起。不久,老人死了。一看遺囑,上面寫著把全部財產留給塞姆.阿.鮑恩夫人。接著,這兩個可憐蟲又犯了一個錯誤。他們急急忙忙趕到法蘭西近郊卡隆德雷那裡,找了個地方長官給他們主持婚禮,還把結婚日期寫成提前了幾個月。老啤酒商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他的侄女、侄子、表兄妹把這一欺詐行為查了出來,證明屬實,就把財產奪到了手。這樣,落到薩姆手中的就只有一個年輕的妻子,他還得靠掌舵來維持她的生活。幾年以後,薩姆和另一位領港開了一條船從新奧爾良北上,有幾個乘客和水手害了黃熱病。這兩位領港都傳染上了,沒有人能代替他們掌舵。船在八十二號島的灘頭靠了岸,等待營救。這兩個領港很快就死了——他們就埋葬在那裡,除非河水把墳墓沖掉了,把屍骨沖到河裡。這種事也許很早以前就發生了。
在《湯姆.索耶》中,我把印第安.喬餓死在岩洞裡了。不過,那是為了適應文學上浪漫主義的需要。現在我記不起來那真正的印第安.喬究竟是死在岩洞裡還是死在岩洞外。不過我記得的是,他的死訊是在一個極端不幸的時刻傳到我那裡的——也就是說,在夏天的一個晚上,正是上床睡覺的時候。當時雷電交加,大雨傾盆,大街小巷變成了一條條河流。這些景象催我懺悔,使我決心改過自新。我至今還記得那時的情景非常可怕,雷聲隆隆,電光閃閃www.hetubook.com.com,大雨傾瀉在窗戶上。由於我所受的教養,我非常清楚這些狂風暴雨意味著什麼——是撒旦來把印第安.喬帶走了。這我絲毫也不懷疑。像印第安.喬這樣一個人,地獄裡需要他,那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撒旦不是這麼氣勢洶洶地來找他,那才奇怪哩,那才莫名其妙哩。隨著電光閃閃,我嚇得一味往後縮。在那黑沉沉的間隙中間,我悲嘆過去錯過了機會,乞求再給一個悔改的機會。我當時那個勁頭,那種強烈的感情與真誠的態度,同我的本性毫不相干。
四年前去密蘇里那一回,我見到了他。那時候他老了——雖說還沒有我老——生活的重擔壓著他。他說,他十二歲的孫女看過我的書,希望能見到我。那是個悲慘的時刻,因為她仿佛被囚禁在她的房間裡,眼看要死了。約翰知道她很快要死去。十二歲——恰好是她祖父騎馬遠行,大出風頭的那個年齡。在她身上,我仿佛又看到了那個男孩子。好像他從遙遠的往昔回到了我的面前,還是那個青春年少的樣子。她的病是心臟病,幾天以後便結束了她短暫的一生。
約翰.羅巴茲是喬治的小兄弟。他是個小傢伙,金絲般的頭髮像帷幕一樣蓋住了臉龐,一直披到肩膀下面,還能美美地往後甩。十二歲上,在一八四九年淘金熱潮中,隨他爸爸橫跨了大平原。當時馬隊出發西進的情景,我至今還記得。當時我們都在場觀看,心裡很羨慕。我至今還仿佛看到這個驕傲的小傢伙,騎著一匹高頭大馬,隨著隊伍前進,長長的頭髮在身後飄動。兩年以後,他載譽而歸,我們都在場盯住了看,心裡不勝羨慕——因為他出過門啦!我們呢,誰也沒有離過家四十英哩。可是他卻橫跨了大陸。他到過金礦——我們想像中的神仙境界。而且還有更了不起的事,他坐過船——在真實的大洋之上乘過船,行駛過三大洋。因為他駛過太平洋,穿過冰山,經過暴風雪,繞過了合恩角,然後繼續航行,轉過海角,乘著信風往北行駛,往上行經灼人的赤道海面——他那棕色的面孔就是他的經歷的見證。要是能跟他換個位置,即使要我們把靈魂賣給撒旦,我們也幹了。
你當然不知道我是誰。讓我來告訴你。我年輕的時候,是密蘇里州漢尼巴爾的一個居民,我跟你一起,和薩姆、威爾、鮑恩、安第.富卡以及一些我忘了名字的同學在道森先生的學校上學。那時候,以我的年齡,是學校裡最小的孩子,人家把我簡稱為小亞勒克.湯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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