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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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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第五十五章

他猜對了。在其後的旅途中,這兩個人便形影不離。一天,韋克曼問彼得斯——特威切爾,問他讀過《聖經》沒有。特威切爾在回答的時候說了一些事,一些含糊其辭的閒話,不過總起來給人家一個印象,就是說特威切爾——好吧,不管留下什麼印象吧,總之,這使得韋克曼聽後決心勸說特威切爾讀讀這本書。他還決心要教會特威切爾怎樣才能懂得神跡。除了別的神跡以外,他跟他詳細解釋了艾薩克和巴爾的先知們的冒險事跡。特威切爾可能告訴他說,那不是艾薩克,不過那就不是特威切爾的本色了。他沒有去糾正。這確實是個有趣透頂的故事,能聽到特威切爾講這個故事,真使人高興。我曾把這件事在我的某一本書上從頭到尾講過了——只是記不得是哪一本了。
不過我並沒有出版。我把它改成了一個滑稽戲《大門半開》。在這本書裡,設想了一個約有羅德島百分之十大小的小小的天堂——這樣一個天堂只能容納過去十九個世紀中已死的億萬基督徒中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我提高了限額。我建立了一座相應規模的巨大的天堂,把基督徒的人口增加到現代墳地裡總數的百分之十。此外,我額外開恩,准許過去好多世代死去的異教徒中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進來——這樣放寬限額其實沒有什麼理由,因為這些人在那裡無事可做,不過我出於憐憫與仁慈,還是准許他們待了下來。這本書寫到後來,天堂已在我手裡變成其大無比。對這樣廣漠無垠的土地,我已不能用百萬英哩來衡量,而只能用光年來衡量了!而且不僅如此,一瞬就得用百萬光年來計算哩m.hetubook•com•com
眼睛睜開了,恰好是藍色的,這一對情人一到舊金山便結了婚。姑娘本是要去教書的。她口袋裡裝了聘書——不過船長設法把這件事吹了。他們在奧克蘭造了一所小屋——外面看起來是一所屋子,實際上是一條船,裡面全是船上的設備,羅盤箱啊,船舷上的排水孔啊等等的,應有盡有——在這裡,在航行間歇時間,他和他的小妻子過著理想的生活。他們互相恩愛,互和圖書相敬重。後來添了兩個小女兒,海上的天堂便十分美滿了。
他是個可愛的傢伙。在五十三歲上,作為一艘快艇的船長,他從新英格蘭一處港口出發,繞過合恩角,前往舊金山。他當時並不知道他船上還有個乘客,不過那是他自己搞錯了。他從來沒有和愛人旅行過,不過這一回卻正是這樣的旅行。在離開港口幾個星期以後,他為了進行檢查,逛到了船上一處角落裡,發現有一個美麗的姑娘,有二十四五歲,衣著漂亮,正在熟睡,一隻豐|滿的手臂枕在頸下。他站住不走了,盯著她看,便給迷住了。後來他說,「一個天使——真是一個天使。要是睜開眼來,是個藍眼睛,我就跟她結婚。」
我在三十九年前第一次認識了韋克曼船長。我兩次和他一起航行,成了好朋友。他體格魁偉、英俊、勻稱,面容飽經風霜,長得強壯有力,頭髮和連鬢鬍子黑黑的,眼睛炯炯有神,是叫人家只有服從、不敢還嘴的那一種人。他富於人性,而且是最善良的那種人性。他熱情,有同情心,對人忠誠、仁慈,跟我在別處見到的一樣;而發起脾氣來,有如鬧地震,只是沒有那個聲音就是了。
時間過去了三十八年,我幾次把這份發了黴的舊稿取出來,重新看了看,心裡想把它印出來,可是每次我都決定擱置起來。然而,我現在存心寫進這個自傳裡。那本書在五十年內也許還見不到天日,而五十年後,我已長眠地下,對這事的結果如何,我也不會在意了和圖書
在我的作品裡,我曾好多回寫到了他。有一處講了他怎樣在欽恰群島把一個謀殺了他的有色人種夥伴的那個殺人犯,抓到港內各位船長面前聽候審判,以及在審判以後怎樣盡量克制自己。他本想自己一個人捉拿和處死這個殺人犯的。可是他還是聽從了船長們的勸告,由他們經過正www.hetubook.com.com當的程序依法進行了審判。他讓步到了這個限度,雖然做得非常勉強。可是等到船長們主張由他們自己來執行判決的時候,韋克曼認為那太過分了,他就動起手來了。他親自把那個人吊死。他把繩索套在殺人犯的頸子上,把繩子的另一頭從樹枝上拋過去。在此人這麼年輕就被處死之前,還給他朗讀了《聖經》上一些隨便挑選的章節,從而使死者在死前還吃盡了苦頭。
三十多年前在哈特福德,我經常對特威切爾講起韋克曼。後來發生了一段怪事。特威切爾出去度假,並且是按照他的度假習慣出去的,也就是說,旅行時化了個假名,以便能同名聲不好的各色人等混在一起,過個快快活活的日子,不會由於有他在場而叫人家不安,因為人家不會知道他是個教士。他搭了一條太平洋郵船,向南朝中美洲地峽開去。這條航線上的客運幾乎完全停止了。特威切爾發現船上只有另外一個旅客。他注意到這另一位旅客可不是個聖徒,他當然馬上和他談起來。聽到這位旅客說了六次褻瀆神明而又繪色繪聲的議論以後,特威切爾(化名為彼得斯)說,「難道你恰恰就是舊金山的內德.韋克曼船長?」
韋克曼想像力異常m.hetubook.com.com豐富。有一回,跟我講起他的天堂之行。我把這個記在心上,一兩個月後,便寫了下來——我想那是一八六八年的第一季度吧。這成了四萬字的小冊子,我把它叫作《斯托姆菲爾德船長天國訪問記》。五、六年以後,我把手稿拿給豪厄爾斯看,他說,「出版。」
他從頭到腳是個水手,這也理所當然,因為他出生在海上。而在六十五年中,他走遍了所有各大洲和各個群島的沿岸,除了偶然,或者心血來潮的時候,可以說他從沒有待在陸上。他一生中沒有上過一天學,只是東撿一點、西撿一點無數的第二手知識,可就是沒有哪一點是正確無誤的。他健談,妙趣無窮。他在世時,在褻瀆神明方面,這個星球上沒有誰能比得上他。聽聽他這一行絕技,真是我莫大的快樂。他熟讀《聖經》,而且十分虔誠。輪到他到下邊去值班的時候,他總是閱讀《聖經》,而且往往有新的發現,新的體會,出乎意料的喜悅與驚訝——他喜歡談他的新發現,並對不懂得的人仔細進行解釋。他認為他自己是這個星球上唯一懂得《聖經》奇蹟的奧祕的人,能一項一項地作出他自認為是健全而合理的解釋,還喜歡把他的學問傳授給不像他那麼得天獨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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