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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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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四章

昨天我在我古老的筆記本堆裡找到了這份剪報。日期是三十九年前的。當年我剪下來保存起來的時候,憂心忡忡,愁腸百結,而今紙和墨水都已隨同我當年的憂憤而發黃了。我不妨抄錄如下,以資證明:
《費城新聞報》一記者在報導斯凱勒.科爾法克斯舉行的宴會盛況時,引用本報駐華盛頓記者的話說:「以妙手馳名的幽默作家馬克.吐溫出席了宴會。他確為一位名士,名不虛傳。馬克至今未婚,趣味高雅。身穿雪白的背心,足見和華盛頓的洗衣婦吵過不少架。但是馬克的英勇氣概是不容置疑的,因為這樣的清潔光滑,過去從未見過。他那副淡紫色的手套,也許是從土耳其後宮中偷來的,因為尺寸那麼纖巧。不過,更可能的是……總之還有別的更大的可能。他的體型和外貌頗有點像不朽的納斯比,不過佩特羅廉是道地的淺黑型的,而吐溫是金色的,琥珀色的,是軟軟的,是白面金髮型。」
他們為什麼會消失的?因為他們僅僅是幽默作家。凡是屬於這類「純」幽默作家是不可能長久存在的。幽默只是一種香味,一種裝飾,往往只是說話或者拼音時的一種花腔,譬如沃德.比林斯和納斯和*圖*書比以及「散夥了的義勇隊」那樣。而這一時流行的時髦的東西很快便過時了,名聲也就隨之而消失。有人說,一本小說純粹只是一種藝術品,如此而已。在小說裡,你絕不要布道,絕不要說教。小說也許是這樣,不過幽默並非如此。幽默絕不可以教訓人者自居,以布道者自居,可是如果它要永遠流傳下去,必須兩者兼而有之。所謂永遠,我的意思是說三十年。不論你布什麼道,看來不大可能超過這個期限。它所布的道,在當時是新鮮的,三十年之後便不新鮮了,變得平庸了。到那時,這樣的布道,誰也不會有興趣了。
這本書是一座墳墓,我匆匆一瞥,便聯想起四年以前到密蘇里的漢尼巴爾掃墓的情景。在那裡,每一塊墓碑上記下了一個已經被忘卻了名字,而在五十年前當我還是兒童時,我是很熟悉、很喜歡這些名字的。在這本有關亡故者的書裡,我發現了納斯比、約柯布.斯特勞斯、阿蒂馬斯.沃德、伯德特、德比、伊萊.珀金斯、奧非厄斯.克.克爾、「月伯里新聞界名人」、史密斯.奧布賴恩、喬希.比林斯,和其他的二十到四十來個人。他們的著作、名m.hetubook.com.com言,曾經被掛在他們每個人的嘴巴上,而今卻再也聽不到了,再也沒有人講起了。在四十年間,產生一批七十八個著名的幽默作家,這仿佛是不可置信的,不過這本書還沒有把全部人馬開列出來哩——遠遠沒有做到。它沒有提到艾克.帕廷頓,他是一度非常受歡迎、非常著名的人物。也沒有提到多伊斯蒂克斯,也沒有提到帕夫一夥,也沒有提到阿蒂馬斯.沃德的無數很快便消失的模仿者,也沒有提到三位極受歡迎的南部幽默作家,只是這些人的名字我已經回憶不起來了。也沒有提到其餘一打曾一度閃閃發亮的過客,只是他們在多少年前便永遠消逝了。
達尼卡聽到了謠傳的那個西方海盜,確實出版了他的書,我的版權律師已經寄給了我一個樣本——一個粗俗的臃腫不堪的本子。上邊沒有作為作惡者的我的名字,而是在封底登了一張火紅色的我的大幅照片。其和_圖_書所以這樣安排,當然是為了表明,我是這項罪行的指使者。從某種意義說來,這本書也是一個頗有意思的珍品。它揭露了一樁令人驚異的事實。我在公眾面前充當了專業幽默作家的四十年間,跟我同行的美國幽默作家有七十八位之多。在這一段時間裡,這七十八位一個個發了跡,成了名,然後逐漸消失了。在他們那個年代裡,不少名字是頗有名聲的,就如同喬治.艾德和杜利在今天的名聲一個樣——可是如今一個個全都消逝了,國內凡是十五歲左右的少年,也許沒有一個人在聽到七十八個人中任何一個人的名字時,眼睛便會閃現出認識的光芒。
我在這裡說來說去,只是為了說明一點:那位描述了我外貌的第一個評論家犯了愚蠢的、不可原諒的錯誤,描寫得烏七八糟。綜合起來,便是我這個人令人痛心地很不雅觀。這樣的描寫在全國各地的報上傳來傳去,在四分之一的世紀中經常流傳。在我看來,奇怪的是,全國顯然找不到一位評論家肯對我看一眼,並且有勇氣提起筆來,戳穿那個謊話。這個謊話最早在一八六四年,出現在太平洋沿岸,把我的外表說成很像在那裡作過演講的佩特羅廉.維.納斯比。在這以後的二十五年中,沒有一位評論家在描繪我時不是照著納斯比來描繪的。納斯比我很熟悉,他是個好人。不過在我一生中,和-圖-書除了三個人以外,對於說我像納斯比的那些人,我倒並不那麼滿懷惡意地去責難他們。這檔子事最傷我的心。直到今天還傷我的心,有很長時間,我們全家一直都很懊惱——包括蘇茜在內——因為這明明沒有什麼根據,而評論家卻年復一年錯誤地重彈這個老調。甚至即使是存心對我友好和讚賞的評論家,也不敢在除了衣著之外還寫點什麼。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等到他把我的衣服寫完了,也就算把敢於寫的好話都寫完了。接著,他便回到納斯比這套老調上去了。
我總是在布道。這就是我能夠經歷三十年的原因。要是幽默來得自然,不請而自到,我便准許它在我的布道中有一席之地,不過我並不是為了幽默而寫下布道的講稿。不論幽默有沒有申請要來,布道的講稿我總是要寫的。我講這些有點兒自負的話,是非常直率的,因為我是一個從墳墓裡對世人說話的死者。我在世的時候不好意思這麼直說。我看,我們除非死了,不然是永遠不會真正地徹裡徹外地忠誠老實的——除非在我們死了好多年好多年以後才行。人應該一開始便死去,然後他才會這麼早地誠實起來。
據我看,評論文學、音樂和戲劇這個行當,是各行各業中最下賤的行當,實在沒有什麼價值——肯定沒有多大價值。當查爾斯.達德利.沃納和我正要把《鍍金時代》拿出去的時候https://www.hetubook.com.com,《每日寫|真報》的主編勸說我先給他一本,並保證說,在《大西洋月刊》的廣告登出來以前,有關我的作品的事絕不會在他的報紙上出現。這條爬蟲在其後的三天之內,就登了一篇書評。我又無法提出責怪,因為他只是口頭上提了保證。我本該要他作出更牢靠的保證的。我認為,他的注意力主要不在於那本書的優劣,而在於我對公眾的道義問題。人家指責我利用我的名聲對公眾進行欺騙——說沃納先生寫了全書的一半之多,而我則利用我的名字作招牌,以增加銷路——要不是寫上我的名字,便不可能有這樣的銷路——說我這種行為實在是對民眾的欺詐。《每日寫|真報》在任何問題上都說不上是權威。其特色是:它是世界上第一份也是唯一的一份有插圖的日報。但是它沒有個性,編得蹩腳,對任何書籍或藝術作品的評價都沒有什麼分量。誰都知道這一點,可是全美國的評論家,一個接著一個都照抄《每日寫|真報》的評論,僅僅換些措辭而已,結果使我落得個不老實的罪名。甚至大名鼎鼎的《芝加哥論壇報》這家中西部最重要的報紙,也只是沿用了卑微的《每日寫|真報》的觀點,說什麼如何不老實,等等,此外便沒有什麼新東西。還是隨它去吧。這是上帝的意志,規定了我們非有評論家、傳教士、國會議員和幽默作家不可,那我們就得把這包袱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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