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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就是這樣被偷的!

作者:烏山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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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偷眼中的未來犯罪 小偷!最低賤的工作!!!

第四章 小偷眼中的未來犯罪

小偷!最低賤的工作!!!

這是進入某間屋子時發生的事,屋子裡找不到什麼值錢的東西。我還沒提過這種事,不過其實像這樣一無所獲的日子,對小偷而言也是家常便飯。

現實社會中(至少日本如此),類似怪盜亞森羅蘋、義賊鼠小僧、石川五右衛門那樣的小偷根本不存在。而且,同行以外的,也完全沒有以對等姿態和小偷說話的人。回想起來,別人看我總是帶著一副「這傢伙沒救了」的眼光。這並不是被害妄想症作祟,而是小偷長期以來始終被看輕、至古到今都被輕賤的職業。
坐在嘴唇塗得鮮紅的司機所駕駛的車上,我突然對於自己坐在這輛車上感到極其厭惡。
我走向櫃子,打開櫃子一看,雜亂地塞成一團的衣服,馬上可以知道屋主的個性。從櫃子找到存摺,不過存款竟然是零!
侵入陌生人家裡,偷竊物品,就某個層面而言有著窺視人們真實一面的意義。「偷竊物品」這樣的行為,可以說是很多人有生以來犯罪的其中和-圖-書之一。雖然不能說全部的人都曾經有過,但就算認真踏實地走在人生道路上的人們,可能也有為數不少的人曾經犯過一、兩次順手牽羊之類的錯。
在女人家偷了CD去賣,當然是賣不到多少錢,買了一條煙回到車上時,司機帶著一臉恍惚的表情正塗著口紅。
那些對我說想聽聽偷竊詳細內容而唾棄我的人,明明一樣是偷竊,卻能夠原諒長大成為作家而說出這種話的人,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真是低級!小偷是最低級的……)
打開三面鏡的抽屜時,半開玩笑地拿了口紅當作給司機的禮物。
即使當事人覺得只是遊戲,以一般社會標準來說,很明顯地已經過度失去分寸了。對於不良少年來說只是平常的小事,說得更明白點,如果不到「不知不覺鬧得過度了」的程度,不良少年就不會感受到遊戲的滋味。合乎一般規範的普通遊戲,對於他們來說根本都不能算是遊戲。
臭死了!喝一半的、吃一半的、和*圖*書過期的食物。關上冰箱走出房間時,腐敗食物的臭味仍然充滿整個房間。
看了看房間。仿冒的戒指、壞掉的手錶。
不管是雜亂程度或是臭味,都使我感到很噁心。當然,實際上我根本沒有抱怨別人家裡噁心的權利。根本沒人拜託我,自己擅自登堂入室,還對別人的生活說三道四,被害者的住戶一定更難以忍受吧!
(女人的房間!)
(瞭解人性真實的一面,原來就是如此?)
(郵局那件事也不太妥當……)
「靠這個,到底能賺什麼錢?」
只不過,對我來說,我認為進入有人居住的房子裡,要比廢墟有趣多了,就好像偷偷閱讀別人的日記一樣。而且,這不像網路上公開讓別人看的日記,而是純粹為了自己,真實性120%所書寫的日記。
「年輕時因為沒有錢,所以我從書店偷走小說回來讀。」
重新回顧時,包括這種不愉快的經驗在內,私自侵入陌生人的家,雖然已經構成犯罪行為,但是我的確從當https://www.hetubook•com.com中感到一種樂趣。這世上有人特別喜歡探究廢墟,但是在社會上擅自進入未經許可的廢墟,同樣也是犯罪。
那位藝人確實發言不夠謹慎(但是,發言不謹慎而上電視的藝人多得是)。至於是在怎樣的氣氛下和朋友集結在一起、又為什麼會演變成那樣的結果,我能夠深刻體會那樣的感覺,那樣的氣氛就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樣浮現於腦海中。
我是半開玩笑地偷了那條口紅給司機,但在那一刻,自己卻深切感受到小偷真的是最低級的行業。
「眼睛最好放亮點!」
(這種女人結得了婚嗎?……)

「要適可而止!」
(沒有錢嗎?錢在哪裡?)
(呿!真倒霉!)
我向原本撬車偷竊的朋友提出要賣車一事,就在這一天。
進到房間的瞬間,看到右手邊是櫃子,左手邊是三面鏡。
不過,順手牽羊基本上就像是青春期的麻疹一樣,會想要長久持續下去的不良少年並不多。其中是有原因的。我想https://m•hetubook.com.com是因為在成長過程中理解到什麼是真心、什麼是表面工夫,也或許是因為知道了「明白真相」並不是最重要的願望。
曾有個藝人因為在電視節目中說:「年輕時我和朋友們鬧著玩,曾經順手牽羊的那家店,竟然已經倒了——」結果引起軒然大|波。世間一般想法,似乎認為那個藝人是犯罪者、發言不檢點的問題兒童,給予相當激烈的抨擊。
我拿著口紅及CD走出房間。
或者說,不管規模大小,我認為完全沒做過一兩次順手牽羊行為的現代人反而才是不健康。為什麼說這樣不健康,因為我認為想得知人們真心的願望,就隱藏在偷竊的行為當中。據說北朝鮮沒有竊盜犯。雖然都是我任意的猜測,我總覺得那是一個不得不壓抑自己真心才能活下去的國家。
在這樣惡劣的青少年周圍、一起嬉鬧長大的女孩,對於那些過去的確打從內心認為只是一個玩笑話,將它當作一個普通的題材。在「現場」的其他藝人,別說是竊盜了,他們一定也www.hetubook.com.com知道其他更惡質的遊樂,藝人的私生活,就像我這樣的小偷的告白一樣,會使得一般人對他們的熱情冷卻的內幕,應該俯拾即是才對。
真正在黑社會混的人,大概都會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副「這傢伙無藥可救了」的樣子看待我。那是一種以最低限度向我傳達出「我壓根兒看不起你」的表情。
我發自內心這麼想。也不想找照片了。收穫是二十張音樂CD,可能是好奇心作祟,還是有點想見識到底有多恐怖,我開了冰箱。


世上大部分的人,讀了這本書,大概都會在心裡暗罵:「差勁!」、「下流的傢伙!」,我並不是想藉著本書告訴大家:「至少我還有自覺,或是都已經過去了請原諒我」。因為事實的確如此,我真的很差勁。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單純因為小偷很遜。在黑社會裡,如果一說到混飯吃的手段是小偷,大家照樣皺眉頭。真在黑社會混的人,謀生的手段大概都不是小偷,而是強盜之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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