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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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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匪變:對於血酬定律的推想 土匪種地——現象之一

一、匪變:對於血酬定律的推想

人質的命價,是由當事人支付贖金的意願和能力決定的。在風險和成本相同的條件下,人質越有錢,搶劫物件越富裕,綁票和搶劫的收益越高;越窮則收益越低。低到得不償失的程度,土匪就沒法幹了。

強盜、土匪、軍閥和各種暴力集團靠什麼生活?靠血酬。血酬是對暴力的酬報,就好比工資是對勞動的酬報、利息是對資本的酬報、地租是對土地的酬報。不過,暴力不直接參與價值創造,血酬的價值,決定於拚爭目標的價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對象是人,譬如綁票,其價值則取決於當事人避禍免害的意願和財力。這就是血酬定律。引入這條定律,可以更貼切地解釋一些歷史現象。

土匪種地——現象之一

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我始而驚訝,繼而奇怪:土匪也種地?土匪為什麼要種地?我想像出一個漸變系列:一端是專業土匪,一端和*圖*書是專業農民,兩者之間存在著眾多組合,生產與搶劫的組合:以搶劫為生的土匪漸漸變成以耕種為生的和圖書農民。那麼,決定這種比例關係的,究竟是什麼東西?
王陽明說,各賊探知官府練兵,準備進剿的消息後,「將家屬婦女什物俱各寄屯山寨林木茂密之處,其精壯賊徒,晝則下山耕作,夜則各遁山寨。」和圖書hetubook.com•comhttps://www.hetubook.com.com
明朝正德十二年(一五一七年)農曆七月初五,南、贛巡撫王陽明向皇帝上疏,報告江西剿匪的戰果,疏中提到了山賊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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