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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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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命價考略 贖票:買命計算之一

二、命價考略

贖票:買命計算之一

一九三二年九月,兩個英國人,醫生的女兒廷可.波利和一家英國洋行的雇員,在遼河邊上的牛莊被中國土匪綁票。土匪為這兩張洋票開出了天價。

河南土匪架票勒贖的情況,與山東土匪相似,「從前只拉富戶,今則不論貧富,逢人便拉」(同上)。洛陽地方的土匪竟揚言:「貧富都要,不值一雙鞋,亦值一盒紙煙。」(《時報》,一九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土匪勒贖票價的高低,沒有統一的規定,主要根據被架者家庭的殷實狀況,同時也隨時間地點之不同而有所變化。據陸軍少將錢錫霖一九一八年報告,「山東土匪搶架勒贖,動輒數萬元,少亦數百元。」這個報告基本上反映了當時的真實情況。
第一封信想必已經收到,但數天來何故遲遲不覆?波利女士的贖金為七十萬大洋,科克倫先生為六十萬大洋,外加一百枝步槍、三萬發子彈、二百盎司上等煙土、五十碼黑緞、一百只金戒指、三十隻金手錶、兩挺重機槍、五萬發子彈、四枝毛瑟槍、一百二十把左輪手槍、一百二十枝來福槍並配子彈。倘若一個星期內不予答覆,就割下波利女士和科克倫先生的耳朵奉上。倘兩個星期內不見答覆,就斃了他倆。萬勿以為我等心慈手軟,僅危言聳聽而已。不照此辦理,定然說到做到。
信裡還提到,如果日本人一周內撤出滿洲,他們就無條件地交還洋票。


波利說:「我倆都是小人物,你怎麼老是看好我們值一大筆錢,肯掏錢救我倆的只有我父親,可是他的錢根本就不多。」
我們詳細分析hetubook.com.com一下這種交易。
離奇的是,後來日本人確實掏錢了,他們出面談判,達成了協議,一九三二年十月二十日,日本人用馬車拉著兩個紅色的大箱子,裝了嶄新的票子,從中國土匪手裡贖回了英國人質。這就意味著,中國土匪看得比較準,比英國人質更清楚地認清了形勢,算清了利害。
其次,票價差異巨大,因為肉票的價值確實不同——贖命者的支付意願和支付能力不同。這一點無須解釋。不過這個道理隱含著一個邏輯推論:當平民百姓普遍貧窮時,綁票也會逐漸無利可圖,我們看到,票價在十年間下降了數十倍。這時候當土匪的風險依然,收入卻未必足以餬口了,土匪也就不能再當,大亂便可能轉向大治。真所謂物極必反。另一個推論是:所謂「吃大戶」「劫富濟貧」,號稱也是一種道德,其實在經濟上這是合算的買賣。後來競爭激烈,生意不好做了,就要吃到小戶頭上。勢之所至,不得不然,非把經濟選擇說成道德選擇,未免有既當婊子又立牌坊之嫌。
最後還要注意,掏錢贖票者並不是人質本人,而是他的親屬、代理人或其他利益相關者。這些利益相關者對人質的性命的估價,對人質生死與自身利害關係的預測,直接決定著掏不掏錢、掏多少錢。這道彎子可以繞出無數離奇故事。
「不,不會的。他們為什麼要掏錢?假如你們中誰被綁架了,你們的中央政府會為了他出大把大把的錢嗎?當然不會,你心裡一定很清楚,對政府來說,你我都算不了什麼。」
一九二三年十月至十二月,德國的助理教士石先生(F. Strau和圖書ss)先生在湘西的洪江一帶被土匪綁架,土匪開價十二萬。傳教士在〈被湘匪綁架的八十天〉中寫道:
迄今為止與土匪的所有談判都失敗了。土匪們堅持他們的要求——錢或生命。考慮到我的生命有危險,洪江的將軍們不敢對土匪採取任何軍事行動。但為我支付一大筆贖金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於是拖延就成了不了了之的辦法。
官府在贖票問題上的計算和謀略還可能更加複雜。人質親屬贖票的計算比較簡單,只要考慮支付能力和自身利益就行了。官府則不然。首先,官府憑什麼掏錢?人質是官員的兒子嗎?其次,如果面對某種壓力,譬如面對國外政府的壓力,政府不得不贖票,那也要考慮讓土匪得逞的負作用。贖票和退讓可以解決眼前危機,但是由此形成的激勵,卻給將來造成了更大的隱患。這是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換算。總之,官府與親屬一般是有矛盾的。親屬贖票不必考慮外部效應,政府則不然。政府是秩序第一,親屬是親人安全第一。
《時報》刊載,一九一七年,「濮縣鹽商姜振卿,因事赴聊,半途為匪架去,聲稱贖資六萬元。」(《時報》一九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綁票術語,除了上述之外,還有吊羊、接財神、請豬頭、養鵝生蛋、票、肉票、架票、綁票、新票、彩票(富人)、當票(窮人)、土票(農民)、花票(女人)、水頭(票價)、壓水(說票者)、叫票(講票價)、領票(贖回肉票)、看票(看守人質)、票房(拘留肉票之處)、票房頭(管票房的頭目)、葉子(肉票)、葉子官(看管肉票的頭目)、濾葉子(審問拷打肉票)、撕票(殺人質和-圖-書)。

我所見到的最離奇的買命故事,是一個英國人講述的
贖票的價格和付款時間的限制,匪首根據被綁戶的經濟狀況和具體要求評定,是有所不同的。在綁架未婚少女的案子上,如果這年輕婦女要求天黑之前回去,那就是一種特殊的「快票」,即當天付款當天贖回。如隔夜再贖,婆家就不要了。因此快票得款特別快,索價比較低。贖票除用現金外,鴉片、糧食、武器、馬匹等均可抵償。
山東土匪的搶架勒贖,後來發展為四處搶掠,逢人即架時,票價就降為「三百元,百餘元,十元即可,甚至無錢可繳者用雞子一百個亦可贖票。(《時報》,一九二三年九月一日)
首先,所謂買命,譬如買兒童人質的命,意味著兒童的性命在土匪手裡,兒童自己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土匪掌握了人質的性命,卻不在乎人質的生死,只關心錢。人質的親屬關心孩子的生死,不那麼在乎錢。即使不算親情只算錢,養育兒童的花費,兒童未來對家庭的貢獻,也是一筆可觀的大數目,而對土匪來說,這個數字無非是綁架、看守和餵養人質的那些花費,感情更是扯不上。對同一條性命的估價如此不同,這就是交易的基礎。
價格如此巨大,就連印加國王的命價都不及此數,但土匪硬是開出來了。對此,綁匪北霸天和波利有一段對話。
同年,山東土匪毛思忠攻陷曹縣,架走紳民楊希儒等三家六人,各家屬邀公民李翔臣為六人之代表,赴毛思忠www.hetubook.com.com處求情。毛思忠云:「汝來義氣可欽,看汝之面,減去一萬元。回籍後速備軍費二萬元送來,即放六人去也。」(《時報》,一九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海盜說,一般一條性命值幾百元。有時有些親屬不在乎人質的安危,還希望海匪殺掉他算了,這樣親屬們還能早日繼承遺產呢。但這樣的事情很少發生。
據說,由於人質危機,英國海軍開進了中國內河,威脅日本說,如果他們不解決此事,英國就要自己解決。這樣一來,英國人質的生死就成為英國介入滿洲,干預日本統治的藉口。日本人不能讓這個藉口成立,英國的介入對他們鞏固自己的統治太不利了,於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只好向土匪付了成箱子的錢。在這裡,英國人質的命價,取決於日本人肯花多少錢避免英國軍隊介入所造成的麻煩。
我轉過臉去,不耐煩地聳聳肩。關於贖金的爭論,每次談到這裡就卡住了。「隨你怎麼解釋,北霸天總認為日本人應該、能夠而且願意為我倆出錢的。」
再次,濾葉子(審問拷打肉票)、叫票(講票價),這些都屬於定價程序,是綁票者確定贖票者的支付能力的過程。這方面出現誤差,不能成交,便要出人命。

「你們政府會掏錢的。」他肯定地說。
最典型的買命,即以錢換命,發生在綁票和贖票的交易中。關於這套規矩及其術語,蔡少卿先生在《民國時期的土匪》中寫道:和*圖*書


下邊是土匪寫給人質父親的信:
這個價格似乎只比當時的土票稍高一點,不足十二萬開價的百分之一。之所以能夠成交,是因為另有一種利害計算。這股土匪不能敲詐另外一股土匪,要是不給面子,就意味著將來結仇,在長期關係中處於受威脅的地位,使自己的生命承受更大的風險。通過這一系列算計,官府沒有屈服讓步便救出了人質,贖票者沒花多少錢就得到了招安,綁匪沒有白忙還撈了人情,大家都高興,危機就這樣擺平了。
美國記者阿列霍.利利烏斯在上個世紀二○年代末多次與中國海盜出航,親眼看著海盜綁票勒贖。在〈我與中國海匪同航〉一文中,作者寫道:
最後,這場人質危機是拐彎解決的。當地駐軍的首領張將軍答應收編一股土匪,但是有一個條件:釋放傳教士。這股期盼招安的土匪便出面與綁架傳教士的土匪談判,用八百吊銅錢從綁架者手裡贖出了傳教士,然後完成招安。
「那麼讓日本人掏錢,他們有責任,就該負擔這筆錢。」
如果土匪綁架到一名富家女子,就像抓到了一個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這種行為就叫做「請觀音」。如果綁架到一個有錢的男人,就像逮到了一頭肥豬,稱之為「拉肥豬」。如果綁架到財主家的小孩,就叫「抱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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