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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和諧:動物與人的親密關係

作者:羅傑・卡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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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馴鹿

四 馴鹿

不論這段關係起源於何時,如今我們可以從至今尚存的後續關係中,明瞭這個物種的畜養歷史。在人類與馴鹿建立關係的最初階段,正如在其他地區獵殺其他動物一樣,人類也獵捕馴鹿。在其他地區、其他的文化裡,因為人類和動物一同遷移,因而當時應已有某種程度的畜養,至於完全畜養,則是較晚才發展出來的關係,此時,馴鹿分泌乳汁供應人類製造乳酪、拉雪橇、和其他拉曳動物一樣載負貨物、被架上鞍座供人駕乘,有些則為人類提供肉類和皮革。目前,大約有三百萬頭馴鹿被馴養為家畜,其中大多數集中在前蘇聯境內,當地每年自馴鹿身上取得三萬二千公噸肉類及六十五萬件皮革。被馴養的馴鹿也被引進了冰島、奧克尼群島(Orkney Islands,在英國)、蘇格蘭、克格連群島(Kerguelen Island,法屬,在印度洋)、南喬治亞島(south Georgia Island)、阿拉斯加、加拿大與格陵蘭,以及美國的四十八州。
馴鹿文化在某處可能是生存經濟的關鍵,對其他地方而言,可能就不僅於此。馴鹿肉品質極佳,在許多地方的產量都足以供應市場,其中包括阿拉斯加。雄鹿在去勢之後,極易管理,而即使沒有遷徙,牠們也能靠土地提供的食物繁衍至不錯的數目。對居住在歐亞北方高緯度地區的人們而言,牠們一直都是重要的動物;雖然除了聖誕夜之外,馴鹿肉的使用可能仍會侷限於其天然產地範圍之內,但是它應該還會更為擴展。
芬蘭─烏戈爾語族由許多部落與文化所組成,其分布範圍從西伯利亞西至馬札爾(Magyars,在匈牙利),往北直抵芬蘭和拉普蘭(Lapland,)。他們向外傳播了他們對巫術與薩滿信仰(Shamanism)的虔誠、他們的鼓藝、複雜的語言,以及相信萬物具有靈魂的信仰。長久以來,馴鹿一直與這些部落和文化有密切的關係,同時他們相信牠也擁有與身軀密不可分的靈魂;當一頭馴鹿的身體死亡時,牠的靈魂也隨之而逝,這也是人們為何悲嘆哀悼的原因。https://m.hetubook.com.com
我們已知西伯利亞的牧人早在西元前五百年時,就已開始取用馴鹿的乳汁,而更早之前,牧人和孩童就已直接從母鹿乳|頭吸吮乳汁了。擠乳似乎早已在兩個地區開始發展:斯堪地那維亞和北亞;而乳酪製品則是現代才有的產品。
人類和所控管的馴鹿群的長久關係,可在困難的拉普語(Lapp,)中找到線索。拉普人並沒有其他可供食用的家畜,所以就語言而言,他們就像是把所有的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一般,其中有超過五十個字都是用來描述馴鹿的顏色和斑紋。同樣的,用來描述鹿角的字也很多,還有更多的字用來區別鹿的年齡和性別。有這麼多不同的特色,牧人於是能在成百頭甚至成千頭的馴鹿當中逐一辨識。據我所知,這點是世界上其他家畜無法與馴鹿相媲美的。

在石器時代的角色

我們一旦了解馴鹿涉及何種形式的遷移,就不難明白獵殺馴鹿的人如何變和-圖-書成放牧鹿的人。馴鹿在緊急時,每小時的移動速度可達五十五哩,平時則大約是每天行進三十五哩;不論哪一種速度,其移動的路程都可推展到七百哩以外的地方。當一個家庭以馴鹿供應的肉類和脂肪為食、以牠們的皮革作為衣服及遮蔽物、以牠們的角和骨骼作為工具時,與其無止盡地在冰凍荒地上快步追逐這些馴鹿,人們也許寧可讓一切進行慢一些,並保留所有好處。馴鹿跨越河流的路徑是可預測的,但其他時候,人類和狼則必須設法趕上牠們,而且還要預測鹿群將行進的新路線,而改變馴鹿行進路線的因素往往卻是人類甚至連狼都無法料想得到的。在惡劣的環境中,人類想要獲得他的種種需要,可能要疲於奔命。即便是最原始的放牧型態,似乎也是人類迫切需要的進步。對人類而言,能夠驅趕的饗宴和遷徙的馴鹿完全是兩碼子事。
根據歷史記載,馴鹿的分布範圍極廣:往前可回溯到中古時期的愛爾蘭和蘇格蘭、羅馬時期的斯堪地那維亞和德國、十六世紀的波蘭,以及俄國、蒙古、中國、阿拉斯加、加拿大、美國本土與格陵蘭。在史前時代,其蹤跡南達瑞士、法國和西班牙。在歐洲及亞洲各地都不曾發現馴鹿祖先的化石,因此有人假設馴鹿可能發源於北美洲。在現在的北美洲,這個物種被稱為馴鹿(caribou)。

文化內涵

鹿科的分布廣闊,南北美洲、歐洲和亞洲,甚至在通常被認為沒有鹿的非洲大陸東北端都可能曾有牠的蹤跡。牠們曾被引進澳洲和紐西蘭,不過卻成為當地的害獸,尤其是在紐西蘭。
值得注意的是,阿拉斯加的極北民族伊奴伊特人(Inuit,)雖然獵捕馴鹿,卻並未將牠們養馴。反觀歐洲北端,這些用途多元化的動物(肉、脂肪、皮革、乳汁、角和骨骼)以及漁業,共同成就了當地的複合文化,促進了當地的進步。這些文化較為偏遠,因此,若說拉普人對歐洲歷史並沒有太大的影響也並不為過。然而,在如此孤立且只有馴鹿的情形下,拉普人能毫髮未傷地生存了下來,也算是一種了不起的成就。
馴鹿最早的飼養者是和_圖_書散布在廣大而氣候條件惡劣的土地上的原始部落。可以預期的是,這些部落所留下的遺跡,不是難以解釋就是根本沒有留下任何記錄。野生和畜養的馴鹿的骨頭差異不大,所以無法解讀出任何有意義的記錄。放牧馴鹿的牧人照例會為他們的公鹿去勢(採用一種古老的方法——咬斷),而完整的馴鹿與已去勢的馴鹿的角確實有所差異。由於人們曾在小範圍的地區發現許多已去勢的馴鹿的角,因此我們可以推測人們的確曾畜養馴鹿。
今天為人類所畜養的馴鹿(rein─deer)和牠的祖先屬於同一個種:馴鹿(Rangifer tarandus),亦即人類目前飼養用來作為肉類、乳汁來源,並擔任馱獸的動物。這種家畜缺乏屬於自己的名字雖然不太尋常,但也不是唯一的例子。馴鹿屬於鹿科,而由於外形上的差異,鹿科在分類學上的分類大約有三十八到四十一個種左右。雖然目前北俄正以最大型的鹿來進行實驗(這種鹿在歐洲被稱為「歐洲麋鹿」,在北美洲則被稱為「美洲麋鹿」,而美國所稱的「紅鹿」,其實應稱為「加拿大紅鹿」較為恰當)。但馴鹿仍是鹿科當中首先被養馴的動物。
——首先被養馴的鹿
科亞克(Koryaks)是芬蘭─烏戈爾文化的一個西北分支,他們將我們稱為「大熊星座」的北方星座,命名為「艾爾維凱恩」(Elwe'kyen),意思是「野生公馴鹿」。科亞克人相信造物者前往這些星星的所在地旅行,為人類帶回馴鹿;在他們的財物中,最神聖且家家必備的,就是用馴鹿皮製成的鼓。人們需要巫師(shaman)時,巫師並不會帶著自己的鼓前來,他使用那個家庭裡的鼓來驅趕邪惡的力量,不論這些力量是不是神所派遣下來的。為了這種立意良好的理由,馴鹿犧牲了自己的軀體供人製造皮鼓。
少數家畜也曾遭遇類似的地理限制,但大多數的情節最後都是向外擴散,馴鹿正是其中之一。不論人們如何竭盡所能地使用,或如何複雜地管理,牠或許永遠都只是一種在世界頂端擁有屬於自己一片獨特天地的動物。

原始的動物

馴鹿是所有的鹿當中最喜愛群居的一種。牠們集結hetubook.com.com成群,有時甚至每平方公里就聚集了兩萬隻馴鹿。凍原馴鹿更是如此,單單在北美洲,凍原和林地兩種馴鹿加在一起,至少已有三十群被確認,而每群最多有二十萬頭馴鹿。西元一九一七年,在加拿大據說曾有一群是由二千五百萬頭馴鹿所組成的。
在挪威,早期的獵人雕刻馴鹿的形象,將它視為一種力量與權力的象徵。到了青銅器時代,在現代丹麥維克索(Vikso)一地,人們在製造華麗的典禮用頭盔時,也使用了同樣的象徵。正如公牛角一樣,馴鹿的叉角向來被認為就像一個緊握著一把厚重寬刃劍把的巨大拳頭。
對一萬至一萬二千年前的舊石器時代獵人而言,馴鹿是肉類、皮革、肌腱與骨骼的重要來源。人們懷疑當時牠與人類之間早已有了近似畜養的關係,但這也僅限於揣測,尚無法證實。
我以為在北極以南我們所處的這個世界裡,沒有太多人嚐過馴鹿肉,其實,對其他至少已和我們一樣高度發展的人而言,馴鹿肉卻是一道普通的飲食。在赫爾辛基有家餐廳,裡面的侍者身著黑色禮服,而且至少能說四種語言,我在菜單上看到的淨是烤馴鹿、燉馴鹿舌、馴鹿臘腸,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馴鹿大餐,要不是身處該地,這菜單簡直不可思議。馴鹿對我們而言或許並不重要;事實上,如果我們在紐約或洛杉磯的菜單早上看到馴鹿肉的話,也許還會嚇一跳呢。不過,對其他的人而言,馴鹿的運用,包括牠為人類所畜養,卻是一項重要的文化成就,而且在經濟上事關重大。
馴鹿是唯一不論公母均帶有叉角的鹿。雖然各地馴鹿的叉角形態與尺寸各不相同,但是牠們都是相同的種。雄馴鹿的叉角在十一月或十二月之前便會脫落,雌馴鹿則延至春天,至於年幼馴鹿的叉角則直到夏天才會脫落。
很明顯地,像馴鹿這樣需要大量能量的大型動物,為了在居住環境中求生存,牠們必定擁有一套複雜的化學訊息來提醒牠們,身體需要什麼。這些訊息會改變牠們的行為和味覺,並使牠們能因應需求而尋找所需的東西。馴鹿最奇特的需求之一,是對人尿的狂熱;牠們飲用狗尿,對同類的尿液並無特別喜好,但對人類尿液簡直是近乎瘋狂地熱愛。(牠們甚至食用沾有尿液的雪。)獵人和牧人利用這種渴望作為誘餌,因而能在某個程和*圖*書度上掌控鹿群。除了對人尿的特殊喜好外,馴鹿還有另一個眾所周知的癖好:雖然牠們不太接受人類餵食,但牠們卻會不停舔舐人類流汗的手。這些特殊的品味,可能是因為牠們所攝取的食物中缺乏鹽分。
這些鹿群像起伏不定的集合體。牠們在群體裡依性別各自聚集,在遷移和繁殖時合併在一起,至五月或六月時,雌性在懷孕二百二十八天後離群分娩。之後,鹿群又再次短暫聚集,在夏天又依性別分散,不久又再次合併一同遷移,冬天時又再次散開。小鹿屬於早熟型;牠們在出生後幾小時內就能跟著母親四處走動,有些甚至在一個月後就可以離乳了。
馴鹿的飲食習性十分獨特。牠們活動範圍內的生物相並不豐富,但牠們卻是非常挑嘴的食客。如果生活在岸邊,牠們以海草為食,若是在林地,則以真菌類為食。牠們食用樹葉及某些種類的草,但不吃其他種類的草;牠們會食用某些種類的嫩枝和花,但不吃其他相近似的種類;牠們喜歡蔓越橘,卻討厭石南;牠們對於常綠樹木的針狀葉不太熱中,但非常喜歡地衣,尤其是厚達數呎、被稱為「馴鹿的苔蘚」那一種。不過,牠們只有在極為飢餓的狀況下,才會食用真正的苔蘚。
馴鹿能將這些不甚美味、但是富含纖維素的植物轉為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質,提供人類所需的肉類、乳汁、皮革、鹿毛與勞力。牠們是必須在惡劣環境下自力更生的大型動物,而牠們也適應得很好。馴鹿最奇怪的特性,也許是和其他反芻動物比起來,牠們更近似於肉食的飲食型態;牠們會食用人類棄置的魚和肉類,甚至會跟在旅鼠後面獵食牠們,這種情形在地衣產量減少時特別常見。
馴鹿在西元後第一個千禧年才被當作馱獸;牠被用來騎乘、搬運重物和拉雪橇,也許是在有了馬和牛的先例之後才發展出來的。不過,有些研究人員認為,由於舊石器時代人類的嘗試,以及他們在某種程度上成功地控制了遷移,馴鹿最早的畜養可能可追溯至西元前一萬二千年。
馴鹿有兩型,凍原馴鹿以及林地馴鹿,後者也許可食用的食物較為豐盛,所以一般而言體型也較大些,大約重達七百磅(約三百一十八公斤)左右。正如牠們的名字所指的,馴鹿的棲息地從開闊的凍原一直延伸至接鄰的北方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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