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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和諧:動物與人的親密關係

作者:羅傑・卡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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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火雞

二十 火雞

羅馬人不但食用孔雀肉(試問有哪一種稀有的、可炫耀的和昂貴的食物是他們不吃的?),而且將牠們養在花園裡,作為裝飾用的鳥。現在,全世界的愛好者都在培育孔雀的白子型或其他奇特的類型,且純粹只為了觀賞的樂趣。不過,由於孔雀的叫聲既不悅耳又模糊不清,反而有點像是隻重達五十五磅(約二十五公斤)的暹邏貓在黃昏前的窗外矮枝上生氣的叫聲,因此大大減低了孔雀的觀賞樂趣。
許多鵪鶉類的情形和雉雞類相同。從埃及極盛時期起,人類就已經開始獵殺、圈養並食用鵪鶉。希臘人和羅馬人似乎還不知道可將鵪鶉當作食物,直到後來,大約在中古時代或中古時代之前,他們開始將鵪鶉視為佳餚。現在,鵪鶉類與雉雞類唯一的差別在於:相較之下,在美國、歐洲和日本,鵪鶉類被當作農場飼養的禽類在市面上販售的情形較為普遍。不過,牠們依舊不算是重要的食品工業。鵪鶉類,尤其是鵪鶉,在北美、南歐及西亞仍算是一種野禽,或許牠們正處於被人類積極利用或成為人類畜養的家禽之間的轉換階段吧。野生鵪鶉與農場飼養的鵪鶉之間似乎尚無太大的差異。北美鵪鶉(又稱山齒鶉)和日本鵪鶉所生產的蛋均重為三分之一盎斯,這些蛋被視為人間美味。
雖然北美原住民沒有其他任何畜養動物的記錄可供比較(狗例外),但飼養火雞對他們而言卻是個容易的工作。野火雞的飛行能力很差(家火雞根本就飛不起來,但諷刺和*圖*書的是,因為飛行時會使用的肌肉或雞胸肉是最美味的部分,人類遂將牠們育種成胸部極為發達),因此,驅趕牠們十分容易,也因此,人們很容易捕捉和飼養牠們,並從成群火雞之中挑出哪些用來食用、哪些用來育種。自然而然地,火雞就成為人類的家畜了。

起源

新大陸沒有原雞,也沒有雉(環頸雉是在本世紀初由亞洲傳入北美洲的),因此火雞是少數容易取得的鶉雞類(似禽類fowl─like)之一,而且目前可知是其中體型最大的。火雞還具備了另一項優點:牠們隨處可見。不像鶴或雁鵝等其他大型禽類,火雞並不會四處遷移。鵪鶉和松雞雖然也可成為家畜,但是印第安人似乎已鍾情於體型較大且來源可靠的火雞了。和許多鶉雞類一樣,火雞早熟且繁殖能力非常好。
目前美國共有七個種類的家火雞:青銅色火雞、納拉干瑟灣火雞、荷蘭白色火雞、黑火雞、石板青火雞、波繃紅火雞,以及伯次維小型白火雞,其中至少有六種是原產於美國,白色荷蘭種則可能來自於歐洲。青銅色火雞是體型最大者,雄的青銅色火雞可重達三十六榜左右(約十六.三公斤)。
我曾去過墨西哥猶加敦半島東部琴塔納羅領地一座馬雅人的小殖民地,當地四周環繞著人工製品,人們生活在尚未被探勘過的金字塔和神廟遺址中,家火雞和雞在這些已傾倒的華麗建築四周啄食。這些豬和雞是由歐洲侵www.hetubook.com.com略者引進給馬雅人的,不過火雞則是少數完全在新大陸土生土長的家畜之一。
——適合特別場合的動物

其他鶉雞類

雉科之中大約有一百八十五個種,其中包括了家雞的祖先——紅原雞;另外,鵪鶉、松雞類,特別是雉,都被視為重要的高地獵禽,人們將牠們圈飼、育種、遷徙、放養,最後再將牠們射殺。環頸雉就是一例,牠起源於亞洲,目前卻成為北美洲、夏威夷和紐西蘭的「本土雞」,的確,大多數美國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所熟悉的雉不是本地品種。在野外時,雉是成群生活的,不過,被引進、放養以供狩獵之用的雉,是否應視為人類畜養過的,仍是一個有待討論的問題。也許,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在人類釋放雉作為打靶目標前,雉在被圈飼的期間並無太大的改變。
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在西班牙人抵達新大陸時,人類就已經畜養火雞了。第一位描述火雞的歐洲人將牠們形容成白色蛋雞,可見當時火雞已是真正的家畜了,何況兩種野火雞都不是白色的。無論第一個育種火雞的人究竟想選擇哪些特徵,他們終究將白色這種次要的性狀培育出來了。或許這原是一個意外,但由於白色的確是種挺討人喜愛的特徵,因此人們也就將它一直保存下來。
關於火雞的故事中,還有一個免不了的嘲諷。儘管火雞是我們為了某些重要節日和圖書(感恩節和聖誕節)而選擇的動物,但我們卻將牠們飼養在和養雞場一樣惡劣的環境裡,而且,牠們的命運也和雞一樣,因為我們似乎完全不將牠們視為活生生的動物。
雞形目中任何一種禽類都可能成為人類的家畜,尤其是松雞科(松雞和草原榛雞)、雉科(如雉雞、鵪鶉和原雞)、珠雞科(如珠雞),還有吐綬雞科(如火雞)等。令人訝異的是,雞形目之中的禽類眾多,卻只有這麼少的品種能成為現代的家畜,而且除了雞和火雞之外,其他品種也只能視為較次要的成就而已。人類究竟曾費多大力氣畜養不同種類,以及為什麼沒有成功為什麼會放棄,顯然如今已無法得知了。
孔雀(peafowl,公孔雀稱為peacock)是一種出現於印度次大陸、斯里蘭卡和緬甸的野禽。公孔雀的尾羽非常華麗,因此,早在人類歷史開始有記錄時,甚或在此之前,人類就已將孔雀畜養至某種程度了。所有看見孔雀的人,莫不對其尾羽動心,所以牠們很早就成為一種極有價值的貿易商品。事實上,孔雀尾羽就像象牙一樣,也曾是一種貨幣形式。對從未見過孔雀的人來說,公孔雀的尾羽看起來想必是擁有神祕的力量。
孔雀非常溫馴,所以根本不需將牠們關在欄舍裡。若想購買,不論是成鳥、蛋、或是幼雛,牠們都不太昂貴。目前在野外當然也能發現牠們,不過只有在圈養狀態下的孔雀才算是家畜。印度蒙兀兒人(Mogul)或他們高貴的祖先,究竟和-圖-書在何時、何處開始以圈飼的孔雀來裝飾住處和花園,如今已不可考,但從那時候開始,「有孔雀相伴」已經變得極其平凡而又普遍了。
在火雞與人類的關係中,也不乏心靈的成分存在。馬雅人相信野火雞象徵南方,而且是獻給偉大的南方之神諾侯(Nohol)的最佳牲禮。直到現在,馬雅人的子孫仍然藉由觀察火雞的行為來預測天氣;他們相信,當火雞做沙浴的時候,表示即將下雨了。
過去人們相信,火雞首次引進歐洲,大約是在西元一五二四年前後;到了一五七〇年代,牠們已繁衍為數量龐大的族群,其中許多分布於德國。到了西元一五八〇年代,人們首次將火雞當成聖誕節大餐的一部分,於是,人們發現了牠最恰當的功用。一隻夠大但又不至於太大的火雞所能提供的肉,相當於一隻中等大小的雞的十倍,因此這兩種禽類從此扮演了不同的角色:雞肉是一種日常菜餚,火雞則成為屬於特殊節日的禽類。在美國,火雞肉是一種極受歡迎的冬季節慶食物,更是感恩節和聖誕節的傳統佳餚;就像雞肉在過去歷史中曾扮演的角色一樣,火雞肉是一種充滿節慶色彩的食物。
新大陸的民族成功地畜養火雞後,為什麼沒有同樣地畜養鵪鶉,實在令人驚訝。馬雅人將鵪鶴稱為貝克(bech),牠們在馬雅傳說中並不是重要的角色,不過,傳說中還是有鵪鶴與一位被稱為哈拉克─烏尼克(Halack─Uinic)的神互動的故事。故事中的鵪鶉是一隻野心和*圖*書勃勃的鳥,一度因說謊而惹禍上身,結果,牠受到譴責,被迫在地上築巢,因而容易受到攻擊。根據故事所述,鵪鶉在失寵於哈拉克─烏尼克之前,原本是在樹上築巢的。於是,馬雅人知道有鵪鶉這種鳥,自然就獵殺牠以取得美味的鵪鶉,馬雅人與鵪鶉彼此之間有了互動關係,但並未步上畜養的過程。
野火雞是僅見於北美洲與中美洲的禽類,實際上有兩種:一種是普通火雞,分布於美國大部分地區,北到加拿大,南到墨西哥;另一種是眼斑火雞,分布範圍從南墨西哥延伸至中美洲的瓜地馬拉和貝里斯一帶。一般認為前一種普通火雞就是我們所養的家火雞的祖先。
珠雞在非洲許多地方都是極普遍的禽類,待在當地的灌木叢區時,我曾經天天都看見牠們急急忙忙地奔跑,有時候是一大群奔馳而過。在西元前五百年之前,希臘人和羅馬人,當然還有埃及人,都曾飼養和食用珠雞,這種習慣一直延續到現代。在印度許多地方,人們讓珠雞保持於在半野生的狀態。在東非為旅客供餐的旅店菜單上,也可看到這道珠雞菜餚,甚至有些非洲人也有了食用珠雞的習慣。在歐洲和美國,人們將牠們飼養在私人土地上,不過通常並不將牠們當成食物來源;畢竟牠們比不上雞肉的柔軟和美味。至於畜養,人類飼養牠們數千年了,但其中可能只有極少數曾被人們有目的地育種。美國真正常見的珠雞有三種:珍珠珠雞、白珠雞,還有紫珠雞。或許這可作為珠雞的畜養過程仍正進行中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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