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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上山.愛

作者: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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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上山.上山.愛》

我寫《上山.上山.愛》

第二種方法是「一查永逸法」,例如對李敖在雜誌上連載的文章,在連載期間即予查禁,前面既被查禁,後續的想印出書也自然不得超生。所以,只禁一期就可一勞永逸,無須期期查禁了。

「上山.上山.愛」雖是我繼「北京法源寺」後第二本長篇小說,但兩本書的形成,卻大異其趣。
十多年後,國民黨政府宣佈實行憲政了、自由了。在書報檢查方面,說我們不事先檢查你們了,改為事後追懲你們了,你們不要亂寫啊,亂寫了,我們照樣可以追著懲罰,你還是逃不掉的。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一日在中國台灣
藏傳佛教有「屍陀林主」(Masters of Sitavana),畫面是男女骷髏,風月交叉,雖朽為枯骨,但仍能滅敵飲血,以顯神通。若論真的「屍陀林主」,非此書莫屬。「上山.上山.愛」是真正滅敵飲血的文學,「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強虜」是誰,讀者一看便知。本書雖為情愛祕岌、男女聖經,但是功夫深處,卻是「思想掛帥」的智者、強者文學,不想再看娘娘腔文https://m•hetubook.com.com學作品的讀者,何妨一讀此書,大開眼界也。
十七年前,我的長篇小說「上山.上山.愛」連載時,國民黨偽政府迎頭痛擊,立刻來了查禁令,罪名是「蓄意為匪宣傳、誣蔑政府、侮辱壯烈殉國先烈、扭曲事實、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結果,我的小說很難寫下去了。
第一種情況是等你書寫完了,看都不必看,就查禁;第二種情況是你書還沒寫完,還沒大功告成,但我查禁動作先大功告成,我只看第一期連載,就查禁。結果你連載一百期也沒用,你死定了。
根據台灣島上出版評議基金會的調查,目前每月上市的「黃色|小|說」,高達三百六十萬本。由於「上山.上山.愛」裡有不少精緻的床上鏡頭、浴缸鏡頭和雨中鏡頭,被人痛恨的李敖,這回有機會被歸為「黃色|小|說」的作家群。但是,「黃色|小|說」每月三百六十萬本了,又何勞大師李敖執筆?把李敖如此定位,未免太小看他的危險性了。
事實上,如果硬要假以顏色,「上山,上山,愛」毋寧是一部「黃色其外,紅色其中」的小https://www•hetubook.com•com說。紅色象徵「性」的激越和「思想」的激越,它的最大特色,就在把「形而上」和「形而下」合而為二「易經」上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自來「黃色|小|說」,只是形而下的器官交合而已,不足以語形而上的大道,「上山.上山.愛」卻開得未曾有之奇,以奇情奇文,顛倒陰陽,笑傲「易經」,成其不朽。
「上山.上山.愛」這本小說,書名怪怪的,原因是三十年前和三十年後,各有一位女主角「上山」。「上山」、「上山」,分屬兩個人。兩個人的二十歲生日那天,都在同一座山上、同一個房間、同一張床上,前後雖有三十年的間隔,但兩人並不陌生,因為她們是母女;但又陌生,因為她們從沒見過面,母親生產時立刻羊水栓塞昏迷死亡,在人間,女兒接替了母親,也在三十年後的同一張床上,跟母親當年的情人,躺在一起。她全不知道,真實之中,她接替了生命,也接替了愛情。當年的情人也在最後才知道,事隔三十年,原來她們是母女,他不願說出真相,為了死者和生者,他只好把一切長埋心底。小說結束在亂|倫的懸疑裡,沒https://www.hetubook.com.com人知道最後的故事——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的中華民國亡國了,它逃掉了,逃到台灣,重組了偽政府,按說既然宣佈不事先檢查了,理應比對付魯迅那一時代多點言論自由才是,其實不然。事實上,偽政府暗中施出兩種方法來「超魯迅」。第一種方法是「不檢即查法」,例如對李敖的書,根本是本本查禁。換句話說,根本檢查都不必了,就查禁了事。所以,從形式上看,檢查倒真彷彿取消了呢!只是代替的,不是更多的自由,而是更多的查禁而已。
(全書完)
「北京法源寺」是我被判十年後,在黑牢裡等待覆判時構思的,而「上山.上山.愛」卻構思在坐牢之前,並寫了一些片段。我被國民黨偽政府下獄後,家中兩次被搜查,搬走了好多箱「亂文件」,經檢查後,過濾出六箱不重要的,分次還了給我,其中有「上山.上山.愛」的那些片段。還給我的原因是內容乃「黃色的」而非「紅色的」,偽政府只管「大頭」不管「小頭」,所以,網開「小頭」一面,還給你了。直到十七年前,我連載「上山.上山.愛」時,和-圖-書他們才發現李敖即使寫「黃色|小|說」,居然也不老實,他的「小頭」也是反政府的。所以,就發生了「沒寫完,就查禁」的妙事,開了有人類以來,古今中外禁書史的先河。「焚書坑儒」又算老幾呢,書沒寫好就先焚了,才知道本國民黨的厲害!
清者閱之以成聖

不過,十七年過去了,那個李敖又來了!不管「大頭」「小頭」,還一起冒出來了!「上山.上山.愛」四月二十五日出版之日,因為此書來頭大、兩頭大,必然掀起定位定性的高潮。是「黃色|小|說」?還是「情|色文學」?還是「打開天窗說亮話,脫了褲子談思想」的中文鉅作?都可七嘴八舌、都可議論紛紛。但對構思三十多年、最後花四十多天一口氣把它寫完的作者說來,這本小說,卻應了我在它扉頁寫下的十四個字
濁者見之以為淫
一九三五我生那年,魯迅在「且介亭雜文」的「附記」裡,提到國民黨政府管制言論,當時主持檢查的人刪文章,並不告訴讀者那兒被刪,弄得文章上氣不接下氣,讀者看和_圖_書了,大惑不解,「你在說什麼呀?」
清濁之分,關鍵何在?《查泰萊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作者勞倫斯(D.H.Lawrence),有篇論文叫《色情與淫穢》(ponography and obscenity),對淫與非淫,反覆陳詞。其實他說得太多了,反不清楚了。事實上,真正的判別方法,乃在讀者能不能受小說影響,從而激濁揚清,這就在於小說內容有沒有這一功力。「上山.上山.愛」這本小說,涉及的重要主題上百個,發人深省的深度和幅度如此豐富,可謂前無古人,至於後有沒有來者,要看我何時死了而定。——我就是我的來者。當我一旦物化,這種小說必成絕響。嵇康被害,廣陵散失傳;章絳雲亡,國故學淪沒!生逢濁世,以發清音,海峽兩岸,一人而已,讀此書後還怪我大言者,非人也!
十七年過去了,我捲土重來,終於在我六六大壽『二〇〇一年四月十五日』時,把小說鐵定問世。這是繼「北京法源寺」後我的第二本長篇小說,三十萬字,在禁書史上,無疑的,它是世界冠軍。一本小說還沒寫完就給查禁了,它的「妖言惑眾」,還不世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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