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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罪5:撒旦的情歌

作者:阿嘉莎.克莉絲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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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珍 第一章

第三部 珍

第一章

「是。」
在他把內容告訴她以後,已經九點了。他們兩個都驚叫一聲,然後一起到一家小餐館去。他告別的時候,起初那種怯生生的感覺又回來了。
珍換了個坐姿,讓臉頰避開壁爐的火光。
他突然間想道:「我可以對她說任何話——什麼都可以。不過她不會總是用我期望的方式回答。」
「為什麼?」
「一定有別的辦法。」
「對,你會想要有驅動力。可是音樂本身就會是驅策他的力量!」
她把吐司推向他,然後補上一句:「你表妹來過這裡兩次。」
致上我大量的愛,你深情的
「我懂。對,這些都寫在你的臉上了。現在聽我說,把你所有的苦難、喜悅,都帶到我的音樂裡吧;不是拋棄一切,也不是毫無節制,而是用經過控制與訓練的力量放進去。你有頭腦,也有勇氣。少了勇氣就什麼都不成了。那些沒有勇氣的人背棄人生;你永遠不會背棄你的人生,不管有什麼降臨,你都會站在那裡,眼神非常堅定,頭抬得高高的面對它……但我希望,我的孩子,你不會受太多傷害……」
「要唱這個會很困難。」
「嗯,這不是很容易解釋。可是你看,珍是一個真正的人——非常真實。愛上珍得全心全意才行。我們都同意弗農可能是個天才吧?而我不認為一個天才會想要跟一個真人結婚。他會想要跟一個可忽略的人結婚——某個人格不會妨礙他的人。這可能聽起來很憤世嫉俗,可是如果弗農娶了奈兒,應該就是這樣。她此刻代表著——我不知道要怎麼說……那句詩是怎麼說的?『蘋果樹、歌聲與黃金……』諸如此類的東西。一旦他跟她結了婚,那種感覺就會消失。她只會是一個容貌美麗、個性甜美的好女孩,他當然還是非常愛她,不過她不會干涉——她永遠不會介入他跟音樂之間——她沒有足夠的人格力量。珍卻可能會,就算她不是刻意的。珍的吸引力並不是來自外在的美——而是來自她這個人。她對弗農來說可能是絕對致命的……」
他停了下來。
「如何?」
希爾說恐怕不行。他歉疚地扭動著身體,然後扭扭捏捏地出了房間。女僕送來黑咖啡跟熱奶油吐司,看來這就是珍概念中的下午茶了。
她把雙手搭在他的肩上,然後親吻了他。
珍.哈定所住的公寓位於切爾西區某住宅區的邊間,可以俯瞰河流。
他在珍的鋼琴前面坐下來開始演奏——古怪、有節奏感卻單調的音符……
「喔!成功……」他伸手準備與她握手。
他轉過和-圖-書身去。
「你講話的方式就像那個晚上一樣。就好像人可以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
「要是這樣,那他在音樂上就永遠不會有成就。要有成就,就得有驅動力。」
「你自己也不喜歡她啊。」
「《伊蕾克特拉》,理查.史特勞斯的作品。」
「很漂亮,某些人會說那是迷人——可是我會說那是漂亮。她把大家都會的事做得非常漂亮。她不是那種乖巧聽話的小貓咪,我擔心——對,我應該說我擔心她是真的喜歡弗農。」
將近兩週後,拉馬格才來找珍。有天上午十點半的時候,他沒事先通知就來了,還一句抱歉都沒說,就大步走進公寓裡,環顧著起居室的牆壁。
他從口袋裡拿出皮尺,要她重複這兩個動作,每次都用皮尺套量她的身體。最後他把皮尺放回口袋擱著。他和珍似乎都覺得這些是很正常的動作。
他繼續彈奏。沒完沒了的單調聲音,沒完沒了的重複——接著突然之間有個音改變了,讓人豎起耳朵——那就是他稱為花紋的東西。
親愛的喬:
「你寧願繼續相信童話故事裡的人生?」
珍又停頓了一下才回答。
「你曾經跟幾個男人同居過?」
她用很輕的聲音喃喃說道:「我好怕。」
有一整個星期,弗農都費心思量:該不該把珍說的話當真?他可以在週末到倫敦去——但那時候珍可能不在。他覺得自己過分自覺、害羞。或許她早已忘記自己邀請過他了。
「珍,沒有一件事可以讓你改變心意,但話說回來,你有驅動力。」
「毫無雄心壯志?你這麼認為啊?」
「是的。」
「喔!我喜歡這個。就像狗打架。」
「史特勞斯會覺得受寵若驚吧。不過無所謂,我懂得你的意思。這齣歌劇是戰鬥性的。」
「來吧,告訴我你是怎麼過活的,他喊道。」珍唸出這句引文。「喏,我全靠自己,日子也能過得非常好又很體面!賽巴斯欽,你想要吃點什麼嗎?」
珍靜默了一會,然後換了一種口氣說道:「我不是在笑話你。我是在多管閒事,試著要干涉你。」
「這我說不上來。光有想望是派不上用場的,可是如果你真的去做了——我預料這會把其他一切都吞噬掉,一切都會消失——普桑修道院、金錢、女孩。親愛的,我不認為你的人生會很輕鬆容易。啊!有隻鵝走過我的墳墓了。賽巴斯欽說你在寫歌劇,現在告訴我關於這齣戲的事情吧。」
「可是你知道嗎,賽巴斯hetubook.com.com欽,我想我比弗農更容易『改變心意』。我知道自己要什麼,而且會去爭取。他不知道自己要什麼——或者更精確地說,不知道自己不要什麼,但那個什麼會來找他……而那個東西,管它是什麼,都會得到侍奉——無論代價有多大。」
派對的隔天晚上,賽巴斯欽.列文來到了這裡。
她雙手一拍,相當突然地結束了。她越過房間走到火爐旁邊,按了一下叫人鈴,然後第一次用對待人類的態度跟希爾說話。
「希爾先生,留下來喝杯茶吧?」
「對,但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我不能……」
「或許吧。可是我不認為只有這個原因。」
麥拉寫信給喬。
弗農氣沖沖地說道:「我真希望你沒這樣嘲笑我。」
珍自己來開門。她只在發現來人是誰的時候眼睛略略睜大,除此之外,表情如常。
「他很有趣,」她緩緩地說道,「我想有部分是因為他毫無雄心壯志。」
「我確切的意思是什麼?哎,就只是這樣。想得到渴望的東西,通常必須付出某種代價,或者冒個險——有時候是兩者兼具。舉例來說,我熱愛音樂——某一種音樂,但我的聲音適合的卻是完全不同種類的音樂。我的好嗓子適合唱一般歌曲,卻不適合唱歌劇——除了非常輕量級的歌劇以外。可是我已唱過華格納和史特勞斯的歌劇——所有我喜歡的東西。我還沒真正付出代價,但我冒的是非常大的風險,我的嗓子可能隨時會倒,我明白這一點,也充分認清事實,而我認定我的收穫值得付出這種代價。
「我喜歡來找你,珍,」賽巴斯欽說道,「你從沒把我當成一個自大的年輕猶太人,對他們來說,只有薩佛伊酒店才具吸引力。」
「對,當然有別的辦法,說起來還可能是最簡單的。沒有人能阻止你們兩個到最近的戶籍登記處去。你們兩個人都有手有腳。」
他拉著她的手臂把她帶到窗邊,從頭到腳端詳了一回。他用食指跟拇指捏她手臂上的肉,叫她張開嘴巴看她的喉嚨,最後把他的大手擺在她的腰部兩側。
她把菸盒跟火柴擺在他旁邊便離開,十五分鐘後餐點就準備好了。
「她並不吸引我,因為對我的心智來說,她還沒有吸引我的特質。真正的奈兒還沒出現,或許永遠不會出現。我認為對某些人來說這樣非常有吸引力,因為所有的可能性都是開放的。」
「喔,」喬說,「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想奈兒是個蠢蛋白痴,我會很痛恨看到弗農跟她結婚……我希望這一切都成空。」
「你對弗農有什麼看法?」在停頓一陣以後,賽巴斯欽問道。
弗農站了起來,在房間裡來來回回踱步,然後他又回來跌坐在珍椅子旁邊的爐前地毯上,抬頭看著她。「那第四件事呢?音樂?你認為我有沒有可能做到?」
希爾撲向鋼琴,雙手以驚人的速度與靈巧在琴鍵上跳動。珍唱了起來,大多數時間是極弱音,幾乎像是氣音,偶爾她會全力唱出一個樂句。有幾次她停下來,發出像是憤怒、不耐煩的叫聲,和圖書然後吩咐希爾重複前面的幾個小節。
「試著干涉你讓你面對現實,還有忘記你是——該怎麼說呢——比我小了八歲?而且你該面對現實的時候還沒到。」
「賣掉普桑修道院。你可以賣掉它,不是嗎?」
「這裡是你自己裝潢、挑選壁紙的?是嗎?」
喬把信拿給賽巴斯欽看。
「就是那個意思。不能。你知道吧,有些人不能過窮日子。」

「這有一部分是因為你得不到她。」
「對啦,以花瓶甜心的風格來說。」
「你剛才唱的是什麼?」
「吸氣——很好!現在呼氣——要快。」
賽巴斯欽用低啞的聲音說道:「你……你對她的想法是什麼?」
「謝謝你替我向拉馬格下的功夫。賽巴斯欽,你是個非常好的朋友。而且我認為成功永遠不會慣壞你。」
「喬?」
「對,我不是。」
「這是雪,你了解的——北方的雪。你的聲音必須像那樣,像雪。它純潔得像是白色錦緞——上面佈滿花紋,但花紋是在音樂裡,而不是在你的聲音裡。」
「對誰來說的代價?」
賽巴斯欽抬起頭,他的臉色為之一亮,充滿讚賞之情。
「如果你能在這裡靜靜坐著,我就去弄蘑菇炒蛋、鯷魚吐司跟黑咖啡來給你。」
「如果她聽你這麼說會氣得半死。」
「他不是個好人?」
「你所謂的試著要干涉是什麼意思?」
「你不明白。這條路上有好幾百種難處。我不能要求奈兒面對貧困的生活,她不想當窮人。」
「我已經安排好了,珍,」他說道,「拉馬格明天會找個時間來看你。看來他比較喜歡這樣。」
「喔,是啊,在某方面來說我是不喜歡她。我對她不太感興趣,不過我滿能看出那種吸引力的,以那種風格來說,她還滿迷人的。」
「我無從判斷。我不知道你想做什麼。」
「人當然可以。雖然不是完全絕對,但幾乎總是如此。如果你想謀殺某個人,真的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你的,但你事後會被問罪吊死——這很自然。」
「一個。」
「但那是最有可能發生的事。」賽巴斯欽說道。
「我想她指的是珍,」賽巴斯欽說,「我還滿想看看她們對談的。老實說,我想珍會覺得很有趣。」
「好年輕,」她終於說道,「年輕得可怕。」
「但你不是一直一個人住?」
他說出口的是:「請繼續說下去——淨講我自己的事滿自私的,不過我實在太抑鬱、憂慮了。你那天晚上說,我想要的四件事物中,我可以得到其中任一個,卻不能全部得到,我想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現在就你的狀況來說,你提到了四件事。首先,我猜想如果你繼續待在你舅舅的公司裡,只要待得夠久,你就會無災無難地變得富有。那樣並不是十分有趣。其次,你想住在普桑修道院——如果你娶了個有錢的女孩,明天就可以住進去了。然後你鍾情的、想娶的那個女孩……」
「喔!我還不很清楚……」
「有什麼可吃的?」
珍口吻平靜地說道:「他是個非常差勁的人。」
她說了:「我喜歡你的和圖書心上人,賽巴斯欽。」
「我想——在我遇見過的人之中,你是數一數二的好人。你會讓我再來跟你聊天嗎?如果我沒有讓你覺得太無聊的話。」
「我想你可以。」他再度起身把手擱在她肩膀上,「你幾歲了?」
「當然,這是畢生難逢的機會。如果我可以讓你滿意……」
「相當正確。不過你有絕佳的耳朵,你想唱索薇格,對吧?」
我很擔心弗農,還有他總是去倫敦見的那個女人——某個比他老了好多歲的歌劇歌手什麼的。女人掌握年輕男生的手腕實在太可怕了。我擔心得要命,不知道要怎麼辦。我跟你們的西德尼舅舅談過了,不過他在這種事情幫不上什麼忙,只說男孩子就是男孩子。可是我不要我的男孩變成那樣。我在想,喬啊,如果我去見這個女人,然後求她放過我兒子行不行得通呢?就算是個壞女人也會聽一個母親的話吧?弗農太年輕了,我不能讓他的人生就這樣毀掉。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我對弗農似乎全無影響力了。
「三十三。」
「她是什麼樣的人?」
「我會把譜寄來,」他轉頭說道,「你要好好研讀它。」
她微笑著,卻沒有回答。
「你說不能是什麼意思?」
「或許她不能。」
「我知道,她在信上跟我提過。」
「對。這樣很怪吧?我們已擁有的一切竟顯得那麼不重要。我實際上要什麼有什麼——除了喬以外——而喬對我來說是唯一重要的。就算知道自己有多傻,也無法改變我的想法!喬跟其他女孩子之間有什麼差別?幾乎沒有。然而以現在來說,她是我在這世界上唯一在意的人。」
「是。」
「我真想知道要怎麼理解跟他訂婚的那個女孩。」賽巴斯欽說道。
珍考慮了一會兒。
他覺得舌頭打結,很不自在。他原本很想來,來了卻又不知道該說什麼。珍身上有某種成分讓他不自在。最後他脫口說道:「請誠實告訴我——你會建議我放棄工作,專注於音樂上嗎?」
「你是不想。你只想要你的童話故事有個快樂結局。舅舅死掉,把他所有的財產留給你,你娶了心愛的女孩,然後住在普什麼的地方,從此過著永遠幸福快樂的日子。」
他大步走出客廳、砰地一聲關上公寓大門。
「喬,你不喜歡奈兒,對吧?」
珍往後躺靠在椅背上,露出微笑。
「很可能。」過了一會以後她又說,「你非常在乎她,不是嗎,賽巴斯欽?」
賽巴斯欽低聲笑了。
拉馬格突然說道:「那樣很好。」然後又用命令語氣說道:「來這裡。」

「唔,我想珍比奈兒好上十倍!弗農愈快克服他對奈兒的愚蠢初戀情懷,愈快愛上珍愈好。」
「對,喬。」
「很好,」拉馬格說,「你的肺活量非常優越,喉嚨很強壯。你很聰明——因為你沒有打和_圖_書斷我要做的事。我可以找到許多聲音比你好的歌手,雖然你的聲音非常真誠,非常美麗,非常清澈,就像一條銀線,可是如果你強逼它,它會完蛋,那麼,到時候你要怎麼辦?你現在唱的音樂很荒謬——如果你不是傻到極點,理當不會唱那些角色。然而我尊重你的選擇,因為你是個藝術家。」
「我可以明天就娶她嗎?」弗農問道,語氣中帶著一種憤怒的反諷。
賽巴斯欽點燃一支菸,然後緩緩說道:「我不確定你的看法是否正確。」
「怎麼說?」
「你隨時都可以來。晚安。」
「我也不認為。」
珍微笑不語。
「你自己一個人住?」
「我應該說,是的,這相當容易。」
「這實在蠢透了,」喬口氣火爆地說道,「真希望弗農會愛上珍。比起死心塌地愛那個蠢蛋奈兒,愛上珍要好上幾百倍。」
賽巴斯欽起身。「我必須走了。珍,謝謝你的餐點。」
他跟著她走進一個長方形的客廳,窗戶可以俯視河流。客廳非常空曠:一架平台鋼琴,一張長沙發,幾張椅子,三面牆上貼著狂野的藍色風鈴草跟黃水仙圖案的壁紙,唯獨某面牆貼了深沉的暗綠色,上面只掛著一張畫:一個古怪的禿樹樁寫生。畫的氛圍,讓弗農想起他早年在森林裡的冒險。
麥拉舅媽
珍在桌子旁邊坐下,眼神空洞地瞪著牆壁。她的機會來了。
「進來吧,」她說道,「我的練習就快結束,但你應該不會介意吧。」
「你知道嗎?珍,」他說道,「我想你說對了!」
坐在鋼琴椅上的,是那個像條白色蟲子的小個子男人。
他停頓了一下,然後繼續說道:「現在聽我說。我的音樂很美,而且不會傷到你的聲音。在易卜生創造索薇格的時候,他寫出的是史上最了不起的女性角色。我的歌劇成不成功,就靠這部戲裡的索薇格——而且光會唱歌是不夠的。卡瓦羅西、瑪麗.汪特娜、珍妮.朵塔——她們都希望能唱索薇格,可是我不會要她們。她們是什麼?一群沒腦子的動物,只是有著神奇的聲帶。對我來說,我必須有個完美的樂器來唱索薇格,一個有智慧的樂器。你是個年輕的歌手,到目前為止還沒沒無聞,如果你讓我滿意,你明年會在柯芬園唱我的《皮爾.金》。現在,聽好了……」
「親愛的,我希望你追到你的喬。但若是沒有,我很確定你仍會得到其他的一切!」
「而你一直過得非常不快樂,是嗎?」
「對。他希望事情能變得容易。」
「我沒有想要謀殺任何人啊。」
「不必擔心,你所寵愛的天才不會改變心意或者被壓抑,不會有這種事的,我很確定那種事不會發生。」
珍把菸盒推給弗農,用她粗魯的命令式聲音說道:「來吧,希爾先生。」然後開始在房間裡來回走動。
第一個週末過去了,他很確定現在她已經忘記他了。接下來,喬寄了信來,提到她跟珍見了兩次面,弗農因此下定決心,在下一個星期六的傍晚六點鐘,他按了珍家的門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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