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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崇禧先生訪問紀錄(下冊)

作者:白崇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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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編 參加國民大會回憶 一三、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三次會議

第十編 參加國民大會回憶

一三、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三次會議


有了這種組織後,推行什麼事都方便,如肅清匪患,匪都改邪歸正了,治安良好。有組織、有紀律,如修路,民眾發動起來很容易;如破除迷信、發展教育,全省廟宇除了孔廟、關岳廟外,一律改為學校,廟產改為校產,增加了好多學校;如行政效率之提高,民眾自動自覺起來與政府配合,又如二十三年即實行徵兵,效果甚佳。
國大第三次會議於四十九年春在臺北召開。我自制憲國大到行憲國大第一、二次會議都被選為主席團之一,到第三次會議之前,廣西省有兩位代表——潘宗武、黃新硎——出來競選主席團。當主席本來是盡義務的事,無權利可言,廣西代表只有三十多,當時我就決定讓年青人出來做,放棄競選,有些人來對我講,別人資望淺不能當主席,勸我再度競選,我表示要讓賢。後來大法官蘇希洵到我這裏來說:「聽說你不競選主席團?」我說:「聽誰講的。」他說:「黃新硎。」我說:「不錯,二次會議沒人競選,這次有兩個人出來競選,廣西只有這些票,這本是盡義務的,我也競選,票分散了不好。」他說:「總統就職當選證書上主席團各主席要簽名,簽名後送總統,你第一屆第二屆都簽署了,第三屆你不競選你就不能簽署,怕人家說你不捧場,人家要懷疑你的立場,你的意思本來是讓賢,但人家要懷疑你有不好的意思,何況他二人資望淺,選得出選不出還是問題。」我一想覺得很有道理,接受他的意見,約了三幾個人來,把蘇https://m•hetubook.com.com先生的意見講了,大家亦怕有人藉我的不競選來飛短流長,要我再競選。我以十八票當選,潘宗武亦出來競選,得九票抽籤當選。
一、這次大會中健公參加總統請的茶會嗎?
兩權案牽涉很大,若表決結果是按期開會或自由召集,政府很難辦,交通費就一大筆,還有複決這法律複決那法律問題太大了。陳副總統提到這件事說:「一個立法院把腳綑住了,再一個立法院兩隻腳都綑了,動不了了。」
答:十七年年底北伐完成,這應該是結束了以武力掃蕩的軍政時期,從十八年起應該實行訓政。根據建國大綱程序,訓政時期是由軍政進入憲政的過渡,掌握政權的國民黨,應負起訓練民眾的責任,戶口調查、土地測量、發展交通、民眾組訓等地方自治的工作也就是訓政時期的首要工作,使民眾在本地能自治,有運用政權的能力,奠定了民主政治的基礎,方能進入憲政時期。不幸我國由十八年起連年內戰,不能實施訓政,而我們在廣西根據建國大綱,自己實施訓政。我們很注重訓練民眾,首先我們從基本的組織民眾開始著手,招一批初高中畢業的學生受訓,作為鄉村幹部,回去推行工作,辦法是以鄉村長兼民團大隊長兼學校校長,三位一體,使政治、警衛及地方教育能互相配合,黃季陸在廣西曾負責訓練這種幹部。
老實講現在還是「軍政時期」,憲法授予的統帥權增強,多數憲法條文受限制不能實行,六百多人簽和_圖_書署要行使復決權,國大代表一千四百多人,出席者一千二百多,六百多人是很大的力量。當然這是國大應有的權力,不錯,但那要有條件的,他們把條件丟了,要爭權,因此中央好擔心。這六百人中國民黨員居多數,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請客,總裁請茶會訓話,對友黨亦設法疏解。在國大會議臨時會中最重要的是討論此案,中央向各省展開疏解,廣西代表只有一兩個需要疏解;問題好解決。
二、茶會情況如何?總統講了些什麼?請健公講講。
這次會議由於兩權行使辦法案無論是審查會或正式大會爭辯均烈,我在第四次大會被推為主席。這次會議本來是推國語實驗小學校長張希文當主席的,張很能幹,有修養,她臨時動議推我為主席。這次會議要通過「國民大會議事規則」,審查會審查此規則時即有激烈的辯論,主席團運用黨的重要分子及友黨分子如孫亞夫等才擬出來,議事規則中最重要的「表決方式」,有主張記名投票,有主張無記名投票,兩種方式影響後來兩權行使辦法案的表決極大,審查結果是賦予主席酌定以舉手、起立、或投票方式進行,採無記名或記名則由主席徵求大會通過半數的同意來表決,這是一重要決定,張希文推給我。黃珍吾(前憲兵司令)說:「健公,這不好做,他們推你,萬一兩權行使案通過了,與政府方針相反,最好你辭了。」我建議仍由張希文當,我不是第六組的主席團,本來不是這次當主席,張希文不肯,郭澄與我座位很近,和-圖-書勸我不要辭,我實在無把握做好,推不掉只好做。
國大第三次會議重要大事是修憲及選舉第三屆正副總統。修憲的主張被否決,但通過了修改臨時條款。依照我國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正副總統係連選連任一次,到第三屆選舉不修改此條勢不可連任,這次會議經過三讀通過,總統可連選連任,於是此屆正副總統順利選出。此屆選舉無人競選,簡單明瞭,我覺得很好。
三月五日我以主席身分說明審查情形,秘書長說明審查後的議事規則,共九章四十八條,進行逐條討論。關於兩權行使辦法的表決,最有關係的是第三十七條,他們認為有關修憲等重要議案表決,應採取投票表決,辯論結果仍依審查意見,照普通程序表決。大會從九點開始,會場空氣緊張,先利用黨團組織一般人參加辯論,友黨孫亞夫等都幫著講話,一讀是廣泛發言:二讀是逐條表決,三讀是全文,主席利用人的心理,辯論久了,由三十多人提出臨時動議:「停止討論,提付表決」,(這時很吵,很多人說:「不能停止,我們有意見,還要發言。」但辯論時間已很長,表決過半數提付表決,三讀完恰好十二點,通過,散會,有驚無險。郭澄等過來握手致意,老先生很注意這件事,現在僥倖通過了。
三、健公講廣西曾實行訓政,請健公談談實行情形好嗎?
記得推行這工作時,我也是訓政推行人員,一年最少總有三四個月在鄉村跑,有一輛大車,裏面裝廣播器材及人員,自己坐小車,到了一個鄉村集合民眾說https://www.hetubook.com.com話,最初聽的人少,越到後來人越多,沒受召集的附近民眾也跑回來聽。最初各縣交通不便,後來都修了馬路,有興趣的民眾要來聽很方便,我們盡量接近民眾,教育民眾,領導民眾,從民國二十年開始到二十三、四年,成績差不多了,不敢說完美,大致差不多。其效果在抗戰時可顯露出來了。抗戰一起,有幾件特別的事可以一提:
答:參加了。
(一)修湘桂鐵路:此路對大後方關係重大,政府發動湘桂兩省民眾修路,湖南人口本多於廣西數倍,最初修路時人不少,但以後逐日減少;廣西則今天來五萬人,明天還是來五萬,很有計劃的徵工,民眾都組織起來,湖南不能比。
答:總裁請主席團茶會,在總統府請的。總裁先說了話,有一代表叫盛紫莊,此人留法,曾在東北做過熊式輝的總務處長,很有錢,是兩權派的分子。總裁說完了,他說:「我們擁護中央的。」總裁要他到近前說:「你是否國民黨員?」盛答:「是的。」總裁說:「那你應該服從議決,你不服從總裁,退出國民黨。」總裁對兩權行使的主張是:有條件的行使,國大臨時會議可以開,但時間不限定,由總統召集。
(三)協助抗日戰事:組織游擊隊破壞道路,日軍佔南寧後,經常破壞南寧對外公路,禁物資運赴南寧,結果敵人知難而退,不是打退的。空戰時,美機被打下來,美國駕駛員不會講國語,但背後有中文說明是陳納德飛虎隊,立即受照料。

有關國民大會答問

這些小事足和-圖-書可反映出實施訓政的效果。
第三次會議另一引起激辯的議案是兩權行使辦法案,本來國民大會職權為:1、選舉正副總統;2、罷免正副總統;3、修憲;4、複決立法院對憲決的修改案等。前三者可說都行使過了,唯複決權的行使為過去爭執的一點,照憲法規定「關於創制複決兩權,除前項第三、第四兩款規定外,俟全國有半數之縣市曾經行使創制複決兩項政權時,由國民大會制定辦法並行使之。」由於除了廣西曾實行訓政外,各省都沒實行,抗戰後剿匪未成功;突然要行憲,當然是無法有過半數縣市行使過創制複決權。但這次不少國大代表要行使複決權,他們認為國民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而立法院為最高立決機關,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國大覺得他們權大,希望能夠複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等。為了行使複決權,國大如何召集,是定期召集或不定期召集?定期召集是一年兩次會議或一年一次會議?這些都成為討論的問題。
(以上第一二一次訪問,五十五年八月六日)
(二)防空:每一鄉村都有電話,有望遠鏡,飛機從海南島方面來了,最先發現的即往後報,一村一村的報過去,什麼機種?多少飛機都不錯,黃鎮球當全國防空司令,最讚美廣西的防空設備與訓練。
(四)發救濟物資:戰後省救濟處發放救濟總署的救濟物資,對各鄉鎮該救濟的清清楚楚,有組織的發,沒人敢非法吞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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