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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崇禧先生訪問紀錄(下冊)

作者:白崇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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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編 參加國民大會回憶 一四、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

第十編 參加國民大會回憶

一四、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

(二)前項緊急處分,立法院依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之程序,變更或廢棄。
(三)解釋對於動員戡亂反攻復國時期統帥權的態度,使有所為有所不為。有助於動員戡亂行動就是有助於憲政法制之維護,凡能啟發新機活力,有利於反攻復國,為之;有礙於人民生計、社會生命及有關基本民權自由者則斷然不為。光復時期清理戰場,建立政權,實行地方自治後,亦即恢復民主憲政之時,戡亂一旦告終,即當以授權案歸還於國民大會。
(三)動員戡亂時期總統副總統得連選連任,不受憲法第四十七條限制。
(二)現在已到反攻復國的時機了,我們不能再受限制,全民奮起,同心同德,使武力與國民相結合,生活與戰鬪相結合,革命武力成為國民革命的武力,反共戰爭成為全面反共戰爭,才和圖書能使反攻必勝復國必成。
這次會議圓滿閉幕,總統致閉幕辭要點如下:
(七)戡亂時期總統對創制案複決案有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國民大會討論之。
(一)對國大通過臨時條款成立動員戡亂委員會等十條,認為是國大信任他,對國大私人很感謝,必盡己力遵照憲法來努力加強反攻準備,報答國家。
(九)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由總統宣告之。
(一)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經濟上重大變亂,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三十九條或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
(五)總統為適應動員戡亂需要,得調整中央政府之機構人事機構,對於選果產生之中央公職人員,因人口增加或因故出缺,能增選或補選,自由地區m.hetubook.com.com及光復地區均得訂頒辦法實施之。
(四)動員戡亂時期,本憲政體制授權總統得改置動員戡亂機構,決定動員戡亂有關大政方針及處理戰地政務。
討論這些條款爭辯最烈的是第五條,原提案是國民黨員,未先與友黨交換意見,友黨人士很不滿意,認為照原文通過,整個憲法沒用了,對內外觀感都不好。後秘書長谷鳳翔請友黨領袖陳啟天、孫亞夫等解釋並研討,總統亦約請民青兩黨及國民黨重要人士到官邸,親向他們解釋,再修改後提出大會通過。關於第七條,有好幾百人簽署要求開會有定期;關於第八條有人提出增加設置機構差不多又是產生一種有權力的機構;兩條都辯論很久,後來都照原文通過。
(六)動員戡亂時期國民大會得制定辦法,創制中央法原則,與m•hetubook•com•com複決中央法律,不受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之限制。
民國五十四年二月十四日舉行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這屆除死亡外代表名額有一千四百八十八,報到的有一千四百二十,照大法官解釋夠法定人數了。這次會議我仍繼續當選為主席團之一。開幕天,主席團推王雲五當主席,並由總統致開幕辭。
這案經過冗長的辯論,由特種委員會審查修改再通過的,這案使總統在將來反共大陸時能採必要的緊急措施,處理緊急的重要事項。
其條文如下:
總統這次致辭講得很好,簡單講講受代表敦促準備反攻大陸的重要事項,首先談到經濟建設計劃,在過去的六年當中,經濟上有很大的成就;尤以實行土地改革後耕者有其田,農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而發土地債券使農業資本轉移到工業來,鼓勵hetubook.com.com人民投資工業,這是達成國父的民生主義的遺教,很和平的解決了土地問題。今後將繼續都市平均地權,限制人民最多土地為三百坪,防止在都市產生大地主,漲價歸公,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現在經濟能自給自足,從前有人擔心經援停止,而今則沒發生困難,國家預算出超,這些都是經濟的成果。其次提到農耕隊派到非洲的事,過去我國總是要請外國技術人員,現在則為技術人員輸出,他們在非洲工作很受重視,足證我們農林之進步,幫助促進中非外交關係。此外講了一些政治方面軍事方面的進步情形,政治上遵照國父民權主義遺教,實行地方自治,做到在大陸上未曾做到的地方選舉,選賢與能,健全基層組織。軍事上陸海空軍都在進步中,訓練裝備有很大的成就。最後說到外交方面,不僅與美國等維持友好https://www.hetubook.com.com關係,而且由於我國是在太平洋中反共最堅定的力量,自從我們力量更充實後,美國輿論的不重視情況改變了,越戰後很多主張使用我們部隊,或主張使我們反攻大陸,我們地位一天天增高,成為遠東內部的安定力量,經濟一天天繁榮,獲得友邦重視。
(四)再表示決心準備反攻復國,以大陸六億同胞所交憲法帶回大陸,還諸選民,一生獻身革命任務五十多年了,對這鞠躬盡瘁,濟則國家之福,不濟則以死殉之,以期無負平生革命抱負之志節。
此次會議最重要的問題是張知本等八百五十二人提的案:擬請增進臨時條款,授權總統得設置戡亂委員會,以適應反共情勢需要,完成反共復國歷史任務,是否有當請公決。
(八)國民大會於閉會期間設置研究機構,研討憲政有關問題。
(十)臨時條款之修訂或廢止,由國民大會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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