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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法史:歷史上的法律趣事

作者: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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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千秋法治誰引領 唯一提倡法治的儒學宗師

第二部分 千秋法治誰引領

唯一提倡法治的儒學宗師

荀子之所以如此引人非議,在於他思想之駁雜。先秦諸子的思想傾向都很鮮明,學派歸屬一般不成問題。只有荀子是個例外,在他的統一的理論體系中融匯了不同學派的思想觀點。正是這種「海納百川」的學術氣象,奠定了荀子思想巨人的獨特地位。而他這種駁雜的思想來源,與他在稷下學宮的經歷是分不開的。
公元前二八六至前二八五年,齊王滅掉了宋國,荀子曾進行諫諍要重視德治,但當時剛取得軍事勝利,正在高興頭上的齊王怎麼會掃自己的興呢?荀子的主張當然不獲採納,於是失望的荀子就離開了齊國,結束了他第一段稷下學宮的生涯。
荀子畢竟是一位儒家的學者,他認為在禮與法的關係上,還是禮高於法,禮為法之大本。只講法治,不講禮治,百姓只是畏懼刑罰,一有機會仍會作亂。他把「法治」稱為「暴察之威」,「禮治」稱作「道德之威」。法治至其極也不過為「霸」,而不能成「王」。如果以禮義為本,則法治就可以更好地發揮作用了:「故禮及身而行修,義及國而政明,能以禮挾而貴名白,天下願,會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
荀子名況,字卿,周朝戰國末期趙國猗氏人,也就是今山西安澤人。戰國著名思想家、文學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時人尊稱「荀卿」。

將「霸道」與「王道」雜之

前二三八年,楚考烈王卒,春申君死於政治鬥爭。荀子失去政治上的依靠,廢官居家於蘭陵。「著數萬言而卒,因葬蘭陵」。最後客死於蘭陵,結束了他短暫而又輝煌的傳奇人生。
後來,荀子到了趙國,曾在趙孝成王前與臨武和-圖-書君議兵,提出了「善用兵者」「在乎善附民」的主張,以「王兵」折服了臨武君的「詐兵」,使趙孝成王和臨武君都不得不稱「善」。但處於「爭於氣力」的當時,趙王「卒不能用」。於是,他只好離開家鄉而又回到齊國。
在春秋戰國的戰亂年代,學者們的觀點大多「非黑即白」:有的覺得道德至上,道德能讓統治更穩定和諧,如儒家;有的認為法律是萬能的,一切問題用法律都能得到圓滿地解決,如法家。
也就是說,禮義是立法的精神,是立法的原則。如果人們愛好禮義,其行為就會自然合法,甚至不用刑罰,百姓也能自然為善。總之,荀子的禮法兼施、王霸統一,是對禮法、王霸之爭的總結,開創了漢代儒法合流、法儒並用的先河。
可就是這樣一個提倡人治的學派,竟然誕生出一個提倡法治的儒學宗師,他的思想學說,影響了整個封建時代,是儒家先秦時期最負盛名的代表人物之一。如此獨樹一幟而驚才艷絕的人物是誰呢?
直到今天,「隆禮重法」的思想依然具有借鑑意義。我們從近代走到今天,打破了人治的尊崇,實現了法治的普及。雖然現狀依然不容樂觀,很多人對法律依然存在誤解,但我們需要警醒的是,法律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法律並不是萬能的,我們不能從一個「人治」的極端,又走向一個「法治」的極端。
這個人我們多多少少聽過他的一些名頭,他叫荀子。
漢以後的歷代封建王朝,莫不以儒家文化與法家文化互為表裡,以禮治與法治、王道與霸道兼施並舉,作為維護和鞏固封建政權的基本國策,這充分反映了荀子學說對和_圖_書中國封建文化的深遠影響。
中國古代的歷史,自秦朝以來,基本就是儒家的發展史。隨著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思想政策的實施,儒家開始正式作為封建帝國的官方哲學而流傳於世。儒家最核心的思想,就是提倡人治,靠聖哲、賢人的力量感化眾生,來達到鞏固統治的目的。
也就是說,在禮法關係上,「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禮是法律制定的來源依據,法是對禮的必要補充。「寬猛相濟」,禮法結合,王道霸道並用,提示出維護統治秩序的真諦,既需要暴力的強制,更需要說教的教導。
在國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禮」。荀子認為禮從區分與調節不同人的利欲關係中產生。在治禮的過程中,不能只顧及人的欲望,而要讓物與欲兩者相持而長,在物質的增長和欲望的增長之間保持平衡。

「三進三出」的最牛校長

「法律和道德一樣重要」

荀子在楚為蘭陵令也不是一帆風順的。他任職不久,就有人向春申君進讒,於是,他只好離楚而回到趙國。在家邦,荀子這次得到了較高的禮遇。任他為「上卿」或「上客」。楚人聽到後,就勸諫春申君,春申君又「使人請孫子於趙」。荀子致信辭謝,對楚政多所批評。春申君深為後悔,又一再堅請。可能是為春申君的誠意所動,荀子又回到楚國,復任蘭陵令。
在禮和法並稱時,禮多指制度。荀子說禮是法之大分時,既是指禮為立法的原則,又是指禮作為原則的道德立場。法的制定和形式不純屬利益分配的問題,還有一個道義問題;法的一律化打破了貴族和*圖*書和平民的界限,使一切人平等。但是禮的持守卻仍然使有學養的人們不至於沉落。荀子可以說是顧及現實的利欲追求和必要性而又堅持道德理想,力求在二者之間保持平衡的思想家。
公元前二八四年,燕將樂毅率燕、趙、韓、魏、秦王國之師攻齊,陷齊都臨淄。齊襄王復國後,吸取先王的教訓,又招集亡散的學士,重整稷下學宮,「修列大夫之缺」。這時,荀子在楚國,正逢秦將白起攻楚,陷郢燒夷陵,舉國大亂,楚人倉惶遷都於陳。
齊國這時齊王建在位,但朝政由齊襄王的皇后控制。荀子向齊相進言,論述齊國內外大勢,勸他「求仁厚明通之君子而托王焉與之參國政、正是非」,並對「女主亂之宮,詐臣亂之朝,貪吏亂之官」的弊政進行了批評。
事實上,漢王朝建立後,經過漢初黃老之學的盛行和漢武帝的「獨尊儒術」,至漢宣帝時,荀子「隆禮重法」的政治學說遂被確立為「霸王道雜之」的基本國策而延續下來,也被稱為「儒皮法骨」,就是外表包裝了層儒家思想,其實奉行的是法家學說。
「隆禮重法」,是荀子對儒家思想進行改造而提出的新思想,這是基於人性惡的理論。他認為,人生來就有欲,「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有欲必有爭,因此人性是惡的。「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要發揮「禮義」的教化作用,藉以改造生來不良的人性,同時還要並用刑罰制服性情頑劣之人。他在性惡論的基礎上,把儒、法兩家對立的政治主張結合起來。
在荀子看來,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禮的作用則在對人的利欲的無限追求https://m•hetubook.com.com作出限制,二者之間不免有衝突。為了確保公共秩序的正常運轉,禮的遵循不免要訴諸一種強制性。由此,禮轉為法。因此,荀子常有「禮法之樞要」「禮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禮法並稱。在荀子那裡,禮是介於義和法之間的一個範疇。在義禮並稱時,禮多是指道德。
齊襄王死後,荀子在齊國鬱鬱不得志,秦國於此時聘請他入秦,荀子遂離齊赴秦,對秦國的政治、軍事、民情風俗以及自然地形等都進行了考察。他建議秦昭王重用儒士,「力術止、義術行」。秦昭王雖然口頭稱善,但他事實上正忙於兼併戰爭。所以,荀子的學說在秦國無法得到推廣,於是,荀子只好離開秦國而往遊他國。
中國歷史上有一個著名的辯題,就是霸道為上,還是王道為上的問題。這也是儒家和法家爭鋒的焦點。「王道」是說君主以仁義治天下,以德政安撫臣民的統治方法。「霸道」指以武力、刑法、權勢等統治天下的政策。
稷下學宮可謂中國最早的綜合性學術機構,齊國稷下之學正盛,齊王招集天下賢才而「尊寵之」。田驕、慎到、接子這些著名的學者,都齊聚齊國稷下學宮,號為列大夫,享受優渥的政治生活待遇,不治而議論,作書以刺世。荀子來稷下遊學,但他對諸子之事都有批評,認為「非先王之法」,當時的他已經五十歲了。
結果,正如《史記.孟荀列傳》所載:「齊人或讒荀卿,荀卿乃適楚,而春申君以為蘭陵令。」荀子冷言進諫反而受到了讒言的攻擊,因此他在齊國再也待不下去了。於是他轉而赴楚,正碰上楚滅魯新得蘭陵之地,因而被春申君任命為蘭陵令。
作為獨樹和_圖_書一幟的傳奇人物——荀子,一個儒家的「宗師級高手」,他思想最大的亮點就在於,在強調德治的同時,並沒有處於學派觀點的偏見,清晰地認識到法律可以彌補許多道德「管不到」的灰色地段,德治與法治應該放在同等的地位,它們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這就是他「隆禮重法」的著名思想。

思想光輝照古今

對禮法、王霸之爭,荀子提出了「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的命題。
譚嗣同說:「兩千年來之學,荀學也。」縱觀歷史,我們發現譚嗣同說的基本屬實,歷朝歷代的皇帝,雖然都尊崇儒學,但都基本沿用了荀子「隆禮重法」的主張。
荀子在戰亂中離楚來齊,參加稷下學宮的恢復重建工作。由於田驕等老一輩的學者已死,慎到、接子又不在齊國,荀子憑他的學識和才德,在復辦的稷下學宮中「最為老師」,「三為祭酒」,可謂稷下學宮的領袖,成為稷下學宮有史以來最牛的校長。

一生漂泊,客死他鄉

荀子是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儒家的最後一位大師。後人對荀子爭議頗大,有的說他是孔門嫡傳,有的說他是儒門異端;有的說他是法家,是黃老思想家,有的說他是經師,是專制主義理論的祖師……
他認為,「王道」和「霸道」並不是不能兼容。由此提出了禮法並舉、王霸統一的主張。他認為「治之經,禮與刑,君子以修百姓寧」,「禮以定倫」,法能「定分」,二者可以相互為用。只是法的特點表現為通過賞罰來維護等級秩序。
荀子「隆禮重法」的政治學說,對於維護長達兩千多年的中國封建專制體制產生了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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